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软饭硬吃
屋外下着秋雨,三面开窗,关了两扇,独留一扇听雨声,丝丝凉意透进来,陈秉站起身挑了下灯花,竟不自觉打了个哈欠,一个夜猫子有些困顿了。
算一算时间,也不过才堪过亥时(晚上九点)。
这是姜漓平日里熄灯歇息的时间,但今日比平日晚了些,这都过了亥时,也没见人影。
陈秉眼下等着跟老婆一同上床睡觉,也算是一天的“仪式感”,即便这只是盖着被子纯聊天。
与其说是夫妻,不如说是“男生宿舍的上下床”,唔,其实两个男人在同一个被窝里睡觉……也没什么毛病。
窗外的雨还没停,姜漓走了进来,脸上沾着没揩干净的墨汁,一张俊脸黑如锅底,手腕更是有几分抽筋。
——平日里练武射箭的,哪里碰过毛笔?
以至于写一份“和离书”,愣是从下午一直写到了晚上,这才了结。
主要也是字写得太难看,总觉得拿不出手,哪怕要和那个虚伪书生和离,也不想“丢了面子”,写好了一份,不满意,撕了,又写一份……还是撕了。
自从和陈秉婚后,姜漓没在他面前碰过笔,也没写字,一直藏着掖着,不让自己的“丑字”暴露,日常还厚着脸皮批评姜闻瑄字写得不好看,督促他练字。
本来想着“柔弱夫君”陈秉活不长,不让他看见字也无甚要紧,如今让他第一次得见,竟然是他亲手写下的“和离书”。
姜漓眼神幽怨:“……”
要不是被青菱盯着,他都后悔说要亲自写和离书,面子上着实下不来台。
“怎么了?你晚上哪去了?督促姜闻瑄考秀才?”嗅着自家老婆身上浓重墨水的香气,陈秉愣了愣神,这家伙脸上还沾了墨,如同一只花脸的小猫儿,又兼淋了些雨,更像是一只可怜兮兮的淋雨流浪猫。
要知道姜漓这小哥儿,从来就没有过落寞的时候,他是个万事不挂心的人。
放在现代,他就是那些诸如《钝感力》《屏蔽力》等等书籍的合格践行者。
本身具有超强钝感力,以及超强屏蔽力,对任何事情都容易翻篇,并且绝对不会“精神内耗”。
这样的人很稀缺,大多数人都谈论抵制精神内耗,但大多数人都做不到,而姜漓不一样,待在他身边,会让人感到很舒服。
因为他是个真正活在当下,及时行乐的人,活得肆意潇洒,一副没被文明社会污染过的清纯(清蠢)。
——长得还精致漂亮。
有点像是快节奏高压力公司提供给职工的舒缓身心小猫咪,日常撸一撸,看着它吃饭睡觉舔毛,或是高高竖起尾巴巡视“领地”,便感觉焦虑不安的心灵得到了慰藉。
陈秉猜测这就是自己喜欢他的原因。
晚上把人抱在怀里睡觉,就像是抱着一只大猫猫,漂亮的脸蛋像是布偶猫,手感类似金渐层,软乎乎的,很好捏。
陈秉从小到大成长的环境,永远缺失这类人的存在。
或者说,他自己就像是在虿盆里养出来的万毒蛊王。
末世前是这样,末世开始后,也是这样。
抱着姜漓睡觉的时候,他总不免想起曾经的大学生涯,他会想到,如果当年读大学的时候,宿舍里能有姜漓这样的人当舍友。
……大概会非常有“安心感”,因为总有一个人浑不在意的去当班里的倒数第一。
一个漂漂亮亮的体育特长生。
陈秉的宿舍里聚集了各种状元和聪明人,还曾经出国交流学习,汇聚全世界的天才,但就在那时候,连着有两个同学跳楼自杀……精神癫狂者也不少。
他们并不是成绩倒数的人,相反,在哪里都名列前茅,父母也都是十分体面的职业,家境优渥,即便选择当个庸人,也能度过一生富家公子哥的生活。
选择跳楼的原因,仅仅只是觉得很累,保持优秀很累,厌倦过这样的日子。
有时候陈秉也能理解他们的想法,但真要是选择过悠闲的生活,骨子里的“卷王基因”却又时常作祟,让人无法平静下来。
像他们这样的人,似乎总要等到心脏骤停,眼睛彻底闭上的那一刻,才能得到真正的安宁。
而眼前的姜漓,却早已拥有了他曾经渴望拥有的东西。
陈秉怔怔看着他出神。
姜漓却狠狠瞪着他,将幸幸苦苦写好的“和离书”甩他身上,大声骂道:“你个两面三刀,表里不一,装模作样……你个可恨的沽名钓誉的虚伪书生!”
说完后,姜漓红着一双眼睛,死死盯着眼前人那张温润尔雅的脸庞,他曾想过,对方听了自己这话,肯定会表现的惊慌失措,或是辩解,或是继续欺骗他——
反正他绝不会再受他所骗。
然而他盯着那张没有攻击力的俊美的脸庞,却是见他笑了,神色中竟然还带了几许兴奋之色。
姜漓:“?”
“你可算是看清了我的为人,本来我也不想装了。”陈秉缓缓拿起那份和离书,弹了弹衣袖,眼角的余光瞥见那“缺斤短两”的三个字,又是没忍住笑意更深。
他极有兴致打开来一看,“噗——”
这玩意拿去官府,官府也不认啊,谁认识上面的字?
陈秉随手把这份和离书撕了,抬眸看向姜漓,满脸是笑,“漓哥哥,你这下知道我表里不一,还虚伪了?”
他将碎纸片抛上天,如雪花般散开,随后转过身,径直走到两人同床共枕过的位置,大马金刀的坐下,哪还有平日里柔弱书生的模样,浑身上下尽显嚣张之色。
姜漓瞠目结舌,手指着他,半天说不出话来。
这简直就是大变活人,他那个病弱的,快死的,文采非凡的秀才夫君,竟然变成了大尾巴狼。
“我要杀了你——”回过神来的姜漓脸色又青又红,回忆起过往种种,甚至从两人见面那日起,从盖房子,再到燕窝粥……这家伙一直都在故意设圈套玩弄他。
姜漓抽出腰间的马鞭冲过去,站在床前,看着那个言笑晏晏的人,到底扔到了手中马鞭,暗骂自己一声不争气。
下一刻,硬着一股气,合指为掌扇向他的脸。
然而他的手腕却被人抓住,卸力一带,反被人压在身下。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漓哥哥,对我这般心狠?”陈秉笑着看他,还是在这张床上,他早就想这么做了。
白日里脑袋中出现的袖珍小奶娃,可不是袖珍姜漓,而是姜漓的壳子,真正的他自己。
在他眼中看来,姜漓这么个小哥儿,最是天真善良,明明是个灵珠,哪能是魔丸啊。
“你——”姜漓气急败坏,他咬牙用力,却发现纹丝不动,全然挣不开对方的桎梏,他震惊道:“你会武?!”
陈秉假咳一声,矜持道:“会‘亿’点点。”
“一点点?”姜漓愣了一瞬,随后更是羞愤,他每日亥时睡觉,寅时起床练武,勤耕不辍,日夜操练,竟然反抗不了这个巳时起床,更是睡到下午的夜猫子,还自称只会“一点点武”?
他们姜氏武馆这是遭了灾,进了贼了!找个病弱快死的书生,竟是个……终日打雁,叫雁啄瞎了眼睛。
“你个混账!你放开我!”
陈秉故意逗他:“偏不放。”
“你这个骗子,你骗我,亏我还亲手帮你煮燕窝,竹子也是我亲手种的……你这个骗子,你不得好死,我恨死你了,你来我家白吃白喝,还欺负人,你把我和弟弟玩弄股掌之间——”姜漓说话语无伦次起来,只恨不得将眼前人生吞活剥。
“你还亲自帮我煮燕窝?这么好?”
“漓哥哥,你这么好?”
姜漓瞪着他,铜制的油灯照得他双眼通红,豆大的泪珠子从里面蹦出来。
陈秉目光触及他的眼泪,怔了怔,这才意识到太过火,轻哄道:“好了好了,别哭了。”
他托着他的下巴,低头吻他脸上的泪花。
姜漓身体僵硬一瞬,放弃了挣扎,红肿着眼睛,“你到底来我家做什么,欺辱我?”
陈秉目光温柔看着他:“我是你夫君啊,咱们拜过堂成了亲。”
“休要骗人,你何曾是我夫君,别人家的……根本不是这个样子,新婚夜那天晚上,你故意耍我——”
“成亲后的这些日子,这些晚上,你都在耍我——唔——”
陈秉低头堵着他的唇,听他喋喋不休半天,早就想这样了,外面秋雨淅沥,浇灭了夏日的蝉燥蛙鸣,到底水汽氤氲上升,空气里都染上了几分粘稠的湿意,受那烛火炙烤过,更是黏腻难堪。
分开时,空气里拉着丝儿,像是未尽的雨。
“原来真有接吻时不会呼吸的傻瓜。”
“漓哥儿,早就想碰你了。”陈秉不疾不徐拿起边上的一盒玉罐,“夫君现在就来教教你,这东西的正确用法。”
*
青菱撑着伞藏在竹林里,他竭力竖起耳朵,去探听屋里面的情况,奈何雨声沥沥,总听得不太清楚,这可是公子成婚后,头一回和陈郎君吵架,都闹到要和离。
……里面会是什么情形?
只能勉强听到一些动静,似乎有争执的话,又不太听得清,好像还有摔东西的声音,不对劲,隐约还有抽泣的哭声……
青菱听得是一愣一愣的:“哭声?”
别是自家公子拿鞭子抽人吧?要不要去叫大夫?
他又仔细听了听,品出滋味来,不对啊,这声音……这明明是漓公子的声音。
再凑过去仔细一听,青菱脸都红了,手里的油纸伞摔落在地上,他忙不迭的捡起来,头也不回跑了。
啧,原来公子成婚后第一次吵架,竟是吵成这样。
第26章 大尾巴狼
一夜秋雨过后,竹叶承雨,绿的发黑,沉甸甸的垂下,每一片叶子都蓄满水珠,风吹过时,如下急雨。
东院清晨少见的平静,那道练武的身影消失了,青菱眼下一片青黑,指挥着丫鬟煮燕窝粥。
他是又好奇又害怕,这都巳时了,还不见公子身影。
“咳咳——”青菱抬眸一看,发现是青竹似的病弱郎君,他穿着一身家居棉袍,在这清幽竹院中,似是一位飘渺的隐士。
青菱不由得叮嘱几句关心的话:“陈郎君,瞧这天气日日转凉,还是注意些身体吧。”
陈秉淡然道:“无碍。”
青菱低头叹了一口气,这新郎君什么都好,偏就是身子骨不好——等等,不对啊,陈郎君都出来了,他们家公子呢?!!!
陈秉微微一笑道:“让我来亲自煮这燕窝粥吧,漓哥儿身体乏了,我端去给他。”
青菱:“?”
要知道他们家漓公子可是壮如虎的,陈郎君这般说话,难道是因为男子的颜面?恐怕他已是知晓那羊肾粥和牛鞭汤的作用。
陈秉端着燕窝粥进房里,床上躺着的人还不愿睁开眼睛,那张漂亮的脸蛋犹带泪痕,露出来的一截脖颈,似苍穹一根白玉柱,悬着几团绯红的云。
“漓哥哥,还不起床?”陈秉在屋外便探测到他的鼻息,知道人醒了,这会子装睡呢。
果不其然,床上的人睁开眼睛——他竭力睁开眼睛,可哭过的眼儿,鸦羽般的睫毛上就跟刷了浆糊一样,好半天才彻底睁开眼。
那双眼睛红的像兔子一样。
“几时了。”一开口说话,嗓音更是哑得厉害,昨夜的哭腔还未消退。
陈秉温和道:“漓哥哥,巳时三刻(早上九点四十五)了。”
怪不得,已是天光大亮。
“还早着呢,漓哥哥。”
姜漓默然:“……”比平日起床的时间晚了三个时辰,东院的人怎么看他,青菱怎么看他?还有武馆的人……还有薛教头,今日他踏出这间屋子,需要面对什么?
从小不识愁滋味的小哥儿,到今日明白了何为愁思。
“漓哥哥?饿了吧,来吃一点燕窝粥。”
姜漓捂住自己的耳朵,一双红肿的眼睛瞪向眼前人,凶巴巴道:“不准再喊我‘漓哥哥’……”
说完后,他自己还有些心悸,更慌的是身体的记忆,这家伙,昨天夜里,每次都是这样,只要喊他一声漓哥哥的时候,就会猛地重重撞他一下。
他都形成了条件反射,听到这声音,身体下意识的紧绷,弓着脚背,腰间却是酸软的厉害。
“好,漓哥哥,我听你的。”陈秉莞尔,从善如流。
姜漓看他一眼,抿了抿唇:“你老实跟我说,你——你到底还能活多久?”
陈秉抬手摸了摸他的头,指间发丝如水,柔声道:“活到看咱们孩子长大应该没问题。”
“为什么你的脉象,大夫都说你很难熬过冬天,还说你‘先天不足,本源亏虚,纵是神仙也难救’,最多活不过三年……还有你……你居然能压制住我?!你对我下药了!”
姜漓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他简直要疯了,他那个先天不足的病弱夫君,摇身一变成了个大尾巴狼,自己竟然还打不过他。
这种挫败感……简直是无颜见江东父老。
到底谁才是武馆家的孩子?
“我这是以柔克刚的法子。”陈秉笑着眯了眯眼睛,大忽悠道:“这叫太极。”
姜漓:“?”
“他强任他强,清风拂山岗……这便是阴阳互济,虚实转换,动静相宜之法,是以内在安定,顺应自然,以柔克刚。”
“我能克制住你,是因为我‘以静制动,避实击虚,借力发力’,你觉得我力大不可挣脱,那其实是你自己的力量,我借由你的力道,压制住你自己。”
陈大饼为自己的“胡诌”点个赞。
实际上那就是“老子”的力量,他就喜欢“力大砖飞”,能火力覆盖,炮弹洗地,谁还灵活三三。
“真的啊?”姜漓张了张嘴,虽然花里胡哨的听不懂,但好像很厉害的样子,他都忍不住信了,这个解释,倒是稍稍安慰了他受打击的心灵,“那你怎得还会晕考场?”
“这不是之前还没练太极,且又执念太深……后来知道自己死期将至,家里人又送我来当赘婿,我烧掉了所有圣贤书,只留着一章《逍遥游》,日日盘坐观星,偶然间感悟天地,于是,悟出了太极。”
“此后,我的身体也日渐好转起来。”
姜漓怔了怔,喃喃说道:“我日日练武,什么都没悟出来。”
陈秉正色道:“这就叫‘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姜漓疑惑:“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你每日辛苦练武,相当于学习,但却没有花费时间沉心思考,于是你会感到迷茫不前。”
姜漓怔了下,随后立刻认真道:“好,从今日起,我要思考!”
陈秉瞥他一眼,努力忍笑。
“……总觉得你在骗我。”姜漓歪着头看他,一头青丝瀑布垂下,不同于戎装素裹时的高马尾,也不是柔和的半披发,微微散乱,柔和了棱角,显出几分破碎感。
“夫君本性纯良,哪有成天骗人的道理。”陈秉睁着眼睛说瞎话,他可没有“成天骗人”,只是偶尔骗人,“再者,我们家漓哥——我们家漓哥儿聪慧过人,我也只能骗得了你一时,可瞒不过你的眼睛。”
姜漓眯了眯眼睛,听了他这个话,很是受用。
“来吧,吃粥。”
陈秉喂他吃燕窝粥,姜漓微微皱眉,他早起练武流汗,喜欢吃咸的,不爱吃甜的,不过他又心想:他吃的,我也要吃,说不定真有强身健体的功效。
姜漓垂着眼眸吃粥,像是根霜打的茄子。
哪怕听了陈秉的解释——不听还好,听了更是心态崩了。
听听,他还以为陈秉一开始就是装的,他肯定从小练武,可这家伙说自己什么,知道死期将至,日夜观星,感悟了什么太极,于是他就武力过人了?!!
甚至还不到一年半载!
那自己整日勤学苦练的这算什么?
“你也吃。”姜漓吃了小半碗,哑着嗓音把碗推给他,到底冰糖润喉,吃过身子好受些了。
陈秉也不劝他,顺势一调羹送入自己唇边。
姜漓撑着身子去穿鞋,只觉得双腿犹如灌铅,沉重异常,才落地,竟是仍在打颤,他眼底含着水光,回首瞥一眼陈秉,明明见他腰身纤细,环在上面时,却能感受到令人心惊的力道。
难道他这么多年来练武,竟是练错了?
被自家老婆打量,陈秉老实吃粥,眼观鼻,鼻观心,不吭声。
这会子,他倒觉得自己是个天生的大忽悠。
或者说是个天然掌握“哄老婆”技能的奇才。
——以前倒是不知道自己还有此等天赋。
姜漓试图站起身,结果却被某处地方的痛楚逼得含泪坐回去,那模样,就像是一个跳高失败的小猫,不肯承认自己失败,于是佯装忙碌,且猛地拍了下床板,福至心灵的蹦出一句话:
“我要去找刘昭!”他无比坚定道。
冤有头,债有主,今日的事情皆是由他而起……若是不知道,还能鸵鸟似的过一阵子,这刘昭当真是个祸害!
姜漓不承认自己是迁怒了。
陈秉挑眉:“昨日他到底跟你说了什么?”
“也没什么……”姜漓难以启齿,绝不承认之前在情(/)事方面一窍不通的傻子是自己,尤其还是被愚蠢的刘昭看了笑话,此事定然不能让刘昭知道,“我等会儿就去找刘昭——”
“?”陈秉一怔,“你今日好好休息,不用这般急切。”
这个小蠢货,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带着满身缱绻的痕迹。
姜漓凝神想了一会儿,得意道:“我要跟他说,我夫君更厉害!”
“我的身体比刘昭身体强十倍百倍,但是我夫君把我弄得下不来床……而且有这么大。”姜漓随手比划了一下。
陈秉:“???!!!”
漓哥儿!?!?
当个不内耗的人真好。
从来没想过的角度,这也能卷起来?
陈秉欲言又止,汉语言水平跌落至零,不知道该怎么劝他,而此时,屋外有侍女来报,说是瑄少爷过来了。
“我弟弟来了!”姜漓神色一正,“你先去拦住他,就说我在……我在思考!今日我寅时起床,盘坐在窗前,我在感悟天地,我在思考武艺——总之不准说漏嘴!”
陈秉:“……”
“你要是敢说漏嘴,那我就——”姜漓下意识用鞭子威胁,可自己打不过他呀?惯常用的武力值威胁,面对自家“病弱夫君”反而没用,至于把他赶出府?自己也舍不得,“反正,我就……反正……反正不准说漏嘴!”
陈秉颔首,这大概就是长兄如父……当哥哥的偶像包袱三吨重。
*
“秉哥,你看我这一身装扮怎么样啊?”姜闻瑄尤其兴奋,他脱下了花花绿绿的纨绔装扮,着一身书生青衫,腰间只悬着一块纯色玉佩,手中一把折扇,很是附庸风雅的样子。
更绝的是,他在额头上绑了根红色的带子,上书“勤奋好学”四个墨字。
旁边跟着的吴满都要傻了,他这个职业陪玩,前儿个张氏才叮嘱,让他教唆姜闻瑄带着陈郎君去玩,结果昨日刚……刚让瑄少爷去听曲,大早上却被漓公子揪去上香。
回来瑄少爷就糊涂了,他梦魇了,一副“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的状态,又说自己这个当舅舅的责无旁贷,又说自己是个天才,明年定要考个秀才让大家伙都看看……
吴满在旁边苦口婆心地劝说,使不得使不得,这不可能的呀,考秀才千难万难,不必为一时之气——姜闻瑄却是自信满满道:“我那个中小三元的哥夫都说了,我,姜闻瑄,以我的天才水平,仅需一年,便能考上秀才!”
“我就去努力它个一年!”
吴满急得冷汗直流,心想你去考秀才,那我可咋办?
这陈郎君当真手腕高超,把圣贤书读进了骨子里,一个无可救药的小纨绔,愣是被他掰正了。
看来还是得从陈郎君这边对症下药。
姜闻瑄学习态度积极,陈秉这边亦是配合教学,把昨日准备的文书交给他学习,毕竟这家伙真是自己如假包换的小舅子,未来陈魔丸的亲舅舅,到底上了心。
又帮他打磨基础,又教导他应试策略。
“我竟然都听懂了——我可真厉害!”姜闻瑄自我感觉良好,美滋滋道:“秉哥,再等两日就是学政见新秀才的簪花宴,到时候你也把情形都说与我听听,指不定明年我也能考个案首,我也能在那簪花宴上一枝独秀,说不定我还能考个举人呢。”
陈秉端起一旁的茶盏,低头啜一口香茗,冷静冷静。
都说孩子不能输在起跑线上,但也有教育学家说,孩子小时候,尤其是小学时候,就应该让他痛痛快快的玩耍,倒也不无道理。
就像是姜闻瑄,以成年人的脑子去学年幼孩童的知识,事半功倍,再加上陈秉有意训练他的大脑提取调用和多线交叉并行的能力,更是进步神速,自觉记忆力极佳。
人的专注力是有限的,尤其是在同一文本上,能专注的时间也不过十几二十分钟,背文章也是一样,很多人都喜欢从头到尾的背文章,但其实效果极差,多是机械背诵记忆。其实背一段,切出去做其他事情,再接着背……就像是在一段回忆里,钉下无数个特殊存档记忆点,这些存档点利于唤醒记忆,且每一次的离开文本,再回到文本,都是一次主动调用查取记忆,往往会留下更深刻的印象。
再者,姜闻瑄脑袋确实好用,其次也是乐观,心态好,一个小纨绔,哪怕学得再差,也差不过从前,自然也不会有情绪内耗。
……还沉浸在自己是个隐形天才的愉悦中。
“我哥他过来了?”姜闻瑄一抬眸瞥见熟悉的“哥影”,手腕下意识一抖,污了一团墨。
他感到煎熬,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总感觉他哥走得很慢。
姜漓收拾打理好形容,把自己遮的严严实实,挪着小碎步过来,他停下,掀衣坐下,无声的闷哼一声,倒抽一口气,这才调整姿势,虚虚的坐着。
“哥,今日没见你练武,还以为你不在呢。”
姜漓正襟危坐,严肃道:“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你以为你哥我只是个会用蛮力的武夫吗?”
姜闻瑄呆住:“?!”
“今日我一大早起来,便开始感悟天地,吸收日月灵气……我在思考。”
姜闻瑄傻眼:“啊?!”
“他强任他强,清风拂山岗,你知道什么叫做阴阳互济,以柔克刚吗?”
姜闻瑄傻乎乎的摇摇头。
“咳——”陈秉咳嗽了一声,他敛衣站起身,“你们兄弟俩聊着,我去喂鸡。”
再多留一刻,他真怕自己笑出声。
姜闻瑄目送自家文雅卓然的哥夫徐徐步入隐逸竹林,心里一阵感慨,“秉哥真是个文雅端方的翩翩公子,就是身子骨病弱些,哥,你可得好好照看他。”
姜漓一听这话,黑着脸,没好气道:“你个大蠢驴!”
他气不打一处来,他没看出这是个大尾巴狼就算了,他弟弟更是眼瞎,至今没看出来——昨天他骑马的时候就该察觉到。
真是气死他了!!!!
姜漓无能狂怒。
姜闻瑄:“?”
第27章 襕衫
刘家布庄位于县城一条主街的中段,虽不招摇,但也绝不寒酸,周围好几个布庄连着胭脂水粉铺,还有文房四宝店,算是县城的中高档位置。
“这匹给我包上,那个也给我留着……”从镜台寺回来,刘昭心情特别好,饭都多吃两大碗,且还要给自己多做几身衣服。
想想这么多年来,可算是赢了姜漓一场,真痛快!
突然有人来报:“昭公子,外面有人找。”
刘昭摸着锦缎的手一顿:“谁呀?”
“是漓公子,姜氏武馆家的漓哥儿。”
刘昭:“?”
刘昭不明所以,然而门外的客人早已经不请自入了,所谓的通报,不过是走个场子,姜漓大步流星的走进来,走着走着他又抽了一口气,换成了小碎步。
“刘昭,东西还给你!”姜漓一脸大爷的模样,将那方丝绢甩在刘昭的肩膀上,自己学着陈秉昨夜那大马金刀的坐姿,当着刘昭的面,坐在了布庄待客的太师椅上。
“你疯了!”刘昭红着脸,忙不迭的把丝绢藏起来,简直疯了疯了,自己……还要脸呢!
得亏这会儿店里没人。
刘昭怒瞪着他:“姜漓,你给我起来!”
“偏不!”姜漓梳着高马尾,一脸桀骜不驯的模样,他摇了摇手指,“你且过来,我与你说话。”
刘昭将信将疑的望着他,就怕自己走过去,被邪恶的漓哥儿一脚踹屁股上,这家伙一看就是来打击报复的,但又实在抵不住内心的好奇,他又怂又闪烁着好奇的神光凑了上去。
屁股倒是没挨踹,正相反,反而是眼前的姜漓捂着自己的腰,附他耳边说了几句话。
刘昭瞠目结舌,嘴巴张大到能吞鸡蛋的程度,不可置信望着他。
姜漓晃着高马尾,得意一笑:“你夫君也没什么了不起的,我夫君更厉害,他还是案首呢!”
说罢,他也顶着一张“反正我赢了”的表情离开刘家布庄,不,他还主动挑选了几匹布。
姜漓勾唇一笑:“跟人家比夫君的感觉真好!”
刘昭望着他的背影直跺脚,啊啊啊啊真是气死他了!!
“我不信!我绝对不信!”
刘昭回到内室,跟丈夫张丰伦说起了这件事,“噗——”张丰伦嘴里的那口茶水喷了出去,咳得他衣襟全都湿透了,“咳咳咳——”
怎么这事还没结束?
张丰伦心神惶惶,胆战心惊:“武馆家的漓哥儿,那般要强,且又身体强健的小哥儿,能找个厉害的夫君压制自己?而且他夫君不说是个病秧子吗?”
“他装的吧?故意这么说来气你?”
“你不懂——”刘昭咬了咬唇,“我今天推了他一把,真推动了他……他好像是真的……”
“这又怎么了?”
刘昭黑着脸:“你不是我们小哥儿,你不懂的!”
张丰伦咽了咽口水,他是不懂,但他害怕被督促考举人,能考中个秀才,已经是烧高香,考举人?天要亡他,家宅不宁啊!
“他夫君陈秉这回考中秀才,应该会选择去县城书院读书,到时候,他在哪家书院,你也混进去试试,找个机会,他若是如厕,你也潜进茅房里看看……”
“我不信他说得是真的,你帮我验证一下,如果教我拆穿了这漓哥儿说谎,我要笑话他一辈子哈哈哈!!”刘昭自认想到了一个绝妙的好主意。
张丰伦:“????”
这是在干嘛?这是让他去书院干嘛?虽然他确实不大喜欢读书,但书院也绝不是比拼这种东西的地方。
“我还不如费心考个举人。”张丰伦到底还有几分书生的礼义廉耻,小声叨叨。
刘昭:“你考得上吗?”
张丰伦:“……”
*
从刘家布庄出来,姜漓心情颇好回到家里,可算是痛痛快快的舒畅了一把,要不是那里还痛着,他都想开开心心去跑马。
“公子,公子,你快来!”青菱冲着自家公子招了招手,说着露出了泡在碎冰里的牡蛎,姜漓皱了皱眉,“好腥啊!”
“公子,这据说是好东西。”青菱小小声道,他左右看了眼,贴过来:“这个吃了,男人……更厉害!”
姜漓俊脸一红,下意识后退一步,还厉害……这还得要多厉害?
他感觉到一阵腰疼。
“反正这个吃了男人好,以后我成亲了——”青菱捂住自己的脸,闹了个大脸红,完了完了,他已经精通如何给男人补身子了。
“唉,公子,我到底在胡思乱想些什么呀!”
姜漓沉默着看他一眼,好半天才道:“你也是头大蠢驴。”
青菱:“?”
姜漓扶着自己的腰走了。
*
陈秉看着眼前这堆“生蚝”,也就是牡蛎,当真是又气又好笑,好吧,他承认自己到底是个庸俗的男人,被人小看了,就是不爽,非常不爽之。
也罢,这吃软饭当赘婿的生涯,就得忍受旁人轻看欺凌——
他带着颇为恶劣的表情,自嘲道:“我这算不算是天才陨落,要不要再定个三年之期啊?”
“什么三年之期,夫君你在说什么?”姜漓是个心大的人,从小厨房里出来,一会儿就看开了,他心想着自家夫君到底天生不足,多补补是件好事。
再者,反正他一介武人,也并不怕疼,那种事情,虽是疼了,但也……也有种说不出的意趣。
大抵也是有过肌肤之亲,此时见着陈秉,比往日里更是亲切,嘴里的那声夫君,也喊得更加情真意切。
想到他那嚣张恶劣的表情,又想到他那温文尔雅的做派,两相结合起来,心脏都不自觉怦怦跳起来。
“没什么,夫君给你弄个蒜蓉烤生蚝。”陈秉目光掠过那堆生蚝,最后停留在自家老婆的脸上,尤其当触及到他脸上的笑,怔了一瞬,不得不深吸一口气,对自己说:
秉啊,你得跟老婆学心态。
——夫君昨夜大变脸,今日还能笑得出。
你抄一辈子的“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也抵达不了这样的境界。
“这闻着好腥,你能吃得了吗?怕你吐了,不喜欢就甭吃了。”
“所以用蒜来去腥,我来烤与你吃。”
姜漓吸了吸鼻子,听话和他一起来烧炭,准备烤架,就这么在院子里烤生蚝。
“夫君,加了蒜末子,烤起来好香!”
“嗯,你看着火,我去泡茶,等会儿好了,咱们拿去那边吃。”
烤了十几个生蚝叠在鱼盘里,端到石桌前,陈秉也端着两杯香茗过来,两人分别在石凳上相对坐下,背后竹影婆娑,院子里开了不少花,极有雅趣。
“夫郎,你身子好受些了?青菱说你下午又出去了?”陈秉端着茶水,轻吹一口气,品着那股子香气,再抬眸看向眼前的俊美青年,嘴角噙着笑容,莫名有种岁月静好的滋味。
他低头幸福喝了一口茶水。
“我不是早上起来就跟你说了,我去找刘昭了呀。”姜漓好奇戳了下生蚝,嗅着那股子蒜香的鲜味,好一会儿也不下嘴。
“噗——”陈秉给呛到了,这下不是假装咳嗽,他是真咳嗽,“咳咳咳——”
他揉了揉自己的眉心,怎么他以为的“岁月静好”,和他碰上的“岁月静好”不一样。
“你、你——”
姜漓忍笑:“夫君,你怎么了?”
陈秉欲言又止,最后咽下了嘴里的话,“算了我不问了,没一句是我爱听的。”
姜漓:“?”
“夫君你这样真没意思,亏我还在他面前夸你呢。”
陈秉:“……”
他闭了闭眼睛,心想此事翻篇吧。
然而,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天总是不遂人愿的,这会儿他想翻篇,在姜漓那边,倒是不依不饶起来。
姜漓眨了眨眼睛,他偷偷看他的表情,似乎找到了一种拿捏夫君的办法?
还以为文斗不过他,武也打不过他,就拿他没辙了……但是,天无绝“漓”之路。
“夫君,你真不想听我和昭哥儿说了什么?你如果想知道,我一五一十的告诉你,还有他的反应我也告诉你,可好笑了,你不知道刘昭这个家伙有多……反正这家伙特别讨人嫌。”
姜漓把刘昭想推自己结果自己掉水池,以及偷袭磕到牙的事情都说给陈秉听。
“真的啊,这么有意思,你以前怎么没说给我听?”陈秉倒是听得入了迷,他以前的生活都太正经了,或者说,他父母都是那种德高望重的老教授,他从小也有点少年老成,至少在外人面前,总是披着一层君子端方的假面。
他时常想放纵,但这张假面也跟吃饭喝水一样,刻进了他的骨子里。
刻入骨髓的习惯,改都改不掉。
人怎么就可以精分成这样呢?
“你以前都跟仙鹤一样,还以为你不食人间烟火,哪好跟你说这些。”
陈秉浅浅一笑:“现在呢?”
“经过了昨夜——可算是落到了实处。”
陈秉笑容更深:“那咱们今天晚上继续?”
“?”姜漓呆了一瞬,疯狂摇头,“不要了,真的不要了。”
“夫君,你就让我歇息几天吧。”
陈秉莞尔:“好,本就逗你的。”
“你可别吓我,明日我还要寅时起来练武——”
陈秉又被呛了下。
这老婆才是真正的“卷王”?
虽然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之下,睡在睡一张床上,但他们生活有时差。
“夫君,青菱还说官府那边送来了一套襕衫,你等会儿先换上试试。”
“嗯。”
*
“襕衫,他的襕衫送来了——”
姜兆龙今日读书极不安稳,时时关注着另一处的景象,陈秉考上秀才,姜家门庭若市,哪怕他想捂着耳朵,都能听得到外面的动静。
他能想象到那些恭喜的声音,以及对他的惋惜……这些想象,如同把姜兆龙放在火上炙烤。
如今,又听说代表功名身份的襕衫送来了,更是心悸良久。
朝廷有明言规定,考上秀才后,可穿襕衫,虽然到了这个时候,不少书院服装也仿造襕衣,可那朝廷的襕衫到底不同,这就代表着,此人身份,不再属于平民,而是步入了“士”的阶层。
着襕衫者为士,可免除徭役,可见官不跪,可不受刑讯……
“我儿莫要急躁,明年你也能穿上这样的衣服。”说着不急,张氏额上也爬满了忧虑,她明显感到姜兆龙心浮气躁,不由得跺了跺脚。
“去,把吴满叫过来。”
吴满过来了,冷汗连连汇报情况:“夫人,不是我没使劲儿,而是那陈郎君将圣贤书读进了骨子里,我看他是宁死都要读书哇!”
“就连那瑄少爷,受了他的耳边风,都着了魔似的说是要考秀才。”
张氏下巴落地上:“啊?!”
姜兆龙也惊了:“啊?!”
太阳打西边出来,纨绔也要闹读书?
姜兆龙嘲讽道:“他考秀才?痴人说梦!”
“可、可……”吴满憋了憋话,“可瑄少爷信誓旦旦说,他说陈郎君夸他是个千年难得一遇的天才,还说他这样的天才,考个区区秀才,仅仅一年足以。”
“所以他说,他只要努力一年就——”
张氏和姜兆龙听了这话,都呆滞住了。
“天才?说他是天才?”姜兆龙喃喃自语,脸色刷得一下变白了。
张氏沉下脸:“绝无此种可能。”
“吴满你过来。”张氏小声叮嘱了他几句话,“你切记住,只要明年姜闻瑄考不上秀才,我就与你一百两银子。”
吴满眼前一亮:“多谢夫人!”
*
李学政这些时日都居在县学中,并未私下接触任何新秀才,而是静候簪花宴,也是见师宴,他倒不是白白等着,而是打听好了前几名的详细情况。
尤其是第一,最受他关注的陈秉,然而在听说他的境遇后,他只能叹一口气,扼腕叹息。
“竟是猜错了。”
“天妒英才啊!”曾经还怕自己座下出个霍首辅,或是终于盼到了一个能和霍首辅掰手腕的奇才,结果,却是个命不久矣,快死了的奇才!
一场希望,化为虚空泡影。
李学政便也不把眼神投向陈秉,认定他此后在官场上毫无作为。
——他得先有命活到官场。
唏嘘叹惋,唏嘘叹惋矣!
在李学政这里,眼看着陈秉仕途无望,也只把他看成冬日里的一场漂泊大雪,尽管美得触目惊心,可只待雪消融化,终是无影无踪,于国家无好处,于江山社稷无好处,也就不放在心上。
但他不放在心上,有的是人放在心上。
“学政大人,还请力荐陈学子来我梅溪书院读书!”
“啊呸,这等清俊人才,理应来我青云书院!你们梅溪书院是个什么玩意,脏的臭的都在里面,金玉其表,败絮其中!”
“我才呸!我们梅溪书院不知道出了多少人才——”
“呵,那都是用来骗富家子弟的门脸。”
“你们青云书院就高贵到哪里去了吗?呵,平步青云,还不是心向官场,还自称清流,沽名钓誉——”
第28章 气人
清河县两大书院,一是梅溪书院,二是青云书院,若要论名头,那肯定是梅溪书院更加响亮,出过的名人雅士更多,地处风雅……也更加的包容万象。
青云书院呢,则相对自命清高,以清流苦修著称,多招收那些有抱负有理想的学生。
用现代的话来翻译,那就是梅溪书院相当于是豪华私立学校,什么学生都收,有钱的都能进,同时又用钱来利诱学习成绩好的尖子生,把人招进来当门面,中举人中进士者络绎不绝,名气大燥,也引得诸多富贵人家,花费“重金”将孩子送入梅溪书院学习。
换而言之,这梅溪书院的学生,要么特别有才华,要么特别有钱,两派学生也是势如水火,内部情形复杂。
有富贵子弟高中者,也有贫苦学子,入学后见到大富贵,扭曲变形,跟着纨绔子弟堕入烟花柳巷,贫困潦倒,自取灭亡。
也因此,青云书院骂梅溪书院“脏的臭的都招进去”,正是如此。
青云书院自称清流,大多招收清苦清高学子,勤修苦练,学习条件艰苦,养出来的学生也是各个清高孤傲,在官场上混不开,但也培养出了不少颇有名气的文人雅士。
他们这一脉清流非常看不起梅溪书院。
这两家书院都瞧中了“陈秉”,都想把这位中小三元的奇才,招进自家书院,便来找李学政当说客。
“两位先生说得是,也莫要争吵,还是让陈学子自个儿做决断吧,老夫概不干预,只把两家书院都在他耳边提上一提。”
李学政捋着自己的胡须,面对双方,各大五十大板,他这样的年纪,早就过了年少轻狂的时候。知道霍党中有坏人,也有干实事的好人,同样也知道那清流党中,照样有坏人有好人,也不轻易妄下黑白。
但他内心十分好奇“陈秉”这位奇才案首的选择,也想亲眼见见这样的人物。
两家书院想要招收陈秉的缘故,李学政心知肚明,都是为了扩大书院的名气。
这陈秉是个文脉奇才,小三元,案首,文学天赋极佳。
再加上气运也好,正逢明年乡试大比,若是费心吊着命,来年考上个“解元”,也是极有可能的。
当然……
总不至于还能吊命考上状元吧。
送走了两位书院的代表,李学政一个人站在窗前胡思乱想,正想到了这一茬,“这一口气吊着吊着,吊到明年,恰逢乡试考个解元,再吊着吊着,来年春闱会试,一不小心又中个会元?再吊着那一口气……殿试皇榜中个状元……哈哈哈哈哈哈……”
李学政不由得大笑起来,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这可能吗?”
“这世上哪有这么凑巧的事!”
“倘若真有这桩奇事,不若把我这个头上这个‘李’字倒过来写。”
*
已到了簪花宴那日,姜漓起得早,颇有雅兴给檐下的秋菊浇水,他是越来越喜欢待在夫君的竹里馆中,尤其是天光初透时分,朦胧的青白凉光照亮竹林,折射出无数道倾斜的光束,鸟鸣阵阵,景致美不胜收。
夫君还说要专门为他种下一块草坪——好吧,就从来没听说过哪个文人雅士还专门种草坪的。
上哪都没听说过有专门种草的!
他家夫君也是独具一格。
“公子,陈郎君养的鸡下蛋了!”
姜漓面上一怔:“啊?!”
他都还没怀上孩子,夫君养的鸡都先下蛋了,不是,这鸡真的下蛋了?
陈秉起床时换上了一身青色的襕衫,说是青色,倒也不尽然,是一种融合了天青、月白与松烟灰的颜色,带着一种水墨画的清绝,似是春日里,晨雾未散时分,远处青山的颜色。
襕衫制式分作上下,是一种典型的学子装束,也可以说是古代版本的官方校服。
交领右衽,为宽袖,衣长过膝,底下接襕褶,最雅致的设计莫过于腰间的涤带,长涤一束,温润典雅,行走时清风盈袖,更添三分书卷气。
“夫君?”姜漓见到他时都呆了一瞬,“没想到你穿这身衣服如此好看?!”
“以前我也不是没见过书生穿这样的衣服,都跟个大青粽子似的……”
陈秉:“……”
呵,自家老婆倒是个天生擅长比喻的,说得也没错,这样的书生襕衣,但凡人胖了些,都是个三角大青粽子。
姜漓和他一同坐马车去官署花园,今日的簪花宴便在此处举行,学政、官学教官、知府,以及本地有名望的耆老等等,都会来到这个场合。
比不得乡试的鹿鸣宴,但对于小小的府县来说,已经是难得一见的大场面。
上了马车,姜漓瞥他一眼:“想叮嘱你几句话,又不知道该怎么说。”
陈秉挑眉:“你原本想叮嘱什么?”
“你身子骨弱,别晕了给人抬出来——”说着,姜漓捂住了自己的额头。
“谁知道某人竟是个恶霸,你去了这样的地方,哎,与其说别被人欺负,你别欺负人倒好了。”
陈秉温和笑着,拱手行了个礼:“多谢夫郎高看在下一眼,感激不尽。”
“行了,你也甭来这一套。”
“那好,我不装了。”陈秉从善如流,他这辈子,也确实想要换个活法,于是他在马车里环顾一圈,示意姜漓往里面坐,姜漓尽管不解其意,仍是照办。
陈秉见状,立刻换了个嚣张不羁的姿势,把脑袋枕在老婆腿上,翘起二郎腿,穿着身文雅书生装,却比谁都还要欠揍。
姜漓:“???!!”
姜漓本性纯良,原本还怕他面对大场合惊慌怯懦,便想说些话来缓和缓和,谁知道他根本表错了情,什么惊慌怯懦,根本就没有的事。
就差“原形毕露”!
姜漓深吸一口气,蓦地感觉到一丝挫败:我……我一个武馆家的哥儿,将军的外甥,都没这么嚣张过!
这家伙嚣张,姜漓则显出了几分做贼心虚,尽管只有两人在马车里,却生怕被外面的人探听到里面的情形,被外面的人知晓他夫君的“表里不一”。
他日常行事光明磊落,说一不二,从来没有这般做过贼。
姜漓俯身小小声道:“夫君,你现在看起来一点儿也不病弱,今日你别吓着别人……万一被人看见了怎么办?”
说到这里,他忧心道:“你那考试浮票上面写了,你面白,病弱——”
“夫君知道。”陈秉仰头瞥他一眼,嘴角勾起一抹笑,着实被他那副米缸小硕鼠的心虚样子给逗乐了。
他不怕被人看见。
先不说没这个可能,就算被看见了,只要他想,就能让对方说不出话来。
“不会有那种可能。”他抬手去触碰姜漓的脸颊,心想这纯良的老婆还不知道自家夫君是个什么样的人。
“既然漓哥哥这么担心,不如帮夫君一个忙——”说罢,陈秉猛地按住他后脑勺,咬住他的朱唇。
马车辚辚前行,等到车上两人分开的时候,姜漓眼睛里呛着水,嘴唇红肿,他不可置信看向边上坐着的男人。
陈秉以袖掩面,咳嗽了两声,再露面时,双颊泛着不自然的酡红,嘴唇亦是由于剧烈咳嗽后的妖艳的红,显出一副“病弱膏肓”的样子。
姜漓傻眼:“???”
“多谢漓哥哥帮忙。”
*
马车在官署门前停下,这一回陈秉先下马,恰巧一转身碰上了个白胡子老头,穿着同样制式的襕衫,两人见了面,俱是一惊,当初考试时候便相邻的“老弱病残”组,在此刻再会了。
“是你啊!”
“是你啊!”
白胡子老头说:“你便是陈秉?”
“正是。”
“这可太巧了!”老头摸了摸胡须,感慨道:“你为榜单之首,老夫名列最后,首尾相聚,可不是一个‘巧’字?”
陈秉嘴角一抽,这……
之前他还夸姜闻瑄心态好,如今对上眼前这个年逾花甲的“新秀才”,明白了何为真正的心态好。
“老前辈……”
“你不用喊我前辈,喊我一声老大哥就行了!”白胡子老头拍拍陈秉的肩膀:“后生啊,好样的,当真是后生可畏,我孙子还比你年纪大一点,哈哈哈哈。”
白胡子老大爷大笑着转身走进了官署花园,陈秉站在原地,也是一愣一愣的,他以前见多了天才卷王,或谦虚或恃才傲物,皆是不寻常的人。
后在末世里,见到的不是一队长官,亦是一地霸主,何曾见过这种,年逾花甲的老童生?老秀才?
这老大爷倒是有点意思。
陈秉开始觉得,自从有了老婆之后,周围的世界仿佛变得有意思多了,或者说,他也开始更注意那些平凡或又不平凡的人。
若是放在以前,他不会过多留意文盲差生纨绔校霸混混小喽喽之类的角色。
……他也没想过自己会娶个“半文盲”的“聪明”老婆。
并且还相处和谐。
以前他觉得自己会找个高知妻子,不说“赌书消得泼茶香”,那也是举案齐眉,相敬如宾,没想到现在却是这样的……鸡飞狗跳?欢天喜地?
还附带一个乐天派纨绔小舅子?
且他还乐在其中。
人世百态,或许,并非是一马争先抢得头筹,方能幸福快乐,那些吊尾车的,贫穷的,屡次不第的……这些以为是泡在苦水里生活的人,他们平日里也能自得其乐,也有属于自己独特色调的生命的颜色。
“你就是陈秉?”白胡子老头进去后,旁边一个青年人听着了两人的对话,不由得挑了挑眉走过来,这人也是眉眼方正,生得一副好相貌,“在下周傲青。”
“周傲青?”陈秉打量他一眼,心想只需看一眼,那股子优绩精英主义的冲天酸气就熏着他了,“没听说过。”
“你——”周傲青眉眼藏不住愤怒,“我是榜单第二,怕是陈学子病入膏肓,眼神不大好,是以没看见在下的名字。”
“哦。”陈秉微微抬了抬眸:“原来是区区第二啊。”
“你、你、你——”周傲青被气得连连几个你字,他是个恃才傲物的清流公子,不过二十二岁,早就有科考的底气,特意压着性子,推迟晚些,就是为了“一鸣惊人”。
今年考秀才前两回考试,他都是案首,谁知最后一场院试,杀出来一个“陈大饼”,断了他的小三元,他简直气得捶胸顿足。
且院试之前,周傲青打听过李学政的喜好,于是他选择另辟蹊径,针砭时弊,文章激荡,言辞激烈……哪怕他不为案首,也当是轰动一时的人物。
若李学政钦点他为案首,他更是进入朝堂诸多党派的眼睛,他的文章震惊四方,掀起动荡——这都存在于周傲青考试之前的想象中。
考试结束之后,他所幻想的事情一件也没发生,他没有成为案首,他的文章也没有轰动四方,引起争议。
整个城里的人都在聊院试的案首“陈秉”,一个嫁进武馆家当赘婿的病弱书生,续了“小三元”。
据说他才华盖世,他的文章不仅是李学政亲点,更是连着八位改卷房官联合举荐,定他为此次院试案首,没有一个异议。
好一个没有异议!
周傲青又是气得吐血。
“你,陈秉,你休要得意,你也不过是走了狗屎运罢了!”周傲青气得语无伦次,还以为这是个病弱胆怯书生,结果竟生得如此尖牙利嘴。
陈秉:“彼此彼此,我观阁下的运气仿佛比陈某更多几分。”
周傲青阴沉着脸:“我不与你逞一时口舌之利,君子讲究和气,若是学政大人知晓他钦点的案首竟是如此……如此心机深沉狭隘之辈!恐怕愧对李学政一番伯乐识马之情。”
说完后,他带着一脸得意的神色看向眼前的陈秉,却见他脸上没有丝毫惶恐,反而是温和的摇头笑道:
“我是心机深沉,但我不想考案首啊~”
周傲青呆愣:“?”
“我一个快死的人,我考案首有什么用?”陈秉无奈一摊手,“我也就是随便写写,谁知道怎么就落了李学政的眼睛,居然还得到了八位房官的推举,还非要定我为案首,真是奇怪。”
周傲青直接傻在了原地。
姜漓站在自家夫君的身后,把两人的对话都听了进去,他也是一副“无言以对”的表情。
漓哥儿不免感到庆幸,得亏他家夫君夜观天象,什么感悟天地,领会了“太极”绝学,要不然,别说是身体病弱而死……他觉得他家夫君,走在路上,恐怕都要被人打死。
文人之间的斗争,就向来如此吗?
“你可以找人去我们村里打听,自从大夫判定我活不过冬天,我就把圣贤书都烧了,我连学都不学,天天拿着一本逍遥游夜观天象。”
“大半年都没学了,我竟然还能考上案首,周学子,你说奇怪不奇怪?”
陈秉拍拍周傲青的肩膀,一脸“我也不知道发生什么”“我视功名利禄为粪土”“我早就看破红尘”的表情。
他心道:凡尔赛的滋味,真好呀。
用魔法打败魔法。
“我我我……我不信!你少胡说八道!”虽然嘴上说着不信,可陈秉的话,到底给周傲青的心灵蒙上了一层可怕的阴影,“你给我等着,明年的乡试,咱们再一决雌雄!”
“我绝对胜你。”
陈秉懒懒道:“须得我活到那日,咳咳——夫郎,你快过来扶扶我,刚才说话太多,我有点喘不过气来。”
周傲青:“……”
太气人了!!!!
怎么不来个人掐死他。
第29章 簪花宴
簪花宴说是宴会,倒不如说是一种郑重的仪式,一种规格稍低的加冕仪式,气氛倒是铺垫的非常到位,正中供奉着孔子的圣人像,所有的新晋秀才,最先做的第一件事,便是拜谒孔子。
随后拜见学政知府等人,接着依次按照名次入座。
陈秉为案首,自然坐第一个,周傲青第二个,第三个是个脸嫩的娃娃脸,别人还以为他十来岁,他倒是乐呵呵说自己二十多了,已经成婚。
这个娃娃脸见了陈秉,很是兴奋,一双眼睛黏在陈秉身上,几乎舍不得离开。
在落座时贴近了陈秉说话,“陈兄长,我对你钦慕已久……早就久仰大名了。”
陈秉:“?”
怎么第二看他势如水火,这第三名,倒像是个饭圈里神经兮兮的私生脑残粉,都不大正常。
娃娃脸寻着个机会凑近他耳朵,小声说:“你是赘婿,我惧内,咱俩同病相怜,往后多处处。”
“家有母老虎……什么老虎都一样。”
“咱俩天生一对!”
陈秉嘴角抽抽:“……”
心道:鬼才和你天生一对。
还以为是仰慕他的才学名气,结果竟然是……同病相怜?什么玩意?
没想到这场考试,除了他和白胡子老头的“老弱病残组”,现在还能跟第三名来个“吃软饭组”。
这李学政也不知道什么眼光,选出来的这一批秀才奇奇怪怪。
簪花宴,顾名思义,自然有簪花的流程。
所有的秀才落座后,面前都有几案,案上设有简单的时令果品,一杯清茶,更有笔墨纸砚,还有一小瓶酒,以及一小碟肉——是那种祭祖用的水煮肥瘦肉,当然不是给人吃的,只是象征性摆在那。
共饮一杯酒后,由李学政亲自为此次考试前十名簪花。
那是温室里养出来的新鲜芍药,李学政精心挑选了一支,簪在陈秉的鬓边。
李学政自从知道陈秉病入膏肓,是个半只脚踏进棺材里的人,本是对他失了兴趣,排除掉陈秉,文章最符合他青睐的,是言辞更激进,但也稚嫩的第二名。
然而就在此刻,李学政盯着眼前的案首,怎么也舍不得挪开眼睛,他觉得这孩子生得太好了,长得如此绝色脱俗,又如此的才华冠世,偏又命运多舛,天妒英才,着实令人感到心怜。
簪花后,他没有直接离开,而是执起陈秉的一只手,爱怜般摸摸他的手背。
陈秉:“……”
这人想干嘛?不会有什么特殊的嗜好?但古代很多文人都是戏精,别的不说,其实李世民也挺戏精的,还爱哭,感情充沛。
希望他真的只是惜才。
“你是个好孩子,等宴会结束后,我与你单独说话。”李学政放下他的手,和蔼说道。
但其实原本计划单独见面第二名的周傲青,可一见到陈秉,便再也挪不开眼睛,这真是他理想中的文人雅士模样。
容貌出众,才华冠世,不细细谈之,实属可惜。
至于别的人,往后还有的是日子相见。
旁边的周傲青将发生的所有一切尽收眼底,他情不自禁握紧了拳头,嫉妒在此刻冲昏了他的头脑,当李学政为他簪花的时候,他下意识开口:“学政大人还需擦亮眼睛来识人,莫要知人知面不知心,错把凡品当仙品。”
“有的人,不过‘徒有其表’罢了。”
周傲青揣测陈秉定然是“霍党风格”的代表,利用华丽空洞的锦绣文章来取得案首的位置。
因此,自己才是真正的无冕之王。
周傲青的声音并不高,但整场宴会的气氛为之一凝,虽说这是个庄重的场合,但也是个自由的场合,文人之间,自是要谈天说地,互相切磋,有些口角也属正常。
再者,“党争之风”盛行已久,不少官员还欣赏那种天生会“斗”的好苗子。
考上秀才,正式迈入“士”的阶层,也如同进入了新的鱼缸,大鱼吃小鱼,此消彼长,我强他弱,相斗生存。
眼见的“第二”与“第一”吵起来了,多少人眼睛一亮,聚精会神,而周傲青此刻亦不后悔,他本就“博名”,此时传扬出去,他敢“斗”的姿态也表达出去了,自然会有欣赏他的贵人。
至于……若是不小心把病弱的第一名给顺带气死了。
那也是为他的“斗争”生涯增添第一个传奇的荣耀功勋。
所有人的眼睛都聚焦在陈秉的身上,就连李学政,也是不露声色观察着眼前的陈案首,想知道他对此会有如何反应。
他写得文章四平八稳滴水不漏……
陈秉目不斜视,仿佛没有注意到周围人的视线,他站起身,微微一笑,继而咳嗽一声,声音朗正将自己说的话送进在场所有人的耳朵:“这位周傲青秀才说得没错,需得知人知面知心才是,还望这位周学子大人有大量原谅陈某,有眼不识泰山,居然在门口没认出你是第二名。”
换言之就是:你个小肚鸡肠的第二名。
“你——”周傲青气得脸都白了,这陈秉完全不按常理出牌啊,他怎么就不引经据典,怎么不晦涩华丽的描述一大堆,反而用最通俗易懂的话语,精准扎了他的心。
只因普通百姓根本听不懂“之乎者也”的圣人语言,这事情传扬出去,大部分人只会说,此次院试第二名认为第一名“名不副实”,于是“加以挑衅”,是属于少年人的“意气”。
再者李学政属于霍党,陈秉真若是“霍党”文风取胜,自然被清流派口诛笔伐。
现在被陈秉这么通俗的话语一怼,别人啥都不记得,就记得你第二名小肚鸡肠,因为门口没认出你,被你记仇——这是群众更加喜闻乐见的话题。
周傲青在心里破口大骂道:丫的,你不是一霍党文风吗?吵架怎么可以这么吵!不讲文德!
李学政:“……”
李学政着实被噎了一下,心想单看你文章,还以为你心机深沉会藏锋,以为你圆滑,处事四平八稳,善于和光同尘,缺了几分少年人的意气……没想到是个“怼怼”。
陈秉眼风扫过在场所有人的脸庞,心想:没想到吧,老子和你们不一样,从小受的是简体字和白话文教育,要打舆论战,还得是白话文,至少普通群众百姓都能听得懂,说出去还能被你颠倒黑白?
他可不会以讲白话为耻。
且“阴阳怪气”技能点加满。
陈秉原本还想表演一波咳嗽吐血,以示“病弱”,但天天表演咳血也没什么意思……他立的人设好,反正在众人眼里,他也活不长了。
这个病弱快死的人设,简直就像是那种,怎么说呢,仿佛是“金身护体”。
又可以说是身负“老登系统”,和八十岁的绝症老头相比也没两样,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是名副其实的“法外狂徒”。
一个人他得绝症了,他都快要死了,还需要看人脸色行事吗?
他都快死了,还需要被人道德绑架吗?
不去碰瓷别人,都算是他大发慈悲。
一个快死的人,偶尔情绪颠一点,也很正常吧?
“好了,都坐下,簪花继续。”看了这么一场戏,李学政很有乐子,心想这陈秉若是身体强健,他若进入朝堂,肯定很有意思。
只是可惜了呀!
待得李学政为前十名簪花结束,便是新晋秀才们自由交流探讨学识的时候,有些人故意表现自己,嘴里吐得都是圣人语,有些则忙于阿谀奉承,结交人脉,区分党派……但几乎所有人,都或多或少的将目光抛向首座的陈秉。
第二名周傲青吃瘪,知道案首不是个好欺负的,其他人不敢贸然出风头,但是“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欲戴皇冠,必承其重。
不少人都见到李学政对陈案首另眼相待,再加上“文人相轻”是传统,凭什么我的文章就不如你了?
再者,这陈案首身上真没漏洞可钻吗?
那可就错了,这陈案首身上尽是漏洞!
“陈案首文章锦绣,在下甚是佩服,不知陈案首平日里除了读圣贤书外,还有何高趣?在下听说……陈案首与县城姜氏武馆关系匪浅?”
“这……可这到底是武人门户,少了些书香清贵……哈哈哈,陈案首可是难熬否?”出言说话的,是一个商贾之子薛茂才,侥幸中在末等,早就听说陈秉是那武馆姜家赘婿,便想当众揭短出风头。
他的言语轻佻,虽没有直言陈秉与姜家的关系,但那笑声,足见讥讽,引得一众人侧目。
所有人此刻又都停下了,全都望向陈秉,就连之前的周傲青,都眼巴巴看向陈秉,期盼他会如何回应?
第三名的娃娃脸,从最初的惊愕,变成了星星眼的崇拜。
娃娃脸心声:怎么你的惧内,和我的惧内不一样?
“不错,内子正是城中姜氏武馆姜馆主之子。”陈秉眼神淡漠,看向出言说话的薛茂才,不等对方说话,继续道:“这位兄台可知,圣人‘有教无类’?亦可知何为‘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文以载道,武以卫国,不分上下,皆为大道。”
“岳丈一家,习武健身,更是传武卫邦,兼以行镖四方,守信重义,除暴安良,护得一方太平。内子亦曾于危难中对陈某有救护之恩,陈某不才,蒙其不弃,自愿结为姻亲,时常感念其侠骨高义。莫非在兄台眼中看来,守信重义,扶危救难,非是‘清贵”之举?或者说,在兄台眼里,只有闭门读死书,方是圣贤真谛?”
薛茂才:“???!!!”
怎么就扯到安邦定国,守信重义,扶危救难上面了?
他勉强张了张嘴,竟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总不能否定圣人语吧,再者他也没那个当众辩才。
“是在下想岔了。”薛茂才讪讪然坐下。
而就在此刻,第二名的周傲青眼中怒火更甚,好啊,好你个陈秉,你跟我不扯半句圣人语,跟那些半吊子水平的,倒是句句大义,句句圣人言,当真玩得好一手“田忌赛马”。
虽然能想通这一茬,但周傲青还是好气啊,这陈秉凭什么对他说话如此不用心!
甚至在此刻,他都嫉妒上了薛茂才。
陈秉拿起茶盏饮了一口茶水,觉得这簪花宴好没意思,简直就跟打地鼠一样,锤了这个,另一个起来,锤了那个,又一个起来。
逼得他口吐芬芳。
不过,倒是比现代的辩论赛要更有意思。
等到簪花宴结束,他已经“舌战群雄”,战绩斐然,每次在周傲青觉得他要被气晕的时候,他又反向气倒一个。
这些读书人,到底还是文化人,如果真要吵起架了,陈秉要搬出网友们的那一套:“急了急了,这就急了?”
“就这?”
“你考不上案首,是因为不喜欢吗?”
……
簪花宴结束,收获了一批“甘拜下风”的眼神,周傲青离开时,更是带着一种看“负心汉”的眼神看着他,让陈秉一阵毛骨悚然。
“陈兄弟,明年乡试,老朽也去凑个热闹,还盼着能与陈兄弟再回。”
陈秉打趣道:“那么老哥可得时时去佛祖面前发愿才是,我与老哥虽是忘年交,但陈某身弱,指不定还活得没你长呢。”
白胡子老秀才一愣:“?!”
我喊你一句兄弟,你还真有脸叫我一声老哥。
“能把生死置之度外,我算是服你了!”
“下次乡试放榜,希望你挂头来,我牵尾,咱们兄弟二人不相弃,死前来把功名挣,死后笑饮黄泉水。”
陈秉:“……”
老头,这可就免了。
周傲青从两人身边走过,轻轻地哼了一声。
李学政留下他单独会面,有仆从将陈秉引入内堂,给他奉上茶水,过了些时,李学政这才过来,一脸满意的神情欣赏着眼前气骨不凡的青年。
“陈秉,我很欣赏你……”李学政说了一堆看好陈秉的话。
说罢,李学政望着眼前人的脸庞,企图挖掘这张温润尔雅面孔之下的丝毫情绪,得了他的青睐,这青年可有一丝一毫的激动?
然而,并没有。
陈秉的眼神古井无波,在他看来,李学政的这番话,简直就像是典型的诈骗之语:少年,我观你骨骼清奇,不若与我来学修仙吧。
他一个“快死之人”,懒得入套。
李学政见状,只得失望叹口气,不然他还想收陈秉为关门弟子,就冲这张尖牙利嘴,也能让他开怀后半生,以后碰上来者不善,关门,放陈——
“时也命也,明年恰逢乡试,你要把握住机会。”李学政此时说起了城中的两家书院,也就是梅溪书院和青云书院,“若是你瞧中省府中其他知名书院,我亦可写一封推荐之书,便是你想去那四大书院,亦可。”
“不必了,学政大人。”
李学政点点头,细观陈秉为人,他定然喜欢去青云书院,也罢。
陈秉淡然道:“我去梅溪书院读书。”
李学政愣了一瞬,“?”
“你,你可是误会了?那梅溪书院,一半豪富之家,且不少纨绔子弟……”
陈秉:“内子姜家,亦是县城豪富之家。”
倘若这梅溪书院全是纨绔,那可真是……太好了。
他如今就喜欢纨绔子弟,想学着当个纨绔,反正他“都快要死了”,想长长见识,这很正常吧?世界这么大,他也想去体验体验不一样的学习生涯。
体验当学渣的快乐,感受堕落的氛围又何妨。
“你……乡试……解元。”李学政欲言又止,在他眼里看来,这陈秉难道不应该抓住生命最后的时光,去拼一把,来年乡试博得解元,甚至是会元,乃至状元,虽是身死,却留得才名千古。
陈秉:“……”
他真不想读书,说多少遍这些人才肯相信呢。
第30章 陈家来人
考上秀才后的好处有许多,而最实际的好处是“免粮二石,人丁二丁”,也就是可以少交两石粮食田税,约莫四百斤左右的粮食,并且能免除两个人丁的徭役。
两石粮具体价格不定,随米价变化而变化,能值个二到四两的银子,差不多也相当于给四五十亩中等水田免税。
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前提是这秀才名下真能有个几十亩土地,方能免除那两石粮的赋税。
于是很多人便主动把土地记在秀才的名下,用来避税,达到双赢。
陈秉此时名下并无田地,分家的时候,他和父亲陈忠只得那一百两银子,还有西厢房那部分,但也跟陈家分了个明明白白。
此时陈秉入赘“姜家”,户籍上属于姜家人,更与陈家没有瓜葛。
“我的小金库里居然有四百两银子?”在陈秉吃软饭的这些日子里,他数了数,自己手里居然有四百两,假定一两银子约等于一千块,那么就是“四百千”,也就是“四十万”。
这个躺平攒钱的速度,哪怕放到二十一世纪的现代来说,也是个不错的积蓄,不知道能评个什么等级的小白脸。
这四百两银子的构成分为四部分,一部分是爹给的,陈忠把炒货铺每月盈利大多给了儿子,生怕他在姜家受委屈,再者由于陈秉考上了秀才,陈记炒货铺的生意同样水涨船高。
可喜可贺,陈秉吃上了亲爹给的“软饭”,目前每个月能有十几两。
这也就相当于老父亲每个月给儿子一万几千的生活费。
第二部 分构成是王寡妇的分红和苏东家那边送的贺礼,加起来有个百来两银子。第三部分是姜家收的礼,只给了陈秉一部分,其他的还要送往迎来,毕竟送礼从来不是单向的,得了多少礼,大部分还得还回去。
最后那部分则是老婆姜漓给的零花钱,足足有一百两!也就是老婆给了十几万的零花,平日里包吃包住不说,还有十几万零花,这软饭吃得还算值。
四百两银子,算是陈秉的阶段性吃软饭成绩。
“夫郎,我考上秀才之后,差不多能免四五十亩中等水田的赋税,我准备花七八十两银子,购置十亩中等水田,记在我名下,其他的额度,我和你共享。”
姜漓:“只要十亩中等水田吗?不若再给你多置些田产。”
姜漓是个小富哥儿,他对那两石粮食的减税额度是看不上的,当初母亲留下来的,舅舅给的,和这么多年积攒下来的,他自己名下约莫有个三四千两的产业,也不怎么用心经营,每年也有个三五百两的产出。
这都是属于他个人的,积少成多,就这么攒了下来,要是没有“娶老公”,等几年他只会越攒越多。
每年产出高,而他自个儿又不怎么花钱,没有烧钱的爱好,只喜欢练武跑马,他喜欢养马,但在养马这个行当,姜漓是赚钱的。
以前每年都有上百两银子的盈余,因此越滚越多……但是众所周知的原因,“娶老公”后,兴修院落,又是燕窝,又是老母鸡牡蛎等滋补物品……再加上陈秉还说要去梅溪书院读书,一年读书上少说也要花个一两百两银子。
……这是娶了个夫君,还是娶了个吃金子的貔貅?
“不用了,漓哥哥,夫君想买个院子,你帮我置办置办,大概选在梅溪书院附近,稍微偏一点也行,买个一百两到两百两左右的别院,不用太好,买个破败的更好,我想重新装修。”
姜漓点点头:“这几日我出门给你办妥了。”
陈秉从背后抱住他,心想吃软饭就这点好,老婆什么都给办妥了,姜漓更不是个忧心会算计的,懒得多问,非常好相处。
“漓哥哥,不若再顺便帮我去做个茶壶。”陈秉翻出了自己画的几张设计图,名“竹露”壶,灵感来源于竹里馆的这一片竹林,他晨间早起观看姜漓练武,恰巧观察到竹叶滴露之景,便绘出一幅图。
壶身天青釉,釉下暗刻他亲手画的竹影图,壶钮更是绝妙,仿佛是一滴将落未落的露珠。
“倒入热水后,壶身会因为热力变化,便会浮现出这幅若隐若现的竹林画……”
陈秉细细跟自家老婆介绍自己设计的茶壶,他要当个纨绔,当个富贵闲人,绝对少不了这样的风雅玩意儿,外面买的,到底没有自己设计的有趣。
更何况他去过那么多博物馆,脑袋积攒着上下五千年的智慧,在这方异世,也没人找他收版权设计费,还不是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你这壶的大小对吗?”姜漓倒也识得几个字,他比划了一下陈秉设计的壶,提出了自己的异议,“这壶是精巧,但它能装几口?我要是打完了一套拳,用这壶饮水,怕是要连续十次。”
陈秉木着一张脸:“……”
心想谁跟你牛嚼牡丹的牛饮啊。
姜漓推了下他脸颊:“这好像还没武馆里弟子用的茶壶壶嘴大。”
“夫郎,用这茶壶,是为了品茶,非为解渴。”
姜漓摇摇头:“行吧,做给你玩儿。”
“谢谢漓哥哥。”
姜漓翻看自己的“日程单”——用陈秉的话来描述,那叫原始人记录,也就是简单记录自己每日所练习的项目,比如骑马射箭练拳,完成了之后,就画一个红圈。
“明天又有事情做,我好久没纵情跑马了……”姜漓十分的懊恼,发觉自己的生活陷入了莫名其妙的忙碌,比如去帮夫君购置宅院,以及寻找名窑制作茶壶,还要准备他进入书院读书的事项。
“别人家的夫君也有这么多事情要做吗?”
陈秉低眸不语,心想别家夫君大概也不会像他这样吃软饭,并且让老婆出门“跑腿儿”。
幸亏漓哥儿并不排斥出门办事,也没什么女子哥儿不能抛头露面——其实是有的,但姜漓本就是武夫家庭,全然不计较这些事。
“夫郎,能者多劳!这说明你精力之盛,如日方中,昼夜不息而神采飞扬也,观汝武艺之精,似龙腾渊……”吃软饭的男人,嘴里彩虹屁也是一套一套的。
姜漓对他的这些话很是受用,“还是你们这些有文化的会哄人。”
“漓哥儿,你日日练武,是想当大将军吗?”陈秉问出了自己一直好奇的问题,他知道姜漓盼着弟弟姜闻瑄当大将军,这是否为他自己的愿望?只是因为自身是哥儿,才将希望寄托在弟弟身上?
姜漓想也不想回道:“不想。”
陈秉倍感诧异:“为何?”
“我不喜欢杀人。”
陈秉沉默三秒:“……”这解释让人无法反驳。
“那你为什么练武,就不想取得什么成就吗?”
姜漓摇摇头:“为什么?我练武就是因为我喜欢啊。”
陈秉蓦地感觉自己手里这碗软饭也不香了。
这姜漓恐怕才是真正的人生赢家,从小不愁吃不愁穿,还有个将军舅舅,成年后也不被逼嫁,自己武功高强,更兼小有资产,还能娶个“小白脸夫君”回家养着……
陈秉转过身,他的眼神闪烁了几下,“宁教我鸡天下人,不可教天下人鸡我”,要不,像个办法让姜漓也体验一下奋进卷起来的滋味?
让他想想,怎么“鸡”他比较好。
从姜漓的视角来看,他已经很忙了,忙着去找院子,又忙着定制茶壶,与工匠说了半天,他骑马回到家里,猛灌了好几口水,脑子里想的只有牛饮后的畅快。
于是他转头找上了自家的民窑,那是专门给武馆镖局车马行等烧制大水缸、腌菜缸子的姜家民窑,或者说是个小作坊,管事名叫刘师傅。
“刘师傅,你就给按照这个壶的样子,给我加大五倍!”姜漓想到那个小茶壶便感到憋屈极了,他偏要使劲儿往大了做,“壶嘴要粗,出水一定要痛快,还有壶把也要加厚,这才拿得稳……这个竹叶花纹须得留着,别那么精细,直接印上去吧,还有这个釉色……就最普通的那个豆青釉。”
“这个……”刘师傅拿着姜漓递过来的精美设计图,再一听姜漓的要求,更是觉得目瞪口呆,这这这……这仿佛就是手持一张“美人图”,让他按照美人图,来绘制“泥人”。
这无异于往美人身上扔泥巴。
这也太赝品了!
“哦哦,还有!”姜漓盯着那张设计图,又瞧出了不顺眼的地方,“里面加上过滤茶叶的窟窿孔,做大点,别把茶叶梗子卡里头……还有这外面这个露珠钮子,忒小气了些,直接改成实心的圆疙瘩。”
刘师傅咽了咽口水,听了这些要求,他内心很想拒绝,但眼前这可是漓公子,他不敢拒绝,只得老实接了任务。
“漓公子,我刚才仔细核算了一下成本,泥巴加上普通釉,一套配置一个壶,还有四个杯——四个大碗,加在一起成本还不到一百文。”
姜漓随口道:“那就先做个一千套。”
刘师傅下巴掉地上:“?!”
姜漓喜欢“量大管饱”,再来夫君画的这个图也不丑,不对,本来就十分精美漂亮,哪怕放大五倍,再丑化了——简化了,也不难看,正好放在武馆和镖局,以及田园庄子里用,或者拿来送走镖的客商,亦或者是武馆教头和衙役守卫等等,也都能拿得出手。
要还有剩下的,逢年过节拿来给府里人当节礼,也是不错的好东西。
……最差,摆摊几文钱几十文钱卖出去呗。
“对了,再加上这个印记,是我夫君写的‘漓’字。”
那是一个很漂亮的花体字,或者说是带图案的字体,将那个漓字,带上了仙鹤、祥云,以及梅花,是一种艺术字。
交代清楚了,姜漓可算是舒了心头的那口气,回到家里后,看见坐在廊下弹琴的夫君,一股莫名的心虚涌上心头。
夫君让他去定制一套漂亮茶壶。
他整了一千套!
还是违背夫君心意的超大壶。
他远远瞅了陈秉一眼,躲到了柱子背后,心有余悸,“之前还说夫君表里不一不老实……现在看,我也挺表里不一不老实。”
远处,陈秉抚琴的手停顿了一瞬。
……自家老婆到底背着他干了什么坏事?
是他想要的院子有问题?还是他的小茶壶出了问题?估计就是茶壶了,不会阴奉阳违给他整个大茶壶吧?
算了。
忍。
谁让你懒,不愿意亲自办事呢。
陈秉以手支颐,环视周围的竹里馆,尽管一开始不尽如人意,但现在不也能凑合了?夫夫之间最重要的就是磨合。
大概内心装着对自家夫君的愧欠,夜里的漓哥儿特别乖巧主动,一口一个夫君,也让陈秉得了趣味,同时他也在心里纳闷,自家老婆这是做了多大的亏心事?
做得好,下次再多做一点。
……
难道这就是“鸡老婆”的方向?
第二日,两人都没早起,当姜漓发现自己巳时起的时候,他已经颓然接受了,兴许再等些日子,他还能学着夫君一样,夜夜观星练武。
“公子公子,不好了,陈家的人找上门来了!”
陈家的人?
姜漓一听这个话,立刻看向陈秉,他脸上的神情却是丝毫未变。
陈家的人找来,那必定不可能是他的老实人爹,只能是二叔陈耀家那伙人。
张氏这会子主动跑过来,“漓哥儿,还不去大门口见人,来了好多人,还带了银子,说是要把陈郎君‘赎’回去。”
她话里加重了“赎”这个字,仿佛陈秉是被卖进姜家的,现在他家里人来赎身。
青菱着急道:“什么叫赎回去?荒谬!漓公子和陈郎君的婚事那可是过了明路拜了天地的。”
陈秉神色淡然:“出去看看。”
他一马当先走出去,姜漓跟在后面,张氏望着他俩的背影精光闪烁,好,这可太好了,陈家可算是把这“搅家精”给要回去了。
自打陈秉进门后,她就没过几天安生的日子。
陈秉和姜漓来到门口,姜宅门外已经围了乌压压的人头,全都是看热闹的人,最中间站着的则是陈家的几个族老和族叔,还有奶奶陈赵氏和二叔二婶陈耀一家子。
“秉小子,你可算是出来了,这两日族里开了大会,决定要重修族谱,还要重新选族长,大家挑来选去,都说你好啊……你要是愿意回来,你就是陈家的族长!族谱上给你单开一页!”
一见到陈秉,二叔公便直接高声宣布这一桩“好处”,更是抛出了“族长”的名头,更兼之“重修族谱”,还许下“单开一页”的殊荣。
不信这娃子不动心。
要知道这陈秉可是中了小三元,目前瞧着身子也好了些,还得到了李学政的青睐,说不定吊命吊着……明年乡试还能考个解元?
再多活个一年,考个会元?状元?
那他们一脉可就发了呀!
“重修族谱?!”
“一个赘婿当族长?”
“这陈秉到底是什么命?当了赘婿还能叫他翻身?原族求着他回去,还修族谱,单开一页?”
来看热闹的人挤作一团,围得水泄不通,生怕自己被挤出去,没看见最精彩的那一出,更有无良小贩,在旁边兜售瓜子。
“这一年来姜家这么多乐子?那是姜漓吗?不说是个老哥儿?长得不错啊!旁边那是陈案首?瞧着还算登对。”
“怕是要吹了,赘婿……这才赘了不到一年。”
“之前不是说他快死了吗?怕不是嫁进来冲了喜?别刚和离就吐舌头躺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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