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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穿成皇帝的黑月光[穿书] 40-50

40-50

    第41章


    单氏是玻璃坊接到的第一单, 紧接着叶氏旁支、冯氏还有郡里的其他大户人家一个接一个地过来下订单。


    虽说成功做出了透明玻璃,但原本的存货全都给郡守府和叶府换上了,加上这东西以现在的工艺全手工制作, 并不那么容易, 前几份订单的数量又大,这样一来,竟直接排到了一年以后去。


    习庄本就得了公子赏的一千钱,后来做了那么多玻璃, 府中又拨款,如今已赚了能有四五千钱,加上这些如雪花般踊跃而来的订单, 今后收益更是不计其数。


    原本他手上的玻璃坊一年只开张三个月, 赚够钱就闭坊, 剩下的时间都留着出去游山玩水, 结果现在竟体会到了那些大坊忙得连年没时间休假的感觉。


    玻璃坊在叶家各个工坊中本就是不受人关注的小透明, 工匠少学徒少, 赚的也没有绸缎坊刺绣坊等工坊多, 如今一朝成了人人竞相加入的地方。


    习庄眼看坊里人不够, 于是趁此机会又扩招了一番,竟一跃成了人数近百的大坊。


    这些订单中赚的钱大头自然是归叶家所有, 叶池看着那些如流水般滚滚流入仓库的金钱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乐极生悲,他在秋冬交接之时又染了风寒。


    不过这次他很坚|挺地没有病倒在床, 就连给他治病的郑御医也道:“公子如今心胸开阔, 郁气不再郁结于心, 即便身体稍弱也能靠药慢慢调理。今后只要保持心绪平和, 平日少食多餐, 自会延年益寿。”


    叶池倚在背后的靠枕上, 不由松了口气。能好好活着谁想去死啊?看来原主虽说因早产而身体虚弱,但更多的是在父母双亡以后,心绪上压力太大,又思虑过重,这才耗干了心血,说是心病也没问题。


    叶池在刚穿越过来以后尽管也为了自己的小命而整日殚精竭虑,但是一则他的心思没原主那么敏感细腻,因为死过一次,他总有种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大无畏精神。在发现问题后,他第一反应是解决问题,而并非是把这个问题一直积压在心里。


    二来,没多久他就被发配到了湖阳郡,虽说最开始也遇到过麻烦,但是这对他来说却并非是难以解决的事情。他像是在玩经营养成游戏一般,看着这个地方在他的手下一点点变得更加美好,心中的自豪和满足之情油然而生。


    心情好了,身体自然也好了。


    不过在看到面前黑漆漆的药汤时,他还是皱了下眉。端起碗,浓重的苦味就涌向了他的鼻子。


    据说人的味觉和嗅觉是相连的,吃到嘴里的食物百分之七十的味道是来自于鼻子而并非舌头。尽管叶池对此半信半疑,但屏住呼吸这样的做法的确让他觉得药没那么苦了。


    待将药汤一饮而尽,叶池拿起一旁的蜜饯,看着上面的糖浆,下意识念道:“糖……”


    辛夷却以为公子这是想吃糖了,于是连忙让人将糖送了上来。


    这个时代的糖只有两种,一种是饴糖,由又大麦、小麦、粟等粮食经发酵糖化而制成,普通百姓家若想吃糖,都是吃的这种。还有一种是蔗糖,是将甘蔗榨出甘蔗汁后晒成糖浆,再用火煮成糖块,又被称为石蜜。


    如今的政治文化和商业中心是在黄河流域,江南一地还尚未成为后世的鱼米之乡,而在北方甘蔗的产量并不高,因此蔗糖成了贵族才能享用的奢侈品。


    叶池看着面前褐色的糖块,随手扔嘴里一颗,脑中忽然灵光一闪,糖啊,他怎么把这东西给忘了!


    玻璃这东西毕竟是日常用品,不用时时更换,这就代表每一笔订单背后的人都不一定能成为回头客,只能不断地扩大人脉,而且玻璃制法又不是什么秘密,无法做到垄断。只要别家肯下力气去研究,早晚也能研究出来。


    加上可替代玻璃的东西太多,是以也就只能在最开始赚些快钱,如今就是仗着新奇,以后营业额肯定是要回落的。


    但糖就不一样了,糖属于消耗品,喜欢吃的人不差那几个钱满足口腹之欲。而且若是能把价格稍微降下来一点,让普通百姓咬咬牙也能买得起,就可以走薄利多销的路子了。


    他着人去将府中厨子找过来,问他如何制糖。


    那厨子虽说见天给府中主人做饭做菜,但却从未来面见过公子,乍一听到传话还有些忐忑,后来一听公子只是想知道制糖法子,于是抹了抹额头上的汗,认认真真地说了。


    叶池摸着下巴,蔗糖的原料难得,因此价格居高不下,这样一来后一条路就被堵死了。


    他指了指面前小碟里的糖块,问道:“只有这种糖?”


    那厨子连忙道:“还有用粮食做出来的饴糖,不过那样的糖没有石蜜甜。”他后一句话没说出来,也没有石蜜珍贵。


    辛夷以为他是不喜欢石蜜的味道,于是在一旁道:“府中还有蜂蜜,公子可要用些?”


    蜂蜜在此时也是奢侈品,山里的农户若是幸运得到了蜂蜜,自己家是不舍得吃的,都要送到镇子上去卖钱。


    叶池摇摇头,“不必了。”


    此时他又有些惋惜自己所在的湖阳郡太靠近北边,若是能稍微往南一点,就能种甘蔗制糖了。


    江蓠也在猜着叶池的心思,小声问道:“公子是喜欢吃糖?咱们自家也有糖坊呢。”


    “嗯?”叶池还真没注意过,他心道怎么叶家什么都有,这衣食住行全都能自给自足,根本就是个小型帝国了吧。


    辛夷在一旁接着道:“咱家在广州有一片甘蔗田呢,还是当初主母爱吃糖,这才派人在那里开垦了一片荒地,如今家里的糖是尽够的。”


    叶池的眼睛顿时就亮了起来,他坐直了身体,“这田开垦了就归我们了?”


    “可不是?”江蓠道,“交广一带气候炎热湿润,毒虫遍地,杂族群居,往往是流放之地,根本没人乐意过去。有些人家在那里开垦荒田种甘蔗,给自家制糖。”


    这可真是太好了!他正愁制糖没有原料呢!


    他让人将笔墨等物拿来,随手写下了制糖的方子。当初上学的时候历史课上学过丝绸之路,历史老师提过一嘴唐朝时从印度传来了炼糖术,他觉得感兴趣,于是课后特地找了相关资料。


    最开始的石蜜是深褐色,后来炼糖术经过改良,在把甘蔗汁用火熬煮的同时不断加入牛乳或是石灰一同搅拌,其中的杂质凝结成渣,原本的褐色糖浆颜色就会变淡,最后成为淡黄色的砂糖。1


    等到明朝的《天工开物》中,制糖的方法更加完善,是用黄泥水进行脱色,比牛乳经济实惠得多,而且制出来的糖更加洁白,如同白霜。


    然后把得到的白糖熔化,和入鸡蛋清除杂质,待火候合适,投入新青竹制成的篾片,最后就能凝出宛如水精的冰糖。2


    担心厨子不识字,他还把辛夷派了过去。辛夷虽说性格不够温和,但她的心思细腻更胜江蓠,对于叶池布下的命令,绝对会说一不二的执行。


    她结果叶池写的制糖方子,自己先看了一遍,觉得并不困难,于是斗志昂扬地决定去教会府中的厨子。


    叶池又道:“若是可以,今后就让糖坊制这两种糖吧。”


    辛夷应了声是,然后跟厨子一起去往厨房。


    没两天,叶池就吃到了晶莹剔透的冰糖,他随手扔一颗到嘴里,心中想的却是那些用糖制作的美味佳肴,红烧肉、糖醋排骨、糖醋里脊……


    一想到现代美食,泪水忍不住想从嘴角流下来。


    他若无其事地用袖子擦了擦,嗯,还好没真的流口水,不然他这个公子的性格就彻底ooc了。


    服药期间不能吃太过油腻的食物,他忍着等到病好,终于能吃肉了,赶忙让府里的厨子给他做菜。为了怕他们做不好,还特地提供了食谱。


    这时候的人讲究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所以叶池的做法并没有人觉得不对。只是厨子很奇怪,如今的贵族人家都喜吃牛羊,甚少食彘肉,但公子却点名要吃五花。他虽然想不明白,但依然照着菜谱,使劲浑身解数做出了一盘红烧肉。


    端到桌子上,叶池看着这一盘肥瘦相间,色泽细腻,酱汁浓郁,油光汪汪的红烧肉,真是满心的激动。好在他克制住了自己,依然保持着平时的仪态,抬起了拿着筷子的手,就是夹菜的速度比平时快了些。


    将看好的一块肉夹进嘴里,还未等嚼,他仿佛已经尝到了那肥而不腻、香甜松软的味道……


    靠!这啥情况!味道好像不太对啊!


    没有想象中那么好吃,反而有些柴,还算有嚼劲吧。他在心里安慰着自己,将肉咽下去,这时候才想起来,现代吃的大白猪是1974年才从英国传过来的,因为产量大,饲料转化率高,因此很快就在牲畜市场上占据了主流地位,成为了主要肉食。


    而这个时代的猪还是黑毛猪,肉量不高,长得也不快,是以市面上肉类价格很高。因为肥肉能炼油,反而肥肉比瘦肉贵的多。


    而且如今的香料种类也不够多,吃起来总归是觉得少了点滋味。


    不过最后他还是将那一碗肉吃了不少。待桌上碗碟收拾干净,他站在书案后练字消食,忽然起了点坏心思。


    他将最近制成的糖还有和糖相关的菜谱都写进了信里,着重描写了一番这些东西有多好吃,然后在信封中封好,准备寄给靳砀。


    *


    作者有话要说:


    1改自《糖与唐朝有什么关系》


    2出自《天工开物》


    接下来半个月要外出培训,没电脑没网没存稿,不得不暂时请假,等我回来再恢复更新哦~


    第42章


    叶池很小的时候就跟随父母入京, 虽说祖籍为湖阳,但实则是在京城长大。自记事起,这还是第一次在外地过年。


    各地藩王公侯无诏不得私自离开, 每年除了各州刺史可进京述职外, 像是叶池这样的郡守是没资格面圣的。


    不过对于叶池这等简在帝心的人来说,即便他无法去京城,京城中依然有着他的传言。毕竟在先前生辰之时,皇帝已经表现出了对这位外甥的偏爱和惦念。


    叶池作为圣宠在身的人, 在新年时自然也要有所表示,除了本来需要向皇帝献上的冰敬碳敬外,另送上了两座三尺来高的冰糖塔, 加上一件丈宽的用透明玻璃制成的景观盆。


    他起了个巧思, 将整个湖阳郡等比例缩小在景观盆里, 并做适当美化, 其中的植物泥土等都是真的, 特地培养出袖珍的品种种在里面, 看起来既新奇, 又颇有趣味。


    他只提供了一个想法, 具体操作还是摊到了叶府下的工匠手中。


    他没想到的是,他只是随口一提, 甚至并未说得太仔细,结果府中工匠竟真的做出来了, 而且做的比他想象中还要好, 叶池看到实物的时候恨不得把东西扣下, 留着自己观赏。


    现代有类似的微缩城堡景观, 可惜就算是咬牙花钱买了, 家里也很少有地方能摆得下, 叶池每每只能望而兴叹。


    而这景观盆可比那些微缩景观要漂亮别致得多。


    他不禁感叹,怪不得历史上许多人在登基最开始也曾励精图治,结果没几年就成了昏君。当坐在一个极高的位置,自己说一不二,所思所想底下人都能实现,确实很容易堕落。


    府中的工匠举一反三,除了这件做给皇帝的年礼外,另还做了好几样别的景观。这年头由于交通不便,想要外出旅游是件难事,湖阳郡距离京城不算远,但叶池一路走来也花了半月的时间,更不用说再远一点的地方了。


    加上此时的人们还有着安土重迁的思想,若非到了不得不离开的时候,很少有人愿意背井离乡去新的地方。


    而且虽说魏朝末期连年征战,天下大乱,人口减了三分之一有余,但在前朝太|祖一统天下后,便重新让各地整理了户籍。为了加强管理,避免百姓流离,前朝规定,人员出行必须要由所居地官府发给类似通行证的公文,称为“路引”。若无“路引”或与其内容不符者,需要依律治罪。


    这就从客观上减少了百姓们离开家乡去往外地的可能。


    不过叶府手下不少工匠都是从人牙子手中买来的,里面很多人都是因家乡遭灾、或是人祸等各种缘由,远离故土。这些人有些是在路上听人说过各地的美景,有些是原本就见过不同的景色,于是便将这些或见或闻的景观通过景观盆复制出来,也算全了自己一番思乡之情。


    有了这样的情愫在里面,这些工匠做出来的景观盆越发精致,已经可以称之为艺术品了,即便是叶池,每次一看都觉得颇为爱不释手。


    过年府衙会放假到上元节,于是年前叶池将几个做工精巧的景观盆赠予了他比较看好的人,其中自然是有单家三子的单淳。


    周朝从未流行过这等玩物,大家一见之下均是新奇不已。这几个景观盆自然没有他送皇帝的那个大,但也足有三尺宽,恰好是能摆在桌上赏玩的大小。


    其中有花园,有假山,有池塘,根本就像是缩小的府宅。除此之外,还有用棉絮布帛制成的雪原美景,或是整缸注入水,其中再用小块的透明玻璃拼接成小巧精致的宫殿固定在缸底,另在四周摆放上水草奇石等物,便成了海底水晶宫。


    这东西制作起来其实并不麻烦,只是需要巧思,原本大家都没见过,加上是从叶池手中流出来的,于是便被人当成了宝贝。


    而又因为这东西并非人人皆有,一时间郡内得到了这个赏赐的人家只觉得面上有光,看着亲友们满含羡慕地说着“恭喜”,这些景观盆的所有者只觉得得意极了,连胸脯都不自觉地挺了起来,表面上还要说谦虚的场面话。


    其实不只是湖阳这些世家豪门觉得这东西新奇,就连一向走在流行前沿的京城,这次在看到叶池送来的礼物后也是十分震惊。


    年底时送礼交际特别多,今年因叶池身在外地,因此无法亲自上门,但是他却不能把京城旧友抛在一旁。感情是处出来的,身在朝堂之上,凭他的身份既然没办法成为纯臣,当然要好好经营关系网。


    因京中有着皇帝太子两尊大佛,叶池只想远离这个是非地。朝中有人好说话,为了避免被忽然调回京来,他在京中总要有能帮忙的亲友,哪怕是提前给他传个消息也好。


    是以这次除了送给皇帝的节礼外,京中和他关系不错的世家他也一个都没落下。像是王建王家嫡长子这样关系特别亲近的人家当然要把景观盆和冰糖这种湖阳特产送上。


    江璧江司徒明面上和叶池他爹有旧怨,但真实情况两人心里清楚,于是叶池也悄悄送了过去。还有另外几家在叶乾和湖阳公主离世后仍和叶家有往来的人家,叶池也都送了这份厚礼。至于关系一般的家族,就按照平时的节礼送去就成,做到不过不失即可。


    至于送给皇帝的那份节礼里,另附了一张红烧肉的菜谱。


    哪怕皇帝再不服老,他依然是知天命的年纪啦。他的体力比不上年轻人,眼睛也有些花了,临幸妃子有时会觉得精力不济。在这种情况下,他迫切地想要证明着,自己对这个国家的掌控力依然强大,这也是他三天两头找事的其中一个原因。


    面对这样越发多疑暴躁的皇帝,王丞相和江司徒这等人精虽然在一开始的时候有些无所适从,但没过多久就将他的心思猜得八|九不离十,于是不管他提出多么奇葩的要求,这些精明的世家们都迎合着鼓掌叫好。


    反正花的不是他们的钱,他们只冷眼旁观就是。若是提出反对意见,谁能想到皇帝会做出什么反应呢?


    他们可不想因这等小事丢了圣宠,甚至白白送了性命。


    除了心态上的变化外,他的口味也变了,更喜欢吃味道重的食物。先前专门伺候皇帝的御厨送上皇帝赞赏过的一道菜,结果皇帝吃了一口后勃然大怒,觉得味道和以往不同,认定对方是在敷衍他,那御厨被以欺君之罪处死,御膳房里剩下的人顿时人人自危。


    能够得到皇帝的青眼对于宫里当差的人来说当然是美事一件,但若是一个弄不好可是要脑袋搬家的。他们不知原先的御厨犯了什么忌讳,没那金刚钻就别揽瓷器活,否则谁知道会有什么后果呢?


    御膳房中有一个厨子名叫赵二和,胆子大脑袋灵活,在大家都推三阻四,管理御膳房的总管要强制指认人来接这个烫手芋头的时候,他主动站了出来。


    说实在的,他在膳房中的手艺不算顶好,但是没想到他出手做了一份同样的菜,竟真的被皇帝吃到了嘴里去。


    于是这个默默无闻的厨子一下子成了专门为皇帝制作菜肴的御厨,整日里都能看见那些原本不把他放在眼里的大师傅们谄媚地对他笑,跟他套近乎。


    他知道这些人并不是真心想和他交好,只是想从他的嘴里套出来皇帝的口味罢了。他在心中暗自笑道,其实哪里有那么多秘方呢?先前教过他手艺的师父年纪大了以后便嗜好吃软烂甜腻的菜,他在宫中蹉跎这么些年,只不过是抱着破釜沉舟的心情试上一试,谁想到就真的让他成功了呢?


    如今的赵二和是御膳房里的名人,就连总管也要让他几分。他的脑袋也不笨,凭着手段收拢了不少人,于是这份菜谱最终到了他的手里。


    在揣摩出皇帝的口味后,赵二和一看到这个红烧肉就知道定会合皇帝的胃口,又尝了叶池送上的冰糖更是惊为天人,于是在年宴当晚,他使出浑身解数,做出了这道菜。


    皇帝比赵二和更早地看到了叶池送上的年礼。其他送上的珍品,无论是百年人参还是红玉珊瑚,他都只是看过就罢,类似的东西皇宫内库中堆积了不少。但是那个景观盆和冰糖塔倒是让他起了兴趣。


    皇帝还是第一次看到类似景观盆这种微缩景观,不由赞了一声“巧思”,然后命人送到他的寝殿去待他细细观赏。至于那冰糖塔,就是真的让皇帝惊讶和意外了。


    如今的糖只分两种,无论是饴糖还是蔗糖颜色都不怎么好看,然而叶池送上的冰糖,竟真的如同冰晶一般剔透。尚未吃进嘴里,只是看着便觉得赏心悦目。


    像这样从外面送进来的吃食自然是要先让尝膳太监吃了,没有问题后才能入皇帝的口。


    那尝膳太监也是第一次看到这么漂亮的糖,只是吃了一块,脸上便不由自主地露出了满足的表情,反倒让皇帝更为好奇了。


    等着过了一刻钟,见尝膳太监没事,于是皇帝赶忙拿了一块扔进嘴里。冰糖的甜并不像蜂蜜那般粘腻,而是十分清爽,但是甜味却是层层递进的,皇帝一边点头一边道:“子衷这孩子真是不错。”


    他指着其中一座冰糖塔,让人敲碎了以后送到后宫里去,另一座则送去了御膳房。


    *


    作者有话要说:


    回来啦哈哈哈!


    第43章


    皇帝可没什么节省着吃的想法, 得到这么好吃新奇的东西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炫耀。


    正好同冰糖塔一起献上的还有一份红烧肉的菜谱,上面写明最好是用冰糖调味,于是他直接把冰糖和菜谱一起交给了御膳房, 务必要在除夕宴上见到这道菜。


    臣子吃的菜肴比皇帝更美味, 这在周朝并非是什么大事。曾位列三公的何奢嗜好美食,家传有独特的烹饪技巧,自己还撰写过《食经》这等菜谱1。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这是世人们独享的精致生活, 他们以此为傲。这位何公每次赴皇帝的宴会都会带着自家厨子烹饪的美食,并直言宫中膳房中做出来的饭菜难以入口,皇帝也只能无奈由他。


    可惜这位三朝元老的子孙不争气, 在他逝世后, 何家就失去了权势, 如今只能算是一流家族中的末等, 其家中官职最高者不过是凭何奢的庇荫才得了个尚书右丞的虚职。


    正因有何奢在前, 叶池才敢将这道菜谱送上去。叶池其实觉得皇帝是个很矛盾的人, 有的时候大度得令他觉得震惊, 有的时候又多疑到令人害怕。


    皇帝可以允许臣子们吃得比他还精致, 可以在国舅和臣子斗富时站在一边看热闹,甚至可以忍受臣子在他面前裸|奔。但是另一方面他又极为严苛, 他能够为了一幅前朝名画逼死自己的弟弟,能因为儿子随口的抱怨而诛杀其全家, 能因垂涎臣妻而将其夫以莫须有的罪名流放。


    ……这样想来, 果然皇帝还是个神经病比较多。


    叶池给皇帝送上景观盆和冰糖塔自然不只是为了溜须拍马。放眼周朝, 哪里的贵族最多?京城!哪里的人最有钱?还是京城!


    作为湖阳郡的郡守, 加上他的出身名门, 当地的世家豪门当然会以他马首是瞻, 若是他拿出景观盆和冰糖来,这些人无论是确实喜欢还是看在他的面子上,都会表现出极大的兴趣。


    然而湖阳毕竟只是一郡,它的购买力并不是无穷无限的,早晚会达到临界点。


    可是京城就不一样了!京城作为周朝最繁华的城市,一向是引领潮流的起点,其他的州郡都以京城人士的流行为风向标。因此若是能在京城打出名堂,人人争先恐后地争抢,那么便会凭此机会辐射全国。


    同时,周围无论是三部鲜卑还是羌羯亦或是西域诸国都对周朝有着盲目的推崇,一旦景观盆和冰糖受到周朝上层世族的追捧,这些附近的小国和部族也会随之大肆购买。


    这才是叶池最主要的目的——他想让皇帝给他打广告!


    京城人对新事物的接受度是最高的,景观盆还好,只是看个新奇,不一定所有人都喜欢,但是冰糖可就不一样了。


    在生活奢侈这方面,叶池和这些本地的世族相比就是个弟弟。


    传闻,当初石浑与国舅斗富,国舅曾举办了一次宴会,其上有一道菜是蒸鱼,上面撒了一层不知何物的调料,后来众人才得知,原来那竟是南海珍珠研磨而成的珍珠粉,一个足有成人拇指大。


    石浑不以为意呵呵一笑,转天也办了一场酒宴,还是请了那些人前来。只见酒中金光闪闪,仿如星辰,案上的几道甜品中也点缀着星星点点的金色。


    原来石浑尚道,花钱供养了不少的道士,其中一人在炼丹过程中偶然发现了制造金箔的技术,即将纯金经过十几道工序后炼制成薄如蝉翼的金箔。


    金子对于世家子来说并非什么难得的东西,但是这种金箔因制作繁琐,数量稀少,价值反而十分昂贵。迄今为止,也只有石浑手下的人才能做出来。


    石浑便命人将金箔放入了食物中,凭此打败了国舅,坐稳了周朝首富的交椅。


    因此,叶池毫不怀疑冰糖会得到这些世家的追捧。


    毕竟冰糖光是外表就足够引人注目了,这般晶莹剔透的模样,味道也十分美味,可比如今大家习惯吃的糖要好得多。


    不出叶池所料,他献上的冰糖得了皇帝的欢心,而在除夕宴上,一盘红烧肉又让这些朝堂上的大佬们面面相觑。


    在这个时代,很多烹饪手法还没能出现,而且调味料也不像后世那般多,大家吃的菜肴以咸口为主,唯有点心蜜饯等物是甜的,另还有几种甜汤,但这些都算是饭后甜点,很少作为主菜端上餐桌。


    所以忽然尝到一道甜口的荤菜,让大家颇为惊奇。何况这道菜做得并不甜腻,而是肥瘦相间,软糯可口。这甜味也和平时大家常吃的石蜜或蜂蜜不太相同。


    于是等到有人询问的时候,皇帝就十分得意地将冰糖一事说了出来。虽说皇帝和叶池的父亲不对付,但是不得不说这个外甥确实很给他长脸。


    无论是家世、相貌还是才华,能够比得过叶池的人屈指可数,这不禁让皇帝对叶池更喜爱了几分。这种心情和自家养的宠物比其他人家的都要优秀类似,让人十分有成就感。


    至于叶池的那些小心思,别说是皇帝,就算是王旻和江璧等几个老狐狸也没想到。


    毕竟,对世家来说,花费无数精力只为了让蔗糖看起来更加漂亮,吃起来更加美味,实在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因为世家对精致生活的追求本就是永无止境的。


    但是若说是为了赚钱……顶级世家什么时候缺过钱?


    何况如今的社会风气仍然认为商人是粗鄙之人,上不得台面,哪怕这些世家手中都有不少的产业,但这些店铺工坊大都是交给家中信任的下人,而并非是由他们亲自管理。


    是以因着叶池制出了冰糖,反让京中又夸了他一顿。说他哪怕是身处湖阳,仍没有忘了世家的风骨,甚至有人为此写了一篇《冰糖赋》,用来称赞叶池的为人就像是冰糖一般剔透纯净。


    叶池:一脸问号?


    请问冰糖和世家风骨是怎么联系在一起的?


    无论后来听到这番话的叶池有多迷惑,至少他的目的达到了。


    叶池在送年礼到京里的时候,并未特意避开人。因此除夕宴后,另外几家与叶家有旧,收到叶池送的冰糖的世家们门槛差点被踏破。


    大家都想要亲眼看看这冰糖究竟适合模样,有多么好吃。


    因为量不多,这些世家们拿出一部分送给亲朋,又摆出来一部分招待往来的客人。于是越来越多的人看到尝到了冰糖。此时糖的种类并不多,冰糖的味道一下子就征服了爱吃甜食的女眷们。


    于是趁着这场年节,冰糖竟真的成了京城中竞相追捧的新宠,价值比金子还要昂贵。


    关键是,有钱都未必能买得到。毕竟,手里有冰糖的人家都不缺钱。


    京中的消息很快就传到了叶池的耳中。虽说叶池早早就预料到了冰糖的庞大市场,但是仍被其受欢迎的程度惊到了。


    不过叶池却并未因此冲昏头脑。糖这东西和盐不同,它并不是必需品,蔗糖之所以贵重是因原料难得,冰糖的成本本就不便宜。


    因此在生产力水平还不够高的现在,冰糖只能作为奢侈品在上层社会中流通,是没办法将市场扩大到民间去的。


    这些有钱有闲的世族们还都有一个毛病,认为物以稀为贵。就像是石浑手中掌握着制作金箔的独家秘方,明明一块指甲大的金子就能制成丈宽的金箔,然而还是有人愿意用千金去换一匣子巴掌大的金箔。


    哪怕受到这样的追捧,石浑每个月也只卖出去十匣子金箔,多得是想买却抢不到的人。


    叶池觉得自己可以试试类似的方法。只要他能握住制作冰糖的秘方,这就是个聚宝盆,能流出源源不断的金子。


    同时,这样的做法还正好能展现出来他的特立独行,而周朝世家是最欣赏这等有性格有风骨的人。


    除了冰糖外,叶池还让人做出了霜糖,也就是后世说的绵白糖,看上去像是雪一样洁白。叶池索性把糖坊一分为二,让人分别生产这两种糖。冰糖采用限时限量的形式售卖,要的就是彰显身份,与众不同,而霜糖则没那么多限制,只是价格比石蜜高上两成。不过估计世家们是不会在意这等小钱的,只要卖相好,他们才懒得注意这些细枝末节。


    制糖的成本并不高,作为世家他需要交的税低到令人发指,更不用说种植甘蔗的全是荒地,根本不用缴税,他所花费的只有人工费和往来的运费罢了。这代表着贩糖的利润也是极为可观的,短短几天时间叶池就赚到了近万金,他看着面前的账本,只觉得满眼都是亮闪闪的金子。


    然而一想到石浑光是一顿饭就要花去几万金,他赚的这点钱在真正有钱人看来就像是毛毛雨,他一下子又泄了气。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他随手将账本放到一边,看着一旁的信件,叹了口气。


    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过的第一个新年,然而靳砀不在他的身边。


    *


    作者有话要说:


    1原型为晋朝何曾


    第44章


    “头, 咱们该怎么办?”李大牛低声问道。


    在他面前的靳砀正在用布条包扎手臂上的伤。那是一道极长的伤疤,深可入骨,然而靳砀却仍能保持镇定, 用水囊中的清水冲洗伤口, 然后将粉状的金创药倒在上面。只见他手臂上的肌肉顿时不自禁地抽搐了一下,他额头上也冒出了一片冷汗,但是他却连一丝痛呼都没有,手依然稳定地将干净的布条缠绕在伤痕上。


    李大牛看到这一幕, 不由得对靳砀更加敬佩了。


    靳砀是外族人,深刻的面部轮廓带着明显的羌族血统,因此在最开始的时候, 其实李大牛等人并非真情实感地服从他。哪怕他们只是普通的百姓, 但是周朝人对异族的歧视早已刻进了骨子里。只不过是因被靳砀和他手下的人打败, 而他又有方法让他们和家人亲友活命, 于是才跟在他身边。


    但是经过这么多次共同出生入死, 李大牛对靳砀佩服得五体投地, 再也没有半分不情愿。别看这位百夫长年纪小, 但是那在战场上悍不畏死的模样可真是够瘆人的。


    明明是他们的首领, 但是每次战斗都会冲在最前面,平时吃住也和他们用着同样的东西, 完全看不出任何一丝不同。


    就连后加入这个团体的人,在一段时间之后, 也心甘情愿地认同了他。


    此时在靳砀的周围围坐了十几人, 大都身上带伤, 手脚麻利的和靳砀一样自己处理伤口, 若是伤处正好在自己够不到的部位, 就有身边的同伴帮忙清理。


    其他的人零零散散分成几堆, 正团团围在篝火边取暖。


    萧隐将干粮分到几人的手里,自己还剩下一块,却并没有吃,而是叹了口气,“如今已是腊月,这样寒冷的天气对我们越来越不利了。”


    他们此时正在林间的一处小屋内,应是进林中打猎的猎户盖来暂住,因着冬天没有猎物,于是房子被空了出来。空间并不大,他们花费了几天的时间将其扩了些面积,勉强能将一百多人都装进去,只是若想全都躺下休息,就只能头挨头脚挨脚的叠起来了。


    好在每晚轮流值夜早就成了习惯,至少能让大家睡上半宿好觉。这里的人出身都不高,就算条件艰苦点,对他们来说也比以往吃不饱饭的日子好得多。


    李大牛在一边接了一句,“快要过年了呢。”


    他们两人说完以后,看着靳砀冷漠的面容,剩下的人再没有多说一句。


    是啊,快要过年了,靳砀比任何人都要清楚。因为在离开公子的身边以后,每一天他都在数着日子。


    他生怕写信太频繁让公子厌烦,于是保持着每五天写一封信的频率,将信送到最近的驿站去。一开始他只是想要把自己经历的事情和公子分享罢了,仿佛这样就能自欺欺人他仍和公子在一起一样。


    他从未奢望过自己能得到公子的回信。


    因此,在他看到那封带着熟悉笔迹的信件时,他心中的震撼反而大于了惊喜。


    但是在回过神以后,狂喜便席卷了他的脑海。


    在此之后,每一封信他写得更加小心,字斟句酌,这些往来的信件是他与公子的交流,为此他无法不尽心尽力。


    这是他来到公子身边后的第一个新年,他原本计划着用打下来的山寨,作为送给公子的年礼。


    然而计划没有变化快,实际上他们却遭遇了前所未有的硬茬子。


    其实湖阳郡的治安与很多地方相比并不算遭,兖州和司州接壤,由于离京城相距不远,各地官员可以称得上负责。在叶池成为郡守后,先是以雷霆手段铲除了和自己作对的对手,紧接着又与当地的世家豪门交好,更是颁布了几条与民休养生息的命令,整个郡内的风气顿时一肃。


    在这种情况下,落草的人越来越多了。毕竟能老老实实种田吃饱饭,谁还愿意去做那等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危险事?


    各地零星的匪徒势力不大,在靳砀带领手下士卒将几个小团体攻破后,剩下的那些人要么望风而逃,跑到了别的地界去,要么主动投降,请求招安,另有些罪大恶极,自觉在靳砀手里讨不了好的人则躲去了另外的大山寨里,妄图寻求活命。


    这些郡内的散乱势力说白了不过是些乌合之众,几乎被全部拔除,剩下的自然不那么容易铲除掉。上次回城前,靳砀便带着手下无尝试着攻打了一座规模中等的山寨,过程并不容易,九人重伤,二十几人轻伤,以半数人受伤为代价将其攻破。


    这些人中,有几个因此留下残疾,而无法再上战场。为此,靳砀特地去求了叶池,叶池于是将他们放到了自家的工坊中去。


    靳砀手下的人并非不担忧自己的未来。为何在古代当兵是贱籍?因为这是在靠命拿钱。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哪怕运气好的人最终成功活了下来,可一旦有了残疾,后半辈子仍然没有依靠。许多伤兵没有死在战场上,反而因回到家中无法养活自己而饿死。


    他们看似并不在意,但实际上一双双眼睛都盯着靳砀。而在看到那几个人非但没有被赶出府去,反而有了一份做工,没了后顾之忧,他们更加卖力了。


    无论是为了他们去请求公子的靳砀,还是为此真的给了那些伤兵一条活路的公子,在他们的心中都是大恩人。


    于是在再次离开郡城后,靳砀手下的兵对他更死心塌地。因为手上的人更多了,靳砀的目光就放在了那些如同皮癣一样附着在各个山头的山寨上。


    这些山寨良莠不齐,实力也是大小不一。靳砀经过一番探查,最终确定攻打目标是清风寨。


    这座寨子的规模不算大,只能称是中等,不过在山寨里的名声倒是不差。山寨头子打着劫富济贫的旗号,竟使得附近的村子全都将他当成了救世主一般的人物。


    靳砀以往每次派人搜集情报,都很容易就能得到消息,然而在清风寨这里却第一次感受到了挫败。


    村落中的百姓对陌生人的警惕心很高,哪怕是听到有人敲门,最多说上一两句话就会把门关上,无论用什么理由都别想从他们嘴里套出话来。


    靳砀在这里白白浪费了近十天的时间,最后还是带人偷偷去山上探查情况,有惊无险地将前段山路探查明白。


    第一次对寨子发起攻击时,靳砀清楚这次战斗并非万无一失,因此并没有使出全力,然而即便如此,最后的结果依然让他觉得颜面无光。


    叶家军,大败。


    *


    作者有话要说:


    上班以后为什么还要考试呢?为什么?为什么?


    第45章


    靳砀并非是冒进之人, 手下多了这么多新兵,当然不可能不磨练一番。


    先是带着他们又将整个湖阳郡扫荡了一遍,把趁着年底冒头的零星盗匪抓的抓打的打, 实在恶贯满盈的就直接杀死了事, 让这些新人见见血。


    然后才开始准备攻打清风寨。


    选择这个山寨也是因为其风评不错,寨主带着手下的人劫道发财,但是从未闹出过人命。而且他们很有原则,一般会给被劫的商人留下一部分钱, 免得他们因身无分文而饿死。


    这样的行事准则,用来给新兵们练手是最合适的,他们不会有很大的生命危险, 但对面毕竟是盘踞此地良久的悍匪, 对方绝不会像平时相互比试的同伴那般手下留情。


    由于山寨附近的村民们十分警惕, 是以在战斗之前靳砀没有收集到足够多的信息。他将新兵和老兵混在一起, 带着这三十多人趁着黄昏偷偷想摸上山。


    之所以不选择夜晚, 主要是他们对这里的情况不够熟悉, 若是在黑夜下奇袭只会给己方带来更大的困扰, 反而是对面占据地利的优势。而且天黑后一旦出了什么别的状况, 靳砀就算下达命令,手下的人也未必能很快地有所反应, 一旦失散开,更是很容易被敌方俘虏。


    黄昏正是众人要吃晚饭准备歇息的时刻, 这个时间大家的警惕心都会比较低, 同时一般也是换岗的时候。


    靳砀的确选了个好时间, 他的所料不错, 然而他没想到的是, 即便是换岗, 这个山寨也犹如一个铁桶般滴水不漏。


    在山寨的两旁用木头搭建出足有三层楼高的瞭望塔,塔上随时保持有人警卫的状态,即使换岗也是同样。


    他们的身影刚刚出现,警戒的人就吹响了手中的号角。


    声音低沉,但足够响亮,足以让大半个寨子的人听见。


    靳砀当机立断,立马准备带着手下的人撤退。然而他们跑得快,山寨里追出来的人更快。


    这些人平日不抢劫,就会去山下帮助附近的村民干活,此时刚刚回到寨子里,连工具都没放下,许多人拿着斧头等物就跑了出来。


    山上的路途崎岖,就算有萧隐在前方认路,凭他们的速度也绝对比不上这些一直住在山上的山贼。靳砀眼看后面的人距离他们越来越近,果断停下了脚步,顺口点了李大牛等人的名字,带着他们留下断后,让萧隐领着其他的人先行离开。


    靳砀的一身本事都是野路子,从未拜师学艺。一开始他是羌族部落的少族长,自小便学了骑术、摔跤,因为和其他部落有过几次冲突,无师自通地跟着身边的族人学会了拿刀砍人。


    来到叶池身边以后,叶池虽说能给他提供一些现代系统的训练方法,但是那些训练更多是增加体能,强健体魄,和磨练武艺没有半分关系。


    还不如叶池随手抛给靳砀的几本兵书里,顺带着能写上一些兵器的使用方法。


    他在与人混战中未尝败绩,其一是因他实践经验多,且善于总结,他的所有手段都是化繁就简,争取用最直接的方式打败敌人,一击即中;其二则是他力气极大,所谓一力降十会,凭着这样的能力竟让他解决了不少难缠的对手。


    然而清风寨的寨主却和他以往的那些对手不同,靳砀在面对这个人时,打得十分憋闷,总觉得一把子力气使不出来。


    反观对方仿佛游刃有余,甚至还能抽出空来帮着自己的手下打上几下对面的敌人。


    哪怕靳砀再怎么冷静,面对这样的局面也难免打出了火气,他毕竟是个气性大的少年。


    当他发挥出自己的实力时,对面的人终于有些认真起来了。最后的结果就是靳砀拖着受伤的手臂,带着一干人逃离此地,而他也让成功那个山寨头子挂了彩。


    不过看着对方没有带人追过来,靳砀还是不由松了口气。


    靳砀并非没失败过,然而唯有这次让他觉得憋屈。


    因为对方若是愿意的话,明明有能力将他们这些人全都留下。虽说他们最终也没落到山贼的手里,但与他们的努力关系不大,更像是因对方的不追究才成功逃脱。


    这种仿佛被轻视了的感觉如鲠在喉。


    但靳砀却并未被此事冲昏头脑。他不得不承认,清风寨和他以往面对的敌人都不一样。


    先前他们也曾打败过一个山寨,并将里面那些恶贯满盈的匪徒全数杀死。如今和清风寨一比,前者就如一团散沙,而后者却有些正规军的味道。


    他想起和山贼头子打斗时,对方的一招一式,总觉得有些意外地熟悉。思索半晌,才恍然发觉,对方的招式竟有些蒋涵的影子在里面。


    不,或者应该反过来才对。至少在他的印象中,这个山贼头子的招式比蒋涵更加流畅。


    有着这样一个大头领,哪怕他的手下都是种田的农汉,也能被调|教出来一支战斗力不差的队伍。


    更不用说他们占据着地利人和,反观他们这边竟像是全无优势。


    靳砀压下心中的不服气,从这一次打斗中他就看出来了,对方并没下杀手,否则也不会如此轻易地放过他们。


    他索性将手下的人分成三波,每隔几天就让人去山上骚|扰一下,被揍了再麻溜地逃回来。一段时间下来,别的不说,这帮人逃跑的本事见长,在这个过程中还无师自通了在混战中如何躲避伤害。


    哪怕没把寨子攻下来,至少他手下的人都因为这段时间的磨砺而有了很大的进步。


    可能对方也被骚|扰烦了,那山贼头子直接给他们撂下了狠话,再敢过来一次,直接把腿打折,扔到后山去喂狼。


    靳砀对于这句话的真实性抱有很大的怀疑,不过还是没在风口浪尖上去挑衅对方。


    日子总算恢复了原本的平静。


    然而实际上,他的沉默只是在为接下来的战斗制定计划。


    这是他和公子相识后的第一个新年,他本想送上一份大礼,然而眼看着腊月过去了一半,他仍被困在这山林中。远处的清风寨就像是一座大山压在他的身上,让他明白了原来自己并不是那么优秀。


    若非公子的栽培,他可能还不如一个山贼头子。


    这段时间的失败虽然狠狠地挫伤了他们的士气,但却并非是什么坏事。骄兵必败,一个对自身水平认识不清,只是由于先前的对手太弱才让他们赢的轻松的队伍,当面对真正厉害的对手时,很可能会栽个大跟头。


    他们这个跟头栽得恰到好处,既让他们长了记性,又不至于伤筋动骨,至少他们还能活着在一起聊天侃大山,能在这样的对比下了解自己的真实能力。


    靳砀手下的人都是一群单身兵汉,要说想家也不是没有,但就这样两手空空地回去,他们总觉得跌面。


    于是眼看着除夕将至,他们竟然丝毫不着急,反而越发沉静下来。


    靳砀却正在屋中看着眼前的一张图。


    这几次去山上他可并不只是为了锻炼手下的兵,另一个目的还为了收集这张地图。


    寨子里的事情他们打听不到,但是至少山寨周围的情况都被他摸得一清二楚。


    他用石头在墙壁上又画了一个正字,如今距离除夕还有五天。


    将这份来之不易的地图随便拍到桌子上,全无半点珍惜,他将手下的队正和什长找过来,大家围成一圈,听他道:“五天后,我们上山。”


    第46章


    “欸?”


    李大牛觉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之前头儿不是说把清风寨当成他们的陪练吗?就算上次那个寨主头子放狠话,但其实他们大多数人都没当回事。


    毕竟这样三番两次的上去挑衅,虽说被揍了够呛, 但他们的确在这个过程中不断进步着。你来我往之下, 双方人都差不多认识了,若非立场敌对,估计早就成了能一起喝酒吃肉的朋友。


    结果头儿这回还真的要把清风寨攻下来?可是他们在这里耽误了这么久的时间,还是连寨子里的情况一点都没摸出来啊?


    剩下的人中和他想法一样的占了大半, 唯有萧隐和石岩面不改色。


    石岩一向对靳砀的所有命令都无条件服从,而萧隐则是在这几次和靳砀的同行中猜出了对方的几分想法。当靳砀说出来这句宣战的话时,他心道果然如此, 心情却越发平静了。


    还有几人没听出靳砀话中的意思, 一脸茫然, “这次又是哪个队过去?”


    这就是靳砀手下士兵薄弱的地方了。


    虽说他们一直跟随靳砀作战, 是在他的手中磨砺成型的, 但也因为他们的出身和经历, 使得他们中的很多人头脑并不灵活。


    他们可以是悍不畏死的前锋, 但是他们却无法成为运筹帷幄的将军。


    靳砀的眼光在叶池的熏陶下还没有那么短浅。他很想让自己成为公子的左膀右臂, 能够并肩站在公子的身边。然而他更清楚,仅凭他一人是无法保护好公子的。


    他想为公子练出一支奇兵, 他可以是这支军队的首领,但是他却不能是他们的依靠。


    他希望能培养出几个可以独当一面的下属。而目前来说, 李大牛刚勇有余, 睿智不足;石岩忠勇可嘉, 但心思耿直;萧隐虽谋略过人, 然而又优柔寡断。剩下的人资质还不如他们三个。


    如今他见到的最贴合他打算的人竟只有清风寨寨主。


    对方从各方面来看都极为优秀, 然而也正因此, 想要打败对方,成功招安整个山寨,并且让对方认同他的领导地位,是件十分困难的事。


    不过他从来不畏惧难题。


    能够被靳砀选为什长的人说明他们至少一方面的能力特别突出,综合能力也还算出色,可以说能坐在这里的人都是靳砀手下的精英。


    这里面还有几人是和山寨上的人打出点感情的,在明白了靳砀的打算后,脸上不由得带出来了几分抗拒。


    汪明却是靳砀的忠实拥趸,原本他也有些犹豫,但看到这些人的态度,他反而坚决了许多。


    他颇生气地道:“你们那是什么表情?当初我们来到这里的目的是什么你们都忘了?原本就是来剿匪的,清风寨上的人虽说从未杀过人,但他们难道没拦路抢劫过吗?既然犯了律令,那受到惩罚难道不是应该的事情吗?”


    有人将目光移开,底气不足地解释道:“我只是觉得我们这种行为不够光明正大……”他说到后面估计也觉得自己的说法太荒唐,还未说完便闭上了嘴巴。


    靳砀却并未制止他们之间的争吵,只是在双方都偃旗息鼓后,才站出来道:“清风寨之人并非罪大恶极,正因此我们才要想办法将他们招安。唯有公子才能容得下他们这等有义气的匪徒,若是换成旁的官兵前来,寨子里的人还能活得下来吗?”


    原本心底不太乐意的人听到靳砀这番话,忽然发现他说得不错。


    他们当初在叶家坞堡中也听说过一些传言,知道公子深受皇帝的重视,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被重新调回京城。届时,湖阳定会迎来一位新郡守。


    公子心善,所以能容忍这些由于生计等原因不得不落草为寇的人,只要没有做杀人放火那等恶事,都可纳入靳砀的麾下。


    但是万一新郡守是个眼里不揉沙子的人,想要将湖阳郡内所有的匪徒不分原因全数剿灭呢?清风寨的实力本就不是顶尖,一旦和官兵发生冲突,便又加了一条抗命的重罪,届时郡守若真的不放过寨上的人,哪怕是靠人海战术,总能把寨子攻下来的。


    民不与官争,这是老百姓们混合着血泪总结出来的经验。何况清风寨连民都不是,而是贼,若真的想追究,对方能拿出至少一百个罪名来。


    然后他们又听靳砀道:“而且和清风寨对打了这么多次,难道你们不想一雪前耻吗?”


    这一句话顿时激起了在场所有人的热血。


    的确,在于清风寨的相斗中,他们是输多赢少,几乎每次都被打得屁滚尿流狼狈逃跑。虽说其中一个原因是他们分批上山,人数比对方少,但是这样的惨败还是让他们羞愧难当。


    因为以往的胜利而养出来的一丝骄矜之气还没来得及成长,就被掐灭在了这段被揍的过程中。


    所以在听到靳砀说能让他们报仇的时候,无论对清风寨抱有何种态度的人,统统都在此刻团结一心,摩拳擦掌地竖起耳朵听靳砀的计划。


    靳砀的计划并不复杂,甚至称得上简单粗暴。他在地图上画出各个适合伏击的地方,然后把不同的任务交给什长,让他们带领手下的士兵前去完成,有牵制的有埋伏的还有包抄的,分工明确,争取将对方一网打尽。


    而将时间定在五日后也很简单,那时正是除夕,虽有守岁的习俗,但这是一年中最盛大的节日,总要好好庆祝一番。一热闹起来就可能产生漏洞,哪怕是平时一向谨慎的清风寨,在那日也不一定能确保自己的心思还放在警戒上。


    待吃饱喝足,酒酣耳热,正是寨子里最松懈的时候,他们趁此机会发动袭击,对面未必会有还手之力。


    靳砀看着下方一个个遵从命令、没有半句质疑的属下,心中忽然升起了一个想法。


    他手下的这些兵对上清风寨并非没有优势。


    哪怕清风寨寨主多么厉害,他毕竟只有一个人,而战场上瞬息万变,从不是凭个人武力就能左右战局的。


    清风寨只是山贼们聚居的部落,而他手下带着的却是经历过战场、手上带着鲜血的士兵。


    这场仗,他们必须要赢,而且一定会赢。


    第47章


    此时的清风寨中一片热闹景象。


    裴炎作为山寨头子坐在居中的椅子上, 位置比其他人都高,脚下铺着一整张虎皮,身后的墙壁中央挂着一只硕大的虎头, 怒目圆睁, 十分骇人,只要进入大堂一抬头就能看到。下方的案几上摆放着角弓、弯刀等武器。他的左眼上有一道疤,再深一点便会伤到眼睛,原本俊朗的面容因着这道伤疤而多了些彪悍的气息。


    大堂的地方足够大, 能将山寨中的人全都装下,大家分列两旁而坐,面前都摆着案几, 上面满是美酒佳肴。都是糙汉子, 也没那么多讲究, 一个个都大口吃肉大碗喝酒, 人声鼎沸, 满是喧哗。


    裴炎坐在上头, 手执一碗酒, 却并不像其他人那般牛饮, 只是浅啜了一口,目光扫视着下方, 不经意间落在几人身上,脸上似笑非笑。不过他随后便移开了视线, 并未被人注意到。


    他的安静被大伙看在眼里, 一个一直跟随在他身边忠心耿耿的汉子大声道:“咱们清风寨能有现在这么好的日子都要靠寨主的带领, 今日, 我就代我们村的人给寨主敬上一碗酒!”


    说罢, 那汉子将碗中酒一饮而尽, 喝得太快,酒渍顺着下巴流下来。顿时旁白一群叫好声,然后开始对着裴炎起哄。


    山寨中的规矩不多,裴炎在日常中又很少约束他们,于是笑了笑,也将面前的酒一口干了,翻过碗来示意里面的酒一滴不剩。


    有人带头,原本不好意思的人也接二连三地起来敬酒,一时间整个大堂里满是酒香。


    裴炎来者不拒,眼看着他连喝了十几碗,连一旁的酒坛都快空了,但他却仍面不改色,一点要醉的意思都没有,反而越喝越精神。


    寨子里的汉子大都头脑简单,平时裴炎是他们中身手最好的,时常会教他们一手,此时一看寨主的酒量也这么好,对他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而酒恰好放大了大家的心情,于是就见山寨里的人对裴炎越发推崇,叫好声响成一片。


    在这样其乐融融的氛围下,有些人就不那么合群了。


    除夕是一年中最重要的节日,哪怕是以往走南闯北的商人也会在腊月时带上满满的年货,准备回家与家人过个好年,这样一来,路上遇到的商队反而比平时多得多,若是裴炎能带着山寨中的人下山,定会有个好收成。


    然而他却反其道而行,在这段时间约束着手下的人,早早就收了手,甚至把几个敢偷跑出去的人严惩了一顿。


    裴炎的想法很简单,原本他建起这个寨子只是为了护庇所在的村子,那时山头上不过十几人,大都是同村的村民,大家没什么别的想法,为了师出有名,他特地打了个“劫富济贫”的名头,而实际上,这些人连这个词是什么意思都不清楚。


    后来在他的带领下他们成功劫掠了几次,周边的地头蛇也再不敢来村子里作威作福,而他们的寨子也越来越富,名声渐渐就传了出去,于是便有越来越多的人前来投奔。


    人员一多,寨子里人员的成分变得复杂,不再像最开始那般容易管理。


    裴炎是个懒散性子,凡事不愿亲力亲为,于是从后来投奔的人中选出来了一个识文断字的账房先生,让他来负责后勤管理,这人就成了二寨主。另有一人武艺高强,胆大心细,为人直爽,于是提拔对方成了三寨主。


    如今寒冬腊月,路过此地的外乡人都是为了和家人团聚而步履匆匆,他希望所有人都能一家团圆,而不愿意去亲手打破这种幸福。


    但是经过这么长时间的劫掠,山寨中并非所有人都和他的想法一样。


    原本只想保护好方寸之地的初心被辜负,劫富济贫也成了一个徒有虚表的空名头,在面对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得到财富时,并非所有人都能坚守住本心,起了贪念实在是件太过正常的事。


    在有人对他的命令提出反对的时候,一开始裴炎就将理由说得清清楚楚。这些大老粗并不懂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什么意思,但他们总能听明白什么叫将心比心,若是他们在过年时要和亲友团聚,却被路过的人将年货掠夺一空,该是何种滋味。


    只可惜这样的说法并不能说服所有人。一部分人只觉得他提出的理由十分可笑,私下里准备偷偷下山。而在他狠狠地惩罚了几个阳奉阴违的人之后,虽说山寨里又恢复了以往的和谐,但是裴炎知道,这只是暴风雨前的平静,其下酝酿着更大的波涛。


    他敏锐地发现有人在背后暗暗煽动大家的情绪。他表面不动声色,其实却一直想要找出在背地里捣鬼的人,而这对他来说并不算困难。很快,他就锁定了二寨主,这位账房先生年少时识过几个字,后来家道中落,风雨漂泊,最后甚至沦落到成了山贼。


    但是也正因他识得几个字,所以他很清楚,想要操纵寨子里的这些大字不识一个的汉子,其实很容易。这些人天生就对读书人有一份敬畏之心,觉得他们说出来的话都有道理。


    加上他本来就掌管着寨子的后勤,所有人为了能多得些好处都想和他套近乎,这让他轻而易举地得到了许多人的支持。


    他越发不满意头上压着的名为裴炎的大山。在他看来,有着这么好的资源,却不会加以利用,劫掠来的财物,还要分给山下村民们一部分,实在是愚蠢至极。


    他妄想着能将整个山寨握在自己的手里。


    他却不知他的这份反心已被裴炎知晓,裴炎按兵不动,只是想趁机看看,清风寨究竟被渗透了多少,他的手下是否还有忠诚得用的人。


    除夕的确是个好日子,在这一天大家尽情欢腾,很少会有人能在这种时刻仍保持着警惕。何况众人到最后十分兴奋,整个大堂里酒香四溢,纷纷围成一团团,划酒拳行酒令。


    眼看着下面已经喝倒了一些人,裴炎知晓有人定要坐不住了,不如给对方提供个机会,于是放下手中的酒碗,微微敛目,看起来终于有了些醉意。


    下方的二寨主顿时面上一喜,他给自己手下的人使了个眼色。原本一直躲在下面沉默的人站了出来,上前几步想要继续敬酒。


    裴炎从座位上站起来,摆了摆手,笑道:“兄弟们先喝着,我去趟茅房。”下方有人哄笑,他也不生气,转身离开时脚步有些踉跄。


    眼看他从后面出去,大堂中悄无声息地跟随在他身后离开了几人。


    二寨主捏着手中粗糙的酒碗,叹道:“先前我曾在一位名士家中见过瓷碗,光滑如玉。”


    三寨主闻言笑道:“哈哈,兄弟何必平白感叹?那样的好东西咱们早晚也能用上!”


    两人对换了一个只有你知我知的眼神,不约而同地笑了。


    二寨主心中算着时间。人在醉酒后感官本就不够敏锐,加上去茅房的时候情绪放松,同为寨子里的兄弟,裴炎又不会对他们升起警惕之心,趁其不备的情况下,他们得手的几率很高。哪怕裴炎武艺高强,但双拳难敌四手,何况他们在偷袭中本就占了先手优势。


    这个时候,应该已经要结束了吧。


    他眯了眯眼睛,放下手中的酒碗,表面一派平静,心中却激动难耐地等待着有人回报他消息。


    忽见一个汉子着急忙慌地跑进来,他“噌”地一下站起来,难掩兴奋地道:“发生了什么事?”


    那汉子指着门外道:“有、有人攻进山寨了!”


    *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有点短,之前断更太久,目前在调整状态。


    九月份有时间会加更!


    第48章


    进门的那人二寨主并不熟悉, 但看其脸上一片慌乱,还以为对方是看到了裴炎被杀,这才激动地第一个站起来, 谁知道竟听到了敌袭的消息。


    他脸上的表情瞬间僵了一秒, 还是三寨主放下手中的酒碗,随手拿起一旁的兵刃,道:“还能站起来的兄弟们随我去看看。”


    他的本意是带着己方的人马前去,若是敌人实力不济正好能趁此机会露露脸, 要是对方过于强大,他也可趁机带人溜掉,至于山寨里剩下的人, 他才不管他们的死活。


    但他低估了这群汉子的好胜心。原本有些喝得醉醺醺、连走路都踉踉跄跄的人, 听到他这句话, 全都摇摇晃晃地勉力站稳, “走, 干|他|娘|的!”


    一群醉鬼晃晃悠悠相互搀扶着往门口走, 一看就是去送菜的。


    二寨主虽说想杀了裴炎夺权, 但却不想让寨子里的人去送死, 他想接管的是一个强大的清风寨,若是人都没了, 他光担个寨主名头有什么用?他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一旦失去了依仗, 早晚会被其他山寨吞并。


    他不由有些着急, 想要去拦住人, 可惜他这小身板, 人家轻飘飘一推就把他推到一边去。


    他给三寨主使眼色, 但对方却装作没看到, 径自带着手下的人离开了。


    一时大堂里就只剩下了那些醉得不省人事的人,还有二寨主手下的几人。


    耳边是糙汉子此起彼伏的呼噜声,哼哧哼哧永不停歇,二寨主心烦意乱。他哪里能算到事情这么寸,竟有敌人赶在这个时候攻了上来,早知道他就该把裴炎再留几天。


    然而他又很清楚,裴炎虽然看似万事不关心,但其却是个心思缜密的人,除夕是他动手的最好时机,一旦错过,不知他还要蛰伏多久。或许在这之前,他的计划就会被发现也说不定。拖得时间越长,风险越大。


    既然已经对裴炎起了杀心,索性一不做二不休,万一真的让裴炎活了下来,到时死的就会是他了。


    他一边担忧着寨子中的人与敌人的对战,一边又忐忑地等待着自己的手下把裴炎的死亡讯息传过来。拖的时间越长,他心中就越不安,不由得握紧了手指。


    原本的一丝后悔在这样的等待中也消失殆尽,只剩下了急切和惊慌。


    难不成他的人失手了?不应该啊。哪怕裴炎再怎么厉害,在醉酒状态下实力总要低上三四成,而他们人多势众,又是有心算无心,就算困难一点,最终也总该能将对方打败才是。


    坐立难安之下,他实在无法继续在大堂待下去,腾地起身,给手下人使了个眼色,一甩袖子,疾步回到自己的房间。像他这样心思多的人在一开始就做好了两手准备,他早将行李打包好,不便随身携带的物品则趁平时偷偷藏到山下去,一旦发生意外,他只要拿着一个轻便的包袱偷溜下山就行了。


    这寨子建立在山中,虽说只有一个大门,但周围的小路数不胜数。他早就看好了一条后山的小路,足够隐蔽,尚无人发现,正适合跑路。


    他打算得很好,然而他没想到的是,经过这么多次在山上与清风寨你来我往的追逐打斗,整座山的情况几乎都被靳砀摸得一清二楚。


    靳砀派去的人此时已在他好不容易发现的小路上埋伏了起来。


    这一次上山时,靳砀特意派出了几个侦察兵,发现清风寨的守卫果然不像以往那样森严。


    为了防止山寨附近有人埋伏,扩大视野,寨子周围的树木早就被砍了,从瞭望塔往下看,一览无余。


    靳砀于是让这几人身上披了一层草席,在进入警卫线后匍匐在地上,慢慢移动,避免被发现。


    然后靳砀又将手中人分成几路,在寨子附近的几个隐蔽小路中埋伏好,一旦有人从此处逃跑,就直接趁其不备将对方拿下。


    清风寨毕竟只是个中等规模的山寨,里面的人员并不多,若非有裴炎这个能以一当十实力高强的山寨头子在,阻不了靳砀这么长时间。


    只要能把对方挡下来,不让其与他的手下汇合,想要攻破寨子并非难事。


    虽说靳砀已经做好了准备,然而在带领石岩等人攻进去后,发现过来阻挡的人并非裴炎时,他一时间还是有些意外。


    不过他也只停顿了一瞬,紧接着便率领手下的人与这些山贼们战成一团。


    靳砀在武之一道上的确有天赋,明明山寨里的人和裴炎一起生活了这么久,但却依然只能学会个皮毛,然而他不过是与裴炎打了几架,就将对方的很多技巧化为己用。


    三寨主在这些人中是实力最高的一个,所以冲上去后靳砀直接和他对上。


    三寨主并没和靳砀打过,看着对方脸上的异族特征,还未开打,心中便先轻视了几分。见靳砀手持长刀劈来,他随手拿手中兵刃横挡,结果差点被上方传来的力道砍倒在地。


    眼看着刀锋近在眼前,三寨主背上顿时浮起一层冷汗,大喝一声,手臂上青筋暴起,总算将其抵挡了下来。


    然而只是这一招,就让他心中一凛,知晓对面的人并不好对付。


    三寨主膀大腰圆,在落草前是个屠户,有一把子好力气,最开始还不太看得上裴炎。在上清风寨的第一天就当着众人的面上前挑衅,后来被裴炎灰头土脸地打败。


    从表面上看,眼前的这个异族人并不算粗壮,和他根本比不了,然而对方力气却出乎意料地大。


    三寨主使出吃奶的劲儿向前一顶,在力的冲击下双方不由得后退了几步。然而若是有人在一旁看着就会发现,是他这边退的更多。


    他的脸色沉了下来,垂在一旁的左手趁人不备向后背去,在无人察觉的地方不自觉地抖动着。


    反观靳砀那边连表情都没变一下,估计并未使出全力。


    三寨主看似认真,然而心里已经在想着该如何才能趁乱离开。他看似狂妄,但实则有自知之明,既然知道对面不是自己能打败的人,他自然不会费力不讨好地冲上去。


    本就是来清风寨混口饭吃,他和这寨子可没什么感情。


    只是若就这样认输逃跑实在太过没脸,万一被传出去他是这样的懦夫,只怕哪个山寨都不会再收他。


    靳砀却不会一直等着他,虽然不明白为何这次裴炎没有出现,对此有些疑惑,但既然有这么好的机会当然不能放过。


    他的身手十分干净利落,一招一式都是为了打败敌人,毫无半点花哨。三寨主在他的攻击下且战且退,没有一丝反抗之力。


    而那些被他带来的人中,唯有他的手下还清醒着,尚有一拼之力,剩下的人全都喝得醉醺醺的,连手中的武器都拿不稳,还不等石岩等人冲过去,就叮铃咣啷自己撞到了一片。


    这场胜利来得太快,反而让靳砀觉得不太真实。他让人将这些人捆起来,然后带着其他人往前走。


    这寨子里的布局简洁明了,靳砀当先带人进了大堂,只见里面仍弥漫着酒香肉香,喝醉之人的呼噜声震天响。


    裴炎正在上首大马金刀地坐着,端着个酒碗自斟自酌。


    听到他们的脚步声,只是抬头看了一眼而已。


    靳砀皱了皱眉,招手叫来人,低声在其耳边布下命令。那人便点头称是,小跑着离开了。


    不到一刻钟,二寨主和他的手下们都被抓了回来,送到了这里。


    原本离开的人过来禀告,道在大堂后面发现了几具尸体,看起来是寨子里的人。


    看着二寨主背着包袱瑟瑟发抖,他身边的人跟他同样打扮,靳砀略一思索便明白了发生了什么,无非是谋权篡位那等事。


    看来他来得还真巧,若非清风寨中内斗,在这场除夕宴上做手脚,只怕他想要攻进来没那么容易。


    他看向裴炎,忽然道:“寨主深明大义,然而清风寨上下却未必能明白你的好意。”


    “大义?”裴炎听得此话,忽而将手中酒碗“啪”地一声摔在地上,冷笑道,“我可从不识得什么大义,无非是在刘家村住得正好,所以看到官府欺人太甚,这才动了手。”


    他向后一倚,道:“你甭给我带高帽子,我知道你的意思。”他用下巴指了指靳砀,“你们这支队伍的名声可够响亮的,短短一年时间不知在你们手上折了多少山贼盗匪。不就是想招安么?我实话告诉你,老子只要活着一天,就不当周朝的官。”


    这话一说,萧隐眼中眸光一闪,其他人更是脸色大变,唯有靳砀仍然冷着一张脸,道:“为我家公子效死,与当朝廷官员何干?”


    裴炎被噎了一下,萧隐连忙道:“不知头领可听说过叶乾此人?”


    叶乾年少成名,才华卓绝举世皆知,后因得罪皇帝而死于莫须有的罪名。此事虽说朝廷一直讳莫如深,但民间传言却屡禁不止。


    见裴炎点头,萧隐又道:“我家公子是叶乾独子。”


    此言一说,果然就见裴炎脸上不再那么抗拒,但还是有些不乐意。


    靳砀不耐烦地皱了下眉,懒得再听萧隐说服对方,直接抬起手中长刀指向裴炎,“不妨比试一场?”


    裴炎不由哼笑,“三次比斗,你哪次赢了?”但还是随手拿起一旁摆放的弯刀,从上面走了下来。


    靳砀眼中战意熊熊,然而大脑却是沉着冷静的,闻言道:“这次可不一定了。”


    第49章


    别看裴炎右眼上一道疤, 因在清风寨里呆了许久一身匪气,然而靳砀却能看出来,对方绝对是正规军出身, 和他这样的野路子完全不同。


    但是也正因为对方的出身, 使得裴炎的招式显得更加正统,少了奇巧。在靳砀三番两次和他交手,已经差不多摸清了他的套路之后,这一次打斗从一开始裴炎便不占据优势, 他惊讶地发现,对面的少年竟将他的好几招都躲了过去。


    他原本只是抱着玩玩的心态想和靳砀对上几招,然而后面越打越认真。他不由得瞥了对方一眼, 终于露出了一丝忌惮。


    无他, 实在是这个对手进步得太快了。


    他还记得在一个月前, 眼前的少年拼着手臂重伤才能在他的身上留下一道小小的伤疤, 然而不过是一个月的时间, 对方竟然能和他打得不相上下。哪怕有他放水在前, 这仍然是件不太可能发生的事。


    一来是想试探对方的潜力究竟如何, 二来他确实不想成为别人的下属。


    裴炎当然听说过叶乾这个名字, 和很多人一样,他对叶乾十分敬佩。不是所有人在面对强权时都能坚守本心, 宁死不屈的。叶乾名门世家出身,妻子是湖阳公主, 若他愿意接受周朝的官职, 三公九卿之位垂手可得。


    在他死后, 有许多贪慕权势的人背地里眼红他的家世才华, 一边酸溜溜地看着他的身家一边恶意地说他敬酒不吃吃罚酒, 活该被杀, 然而更多的人是敬慕他的气节。也正因此,皇帝才需要表现出对叶池的重视和偏爱。


    刚登基时,韩婴由于得位不正,因此大肆杀了好些前朝官员,最后几乎搞得人人自危。后来还是在王旻的提醒下,他才反应过来,像这些名士怎么用不是用呢?


    只要他装出一副礼贤下士的模样,哪怕没能将人请到朝廷来,不也是表明了自己是求贤若渴的明君吗?


    于是后来他又疯狂往回找补,叶池是其中家世最好,身份最贵重的人,这才被他选中立成了典型。


    裴炎的遭遇和叶池有些类似,可惜他的父亲不是什么大官,为人刚直,不够圆滑,在朝中没交下什么亲朋好友,即便被韩婴错杀,也只是白死罢了。


    他并没有因此产生什么造反谋逆的念头,但的确对这个朝廷失望了,明明他允文允武,凭他的能力和才华完全可以找到一个世家成为客卿,但是他却不愿意为了仕途蝇营狗苟,他只想远离朝堂,自在逍遥。


    这也是明明他清楚靳砀来此的目的,然而他宁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带着手下的人和他们打架,也不愿被招安的缘由。


    虽说先前两人并没有定下赌注,不过其实他们双方早已默认下来,若是他胜,那他便继续在外面逍遥着,但若是靳砀胜,他就不得不接受对方的招安。


    裴炎原本以为这场打斗十拿九稳,可是他却发现,他低估了靳砀。


    两人越打,他越是心惊。他发现对面的少年竟然在某些时候用出了他的招式,并非与他完全一模一样,而是经过改良,显然更加适合对方的习惯。


    他万万没想到,对方在和他打斗的那几次中,竟然一直在偷师!枉他还为了打败对方而沾沾自喜。


    鬼知道若是他在继续这样慢悠悠地打下去,对方还能从他这里偷学多少东西?!


    裴炎的目光一厉,手中弯刀翻转,进攻一下子快了许多,想要尽快结束这场打斗。然而靳砀却并没有跟着他一起加快速度,因为他清楚,一旦他选择了和裴炎相同的方式,就代表着将这场战斗的主动权交了出去。


    可是在这样快速的交手中,若是他跟不上裴炎的速度,落败是迟早的事。


    这是个堂堂正正的阳谋,裴炎在用这种方式告诉他,哪怕他的进步够迅速,然而如今他还不是对方的对手。


    是跟随对方的脚步,在快速的比斗中落败,还是我行我素,拖得一刻是一刻,最后还是会因跟不上对方的节奏而狼狈败北?


    靳砀选择第三条路。


    他的气势再一次提升了,不再去防守,而是把所有的招式都换成了进攻的。进攻、进攻、还是进攻!他记得公子曾玩笑般地对他说过一句话“进攻是最好的防守”。公子说过的所有话,他全都放在了心上,而今他好似有些明白了这句话的道理。


    在这样猝不及防的攻势下,裴炎竟真的产生了一丝破绽。


    只要一丝就够了!


    靳砀手中长刀直向裴炎而去,然而在挥出去的瞬间,他忽然发现,裴炎勾唇笑了一下。


    那个破绽是他故意露出来的!


    可是已经来不及了,他的招式没办法撤回。他眼中闪出一丝狠劲,在裴炎的弯刀即将到达他的脖子时,他抬起左手主动撞了上去。


    一瞬间刀刃划破皮肉,鲜血霎时迸溅出来。


    裴炎只想打败靳砀,却并非想重伤这个少年,在看到血后下意识地想把武器收回来,却受到了阻力。只见靳砀用左手狠狠地握住了刀刃,在钳制住他的同时,另一只手上的长刀正正对着他的心脏。


    明明左手上的伤几可入骨,然而他持刀的右手却很稳,一丝颤抖都没有,脸上也仍是一派冷静,还能沉声道:“你输了。”


    裴炎看着那距离自己心脏不到半寸的刀尖,苦笑一声,“是,我输了。”


    他可以指责对方施展苦肉计,然而事实上的确是他先主动收了手。输了就是输了,没必要去为自己的失败找借口。


    这场打斗开始时就没有制定规则,无论中间发生了什么,最终他被人抓住了要害。


    原本他还对少年有几分好感,然而在经过这件事后,他忽然发现,这个少年很可怕。


    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哪怕是拼上自己的手,也毫不在乎。


    在裴炎认输后,靳砀终于放开了手中的弯刀。


    裴炎的弯刀极为锋利,是他家中传下的好刀,吹毛断发,是以哪怕靳砀只握住了短短的一瞬间,还是在手上留下了极深的伤口。


    石岩赶忙拿着金疮药上前,看着那几乎露出骨头的伤口皱紧了眉头,然而还是没有说一句话,只将药倒在了血口上。


    药是好药,没一会儿便止住了血。


    靳砀毫不在意地让石岩帮他包扎伤口,对裴炎道:“你与我们一起回郡城。”


    裴炎说到做到,他不是输不起的人,闻言点点头,“我要先把清风寨的弟兄们安排下。”


    还有山下的几个村落,若是他离开,说不得村民们又会被欺负。既然他提供了庇护,总要有始有终。


    裴炎走到二寨主面前,对方看到他抖如糠筛,其实在发现裴炎没死的时候,他心中的恐惧就已经快把自己吓死了。


    他咽了口唾沫,正要开口狡辩,却见裴炎对着他笑了一下,手起刀落,直接砍断了他的脖子。


    原本押着二寨主的人松开手,只见二寨主的尸体跌落在地,临死前眼中满是惊恐。


    裴炎的确出身不差,从小受到的是正统教育,然而他在外漂泊多年,若真的是端方君子,就不可能带着一干村民落草为寇。


    他这人一向讲究有恩报恩,有仇报仇。二寨主若是只肖想他身|下的寨主位子无妨,但既然对方敢对他起杀心动杀手,就别怪他报复回去。


    他能活下来是因为他早早发现对方的异心,是他命大,可和二寨主没半分关系。


    他的这一举动顿时吓着了好些人。清风寨虽说是个山贼聚集地,但是寨子里的人只劫掠,不杀人,这还是第一次看到原本活生生的人一下子成了一句没了气息的尸体。


    还是他们都熟悉的人。


    许多人看向裴炎的目光顿时复杂起来。


    裴炎不以为意,甩了甩弯刀上的血迹,然后收刀入鞘,直接对着众人道,“我要走了,今后把清风寨交给老三。有想走的和我一起,剩下的兄弟,”他环视一圈,见有好几个以往和他关系不错的人避开了他的目光,不由一哂,“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后会有期。”


    第50章


    裴炎一手建立了清风寨, 但是等他收拾完东西,靳砀发现他手里的财物却并不多。


    他只是笑笑,“我平时没什么花销, 都送给下面的村子了。”看起来十分坦然, 仿佛这并不是什么大事。


    先前他说出了要跟随靳砀离开的那番话,寨子里剩下的人顿时大惊失色,赶忙冲上来想挽留他。


    在听到裴炎要把寨子交给他,三寨主也是脸色一变, 与自己的手下交换了一个十分复杂的眼神。


    看到裴炎二话不说直接将二寨主砍死的一幕,说他心中不害怕是不可能的。


    二寨主知自己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哪怕识得几个字, 能管好整个山寨的后勤, 然而却毫无战斗力。


    在这种情况下, 想要推翻裴炎, 就不能只靠自己, 于是他将目光放在了三寨主的身上。


    三寨主并非是什么大度的人, 当初裴炎当着众人的面将他打败, 害他丢了脸, 这份仇他一直记在心里。只是因为裴炎在寨子里积威甚重,三寨主不敢掠其锋芒, 而且他很清楚自己并非是裴炎的对手,因此一直都不敢再次挑衅。


    在二寨主找来和他谋求合作的时候, 三寨主并没有马上答应下来。一来他对裴炎虽有怨却没有恨, 他有自知之明以他的实力没办法压裴炎一头;二来他不太相信二寨主, 在来到寨子前不过是个账房先生, 却对他们这些不识字的人十分看不起。对他来说, 头顶上的无论是裴炎还是二寨主, 都是半斤八两,他没一个喜欢的。


    而且他虽然有野心,但却又没大到想要把压在上面的两个人全都干掉,自己当老大。所以在这场对决中,他更像是个旁观者,在一旁悠闲地看着裴炎和二寨主争斗。


    不过他也要承认,在其中他的确插了手,比如裴炎之所以能那么快得知二寨主的计划,是他偷偷散布出去的,还有二寨主派去想杀了裴炎的人中,有两人是他的手下。


    反正无论是哪边被斗倒,和他的关系都不大,他乐意在其中给双方找麻烦。


    他想,他的这些举动,裴炎未必不清楚,然而对方还是把清风寨交给了他,这让他心中有些说不出来的感觉。


    有点别扭,又有点得意和骄傲。


    尽管不喜欢裴炎这个人,认为他就是装出一副将钱财视为粪土的模样,然而他仍然不得不承认对方的实力。


    这样强大的裴炎让他继任为寨主,就仿佛是他的实力得到了对方的认可一样。


    最终流露到脸上,三寨主也只能说出一句,“清风寨交给我没问题,你……保重!”


    清风寨中的人大都来自山下的村子,他们有亲人有朋友,不像裴炎这样孑然一身,说走就走。于是到最后,只有五六个人决定跟着裴炎一起离开。


    靳砀的目的本就是裴炎这一个人,剩下的人对他来说可有可无,多出几个也无所谓。


    山寨托付好了,就算寨子里的人对裴炎多么不舍,他也不会因此而留下。或者说,裴炎本就是这样一个看似多情实则无情的人。


    至于山寨下的村子,是因为有清风寨和裴炎的震慑,其他的山贼才不敢来掳掠,就连官府的人每次来收税都会绕开这个地方,否则很可能会被这些威猛的高头大汉撵出十几里去。


    村子所属县城的县令到后来一看手下的人打不过清风寨,这几个村子又是经年的贫困村,根本刮不出多少油水,于是只能作罢。


    裴炎给村子送过不少东西,等他走后,凭清风寨的名头还能用上一段时间。


    靳砀却在这时道:“既然清风寨上的人大都出自村里,凭他们的实力保护村子岂不易如反掌?”


    他指了指先前去打探过消息的两个村子,“他们现在已经做得很好了,我专门派人前去收集情报都打听不出来。你既然曾教过寨子里人几个简单的招式,不妨让他们将招式再教给村里人,到时人人都有自保之力,你也能放心许多。”


    这种方法并不难想到,然而偏偏裴炎从未往这个方向去想。他一直把自己放在了保护者的位置,反而忘了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道理。


    而这也是因为在这个时代,统治阶级为了确保自己的权力,他们需要让老百姓们平和无害,没有武力也没有智慧,只当个勤勤恳恳被压榨的老黄牛是最好的。


    他们会尽量避免增加百姓的能力。


    哪怕裴炎看起来爱惜民力,然而他毕竟还是出身世家,从小到大的教育已经在他的身上留下了烙印,让他在面对百姓时,总有种高高在上的感觉,尽管他自己可能没有发现。


    靳砀却听叶池讲过许多故事,他还记得公子曾无意中跟他提起过,有一个方寸小国,他们的国土面积并不大,但却让人无法小觑,只因他们一直保持着全民皆兵的习惯。每家每户都有专门放置武器和服装的地方,全国的健康男子每隔一段时间就需要进行军事训练。


    他刚听到的时候只觉得十分震惊,以为是公子编出来逗他的。这年头制造武器和盔甲的铜铁十分贵重,整个周朝唯一能做到装备齐整的军队是皇家金吾卫,至于地方军就像是一盘散沙。


    或许靠近羌、羯、鲜卑如并州、雍州、幽州等地的边防军还能保持一定的战斗力,其他地区的军队几乎都是王府或当地世家的私军。而这些私兵也不是每天都要训练的,他们平时是普通百姓,只有在农忙后才会被征召过来随便训练一下。


    别看靳砀如今手下只有一百来人,但若真的和那等临时征召来的军队对上,以一当十绝不是虚话。


    叶池不知道,他正以潜移默化的方式一点点影响着靳砀这个原著中注定的暴君,然而未来会因此产生何种变化却是如今的他们都无法预料的。


    *


    虽说达成了目的,但是来一趟清风寨,除了将其寨主裴炎拐跑,再就是磨练了一番手底下的兵,其他什么都没捞着。


    就这样灰头土脸地回去,连一点礼物都不拿,靳砀觉得有些没脸。


    于是回去他特地挑了另一条路,路上正好经过一队名声不太好的匪徒。那些人把靳砀一行人当成了普通的商队,心中虽诧异着春节刚过怎么就有商队经过,这是刚回来还是正要出门,但是这个问题只在脑海里浮现过一瞬,眨眼就消失不见了。


    他们只能看到那由骡子拉着的好几辆大车,看路上的车辙,只怕上面的好东西挺多啊,没看那留下的车轮印很深么?


    靳砀看着这帮人连衣服上还带着干涸的血渍,一个个脸上都带着恶意的笑,一看就不知手上沾了多少人命,一句废话都没有,直接带人将他们全都砍翻在地。随后将这些匪徒劫掠的财物放到车上,直接拉回湖阳郡。


    裴炎这还是第一次看他们怎么对待这种毫无人性的亡命之徒,只见这些人在砍人时眼也不眨,哪怕面前血肉横飞也不抖一下,只当是砍瓜切菜一般把敌人杀死。


    若是一个人有这样沉着冷静的心态还算正常,然而一整队这样就让人觉得毛骨悚然了。


    就连他这样经过大风大浪的人,在看到这一幕时也不由得搓了搓手臂上起的鸡皮疙瘩。


    待看到他们搬运财物,更是“啧”了一声,“黑吃黑啊,这倒是个致富的好办法。”


    靳砀先前在和裴炎的对打中,手上受了伤,因为伤口又深又长,现在还没好。方才带领着一番活动,伤口又裂开了,从白色的绷带上洇出了血红。


    他看了一眼手上的布条,终于皱了皱眉。


    裴炎像是看稀罕事似的,偏过头道:“你就连最开始受伤的时候也没皱一下眉头,现在不过是伤口裂开,怎么感觉到疼了?你这人够迟钝的啊。”


    汪明朝他翻了个白眼:“不知道别乱说。”


    他手脚麻利又心思细腻,石岩和李大牛带人吭哧吭哧搬东西,他却早就趁着身形灵活跑到了靳砀这边,拿出准备好的绷带和金疮药,给靳砀重新上药包扎,“头儿这是在烦恼该怎么去见公子吧。”


    他是最开始跟着靳砀的人,如今也混成了什长,等着靳砀手上的人再多一些,早晚会提拔他当队正,所以平时在和靳砀说话的时候,他就少了几分恭敬,多了几分熟稔。


    明明在处理着靳砀深可入骨的伤口,他的语气中却带上了几丝幸灾乐祸。


    上完药后缠上绷带,最后在靳砀的手上绑了个蝴蝶结,汪明半是担忧半是揶揄地道:“头儿你自求多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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