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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第二十七章

    第二十七章


    施重重站在门背后,听着方柔的脚步声一步一步地远去。


    她退后几步,坐在床边,双手撑在床沿两侧,指尖按着粉色的床单,布料在掌心里发皱。


    这次重生回来,知道了很多前因后果,但并没有想过要跟方柔或者施雪和解。


    只不过是收敛了以前对她们的那种敌意而已。


    毕竟她连施明华都不想要了,只想带着凌兰远走高飞。


    可刚才方柔地话,让她第一次感觉到了一种来自于方柔的关心。


    这是一种来自于陌生人、甚至是你以前憎恶的人的关心,这点关心让人无所适从。


    因为以前施重重是如此的憎恶她。


    以前在她的认知里,她的妈妈是原配,方柔是小三,施雪是小三的女儿,无论她们是好是坏,光是这个身份就足以定死她们了,根本没有任何质疑可讲。


    直到后来她知道了真相。


    程爷爷说,当年他想跟施重重外公定娃娃亲,但施重重外公的女儿——也就是凌兰——没有看上程爷爷的儿子。


    而程爷爷的儿子也就是程域爸爸,没考上大学,只读了个初中就跑去经商,用程爷爷自己的话来说是性格很“苯”。


    而当时的凌兰是一个非常摩登现代的女性,那时候她是很早就能上大学的人,剪着短发,穿着短袖衬衫,长相亮丽。说她漂亮得堪比现在的明星,性格十分热情、直率,甚至有些蛮横。


    施重重当时听着,有些恍惚。


    她的母亲居然也会靓丽、活泼、蛮横么?她想象不出凌兰穿着短袖衬衫走在大学校园里的样子,想象不出她娇蛮地笑着跟人说话的样子。


    凌兰出生时瘦弱,当时施重重外公又被调到外地,她七八岁才回到自己亲生父亲身边,故而外公对她十分娇宠,娇宠到了有求必应的地步。


    凌兰没有看上程爷爷的儿子,反倒刚上大学没多久,第一眼就看上了经过千辛万苦才考上大学的农家子弟施明华。


    听程爷爷说,那时候施明华在学校里是很出名的才子,写得一手好文章,带着一种农村孩子身上少见的清冷孤傲。


    他不怎么跟人来往,但凌兰几乎对他一见钟情。


    凌兰直接跟外公说:“我要那个人。”因为她从小到大想要的东西,没有一样是得不到的。


    可她追了施明华很久,施明华始终没有点头。


    施明华在农村,有一个未婚妻方柔,方柔是他妈妈捡来的养女,也算是施家的童养媳。


    这不是个好身份,但施明华家里对方柔很好,施明华读了书也很尊重她。


    他们自小一块儿长大,施明华去上学,是方柔辛辛苦苦做农活赡养他父母,默认要结婚。


    施明华拒绝了凌兰。


    如果要用一个现代的词来形容施重重父母的关系,那就是强取豪夺。


    没错,就是这样小言的词汇。


    确切地说,并不是凌兰强取豪夺,而是施重重外公帮她强取豪夺了施明华,仿佛在表示什么样的人居然敢瞧不上我女儿?在他的世界里,他的女儿要什么就该有什么,一个穷小子怎么配说“不”。


    那时候法治建设还不全,有很多灰色的地带。


    而施重重外公有权,很大的权。


    也因为程爷爷提起这段往事,施重重那时候才会想起自己似乎有一段三、四岁的记忆。


    有次过年的时候,她被打扮成一个福娃,穿着一身红彤彤的棉袄,头上还扎着两个小揪揪,被外公抱在怀里。


    外公特别宠她妈妈,连带着也非常宠施重重,会把她抱在怀里逗她。


    施重重印象中只记得外公是个块头很大的男人,肩膀特别宽,胳膊很有力,抱她的时候轻轻松松。


    但相比外公的模样,印象更深的是,当外公把她抱在太师椅上的时候,她目光正好对着身后那排柜子。


    柜子上放着一排排上好的青花瓷器、玉器、金饰,在灯光下璀璨夺目,满满当当的,像是把一整家铺子搬到了柜子上。


    那时候她年纪小,只喜欢好看的东西,就盯着那些亮闪闪的物件看了很久,红红绿绿的,她又回过头,看到很多人鱼贯而入,点头哈腰,手里拎着大包小包,都是来给外公送礼的。


    那些人脸上堆着笑,弯着腰,声音压得很低,对她都十分殷勤。


    施重重对她外公仅剩的印象也就是这些了。


    后来程爷爷说,她爸爸在她外公被枪/毙后,没有跟她妈妈离婚,已经算是宅心仁厚。


    因为当时他离婚的话,她妈妈将毫无容身之处。他们的住处因为她妈妈的身份,每晚都被人泼油漆,这才导致他们后来搬到这里来。


    施重重坐在床上,就在她出神的时候,手机震了一下,是一条微信。


    黄唯宜发来的微信只有短短几行字,可施重重盯着屏幕看了好几秒。


    屏幕上写着:我跟踪方萱,但她好像知道我知道了。她现在想让我把你约出来见一面。


    施重重:“……”


    她盯着那行字,这么快就被发现了?黄唯宜,你当初究竟是怎么考上心理医生的?


    黄唯宜很快回了一条:就在咱们上次买鞋子的肯德基。


    施重重回:行,我这就过去。


    她没有叫张叔,自己打车出了门。


    到了肯德基门口,隔着玻璃窗她就看到了黄唯宜和方萱。


    两个人坐在靠窗的位置,面前的饮料都没怎么动,黄唯宜低着头看着桌面,方萱侧着脸看向窗外。两个人都沉默着,像是刚刚说了什么不好的话题。


    施重重推开玻璃门走进去,黄唯宜先看到了她,抬起头来朝她点了点头。


    方萱跟着转过头来看了她一眼。


    这还是施重重第一次近距离见到方萱。


    比照片里好看。照片里模糊了光影,显得方萱像一个梦幻中的女孩,可面前这个她是真实的,她穿着一件简单的白色短袖,头发扎成低马尾,素净的脸上甚至能看到脸颊和下巴上几颗小小的痘印。但也因为这种真实生动,反而更显出她是一个很文静、很有气质的女生,像是出现在教材封面的那种人物。


    施重重走过去,站在他们面前。


    她还没开口,黄唯宜已经先说话了,像是做了很久的心理准备,才把那句话说出来,认真道:“我们报警吧。”


    方萱听了,摇头,轻声问:“你怎么证明我不是自愿的?”


    施重重愣住了。


    黄唯宜也愣住了。两个人对视了一眼,像是没有听懂这句话。


    “什么意思?”黄唯宜的眉头皱起来,“什么怎么证明?你不是自愿的,还需要证明吗?”


    方萱没有看他,她的目光直勾勾地落在施重重的方向,像是在问一个她已经想过无数遍的问题。


    “这件事从初中就开始了,已经很多年了。我从来不反抗,也从来不说不。你要怎么证明我不是自愿的?”她说完之后,没有移开目光,就那么看着施重重,仿佛她认为黄唯宜未必懂,但施重重可能懂一样。


    施重重这才慢慢明白过来。


    方萱是个理科生,她的思维非常逻辑化,她一定预想得到,当她开口的时候,别人一定会问她:为什么你们持续了这么久?你为什么不反抗?你为什么从来不说?你怎么证明你不是自愿的?


    在别人问她之前,她就已经问过自己无数遍了——我怎么证明我不是自愿的?我从来没有反抗过,那我又怎么证明我不是自愿的?


    她在这件事上攻击自己,比任何人都先一步,所以她知道别人也不会相信她。


    方萱是个乖巧的好女孩,擅长听话、习惯听话,会后知后觉地才反应过来,错过了第一次之后,第二次第三次就更难了,人会产生一种破罐子破摔的心态——反正已经这样了,已经没人会相信我了,那就只能这样了。


    施重重这时候才更明白房思琪那本书的价值。它写出了一个受害者真正的心态,一个受害者会进行自我说服。


    “所以你们不用帮我了。”方萱语气笃定,像早已深思熟虑过所有可能,并且找出了一条似乎唯一可行的路:忍耐,离开,永不回头。


    可施重重看着她,心里清楚得很,高考根本不会是终点。


    那种被当作救命稻草的倒计时一旦归零,方萱才会发现,终点线后面什么都没有,世界还是这样。没有解脱,没有答案,甚至连忍耐的理由都没有了。


    高考之后会是更大的空虚,因为她的伤口在溃烂,而不是在愈合。


    方萱瞥了施重重一眼,声音很平静:“你们真想报警,别扯上我。我不会认的。”顿了一下,转头看向黄唯宜,“还有,黄唯宜,我们分手。你别管我的事了。”


    黄唯宜张了张嘴,一个字都没来得及吐出来。


    方萱等都没有等他的回应,径自转身,推开门离开。


    施重重望着她的背影,这模样跟黄唯宜口中那个会温柔笑的方萱判若两人。可她没觉得意外。


    与其说是冷硬,不如说是一种被压制太久之后长出的封闭——她无法自洽,无法自我说服,她找不到一条逻辑完满的路来证明自己的清白,于是她索性推演出一个更残酷的结论:


    这个世界没有人会真正相信我。就算有人信,也是幼稚的相信,像黄唯宜那样。


    与其等着被放弃,不如先亲手斩断。


    因为她知道,没有人能真正帮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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