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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0

    第31章  黄色泡泡[VIP]


    沈青杉洗完澡走出浴室的时候, 林响正靠坐在沙发上打游戏。他余光里出现沈青杉的身影,悄悄抬眼看过去。


    什么啊,今天这么正常, 竟然穿好衣服才出来。


    但是不得不说,沈青杉的身材真好,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类型, 紧实的肌肉线条流畅,紧紧包裹着匀称的骨骼。


    “响响!响响!人呢!”耳蜗里传来黎正炀着急地声音, “别挂机啊,扶一下我!”


    “啊, 来了来了。”林响回过神,手忙脚乱地帮倒在一旁的队友治疗。


    听到林响说话的声音, 沈青杉边擦拭着湿发, 望了过去。他刚洗完澡, 没来得及戴眼镜,视野模糊,看到林响盘腿坐在沙发上。


    他对着沈青杉举起手机,示意自己正在连麦打游戏。


    又是有惊无险地拿下一局,黎正炀的心情简直要起飞, “美美上分~今晚能带我升到钻石吗?”


    本来好好坐着的林响,赢了一局后变成半瘫在沙发上, 现在又赢了一局, 他往下挪了挪, 直接躺沙发上了。语气里透着轻松愉快,“能呀, 直接转账就行,给你打折哦。”


    黎正炀在那边大呼小叫:“十几年的交情, 谈钱就庸俗了吧!再开两把。”


    林响点开游戏里每日任务的界面,查看今天的完成情况,“不开啦,我去洗澡,明天要早起的。”


    “算了吧你,你每天起床的时间我家猪都吃完午餐了。”黎正炀吐槽完才想起自己还有求于人,旋即把说话语气放客气了,“哥,再打一把,就一把行吗?”


    林响犹豫后,勉强答应:“最后一把。”


    黎正炀欢呼,准备创建房间,“再玩一把奶妈吧,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你的治疗。”


    林响嘁了一声,“怎么,今天才爱上的吗?下把不玩了,我要换位置。”


    林响话音落下,发觉沈青杉忽然在自己旁边蹲了下来。


    林响不解地扭头看他:“?”


    潮湿的水汽朝林响扑过来,沈青杉靠近时,发梢上的水珠蹭到他的脖子,沿着衣领滑进去,滑到锁骨,湿湿的凉凉的。


    最后,沈青杉在他脸上用力地亲了一口。


    “??”林响被突如其来的吻亲懵了,弹坐起来,“你又不守信用!我们不是说好了吗。”


    “我没答应过你,怎么叫不守信用。”沈青杉站起身,指了指他的手机。


    林响一愣,低头看到屏幕上亮起的小麦克风,“……”


    他听见黎正炀在那头清了下嗓子,“你去西北是跟沈医生一起去的啊,怪不得不愿意带我呢。”


    林响噎了一下,没有底气地狡辩:“不是,你听错了。”


    黎正炀语重心长,“响响,骗骗我得了,别把自己也骗了。我早在云关的时候就发现你们眉来眼去,暗度陈仓”


    “什么啊,你没有文化,就不要用成语!”林响恼羞成怒,“不打了,下线了。”


    林响把手机丢沙发上,气势汹汹地跑到正在拿吹风机的沈青杉旁边。但站到对方面前时,他的气势和身高一样,瞬间矮了下去,他尽量让自己看上去非常生气,非常不好惹,“你刚才,干什么!”


    沈青杉半垂下眼,安静地看他。他不笑时,脸上似乎卸下了平时温和的伪装,尤其是还没戴眼镜,眼神里的侵略性展露无遗。


    林响的视线却一直忍不住落在他眼头那颗小黑痣上,像宣纸上落下的一滴墨。


    “亲你。”沈青杉言简意赅地回答。


    林响不甘示弱地抬起下巴,“我没说可以亲。”


    沈青杉淡然一笑,“那你亲回来好了。”


    林响皱皱鼻子,悻悻地说:“我也没那么傻!”


    他抓起衣服准备去浴室洗澡。刚才好像被人戳破心事,羞愤之余,又隐隐担心对方出去乱讲,有些惴惴不安。于是他又给黎正炀发过去一条威胁信息:


    [别出去乱说,不然我/刀/刀/刀]


    林响躺在床上,腿曲着,因为床有点短。


    他正在看张掖的旅游攻略,这两天沈青杉好像很自然地包揽了全部的任务,又看攻略又订民宿的,他有些良心不安,给沈青杉发去信息。


    铃响响:[明天张掖住的地方我来挑吧!]


    都市丽男沈医生:[不用,我订好了。]


    林响朝楼下喊:“这么快!什么时候订的?”


    “你洗澡的时候。”楼下传来沈青杉的声音。


    “那我们明天到张掖,先去马蹄寺,对吗?”林响问。


    “对。”沈青杉语气无奈,“我们一定要隔着一层天花板聊天吗?”


    “那就不聊啦!拜拜!”


    “……”


    房间安静一阵。林响从楼梯上轻手轻脚地走下去,正巧撞上沈青杉投过来的视线。


    林响弯起眼眸,“骗你的,我下来聊。”


    沈青杉坐在阳台上点烟,林响在一旁和他商量这两天的旅程安排。沈青杉安静地听着,每当林响询问时,他就说好,也没有其他意见,看上去似乎意兴阑珊。


    “你累了吗?”林响歪着头观察对方的脸色。


    沈青杉手指弹弹烟灰,“没有。”


    “那心情不好?”林响轻笑问,“谁呀,这么讨厌,让沈医生不高兴。”


    沈青杉没搭腔,用另一只空闲的手从下巴尖处捏了捏林响两边脸颊,又松开。


    “哦,原来是我。”林响笑眯眯的,一点也不觉得意外,也丝毫不内疚,因为沈青杉早就对他报复回来了。明明知道他在连麦,还那么用力亲他,故意让别人听见。


    沈青杉看着那张笑脸,往旁边吐出一口烟,用舌尖顶上犬齿的位置,但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只有林响唇下那两颗尖细的牙,才能让他有感觉。


    林响打了个哈欠,对沈青杉摊开手,“我也要一根,提神。”


    沈青杉用力揉一下他的脑袋,“困了就去睡,提什么神。”


    “噢噢,那我去睡了,回二楼去。”


    林响站起身,忽然手臂被拉住。沈青杉拉着他的手腕,用指腹摩挲那一片皮肤。


    “二楼的床比较小。”沈青杉说。


    “是小。”林响点头,“都伸不直腿。”


    “那就下来睡吧。”沈青杉提议,“一楼的床很大。”


    林响憋着笑,“那好咯。”


    灯熄灭的时候,视觉陷入黑暗,人的心跳会更明显。咚咚咚一下下地敲击着胸膛。


    今晚没有筑起枕头墙,反正到半夜也会不翼而飞。林响收到一条新消息,点开手机,白光映在脸上。


    沈青杉提醒他,“关灯别玩手机,影响视力。”


    “我回一条信息,很快很快。”林响敲着键盘,向他哥报平安。发完信息后他马上放下手机,医生的话还是要好好听的。


    林响盯着黑漆漆的天花板,轻松转了个身,虽然是两个人,但床很大,比他一个人躺在楼上的儿童床上舒适。


    过了一会,他轻声呼唤:“青哥,睡了吗?”


    “还没有。”


    “想事情?”


    “嗯。”


    林响心想沈青杉可能还在纠结晚上的事,“别不高兴啦,你不是也报复我了吗?现在我弟以为,我们俩私奔到西北了。我的清白,都毁在你手里了。”


    沈青杉顿了顿,“不是这件事。”


    “那是什么事?”林响追问。


    他们面对面,林响能看到沈青杉的黑色轮廓,但视线穿不透黑暗,他看不清沈青杉的脸。他往前蹭了蹭,想尝试看看沈青杉的表情。


    近到足以感受到彼此的呼吸,他仍然看不清对方的脸。林响伸出手指轻碰了碰沈青杉的鼻梁,再往下碰了碰他的嘴唇。他嗅了嗅沈青杉的鼻尖,“你是不是,偷偷用我的沐浴露了?”


    “用了一点。”


    “一点?”


    “嗯。”沈青杉不轻不重地说,“闻着你的味道我会解决得快一点,不然太花时间了。”


    “啊?”


    林响经历了疑惑,到震惊,最后人沉默地往后挪了挪,再挪了挪,“我摘耳蜗了!晚安。”他迅速地将耳蜗助听器摘下来,放到床头柜的充电板上,闭上眼睛装死,就当什么都没有听见。


    白天太阳晒得多,晚上就能睡得更好,这是林响多年来通过实践发现的真理。他闭上眼意识迷迷糊糊的,就快要睡着。


    他习惯侧着睡,手放在胸前。当被沈青杉握住的时候,人一下就清醒了,但又不敢挣扎,还是选择直接装睡好了。


    沈青杉该不会要用他的手,干那个吧?啊,怪不得洗澡那么慢,原来是在浴室这样那样


    想到刚才是沈青杉先洗澡,自己后来进去时,浴室里还是湿湿热热的,就觉得脸上烧得慌。


    心惊胆战地等了一会,沈青杉还没有动静。


    脑子里浮现出一些不太健康的东西,林响逐渐睡着了。


    每个晚上的梦境都是不同颜色的泡泡,噩梦是红色,美梦是蓝色,而今晚是黄色的。


    第二天天亮,林响的嗅觉比大脑先一步苏醒,他闻到一股沐浴露的味道时,恍惚间还以为自己仍然身处梦中。


    他从雪白的被子里露出一双眼睛,像只谨慎的小动物,偷偷观察人类的世界。


    他一眼就发现房间里的人类正背对着自己,蹲在地上的行李箱上找衣服。


    宽且平直的肩,略微起伏的背肌,还有横亘在背上的一条伤疤。那道伤疤比周围的皮肤要更白一些,不算特别明显,应该是很多年前留下的了。


    沈青杉套上衣服,盖住那道伤疤。听到身后被子摩擦的声音,回头看到林响正在从被子里钻出来。


    在嘉峪关吃过早饭后,他们继续往张掖方向走。


    今天林响醒得早,所以出门时间也早。因为今天要直接去张掖的马蹄寺,睡懒觉的话就去不成了。


    “响响,今天怎么一直看我?”沈青杉开着车问。


    林响移开眼神。怎么搞的,今天总是忍不住往沈青杉那边看。


    有点想问沈青杉背后那道伤痕是怎么回事。但是伤痕肯定是因为曾经收到伤害,才会留下来的。想到这层,他觉得主动提起这件事的话,好像在揭人伤口。


    不看沈青杉时,林响就百无聊赖地看着窗外的景色。从嘉峪关到张掖的路上,祁连山山脉如影随形。


    “好想看祁连山下雪哦。”林响说。


    “那就等冬天的时候再来一次。”沈青杉提议。


    车开到戈壁滩公路,笔直的道路延伸向天际,两侧基本都是无边的荒漠。他们走的是连霍高速,而连霍高速接轨被誉为最美公路的G227国道,但往那边开的方向就是青海了。


    “你不想顺路去青海吗?”沈青杉问。


    “也不是不想去,是没有计划。”


    林响本来地目的地就只有兰州,考虑过后,他才决定从河西走廊的敦煌开始行程。


    从连霍高速下来,再从张掖西出口拐进省道,大概再开一个多小时就到马蹄寺景区。


    抵达马蹄寺景区大门口的停车场,能看到一个很有气势的大牌匾。但他们先不打算进寺游览,因为刚才在路边买水的时候,村民建议他们从马蹄寺开到大都麻村,说那里的风景很好。


    工作人员放行后,他们的车进到马蹄寺里面,但只是经过,没有停留,一路开往祁连山腹地深处,大都麻村方向。


    路上的转弯和山坡不少,在越过一座山口后,景象豁然开朗。看了半天的荒漠,此时路边变成一片连绵的丘陵草原,让人好像突然掉进童话世界。


    这里满山都是浩浩荡荡的绿,上面洒落着羊群与牦牛,还有几处平房。河流在阳光下闪闪发光,远处的山坡有墨绿的松柏和灌木丛。用画框框起来,就是一幅生动的风景油画。


    停好车后,林响迫不及待地跑下山谷,沈青杉跟在他身后提醒,“别乱跑,小心被狼叼走。”


    林响笑着回头,透亮的眼睛也在闪闪发光,“这哪来的狼啊。”


    他话音落下,打眼就看到远处一匹长得像狼的动物朝着自己冲过来。他吓了一跳,大叫着回头跑,抱紧沈青杉的胳膊,“啊啊啊啊——真有狼!”


    ==========作者有话说:==========


    我又来啦~再次感谢大家!


    第32章  三千石窟[VIP]


    草原上突然出现的狼, 飞奔而来,跑到林响和沈青杉脚边打转,哈哧哈哧地吐舌头, 瞪着一双蓝色的眼睛。


    林响舒出一口气,什么呀,是哈士奇啊。


    林响松开搂着沈青杉的手, 蹲下来,和这只看上去不太聪明的大狗四目相对, 板起脸严肃教育,“下次不可以这样了。”


    这只哈士奇是一身灰黄色的毛发, 体型比在他之前在云南看到的都大,从远处看还真像一匹狼, 但那睿智的眼神已经暴露了它的真实身份。


    听到沈青杉轻笑的声音, 林响回头, 看到他手里抓着的手机,警惕地问:“你拍我照片了?”


    “没拍,”沈青杉朝他笑,“是录像。”


    “啊,肯定很丢人!删掉删掉。”林响站起来夺他手机, 沈青杉的手后撤一下,林响没拿到, 急得跳脚。


    他们拉拉扯扯间, 林响余光瞥见有人朝他们走过来, 赶紧老实站好。


    “不好意思,吓到你们了吗?”一位年轻的女性小跑过来, 哈士奇看到她后,激动地跑过去, 站起来用爪子搭在她身上,又被她拨下去,“它比较活泼,喜欢跟人跑步,一看到有人就会过去追。”


    “没事没事,”林响笑着摆手,“是我刚才看错了,还以为是狼呢。”


    “哈哈,这一路上它吓到好多人了!”


    林响问:“它叫什么名字呀?”


    “哈太狼。”


    “啊,还是个日本名。”


    “不是啦!是那个红太狼灰太狼的太狼,它是哈士奇,所以叫哈太狼。”


    哈太狼的主人叫蔓蔓,和男朋友一起从自驾开到甘肃旅游,今天正好路过张掖马蹄寺,之前在网上看到有人说这边风景好,所以就把大都麻村加入到行程中。他们开的是小型房车,车上的装备齐全,在草原上支了个天幕,还搭起露营用的桌椅,打算今晚在草原上住一晚。


    他们又从车上搬下来多两张露营椅,邀请林响和沈青杉一起坐会,聊聊天,顺便分享刚才在村民那里买到的手抓羊肉。


    这里是个村子,本来并不算景区,只是恰巧风景独好,偶尔会有游客过来游玩,逐渐变成了一个冷门小景点。此时这片地方就只有他们四个游客。


    草原的味道很清新,这处绿色河谷土地丰沃,房子不挨着房子,最近的邻居可能也要相隔好几公里。这片土地上住的是藏族和裕固族,或许他们是在几百年前穿越过茫茫沙漠,才发现了这片宜居的绿洲。


    正巧聊到少数民族时,林响提起自己其实也是少数民族,蔓蔓很感兴趣,“我刚才就想问了,你是不是云南那边的少数民族?”


    林响很吃惊,“你好厉害哦,这也能看出来呀?”


    蔓蔓笑着说:“我之前画过一个oc,设定和你是同一个民族的。之前查资料的时候看到过,你们民族是男生在左耳上打耳洞,我刚才一眼就注意到你的耳坠了。而且我觉得你好眼熟哦,你是不是视频博主呀?发过vlog之类的吗?”


    “没有啊。”林响摇头,“是不是认错人啦?”


    蔓蔓的语气很笃定,“肯定没有认错的,等等哦,我找找看。”她拿起桌上手机,翻看之前收藏的视频,当时她为了画画特地去了解过这个民族,收集了很多视频和相关资料。


    “找到了!真的是你诶!”蔓蔓激动地说。


    沈青杉闻言也看过去,在视频里面出现的人,竟然还真是林响。是星回节那天的视频,当时林响穿着红色的盛装。


    林响看到作者的名字,想起来这是陈匀的账号,“是我诶,这是我朋友拍的。”


    “太巧了吧!这是最近发布的,”蔓蔓往下划找到以前的视频,拖动进度条,“我之前看到的是这个,射箭的视频。”


    那是去年的视频,林响当天在洛谷寨参加星回节的射箭比赛。那是他第一次夺冠,在视频中笑得很开心。站在他身旁的阿裴最先过去抱了他一下,其他人也陆续上去和他拥抱。


    “我当时还参考你这套衣服了呢!”蔓蔓激动地聊着些关于他们民族习俗之类的话,但林响都没有听进去。


    他紧张地抿起唇,小心翼翼地看向沈青杉。


    沈青杉的视线从手机屏幕移到他的脸上,忽然笑了一下,像是在冷笑。


    林响眨了眨清澈的眼睛,满眼无辜。


    蔓蔓的男朋友也是个医生,但在自驾游出发前就从医院辞职了。江市的医院在全国称得上闻名遐迩,他听说沈青杉在江市医院上班,于是主动问起一些关于行业内的话题。


    林响和蔓蔓面面相觑,随后会心一笑,决定结伴出去玩,反正也听不懂。


    两人一狗在草原上奔跑,哈太狼玩上头了一直嚎叫。还跑去追羊,羊群四散跑开。蔓蔓把它喊回来训了一顿。哈太狼左耳进右耳出,又跑去骚扰正在啃草的牦牛,差点被牛蹄子撅,吓得它跑回人类的身边寻求庇护。


    陪哈太狼玩丢飞盘,林响觉得自己简直比狗还累。哈太狼专注力很差,总是被草原上的其他生物吸引,一会是羊,一会是蝴蝶,林响抛出去的飞盘还要自己跑过去捡。


    玩了一段时间,林响走回天幕下面,从背后拍了拍沈青杉的肩膀,“青哥,我水呢。”


    沈青杉回头,看到正在累得微喘的林响,额角的发丝被汗濡湿,眼睛异常明亮,像大都麻河水面的粼光,脸颊处被太阳晒出两抹晚霞似的红晕。


    沈青杉拿起桌上的水递给他,林响接过来直接灌下去一大口。


    “坐会吗?”沈青杉问。


    林响舔了舔唇,笑说:“不坐,我和哈太狼玩。”


    他把水还给沈青杉时,发现对方看他的眼神格外灼热,和刚才那露出冷笑不像是同一个人。肯定是自己站在太阳下晒太久,眼花了。


    天上飘来一朵厚厚的云,林响跑回去,看到蔓蔓和哈太狼坐在云下乘凉,笑吟吟地望着他。


    “我有点好奇,你们是怎么认识的。”蔓蔓问。


    “我和青哥吗?”林响也坐到草地上,转头看向蔓蔓,“他来云南旅游,所以就认识了。”


    “那很浪漫耶!”蔓蔓眼神亮起来,“那你们在一起多久啦?”


    “啊?我、我们没在一起呀。”林响音量越来越小,他说完耳朵就红了,比被太阳晒的还红。


    怎么连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都能看出来他们那点关系,难道在别人眼里,他和沈青杉真的经常眉来眼去,暗度陈仓?!


    “原来还没在一起啊。”蔓蔓笑起来,语气意味深长。


    “没有呢。”林响轻声回应,他此时好想让风吹得更大一些,将脸上的温度吹冷却。


    “但我觉得你们很般配。”蔓蔓一脸真诚,“看上去很像是一对情侣。”


    林响顿了顿,看向沈青杉的方向。


    “为什么不在一起呢?”


    “唔,我觉得跟他的关系,”林响绞尽脑汁,找不到那个最适合的词,“很悬浮?”


    “明白了,没有安全感,你应该是那种很重视感情的人吧。”


    “嗯,我觉得我是。”林响认同。


    蔓蔓挪了挪正在吐舌头散热的哈太狼,找了个舒服的位置靠在狗的身上,她接着说:“其实跟我男朋友也是旅行的时候认识的。”


    林响投过去好奇的目光,等待她的故事。


    “当时我在泰国曼谷,因为前一天通宵画画实在是太累了,我在一家河边咖啡厅里,竟然一觉睡到打烊。我醒的时候吓死了,怎么有个人正在用力地在掐我的人中啊!他们都以为我昏迷过去了。然后我们就加了联系方式,一起在曼谷玩,到第三天就确认关系了。”


    林响震惊他们关系进展的速度。


    但他也明白旅行中的心是敞开的,更容易怦然心动,卸下防备去爱上一个陌生人。


    “当时我的朋友都不太看好我们,觉得旅行中产生的爱情就是一场艳遇,回国后就各奔东西。其实我自己一开始也不抱希望,但是不知不觉间,竟然已经在一起好几年了。对了,他上周向我求婚,我已经答应啦。”她笑嘻嘻地展示自己无名指上的戒指,小巧但精致的钻石在阳光下折射出漂亮的火彩。


    林响张大了眼睛,小小地惊呼一声,说恭喜你们呀!


    “他是四川人,我是福建人,刚在一起的时候我就在想,完蛋啦,我是一个完全不能吃辣的人耶!”蔓蔓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但其实在绝对的喜欢面前,这些都不算什么啦!有时候人生太过于顾忌,就会失去很多。”


    他们的相遇相爱的故事让林响感到动容,他犹豫了一下,问:“在一起的时候,不会害怕吗?万一以后分开了,很难过怎么办?”


    蔓蔓张开手,往后躺在草地上,“那都是后来的事,当下喜欢就要在一起呀!这是我的人生观念,分手算什么,结婚的还能离婚呢!”


    林响对着开在草原上的小野花,陷入了沉思。


    蔓蔓一个鲤鱼打挺坐起来,“说了这么多,那你到底喜不喜欢他呀?”


    林响伸手捻了捻自己耳后垂下的发丝,“很喜欢。”


    “那不就行了!那还有什么不合适的呢?”


    林响放下手,苦恼地说:“他超级有钱的。”


    “啊?”蔓蔓愣了一下,放声笑出来,“那不是更好!”


    坐在天幕下聊天的两人注意到他们的动静,都往那边看过来。林响撞上沈青杉的视线,无意识地轻轻咬住嘴唇。


    因为他们还有计划去马蹄寺景区,所以要先告别这对有缘偶遇的情侣了。


    四个人和哈太狼一起在大都麻村的草原上拍了合照。


    林响还帮他们拍了很多照片,其中有一张蔓蔓特别满意,她开玩笑地说拿来当结婚照好了,但可惜新郎的表情不太好看。新郎倒是很大度,“只要你美就行了。”


    林响和沈青杉原路返回马蹄寺,买了门票进去参观。


    在前往石窟的路上,林响趴在沈青杉的耳边小声问,“马蹄是哪个马蹄?是马的蹄子,还是能吃的马蹄?你知道是哪种吗?在云关一般叫荸荠,好像甘肃这边,也是这个叫法。”


    “如果是荸荠的话,那应该会叫荸荠寺吧,不是马蹄寺。”沈青杉好奇地问,“你怎么突然这么小声?”


    “怕被人听到嘛,别人会笑我没文化的。”


    沈青杉向他解释,马蹄寺里面有一块镇寺之石,上面印着一个清晰的马蹄印。相传是以前有一匹天马路过张掖,在这里驻足饮水,在一块岩石上留下了一个马蹄印记。


    “哇,”林响又变成星星眼,“你好厉害,这都知道。”


    沈青杉敲敲他的脑袋,实在是没办法认下这句夸赞,“刚才在游客中心里面有写,你没注意看。”


    后来他们在马蹄殿里面看到了那一块印有马蹄印的黑色岩石。


    马蹄寺最闻名的景点是三十三天石窟。石窟入口有个温馨提示,“高血压和心脏病不宜攀爬。”因为石窟建在悬崖边上,要在几乎垂直的梯子上爬上爬下。


    三十三天是佛教概念,指须弥山顶上的美好神仙世界。爬上三十三天石窟象征人生克服过的种种苦难,放下一切的执念。


    每爬到一层就能看到小型的佛殿,里面供奉着佛像。通过石窟内的小窗望出去,外面的祁连山和草原风光一览无余。站在高处俯瞰整个马蹄寺山谷,能获得满满的成就感和安宁感。


    走到峭壁上,虽然有木头栏杆,但风吹过来时仍然令人胆战心惊。林响扶着木栏杆,眺望远处的绿意盎然,感觉身体都在飘摇,好像随时会变成一根被风带走的小草。


    他颤巍巍地抓住沈青杉的手,“好,好高啊”


    沈青杉回握住他,“我们下去吧,不爬了。”


    林响抬头看了一眼顶上的神殿,在心中向漫天神佛诉说,我还是先不上去了,我还放不下我的执念。


    下了三十三天石窟,没想到还有更惊险的,是千佛洞窟里面的药师殿。通道陡峭几乎垂直,像一个竖井,要抓着石壁上的凹槽,手脚并用。


    下洞窟时,林响在沈青杉前面,说咱俩现在好像摸金校尉,在偷偷摸摸爬盗洞。


    沈青杉让他少说话,一会再聊,先注意抓稳。


    这个洞窟是封闭的,林响没有刚才害怕,还是忍不住插诨打科,“我要是摔下去了,你可得救我啊,沈医生。”


    “你要是摔下去了,沈医生也救不了你,求药师菩萨救你吧。”


    林响被他吓唬得不敢再开口。


    马蹄寺很大,还没来得及全部逛完,就已经来到傍晚。他们要开一个小时候左右的车,入住张掖市区订的民宿。


    路上林响看到有人在马蹄寺附近的平地上搭帐篷露营,觉得很羡慕。沈青杉在一旁说,露营就是看着好玩,其实睡得一点都不舒服。


    林响对他的说法嗤之以鼻,心想你们这种有钱人,也就适合住住五星级酒店了。


    路上沈青杉开车,两人闲聊。沈青杉问他,这里和莫高窟更喜欢哪个。


    虽然都是位于河西走廊山的石窟,但马蹄寺和莫高窟给人带来的体验完全不同。莫高窟的壁画与彩塑是世界艺术的瑰宝,全程在封闭的石窟中跟着讲解员游览。


    马蹄寺的自由度就比较高,石窟开凿在悬崖内部,攀爬洞窟时让人有探险的感觉。


    林响说不出哪个更好,但他知道自己以后或许会淡忘莫高窟墙壁上的飞天那些精绝于世浓丽色彩,但是绝对不会忘记今天沈青杉在悬崖上握住他时手上的温度。


    林响回答他,对这里会印象比较深刻。


    “是今天有什么特殊的感想吗?”沈青杉又问。


    林响转头看他,沈青杉的侧脸沉浸在夕阳淡淡的金色余晖里,世界变得好安静,西北的风沙是安静的,光里的每一粒微尘也都安静。


    今天有很多感想,但现在最明显的,是他突然想谈恋爱了。


    第33章  念念不忘[VIP]


    抵达市区时, 夕阳将落未落,斜斜的余晖洒落丝绸之路上的千年古城张掖。


    车辆驶过大佛寺,林响正好睁开眼睛, 他捂着嘴打了个哈欠,看到窗外出现层层叠叠的彩绘牌坊,说要下去看看。


    沈青杉侧目看他, “你不累吗?”


    林响拍拍自己的脸,精神满满地说:“年轻人, 不怕累!”


    其实不然。


    今天起了个大早,中午在大都麻村的草原上和狗狗一起疯跑, 下午又在马蹄寺里徒步攀岩,林响刚上车时简直要累死了, 眼睛一闭就睡晕过去。只是一觉醒来体力恢复, 又能活蹦乱跳。


    沈青杉眼里浮起笑意, “你不累,佛祖还累呢。大佛寺六点就关门了,明天再来看吧。”


    林响又懒懒地靠回去,“哦,好叭, 佛祖下班挺早。”


    沈青杉提醒,“你看看附近有什么想吃的, 我们吃了晚饭再回民宿。”


    林响开心地耶一声, 又到他最爱的环节。


    搜寻当地的美食, 这是每到达一个新城市时最令人期待的事之一。


    张掖是个烟火气十足的城市,美食目不暇接, 看得人眼神发直。


    他们下车后,提着刚买到的小英杏皮茶, 去吃刘记炒拨拉,麻辣烫辣中带甜,烤羊排外酥里嫩……印象最深的是炒拨拉,铁板爆炒出来的羊杂边缘焦脆,油香四溢,特别香。


    刘记炒拨拉是一家老店,门面不大,老板看出他们俩是南方人,特地走过来问吃得惯吗。


    每逢这种场合,林响都特别给面子,一顿大夸特夸。什么大厨级别,米其林餐厅,说这是他吃过最好吃的炒拨拉,实际上他也第一次吃。总之给老板听得心花怒放,送了瓶份量很足的山丹米酒,跟炒拨拉是经典搭配。


    林响乐滋滋地道谢,这酒送到他的心坎里去了。


    沈青杉还要开车,说不喝了。最后酒一半进了林响胃里,另一半他要带走。吃美了也喝美了,唇角就没放下来过。


    吃完饭在附近散步,路过一个湿地公园,林响拉着沈青杉走进去。


    沈青杉盯着林响略显兴奋的背影,心想这是又喝多了。


    该说林响的酒量是好,还是不好呢。他只要碰到酒精,人就会变得异常亢奋。但后续不管再喝多少都会维持这种状态,从来不断片。


    无论是在西南还是西北,夏夜都格外聒噪热闹,月光下的芦苇相互摩擦,虫鸣没有节奏,此起彼伏。


    并肩坐在木栈道上的两人,眼前是粼粼的湖面,身后偶尔有人路过,聊着他们听不懂的西北地区方言。


    林响也像芦苇荡似的,在水面摇曳不停,说头晕啦。


    沈青杉将他的脑袋按到自己肩上,让他歇一会。


    “青哥青哥,你在西北开心吗?”


    沈青杉拍他的脑袋,“开心。”


    林响搂住他,“那就好,我好怕你不开心哦。”


    沈青杉在他耳边低笑,“你知道自己一喝酒就变得很黏人吗。”


    林响没说话,靠着沈青杉的肩膀,从喉间发出轻哼。


    自从认识沈青杉之后,他的内心好像被分裂成两个人。一个感性,一个理性,两个人格互不谦让,相互制衡。


    每当他和沈青杉保持在地理上的一定距离时,理性人格会杀掉感性人格。但沈青杉出现在他身旁,感性人格就会满血复活。尤其再碰到酒精,大脑昏昏的,人格直接叠上满级buff,强得可怕。


    他静静地合上眼,把这一刻留给体内那个感性的灵魂去体会。


    “对了!”林响诈尸般地弹起来,“你来这边,还没去过沙漠呢,我们一起去沙漠吧!”


    来之前没查过,所以沈青杉也不清楚张掖附近到底有没有沙漠。运气很好,张掖周边还真有沙漠,叫金沙湾,从市区开车过去也才一个多小时。


    金沙湾有一种沉静的美,它的名气远比不上鸣沙山,游客当然也稀少得多。因为人少,这里的夜色更深邃,沙海显得也更辽阔。


    沙山的谷底有一个圆形的湖,虽然它没有月牙泉面积大且形状漂亮,小小的一面湖在广阔沙漠中显得可爱,像一滴蓝眼泪。湖边停靠着几辆房车,还有住宿的营地,一排玻璃星空房。


    夏季是观星的好日子,但今夜是既望,就是满月刚过的两天,月辉过于耀眼,削弱了星星的可见度。


    他们坐在沙山的半坡上看月亮。


    在云南待惯的林响,觉得这种程度的星星数量稀疏平常。但对常年生活在大都市里的沈青杉来说,今晚简直能算得上是群星璀璨。


    沙漠比市区要冷,但那半瓶山丹米酒喝得人身体暖呼呼的。


    林响看到沈青杉对着瓶口喝酒时,才忽然反应过来,“啊,开车怎么办。”


    沈青杉将酒瓶子递给他,“找代驾就好,或者不回去也行。”


    林响眨眨眼,“不回去?住在这里吗?但我们定过酒店了。”


    沈青杉看他,“你不是想住帐篷吗?这里跟帐篷的体验差不多,而且环境也比帐篷更好。”


    湖边营地的诱惑力是很大,但是林响不允许自己这么奢靡无度地过日子,他又不是富三代!


    又喝下点酒,林响懒懒地靠在沈青杉的身上,两个人的身影像湖边那两棵依偎在一起的树,枝叶交叠。


    “青哥,问你一个问题。”


    “你说。”


    “你怎么知道,自己喜欢男的啊?”林响的声音很轻。


    “我不喜欢男的。”沈青杉平静地说。


    林响抬起头,露出疑惑的表情。


    沈青杉接着说,“也不喜欢女的,我只是喜欢你而已。”


    天地都安静,沈青杉的声音格外清晰。


    林响听完对方的告白,怔忪地呆坐着。风吹动他的心树,荡来荡去。


    这话听上去不太现实,但在重新遇到林响之前,沈青杉确实没有喜欢过任何人。他曾经接受了自己就是个无浪漫倾向的无性恋者的事实,虽然不多见,但这也是种正常的性取向。


    他拥有正常的身体本能,偶尔会需要自我纾解。只是在那个时候脑子里是空白的,因为他没有性幻想的对象。就跟人累了要放松,渴了要喝水一个道理,他只是在给紧绷的身体做一次拉伸舒展。


    在他和林响没有重逢的十年间,他偶尔会想起那个被自己救下的小小身影,现在到底怎么样了。从别人的朋友圈里看到林响,也是一次意外。


    难道是因为这个朋友圈的主人喜欢林响很多年,而自己不小心代入到对方的视角吗?不确定。沈青杉也说不清楚,为什么那张脸对自己有这么强大的吸引力。


    本以为,这种感觉在见到对方之后便会消失。但走出照片之外,林响变得更生动了,他脸上的表情,他的声音,他的呼吸,他的味道,他的体温


    沈青杉的人生中,初次体会到迫不及待地想要触碰一个人的冲动。很奇妙,让人血液沸腾。读了这么多年书,在医学上也解释不了这份冲动从何而来。


    连那个常年缺席的性幻想对象,也有了具体的脸。想不顾一切地抱他,想亲他,想触摸他全身每一个角落。想到连道德和礼节都能舍弃。


    前段时间在束河的时候,林响说送他一个生日愿望。不管是出于有心还是无意,在沈青杉的视角里,林响完全是在引诱他,就像大地引诱一颗苹果从树上掉落。


    苹果对抗重力宣告失败,但他却成功了。


    因为他很清楚,自己想要的不仅是对方的身体,还有那颗真心。人心不足蛇吞象,他竟然想要别人的真心。


    林响的出现让他的四周都变得生动起来,就像万物停滞的冬日迎来春天,不毛之地的荒漠忽然开出花来。


    这样珍贵的人,谁会不想要?


    沈青杉脑子里在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以至于林响的唇吻上来的时候,他竟然愣神了。


    那双唇很快离开,轻抿起来。林响眼神既紧张又期待,无处安放,暗暗地观察对方的反应。


    沈青杉思绪回笼,心里有一朵正在准备升空的花火。他深深地凝视眼前人,“你也不守信用吗?”


    林响轻眨一下眼,声音含糊,“我没有呀。”


    “那你喝醉了?”


    “没有,我很清醒。”


    沈青杉的眼底涌起笑意,“那这是什么意思?”


    又来了,沈青杉明明知道他是什么意思的。但林响这次没有在心里谴责他,这种事情,确实还是要说清楚比较好。


    “我也喜欢你啊。”林响话到一半,脸先热了,“你可以当我的,男朋友。”说完接着仓促地补充,“一、一周”


    心中的花火蹿上夜空,炸开绚丽的银光。


    沈青杉的笑意更浓,胜过今晚的月色。他扶住林响脸,低头覆上他想念无比的双唇。


    林响抓紧对方的手臂,仰起脸笨拙地回应这个吻,笨拙地献上自己的真心。


    他对沈青杉有关于浪漫的一切幻想,也因害怕幻想破灭而胆怯,但他今晚决定好了,先不去顾忌后来的事。


    要是浪漫带不走,就把它留在河西走廊。


    他们坐在沙漠上吻了许久,沈青杉一开始的动作很轻,温柔又绵长。


    吻至深处,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他忽然松了力气,林响惊呼一声后仰倒去,手下意识地搂紧沈青杉的脖子。


    沈青杉撑在他身上,看着这张脸,又深吻下去。


    力度比刚才更大,林响的五指穿过他的发间,被磕痛的时候,就报复性地轻扯一下。


    那颗真心柔软得快要化成沙漠里的一潭清泉,滋养出一片绿洲,绿洲中有人在相爱。


    ==========作者有话说:==========


    念念不忘,必有响响


    第34章  必有回响[VIP]


    呼吸空余的间隙, 林响偏开脑袋,指尖覆上沈青杉的唇,“好啦, 好啦…”


    沈青杉那个架势有点吓人,好像要把这一周的份量都亲完不可。


    他离开林响的唇,对上那双弦月形状的笑眼, 月光顺着林响的眉眼,从挺直的鼻梁滑落, 来到润泽的唇边,最后能听到他齿间胶黏的声音, “让我起来嘛,青哥。”


    沈青杉又亲了亲他的唇角, 才慢慢坐起身, 顺手把林响也拉起来。


    林响坐在沙子上, 甩甩脑袋,抖掉发丝沾上的细沙,闪着银光的耳坠摇来摇去。他调整助听器的位置,摸到自己发烫的耳朵。


    沙山下的营地亮着灯光,有其他游客在那里赏月聊天。而他们两人就这么躲在别人看不见的角落里亲亲热热的, 林响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沈青杉握住林响撑在沙子上的手,眷恋地与他十指纠缠, “今晚住这里吧。”


    嗯?这个沈青杉, 该不会脑子里又在冒些什么黄色泡泡吧。林响扬起眉梢, 学沈青杉明知故问,刨根问底的样子, “住这里干嘛?”


    “回市区太远了。”沈青杉面不改色地回答。


    “远一点没事呀,我又不着急。”林响的语气听着轻松随意。


    沈青杉目光沉沉, 用食指的指背划过他的脸,“那我着急。”


    林响的脸慢慢凑近,目光锁住对方的眼睛,“哪里着急呀,”声音放得轻柔,贴近沈青杉的耳畔,“需要我帮忙吗?”


    混着山丹米酒的吐息飘过来,还挺香的。沈青杉平时其实不爱喝酒,也不品出酒香在哪。但是从林响身上散发出来的,他就觉得很香。


    沈青杉张了张唇,喉结上下滚动一圈。


    林响弯起眼眸,拿过沈青杉手里的眼镜,轻轻地帮对方戴上,丢下一句“那你就想吧!”旋即从沙上站起来,顾上恶作剧得逞的笑。两颗小小的尖牙像小恶魔头上的犄角。


    没给沈青杉反应的时间,林响往沙山下走,回头对他说,“我要去那边,青哥帮我拍照!”


    林响独自一人步履维艰地走下沙坡,找到能与湖水同框的角度,对着沈青杉的方向用力挥手,“青哥!”


    沈青杉仍然坐在那里,身影变成一个黑色剪影,一动不动的。林响以为他是没听到,又大声喊他名字。


    “沈青杉——”


    喊完之后浑身舒畅又痛快,精神也更亢奋了。觉得旷野正在包容他的恣意妄为,于是毫不犹豫地又喊一遍。


    “沈、青、杉——”


    黑影对他抬起手,示意自己听到了。


    而沙山底下,从湖边的位置传来一个遥远陌生又洪亮的声音,“谁是沈青杉啊?”


    林响双手叉在腰上,朝下面有露营灯光的方向大声回应:“是我男朋友!”


    底下传出来热热闹闹的起哄声,还有几声嘹亮的口哨。


    林响又努力地踩着沙子回去,要检查沈青杉给他拍的照片。沈青杉的技术还可以,能看出来是有认真找过角度的。但是由于设备有限,对手机摄像头的成像效果不能要求过高。


    从沙山下来后,他们还是住进了湖边的星空房。


    沈青杉进门就把林响抵在门后亲,尼龙材质的冲锋衣摩擦发出簌簌作响的声音,吵人得很。沈青杉一边亲一边褪去林响身上的赭红色外套,顺便也把自己的也脱了。


    房间有一面是全景玻璃房,对着湖面。虽然现在拉上了窗帘,但因为屋顶有个玻璃天窗的百叶窗是开着的,那些柔和皎洁的月色与星光,就这么透过这个方形的小天窗,洋洋洒洒地落进房间内,不用开灯他们也能看到彼此的脸。


    没给人适应的时间,沈青杉一上来就要唇齿纠缠,吻得很用力,林响搂着他,尽力地配合与回应。他感觉到沈青杉又用舌尖在他的虎牙上轻磨,有时还甚至用力地往上顶。


    沈青杉好像很喜欢这样,奇怪的癖好。


    他双手搭在沈青杉的肩上,手指圈着对方的短发,眼睛弯弯地在笑。每次接完吻后,讲话的字里行间都带着一股黏腻,“好凶哦,青哥。”


    沈青杉顿了顿,“你要是有觉得不舒服的地方,记得跟我说,我没经验。”


    林响知道他们是彼此的初恋,但还是想要逗一下他,佯装惊讶,“咦?真的吗?那你怎么这么熟练?”


    “是你的错觉,响响。”沈青杉说。


    林响轻声笑起来,沈青杉凑过去舔了舔他的牙尖。


    林响饶有兴致地问,“这样不疼吗?”


    “不会。”沈青杉抿掉唇上的涎液,眼神还流连在林响润泽的双唇上,看上去还想再来一次。


    一双手伸到林响的衣服里面,摸他的略显单薄的腰身,“没饭吃吗?长这么细。”


    林响可怜巴巴地看他,“没有诶,青哥养我,给我饭吃。”


    沈青杉说好,我很有钱。


    林响笑得不行。


    手沿着林响的肋骨一寸寸往上摸,碰到小小的尖上时林响就轻哼一下。


    “你的戒指,碰到我了。”


    “你不喜欢吗,可以摘掉。”


    上次沈青杉故意用戒指磨他,让他有点心有余悸。但这次好多了,沈青杉力气收了许多,不疼,他能品出点别样的感觉。


    “算啦,戴着也可以……”


    林响乱晃的耳坠被咬住,吻再往下,落在颈间。


    他仰起头,感受着对方的亲吻和呼吸,沈青杉有时还会用牙轻啃他的皮肤。


    沈青杉在他耳垂边低声问,“你身上的痣呢,在哪?”


    林响眨了眨眼,怎么还一直记着这件事啊。


    沈青杉收回手,捧起林响的脸,“不能告诉我吗?”


    每次亲热之前,沈青杉就会从善如流地摘掉自己的眼镜,而每次林响都忍不住往那颗长在眼头的小黑痣看。它小到像一粒沙子,大到可以变成容纳一切的宇宙黑洞。


    “嗯?在哪?”沈青杉又问,显然是居心叵测。


    淡白的月光勾勒着他脸上俊朗的线条,林响看得认真,睫毛轻颤,眼神逐渐痴迷,直到完全沦陷进去。


    理智的堤坝轰然倒塌,被大水淹没。他拉起沈青杉的手,放到自己的大腿根处,“这里呢。”


    沈青杉用一种恍然的语气,很轻地“啊”一声,忽而低笑起来,“原来是在这里,怪不得不让看。”


    笑声沉沉的,听上去十分愉快,声音钻进林响的脑子里,全身都酥麻。


    “那现在可以看了吗?”


    “可以啊你是我男朋友。”


    你是我男朋友,所以什么都可以。深刻体会到男朋友特权的沈青杉,前所未有的身心舒畅。


    他将林响整个人转过去,压在门上。林响双手撑着门,回头看向沈青杉,眨了眨眼。


    两个人身上都很热。林响被挤在一个小小的空间里,身后温暖的躯体包围着自己,觉得很有安全感,虽然不合时宜,但他竟然想闭上眼睛安睡。


    可下一秒,他又骤然清醒,因为沈青杉正在解他的腰带上的绳结。


    林响贴紧门板,沈青杉在身后贴紧他,他忍住战栗,额头抵在门板上。长着薄茧的手指擦过他那颗小痣,又往上走。林响从唇间溢出一声轻哼,声音随着动作越来越密,千回百转。


    沈青杉伸出空余的手过去,拨开林响额前偏长的头发,又捏住他的下巴,欣赏他脸上的表情。


    那张漂亮的脸上神情已经起了变化。情/欲将一朵小白花缓缓浸透,逐渐被染成绯色的玫瑰。


    沈青杉凑上去,含住林响微张的唇。


    像一个渴水的人,在烈日下的沙漠里行走,得以遇到生命的甘泉,他渴望,尽情汲取。


    全程沈青杉都在看林响的反应,最后结束的时候,他在林响的脸上亲了两下,“宝宝,这么快。”


    他向林响展示自己潮湿的手心,林响红着眼眶,无力地看过去,张开唇缝呼吸,腿在发软。


    变态吧,还让人看。


    “搂紧。”沈青杉忽然躬下腰,用那只干净的手绕过林响的膝弯,单手将人横抱起来,被弄脏的手垂在腿边,没有碰到对方。


    林响吓了一跳,赶紧用力搂住沈青杉的脖子。他睁大眼睛,有些错愕。


    沈青杉在他脸上亲一口,“先去洗,一会辛苦你帮我。”


    林响脸上发烫,这种事倒是也算不上什么辛苦


    额,是有点辛苦了,换只手。


    “还没好吗?”林响弱弱地问。


    刚开始时,他手上的动作很生涩,沈青杉慢慢引导他,说,这样很好,碰一下这里,可以用力一点


    掌握一点技巧后,渐入佳境,但这个佳境非常之长,林响逐渐失去耐心,开始神游,甚至在想明天要去吃什么了。


    沈青杉看出来了,在林响额头弹了一下,提醒他要专心点。


    林响讪笑两声,继续干活。


    沈青杉将他的肩膀搂过来,在他耳边低声诱导,“响响,你要是像刚才那样叫,我会很快。”


    林响抿抿唇,不乐意。那是情到深处时不自觉发出来的声音,现在让他叫岂不是演戏嘛,他演不来。


    思忖一阵后,他凑上去亲沈青杉的唇,一下下,很轻。他主动抓起沈青杉的手,伸进自己的衣服里,在对方耳边轻语,“青哥,摸我。”


    这个方法起效很快,没多久他的手就解放了。


    清理完毕后,两人清清爽爽地躺在床上看星星。深蓝的夜空被关进小小的正方形天窗里,而这块小小的角落只属于他们两人。


    沈青杉洗完澡出来的时候,林响再次看到他背上那道疤痕。


    既然关系都这么熟了,林响心想应该可以问了吧,于是他便开口问。


    沈青杉向他简单解释,没有说具体的情况,“小时候遇到过一次意外,被刀划伤的。”


    林响轻轻地用指尖在上面碰碰,“还会疼吗?”


    “很多年了,早就不疼了。”


    “诶,那你可以弄个纹身,那样很酷,还能遮住疤痕。”林响提议。


    沈青杉没采纳他的建议,“留在那里也没什么,平时我自己看不到。”


    “哦哦。”


    关于沈青杉的很多事,林响都不清楚。之前是刻意回避,但现在他的想法变了,毕竟今天开始,这就是他自己的男朋友。


    从聊天里了解到,沈青杉小时候上私立学校,比一般人上学早。十六岁参加高考,考到首都大学,本博连读,博士毕业时也才二十四岁。和他路径一样的同学基本都比他年长两三岁。


    林响哇了一声,“成绩这么好哦!看你那么正经,还戴眼镜,肯定学习超认真,还是个三好学生吧。”


    沈青杉转头看他,一条条清数他的罪行,“那你呢?抽烟,喝酒,染头发,打耳洞,你是小太妹?”


    林响不满地啧他,捏起拳头虚空在他面前挥挥,“再乱说话,小心我找人弄你。”


    “别人弄不了我,只有你可以。”沈青杉握着林响的拳头,拉进被子里面,哄着林响再帮自己弄一次。


    第35章  月下舞曲[VIP]


    翌日上午, 林响觉得自己应该被饿醒的,可能是昨晚体力消耗太大的原因,他空荡荡的胃一直在抗议。


    他和沈青杉几乎是在天亮时刻才睡。


    昨晚的第二次是沈青杉握着他的手, 从容地掌控节奏。结束后他帮林响在水龙头下洗手,自己进去简单洗了个澡,最后再躺回床上。林响给他挪位置, 嘀嘀咕咕地抱怨,前摇这么长, CD又这么短


    沈青杉捏捏他的脸,怎么净说些让人听不懂的话。


    躺在柔软的床上看星星让人很放松, 好像漂浮在星河里面,身体轻盈, 灵魂自在。


    “感觉适合放点纯音乐呢。”林响对着夜空喃喃。


    沈青杉转头去拿床头的手机, 在屏幕上点了几下, 一首安静柔和的古典钢琴曲流淌而出。


    林响问他,这是什么曲子。


    “月光下的圆舞曲。”


    “哦,好应景啊。”


    音乐声忽然停顿了,林响听到似乎又纸张翻动时的沙沙声,好奇地问:“这是在翻谱子吗?还是故意设计的?”


    “在翻谱子, 我没记琴谱。”沈青杉说。


    林响闻言一愣,转头看他, “这是你弹的呀?”


    “对, 是我去年录的。”沈青杉和他对视, 两人借着月光看对方。


    “咦,这么多才多艺。”林响弯起眼眸, “我家青哥好厉害。”


    夸起人来毫不吝啬,他一向是这样。而且还总是眼神莹亮地看着人, 眼睛在告诉别人他的话有多真诚。


    林响安静认真地听完这首曲子,小声地鼓鼓掌。


    “圆舞曲,就是华尔兹吗?”


    “对。”


    “那你会跳吗?”林响问。


    沈青杉想了想,“会一点。高中的时候学校有毕业舞会,组织过每个人参加培训,所以学了一段时间。”


    林响忍不住调侃,“贵族学校啊?不过,你竟然会参加舞会呢。”他心里想,沈青杉在面对对这种活动的时候,应该会面无表情地拒绝。


    “当时想着,还是要合群一点比较好。而且我还是班干,我不仅要参加,还得帮忙组织其他人去参加。”


    “你竟然是班干?!”林响想到当时会愿意当班干的沈青杉,觉得好青涩,好有意思。


    林响在床上撑起自己的脸,兴致盎然,“那我猜,你是文娱委员?”


    “不是。”


    “班长?”


    “不是。”


    “学委?”


    “嗯”


    林响笑嘻嘻地喊学委好,我要跟学委谈恋爱。


    沈青杉揉揉他的脑袋。


    “要是当时,学委跟我谈恋爱的话,会不会考不上首都大学呀?”


    “那你也太小看学委了。”


    林响笑着凑上去亲他一口,“你好自信哦。”


    林响想看沈青杉当时参加舞会的视频,沈青杉说下次再给他看。视频存在电脑里面,手机没有保存。


    林响笑吟吟看他,“那现在去跳不就好了!”


    湖面反射着月光,在沙漠中像海市蜃楼一样漂亮。他们绕着湖边走,想要找一块地势比较平的地方。


    经过隔壁的星空房时,林响听到里面传出有人在聊天的声音,连他这个听力很差的人都能听见。


    林响很震惊,“这个屋子,隔音这么差吗?”


    “大概不是用中空玻璃的,而且在沙漠里声音本来就更容易传播。你今晚没发现吗?你站得那么远,但还是能听到山下的人说话。”


    “那我刚才”那他刚才贴在门上时的叫声,不会在这片沙漠里一直回荡吧。


    他羞恼地停住脚步,往自己的男朋友身上撒气,“沈青杉,你怎么不提醒我呢!”


    沈青杉笑了笑,“我以为你不在意。”


    林响很绝望,“啊要死了,不行,我先咬死你”


    眼前的场景,让林响想起星回节那天,他和沈青杉在云关的初遇。不同的是,当时照在他们身上的是热烈的篝火,而今晚的是清冷的月光。相同的是,站在他面前对他伸出手的人,都是沈青杉。


    还有他从始至终的心动。


    他们的手交叠在一起,沈青杉搂住他的背,将他拉近。


    林响抬眼看他,笑融进月色里,手指在沈青杉的背上去轻爬两下,“真的是这么近的吗?”


    沈青杉说:“跟别人不是,跟你是。”跟你还能更近一点。


    他们慢慢地移动步伐,林响看着四周一点点变化的沙漠背景,感觉好像在坐旋转木马,一样的梦幻。


    “你说,你高中的时候,参加过舞会,那你当时也是这样,和别人跳舞吗?”


    “嗯,对。”


    “那你当时,也有舞伴咯?”林响假装不满地扁扁嘴。


    沈青杉对着他笑笑,“不然一个人怎么跳舞?当时是有位女伴,印象挺深刻的。”


    林响这次是真的不满了,“怎么深刻?长得很漂亮吗?”


    沈青杉娓娓道来,“当时在毕业舞会上,我邀请的是当时我们班主任。她快要退休了,我们是她带的最后一届。本来我是不想进去舞池的,但是看到她站在舞池旁边,看着班上那群同学,一个人在抹眼泪。”


    “除此之外就没有其他舞伴了。”沈青杉接着说。


    林响点头哦哦,旋即恍然大悟,“那你刚才是故意的,想看我吃醋是不是?”


    沈青杉看着他笑,没有说话。


    他的指尖悄悄用力,指甲一点点陷入沈青杉背上的皮肤,“是不是呀?沈青杉。”


    林响的人工耳蜗没电了,他们回到房间里休息。入睡前,天窗之上的穹顶已经开始泛起晨曦白。


    上午醒过来时,林响除了感觉肚子饿之外,他还发现自己的手指被人抓住了,有点痒。


    缓缓睁开眼睛,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沈青杉的脸。林响愣了几秒,才发现沈青杉正在握着他的左手,而左手无名指突然多了枚戒指。


    “???”


    沈青杉很自然地对他打个手语:早上好。


    见林响表情懵懵的,沈青杉拿起耳蜗帮他戴上,开机后,黑色外机亮起绿色的小灯。


    “这是干嘛?”林响举起左手惊诧地问。


    他搓了搓惺忪的眼睛,仔细一看,发现手上的戒指就是沈青杉平时自己戴的那枚。


    把自己的戒指戴到我手上是要干嘛?!而且这戒指松松垮垮的,他轻轻一甩就能飞出去,根本就不是他的尺寸。


    林响把左手怼到沈青杉面前,“我是说,跟你谈恋爱。”想到接下来的话沈青杉听了会不高兴,他的声音愈来愈小,“我没有说,要嫁给你”


    沈青杉对他淡然一笑,“说什么呢,响响。谈恋爱不就是要结婚,结婚不就是要嫁给我?”


    林响脑子乱成一团,怎么感觉自己还在做梦似的。沈青杉的话乍一听好像又有点道理,但用不太清醒的脑子又想了想,觉得他简直不讲道理,这不对吧!


    林响摘下戒指,塞进沈青杉的手里,“总之,先还给你。”


    他掀开被子下床,没敢看沈青杉的表情,落荒而逃似的蹿到洗手间。


    地下井水扑到脸上,冰冰凉凉的,林响用毛巾擦拭挂在脸上的水珠,人清醒了许多。


    之前在云关,他就和沈青杉说过自己是学计算机专业的,昨晚聊天时又提到这件事的时候,沈青杉说嗯,江大的计算机专业很出名。林响说以后想去游戏公司上班,沈青杉说嗯,江市的游戏公司很多。


    这话里话外的意思,林响都听懂了。沈青杉想让他去江市。但是他们才谈恋爱第一天,还没有想过那么长远的事,也做不出抉择。


    这一大清早的,沈青杉竟然要把戒指往他的无名指里面套!太吓人啦!他昨天才刚适应从暧昧对象到男朋友的这个身份转变,今天就让他接受从恋爱一步登天直接结婚?这么大的跨度?!


    他抬头看到镜子中的自己,额前的刘海被水打湿,一缕缕,脸上神情恍惚。


    沈青杉换好衣服后,走向洗手间的位置,想看看林响在里面那么久没动静到底是在干什么。


    星空房的空间面积虽然不大,但还做了干湿的分离,洗漱台在洗手间的外面,而林响就站在洗漱台的面前,正对着镜子戴耳坠。


    为了方便看到自己的耳洞,他侧着脸,贴近镜子,腰微微下塌,形成一个漂亮的弧度。


    他从镜子里面看到沈青杉,从自己的身后走上来,然后手搭在他的腰上,另一只手轻捏住他的耳坠,“我帮你戴。”


    林响犹豫一下后,松开拿着耳坠的手,让沈青杉把耳坠拿走。


    沈青杉先是揉了揉他的左耳垂,帮他把耳坠戴上,然后亲他的侧颈。


    原来他们亲热时是这样的吗?好陌生。林响看着镜子里面这幅让人脸红心跳但是又挪不开眼的画面。


    他愣了会儿神,沈青杉忽然抬起眼,在镜子里跟他对视,“喜欢看这个?”


    忽然对上浅棕色的眼睛,林响一滞,欲盖弥彰地移开眼神,“没有。”


    从金沙湾沙漠开车出去时还没到晌午,能赶上吃个早午餐。


    “早午餐?第一次听到这个概念,是早餐和午餐一起吃?”林响舀了勺灵魂辣椒油,加进牛肉小饭里。他搅动搅动碗里切碎的面条丁,浸泡在鲜美的牛肉汤里,还有豆腐粉皮以及漂浮在汤面上的绿色葱花。


    “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沈青杉说。


    “哦哦,”林响点头,“那我就是,早午餐忠实拥护者。因为我上大学开始,早餐和午餐都是一起吃的。辣椒油你要吗?”


    西北的辣椒油红得透亮,看起来吓人但其实不辣,还散发着油脂香味,跟云南和重庆的辣味又不太一样。


    沈青杉瞥了一眼,“加一点点吧。”


    “一点点?”林响尝试着滴了一滴,“这样吗?”


    “嗯,就这样吧。”


    “就这样?滴眼睛里都没事。”


    “你眼睛石头做的。”


    林响无语,看沈青杉慢条斯理地搅动桌上的牛肉小饭,那滴红油被冲散,消失不见。


    关于没吃过的食物,林响一开始都是先尝试个小碗,发现味道惊喜,又去加份大碗。


    吃饭的餐厅就在他们预订的酒店附近,饭后打算先到酒店里修整一下。在前台登记时,工作人员问他们昨天是不是预定了一间房但是没有入住。


    是的是的,因为有人色令智昏,喜欢浪费钱。林响在心里偷偷吐槽沈青杉。


    下午的时间挤一挤,可以去趟大佛寺,逛完后开车到七彩丹霞还能赶上追日落。


    大佛寺是西夏皇家寺院,一门一窗都无比精美,彩漆经过千年风化后掉落,木材露出原有的颜色。殿内有一座巨大的卧佛,金妆失色,更显古朴肃穆。


    去七彩丹霞景区的路上竟然下起了雨,而在他们即将抵达景区门口时,雨又恰好停下。


    车上,林响在看门票,看到景区分有普通游和深度游,两种都还有余票,他问沈青杉买哪种好。


    沈青杉果断:“买贵的。”


    “我都还没告诉你,这两个有什么分别呢。”


    “总之买贵的吧,用我手机买就好,支付密码是倒过来的锁屏密码。”


    “好的哥哥。”林响不客气地从置物格里面拿出沈青杉的手机,轻车熟路地输入密码,乐滋滋地说:“君子爱财,取之取之。”


    深度游配备景区讲解员,她说今天来看丹霞的人很幸运,因为雨过天晴时最漂亮,确实如此。


    眼前出现三道彩虹,一道在天上,是彩云。一道在半空,是彩虹。而另一道在地上,是彩色的丹霞。


    他们在张掖还逗留了两日。


    第二日因为在床上腻腻歪歪太久,直到下午才出门。时间不足以去远一点的景区,只来得及逛下博物馆,傍晚再到湿地公园散散步。


    第三日林响意志坚定地要早起,去平山湖峡谷沉浸式徒步。两个人在里面走了满身的风沙,疲惫但是又很爽地回到酒店睡觉。


    离开张掖后,接下来要往兰州去,这也是林响此趟旅程的最终目的地。


    他们上午开始出发。


    从上车开始,林响就一脸心事重重的样子,看着窗外不说话,情绪低落得很明显。


    沈青杉说他再因为别人这样,自己就要吃醋了。


    林响转头对他笑,“要是真见到,你就不会吃醋了。”


    越野车在连霍高速上一路东行。


    路过武威不久后,林响看到路边的土长城遗址,黄土夯筑,戈壁残垣。等穿越过乌鞘岭,他们就正式离开了河西走廊。


    这段高速上的卡车尤其多,接二连三的轰隆而过,于是沈青杉让林响在车上睡一会,不用到服务区下车换人开了。


    昨晚林响有些失眠,所以他今天确实缺觉。靠着座椅,闭上眼睛。


    他做了个梦,梦见西北下了八千里的雪,天地没有边界,一片苍茫。一只银蝶出现,飞到他面前,落到他的肩上。


    睁开眼时,窗外艳阳高照,不见白雪。


    正前方的路牌上写着:G30,连霍高速,兰州。


    第36章  兰州兰州[VIP]


    抵达兰州市区时是下午, 快临近傍晚。


    沈青杉看到旁边的林响醒了,问他,“要直接去找人吗?”


    林响还沉浸在刚才的梦境里面, 反应有点慢地回答,“今天太晚了,明天再去吧。”


    沈青杉说, “行。”


    兰州是甘肃最繁华的城市,也是很多人踏入西北的第一个城市。


    这里要比之前经过的城市要湿润一点, 黄河从中山桥桥底下奔腾而过,八月份是丰水期, 河底泥沙沉积,水是混浊的黄色。


    黄河边上开满大大小小的茶坊。


    隔着黄河水, 对面是一个绿树成荫的绿坡, 几座亭台楼阁隐于其中, 山顶上矗立一座白色的尖塔。


    他们面前的桌子上有两杯盖碗茶,在兰州这边也叫三炮台。


    刚才开车路过码头的时候,林响看到很多人坐在河边乘凉,手边都会摆上一杯茶,一脸惬意的享受。


    他心想能有多舒服啊, 直到他也坐茶坊的靠椅上才能理解。原来黄河带过来的风是凉爽的,不干燥, 也没有河西走廊上粗粝的风沙感。明明黄河水那么喧哗, 但又那么安宁。


    坐在河边的位置, 木栏之下就是黄河水。林响撑着自己的脸,盯着黄褐色河面, 河面上时不时有船艇游过。


    从房顶垂落下来的左公柳被风吹起,轻轻地摇曳。一片柳叶飘落进林响的茶碗中, 浸到茶水里面。但他没看见,拿起茶盏就喝。


    沈青杉拉住他手,“掉了片叶子进去。别喝了,喝我的吧。”


    林响这才看到茶汤上的柳叶,“哦,没事啦,我没那么讲究。“


    沈青杉面无表情地提醒他:“有毒。”


    “啊。”


    那还是讲究一点好了。


    但身为云南人,还是那种从小在山上摘过野菌子,尝试过各种野果子和野菜的云南人,林响认为自己应该还是蛮难杀的。


    这间茶坊临水且视野最好,所以生意也很火爆。


    一位大爷微驼着背走上来,问他们能不能拼桌,没有一人位了。


    两人下意识对视一眼,林响拉开旁边的椅子,邀请他入座。


    大爷是个兰州本地人,住在附近的老小区里面,下午就爱到黄河边上茶坊喝茶。凑巧他平时常去的那家今天没开门,便随意走进了这间茶坊。


    大爷人很热情,向他们展示三炮台的正确泡法,“红枣和桂圆,你先撕开,要这么才出味。”


    “噢~是这样。”林响一副受教了的样子。


    “你们是哪嗒过来的人?”大爷跟他们闲聊。


    “我从云南来。”林响笑着回应。


    “你呢?小伙子。”大爷接着去问沈青杉。


    “江市。”


    大爷拿起茶盏喝一口茶,润润嗓子,“江市啊,沿海大城市嘛,我晓得。云南我年轻的时候去过,四季如春,气候特别好,我记得你们那边的茶也有名得很。”


    林响点点头,“是呢,云南也有很多茶。我们那边也有类似的,叫八宝盖碗茶。”


    “但底子不一样。你看这个玫瑰,是兰州这边独一份的。”大爷指着茶汤上飘浮的紫红色玫瑰花,“这个品种叫苦水玫瑰,别的地方都没有。”


    林响闻言愣了愣,喃喃地重复一遍,“苦水玫瑰。”


    大爷向他科普,“对,有个镇子叫苦水镇,那一带都是玫瑰园,专门就种这种玫瑰。”


    苦水小镇,是中国玫瑰之乡。林响来西北之前就有查过这个地方。


    “苦水玫瑰每年五月份开花,好多游客去那边摘玫瑰。现在是淡季了,估计没啥看头,建议你们还是别去了。兰州别处好玩的多,晚上去兰山公园,那上面看夜景美得很,你们年轻人叫这个是什么来着……”


    路过的茶坊老板听见了,提醒道:“叫兰哈顿!兰州曼哈顿!”


    “对对对,是这个名儿!人老了记不住。”


    “好呢。”林响笑着点点头,有些心不在焉。


    水声戛然而止,浴室的花洒被拧上了。


    林响洗完澡,走到床边,正面倒在酒店白色的床单上,脸闷在枕头里面。


    沈青杉刚和医院的同事打完电话,坐到床边,拨一下林响湿答答的头顶,“先起来吹头。”


    林响爬起来,沈青杉拿了吹风机过来。吹完头他又回到床上趴着,完全提不起劲的样子。


    沈青杉抓起他的手,“响响,出去走走吗?”


    林响没动,声音闷闷的,“我不去。”


    “兰哈顿,去不去?”


    林响闷在枕头里没说话,似乎在犹豫。


    “喝酒,去不去?”


    又安静一会后,林响侧过脑袋,露出一只眼睛观察沈青杉。


    每个城市都有各自偏爱的民谣。云南的小酒馆会问南方姑娘,是不是高楼遮住了你的希望。而兰州总在清晨里出走,大街小巷都是低苦艾的味道。


    他们点的两杯酒被放到桌上,其中一杯的酒面上飘着片玫瑰花瓣,旁边的调酒小卡写的名字是,苦水不苦。


    林响抬头看向对面的沈青杉,“你点的呀?”


    “嗯。”沈青杉将酒移到自己面前,“明天几点去苦水?”


    林响抿了一口自己点的茶酒,入口有茶叶清香,后调酒味醇厚。


    “你怎么知道要去苦水?”


    “你脸上的表情告诉我的。”


    林响两声干笑。所以他一直觉得演员很厉害,因为他就完全藏不住自己的情绪。


    酒馆的天花板上复刻了莫高窟中的画,莲花飞天图案的藻井,十二飞天乐伎身姿各异,环绕中心的莲花。


    “要是我当时不来甘肃找你,你是打算一个人去苦水是吗?”沈青杉问。


    “对呀,也可能不去了。尝过一圈甘肃的酒,就直接回云南好啦。”


    “去吧,不要给自己留下遗憾。”沈青杉说。


    林响用力地点点头,举起酒杯,“谢谢青哥。”


    沈青杉拈起那张酒卡,看到上面画着朵盛开的苦水玫瑰花,“怎么又谢,这次谢什么?”


    林响弯起眸子,“带我出来喝酒。”


    沈青杉也笑,拿起自己的杯子跟他轻碰一下,“不谢。”


    说到遗憾,林响突然想知道,沈青杉以前有过什么遗憾吗。


    在很多人眼中,沈青杉是一个内聚力很强的人。情绪稳定,界限清晰。他确实也是如此,没有做过什么令自己后悔的事。说到遗憾,他唯一能想起来的,就是父亲过世时,没有赶到云关去见他最后一面。


    林响将手挪过去,放到沈青杉的手背上,“云关有个说法,人在去世后,灵魂会前往祖先之地,兹兹普乌。”


    “是有听说过。”沈青杉颔首。


    “因为知道,总有一天,我们都会在兹兹普乌相聚。所以活着的时候,要自由自在,死的时候,也要正大光明,这句话我以前常听大人说。每年星回节的祭祀环节,都有和先灵对话的仪式,会邀请祖先回来过节。所以你去看他了,你的阿爸一定会知道的,放心吧。”


    沈青杉沉默一会,抬眼时目光柔和地笑了笑,“好。”


    台上的民谣歌手在弹董小姐的前奏。


    林响转头看过去。


    这是他小学的时候曾经火遍大街小巷的歌。那时,大理和丽江盛行民谣的风正好吹到云关,但云关的旅游业还没发展起来,酒馆也就那么两三家。那些歌手没有舞台,就在古城街道上就地演出。


    每天晚上走在古城里都能听见,能把人听烦到想捂耳朵,绕着走,没想到过十几年后也变成了情怀。


    唱到副歌前一句时,林响向沈青杉摊开手,“亲爱的人,请给我一支兰州。”


    沈青杉将打火机点燃,手递过去,林响咬着烟凑过去,烟丝被点燃,白雾袅袅升起。


    “以前不知道兰州是什么,后来知道,兰州是一个城市,再后来,才知道歌词里面,原来说的是这个。”林响晃了晃手,白烟在夜空中弯弯曲曲地飘散。


    兰州的夜很热闹,路上行人的面孔透着生动。对,生动。


    沈青杉在江市见过太多毫无生气的脸。明明还活着,却像一具行尸走肉。但是在这里,活着就是活着。这里的整座城市都迸发出一股朴素但坚韧的生命力。


    比起林响平时抽的小甜烟,兰州的烟味对他来说还是有点呛。他咳嗽两声,问沈青杉为什么喜欢抽这个。


    沈青杉将烟从他的唇边拿下来,“觉得味道还行,烟细好控量。”


    “我以为,你对这首歌也有情怀呢。”


    沈青杉把剩下不多的烟抽完,“之前没有,就是凑巧买的。但今晚开始可能有了。”


    林响哈哈地笑。


    小酒馆在兰州老街的巷尾,他们站在这里闲聊,让林响想起云南的古城,可能是出门久了突然有点想家。


    但旅程已经抵达他原本计划的尾声,想到这里,又觉得不舍。一时间情绪复杂。但他仍然记得此时最应该珍惜的是兰州的夜晚。


    他勾住沈青杉的手臂,“青哥!我们去吃拉面吧!然后去看兰哈顿!”


    抵达苦水小镇,是在第二天的中午。


    小镇在国道旁,一路开过去能见到大大小小的玫瑰园。这里地理位置比较偏僻,四周被丹霞石山包围。八月已经过了玫瑰盛开的季节,但偶尔还是能看到灌木丛中有紫红色的花。


    导航上搜不到林响要找的玫瑰园,他下车找了个路人问路。


    “这条路下去,最里面那家就是,门口都有牌子的。”路边的大爷给他指路,“不过这会儿也没花摘了,那边有个玫瑰工厂,那儿有干花,精油啥的。”


    林响道了谢,回到车上,让沈青杉往大爷说的方向开进去。


    大概几分钟后,果然看到那家玫瑰园,招牌很简陋。


    玫瑰园的主人在房子前扫地,出来看到两个陌生的年轻面孔,以为是游客,大声问跟他们是想摘花吗,现在剩下新培育的品种还开着,就是花没那么香。


    林响犹豫过后,让沈青杉等一下自己,他上去问问。


    林响走进去,问那位抓着扫帚的中年男人,“你好,我想来找个人。”他把手机上的照片打开,给对方看。


    那中年男人眯起眼认真仔细地看了看,“我不常在这里,不太认得,不过这上面确实是我们家的玫瑰园,你等一下。”他说完,转头对着房子里面喊了两句听不懂的方言。


    话音落下没多久,里面走出来一位中年妇人,她看了照片后,说认得照片上的人,这张照片就是当时在这个玫瑰园摘花的时候拍的。


    沈青杉站在玫瑰园外,看林响和别人交流。


    那位中年妇人不知道说了什么,林响的身影愣住了,木然地点点头。妇人拍拍他的手臂,像在安慰。


    林响转身走回来,垂着脑袋,看上去竟有些失魂落魄。


    沈青杉走上去问他,“怎么了?”


    林响抬起脸,神情恍惚,有些不知所措,“他们说,她前两年过世了。”


    ==========作者有话说:==========


    左公柳的叶子无毒,但是有灰尘,说有毒是沈医生故意骗笨蛋的


    第37章  苦水玫瑰[VIP]


    沈青杉并没有从林响的脸上看到悲伤, 难过,而是一种非常茫然,无措的情绪。可能因为事情的结果完全在他的意料之外。


    沈青杉揽过他的肩, “没事吧?”


    林响摇了摇头,“我没事,只是有点意外。”


    沈青杉带他回到车旁, 拉开车门,“先上车, 外面风沙大。”


    林响坐好,拉过自己的安全带系上。脸上的表情仍然是愣愣的。


    沈青杉揉一下他的脑袋, “等我一下。”


    透过车窗,林响看到沈青杉走进玫瑰园, 跟那位女主人说了些话, 又折返回来。


    沈青杉绕过车头, 开门坐上驾驶位。林响的眼神跟随着他的身影移动。


    林响看着他,眨了下眼睛,情绪看上去比刚才好了一点。


    他是拿着照片来找人的。这张照片他保存在手机里,连沈青杉都没见过。那是在几个月前,林响无意中在一条关于苦水玫瑰的宣传广告里看到的, 由当地的官方账号发布。而发布时间在今年,所以他一直以为这是新拍的照片, 但没想到那条广告用的竟然是三年前的老照片。


    而照片里的人已经不在这个世上两年了。


    “要去看看她吗?”沈青杉问。


    林响踌躇不决, “我不知道在哪…”


    “我刚才去问了, 这附近山上有个陵园,但面积很大, 不知道具体位置大概率是找不到的。如果想去的话,可能要先拜访一下她的丈夫。”


    林响身形一僵, “丈夫?她结婚了?”


    “嗯,她的丈夫也住在苦水镇上,离这里不远。”


    林响沉默地坐了很久,最终还是摇了摇头,“算了,不打扰别人的生活了,我们回兰州吧。”


    沈青杉还想说些什么,但看到林响似乎已经下定决心,便没再开口。


    从苦水小镇开车回兰州,林响一路上都很安静。


    “响响,难过的话可以哭出来。你昨晚不是也跟我说过吗,人死后会去到兹兹普乌,你们只是在经历短暂的分离。”


    林响静默一阵,点点头,“嗯。我也没有难过,就是一下子,觉得太意外了,过一会就好了。”


    沈青杉知道他需要时间去消化,安慰了几句后便也沉默着没说话。


    林响望向匆匆闪过的玫瑰园,想象照片里的人在每年玫瑰盛开的季节到地里摘花。而照片外,她在这个地方又曾经过着怎样的生活呢?


    她的家庭幸福吗,丈夫待她好吗,他们有孩子吗,孩子多大了,长什么样呢……


    这些问题令他郁结于心,但又无从解惑。


    回到兰州市区后,沈青杉下车去拿东西,再回来时塞给林响一个保温袋,里面装有两杯奶茶。


    沈青杉重新拉上安全带,“喝点甜的吧,心情会变好。”


    这是昨晚他们吃完兰州牛肉面后,林响想喝但是刚好打烊了的奶茶店。为此他一直可惜,直到爬上到兰山公园的观景台还在念叨那一杯错过的奶茶。


    林响手上拿的是一杯籽瓜甜醅子奶茶,另一杯是杏皮冰沙。都是他爱喝的。


    “哪杯是我的呀?”林响举着两杯奶茶问。


    沈青杉手指点着中控屏的导航查看路线,“都是你的。”


    “都给我?那多不好意思呀。我什么时候能跟青哥一样。”林响对着沈青杉笑,好像所有不愉快的情绪都在他身上存活不了太久。


    “一样什么?”沈青杉疑惑地抬眼看他。


    “跟你一样生活,那样我就可以,吃肯德基再也不看星期几。”


    “吃肯德基为什么要看是星期几?”沈青觉得奇怪。


    算了算了。林响咬开两根吸管纸,把两杯饮料都戳破,各尝了一口后,将杏皮冰沙那杯递过去,“你喝这个。虽然我觉得甜醅子更好喝,但你上次说它猎奇,不让你喝了。”


    车子重新启动,沈青杉的手搭在方向盘上,“让我再试一次,这次我不说它了。”


    林响将信将疑,“那就让你喝一口。”


    喝完,沈青杉没说话,但他一脸欲言又止的表情比说话更气人。林响气鼓鼓地说下次真的不给你喝了。


    午餐是林响找到的一家广受好评的炝锅鱼,酥脆美味,离开前他势必还要拉上沈青杉再去吃一次。


    吃完饭差不多到下午,他们坐缆车横渡黄河。缆车走得很慢,是老式的吊车,视野很开阔。下缆车后,再走一段路就能到山顶的白塔寺。


    白塔寺是一个佛教寺庙,融合了汉藏文化风格。白塔通体雪白,在每层塔檐上都悬挂着铜马风铃,风吹过来时它们就会来回摆动。


    林响仰着脑袋看铜铃,手做喇叭状放在耳后,“青哥。”


    “嗯?”沈青杉站在一旁看他。


    林响放下手,“现在有风铃声吗?”


    “刚才有,现在已经停了。声音很小,我也没怎么听到。”沈青杉说。


    “哦哦。”林响点点头。


    从白塔寺的观景台上俯瞰,可以将兰州城景尽收眼底。他们曾经走过的几个西北城市有共同点,就是都带着粗粝的野性。但兰州拥有与其他城市都不一样的浪漫,那是一种沉甸甸的年代感。


    走到山下的文创店时,林响要进去买东西。他提着一个小篮子,站在一堆眼花缭乱的冰箱贴前挑选。


    沈青杉在门口抽完一根兰州,进到店内,走到林响身后,看到林响的小篮子里面装了很多各式各样的手信,冰箱贴有书签还有小摆件。


    这个给哥哥,这个给嫂子,这个给小枫,这个给小姿姐……


    没听到脚步声,但是闻到一股熟悉的淡淡梅子烟味,林响回过头,看到沈青杉就站在自己身后。


    林响眨了下眼。


    沈青杉问,“买这么多是要送人?”


    “对啊。”


    周围还有其他客人和店员,沈青杉站得离他很近,林响往旁边悄悄挪了挪,“送家人和朋友。”


    “哪个朋友?”沈青杉立刻追问。


    林响有点无奈,“单纯的朋友,你不带点手信吗?这个很可爱。”


    沈青杉倒是没想过。以前他的小姨沈明熙常带他一起去旅游,回国前沈明熙就会在网上找代购买一堆当地的特产,直接寄到江市家里。因为她觉得自己去挑礼物特产,还得千里迢迢带回去太麻烦了。沈青杉也觉得这个方法很好。


    但林响说意义不一样。


    沈青杉转着手机,想了想,打开微信,点开他小姨的头像,打开录像功能。


    “响响,你刚才说哪个可爱?”


    “这个这个,”林响拿出一个蓝绿色的马脸冰箱贴,“这个可爱。”


    “好。”


    视频发送。沈青杉打字发给对方:[你要这个吗?]


    沈明熙难得没在忙,很快回了信息。


    沈明熙:[这是马踏飞燕?你去兰州了?小东西丑萌丑萌的,给我带一个。你什么时候回来?]


    沈青杉回复:[快了。]


    沈明熙:[挺有闲情逸致哈,全家上下现在就你最闲。]


    没过一会,她又发来信息。


    沈明熙:[旁边的是你朋友?]


    沈青杉:[差不多。]


    沈青杉:[男朋友。]


    沈明熙:[???]


    电话立刻就打过来了,沈青杉装瞎并且调成静音。


    从白塔公园下来后,他们走到黄河滩上散步。金色的夕阳将河滩上的身影拉长,大人在聊天乘凉,小孩光着脚拿着铲子在河滩上挖宝。


    河滩上的沙子比想象中的要细腻。踩上去软软的,但也不会陷进去。


    “他们是在找寄居蟹吗?”林响问。


    沈青杉笑一下,“响响,这里也没有寄居蟹。”


    看上去也没有贝壳,也没鱼虾蟹,什么都没有。


    “我过去问问,看他们在挖什么。”林响跑过去,蹲在几个小孩旁边。


    沈青杉拿出手机,拍下一张金灿灿的照片。


    他微信上有十几条消息,全部来自沈明熙,威胁沈青杉快点给她看看照片。沈青杉发了那张刚才拍的照片,但照片背光,拍出来看不清脸,只有黑色的剪影。


    沈青杉拨了电话过去,沈明熙接到电话第一句就是“我看你就是想出柜吧,还用送手信当借口,跟我姐说了吗?”


    沈青杉没否认,“晚点就说。”


    他站在阴凉处打电话,看着林响被旁边正在进行抹泥巴大战的小孩误伤,身上印了一个泥黄色的掌印。然后逮住那小屁孩报仇,到最后直接加入战局。身上的白衣服被印下好多个小小的手印。


    “青哥!”看到林响跑过来,沈青杉放下握着电话的手,点了静音。


    “你看这个。”林响张开另一只干净的手,手心里躺着一块石头。


    “他们原来是在挖石头。我找到一块最漂亮的,送给你,洗过了的!”


    林响手上的石头圆润光滑,透明里渗出一点浅黄,像块玉石。


    沈青杉拿起来端详,抬眼时看到林响背着夕阳,在对自己笑,没忍住,偏头在林响脸上亲了一下。


    林响先是愣住,笑容扬得更大,“你干嘛呢,大庭广众的乱亲人。”


    他扭头偷看后面的小孩,还好他们正在疯玩,没有注意到这个属于大人的角落。


    从黄河滩离开后,沈青杉拉着人回酒店去洗澡,换了身干净衣服。林响那件白衣服简直不能看了,沈青杉劝他丢掉,但林响不愿意,说要留下来做个纪念。


    按照林响的计划,他落地敦煌,穿过河西走廊来到兰州,抵达苦水小镇,寻到照片上的地方。只是天不遂人愿,他没有见到照片里的人。或许是缘分太浅,他似乎也只能闭上眼睛接受命运的安排。


    接下来应该就要和西北告别,从兰州回云南。这意味着也要和沈青杉告别了。只是具体是什么时候,他还没有决定好。要再待几天?还是明天就分道扬镳,各回各家?


    两人走在兰州的夜里,去便利店买点喝的。其实楼下就有便利店,但林响说想走走,就先走了一段路。待在民宿里面太闷,在外面吹着风,会显得话题没有那么沉重。


    临近午夜,他们胡乱一通走,走到这段路的行人很少,车辆也不多,时不时会有大车快速地经过,黄色路灯下两只飞蛾在撞来撞去。


    路边偶遇一个便利店,沈青杉问要进去吗,林响点头。他们也走挺远的了,再走就得打车回酒店了。


    “那走吧。”


    “好。”


    倏然,林响余光瞥见一只白色的小狗在慢悠悠地过马路,但此时一辆快速行驶的轻型货车正在冲过来。


    反应过来的时候,沈青杉伸手过去拉人,但拉了个空,林响已经冲出去了。


    “响响!”


    浑身的血液在一瞬间被冻住似的,沈青杉周身发凉,心脏揪紧了,大脑一片空白。


    货车疾驰而过,林响愣愣地坐在马路边,怀里紧紧抱着一只白色的小狗,看上去都被吓坏了。


    沈青杉穿过马路,将人拉起来,拉到安全的人行道上,用力地抱住他。


    两人余惊未定,林响甚至忘了要喘气。


    “呼吸,响响,呼吸。”


    沈青杉安抚他的背,引导他恢复呼吸。沈青杉摸着这具微微颤抖的身体,责备的话到了嘴边,却一句都说不出来。


    缓了一会,林响才喃喃地说,“刚才我看到它在马路上,可能会被撞到,就冲过去了。我不想再听到,任何的死讯了……”


    心底无法释怀的情感在一瞬间爆发出来,强忍了一天的泪水冲破堤坝,夺眶而出,从他的脸上滑下来,一发不可收拾。


    沈青杉帮他擦拭眼泪,无声地安慰他。


    他们找了个最近的宠物医院,先把小狗送去检查。


    兽医说这只狗是体型小,但年纪不小,初步检查没什么毛病,就是吓坏了。而且身上很干净,可能是从别人家里跑出来走丢的,连马路都不会过。


    在狗进去做检查的时候,沈青杉问兽医拿了消毒水和碘伏。林响的手臂擦到了,不严重,轻微破皮。


    兽医路过时,看到正在处理伤口的沈青杉,问了句:“你是人医吧?”


    沈青杉应了声嗯。


    林响鼻尖仍然红红的,他吸了吸鼻子,好奇地问,“他管你叫人医?那你们管兽医叫什么?”


    “狗医生。”


    “啊?”


    他们将狗先放在宠物医院寄宿一个晚上,医院会帮忙在各平台发寻宠启示的帖子。


    回到酒店后,沈青杉还是把林响严肃地教育了一顿,说他总是缺乏安全意识,先顾好自己的安全再管其他的。


    虽然林响不知道自己哪里总是缺乏安全意识了,但他看出来沈青杉好像是有点生气了,他悻悻地站在门后,表示会认真反省自己。这种不要命的行为,现在想起来也觉得后怕。


    “你这样跟川哥好像…”林响小声嘀咕。


    “什么?”沈青杉眉心皱起,没听清。


    “没什么。”林响快速地摇头。


    在没能抓住林响的那一瞬间,沈青杉仿佛回到了医院的手术室里,没能抢救过来的病人生命从他的指缝间滑走。内疚与不安在心里如影随形。


    沈青杉叹了口气,伸手将林响搂进怀中,感受他的体温,还有跳动的心脏。


    与其说是怪林响总是没有安全意识,他可能更气自己的无力。他如今明白自己拯救不了所有人的生命,但他不能接受连喜欢的人也差点在自己面前出事。


    “下次不要再那样冲出去了,你要是出事了,让我怎么办?”


    “下次不会的…”林响也用力地回抱住沈青杉,轻轻拍他的背,“我没事,青哥,没事了。”


    翌日上午,他们再次驱车去了一趟苦水小镇。


    根据昨天得到的玫瑰园主人的提示,他们找到一家院子。这家院子不大,很安静,门前也种着一小片苦水玫瑰。


    林响深吸了一口气,抬手敲两下门,忐忑地等待里面的主人过来开门。


    没等多久,门从里面被打开。是一位皮肤黢黑的男人,挺高大的,微微蓬乱的头发让他看上去有些不修边幅,西北人特有的硬朗五官,看到林响时的眼神有些呆直。


    “你好。”林响略带紧张地打了个招呼。


    本来就觉得打扰了别人的生活有些过意不去,加上眼前这个人看上去也不太好相处的样子,他便没了底气。但想到沈青杉就在自己身后,又多了点勇气。


    “请问,周平川先生,是住这里吗?”林响稍微提高音量问。


    “我就是。”对方回答他,眼神仍然一动不动的。


    林响一愣,脱口而出,“啊?是我搞错了吗…”


    眼前的人长得很黑,眼神也不太生动,但是再怎么看都挺年轻的,应该只有三十出头的样子。


    “没搞错,你要找的人就是我。”周平川看着他说,“你是阿姐的孩子吧,你们长得很像。”


    周平川将门完全推开,往旁边一站,“进来吧。”


    第38章  南方姑娘[VIP]


    周平川的家里干净而整洁, 和院子里打理得井井有条的玫瑰花地一样。简约的黄木桌椅上铺着花色的桌布,桌上有玻璃瓶,瓶中插着一支新鲜的玫瑰花, 倒是能看出来是个会认真生活的人。


    周平川将两杯水放到他们面前,玻璃杯杯壁上冒出白色的蒸汽。


    林响道了声谢,双手捧过来, 热水温暖着他微凉的手心。


    周平川在他们对面坐下,动作很缓慢。明明还是张三十岁出头的青壮年脸, 五官也不差,神态却有着不属于他这个年纪的沧桑。


    “你叫什么名字?”周平川眼神木然地看林响, 脸上没什么表情。


    “林响。”


    周平川喃喃地重复一遍,又看向坐在旁边的沈青杉, “那这位…”


    林响帮沈青杉回答:“陪我来的朋友。”


    “哦, ”周平川有些迟钝的目光又移回林响脸上, “你从哪里过来的?”


    “云南。”


    “云南。”周平川讷讷地点头,“你是云南来的,那沙兰也是云南人吗?”


    林响没反应过来,“沙兰是……”


    周平川不答反问,“沙兰是你们那边的方言吗?她说, 沙兰在她的家乡话里是玫瑰的意思。”


    林响一愣,沙兰并不是云关话, 但他觉得很耳熟, 发音像是云南某个小村寨的方言。“你的意思是, 我妈妈叫沙兰吗?她是云南人?”


    林响一直不知道母亲的全名是什么,小时候他问过川哥, 川哥也不清楚,说当时父亲让他管对方叫“小花阿姨。”


    “你不知道她是哪里人?你爸没有告诉过你吗?”周平川的语气突然带上几分尖锐。


    林响微皱起眉, 心里有一丝不快,“我爸爸过世很久了。”


    周平川安静了一阵,没什么特别的反应。接着他站起身,走到电视柜旁,从抽屉里面拿出几张照片,摆在林响面前的桌上。


    照片上的主角就是林响素未谋面的母亲。


    在云关的家里,有且仅有一张出现过母亲身影的照片,那是一张侧脸的单人照。这张照片一直被川哥收在杂物房里,被林响无意间看到。他能一眼认出那是他的母亲,是因为他们长得非常像。并且他母亲的侧颈上有一块显眼的红色胎记,形状像一片花瓣。


    现在摆在他面前的照片中,其中有一张看上去年代久远,像是十几年前拍的。那时岁月和西北的风沙还没有在沙兰的脸上留下太多痕迹,清丽的面庞带着明媚的笑,右手边上还站着个小学生模样的男孩,看上去很精神。


    “这是我。”周平川指着照片上面的小孩说,“阿姐应该比我大十几岁,当时在我家的玫瑰园工作。”


    周平川抓了抓乱糟糟的头顶,看上去有些烦躁,“我们是正常恋爱结婚,我主动追求她的,不管村里的人跟你说了什么闲话你都不用信。”


    林响听着他说话,微微出神。


    “你来得太晚了,要是前两年来的话,至少你们还能见上一面。”


    “她想见我吗?”林响低语,“我不知道她在甘肃,难道,她也不知道我在云南?”


    周平川直愣愣地盯着那些照片,“她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记得,怎么会记得你住在哪里。”


    周平川第一次见到沙兰的时候,沙兰二十多岁,而他自己还在上小学。


    沙兰是个在西北迷路的南方姑娘。那天她站在玫瑰园外,盯着满院子的苦水玫瑰。见到周平川时,第一句话就是问,这是你家的花吗?


    周平川没回答,直接跑回家里,对他妈妈说门外有个脏兮兮的女人,脸上抹了黑炭似的,吓人得很。


    沙兰不记得自己的名字,也不记得自己来自哪里。她只想起来自己出去要赚钱,要给家人治病。


    她记得自己忽然被人一棍子打晕,眼前一黑,便不省人事了。


    不知道晕过去多少天,醒来后,她发现自己躺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手脚都被铁链锁着,头疼欲裂,脑袋上有伤口,被简单的用布包扎起来。


    木门外一直传来热热闹闹的声响,偶尔还有锣鼓喧天,就像是在操办酒席似的。


    她惊恐地大声呼救,过了一会,门被打开了一个缝隙,出现半张长满皱纹的年迈的脸,浑浊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她,随后又把门合上。


    吓得她浑身都在发抖。


    看着放在桌上的红色喜服,还有手上的镣铐,她明白过来,她是被人卖了。这是一场强制性的婚礼,而她是那个悲剧里的新娘。


    她被恐惧淹没,心里想着一定要逃出去,但手脚的铁链死死地牵制住她。


    一直惶惶不安地熬到半夜,她抱着自己的膝头坐在床上。忽然,她听见窗外撬窗的动静,一个身影轻巧地翻了进来。


    那是个年轻的姑娘,一边紧张地撬开她的锁链,一边说着带有地方口音的普通话。年轻姑娘给她塞了点钱和水袋,让她往北边跑,再想办法坐车离开这里,走得越远越好,不认得路就抬头看看星星的方向。这里离甘肃不远,她最好能跑出省外去。


    沙兰慌乱地跑了,她晕头转向,不记得自己走了多少路,坐了几趟车,最后才来到苦水镇上。这里没有那些可怖的人,她也被热烈绽放的苦水玫瑰吸引停留。


    听了她的遭遇后,周平川的母亲决定收留她。周家当时拥有镇子上最大的玫瑰园,生活条件算是当地数一数二的。他们让沙兰住进家里,平时帮忙干点农活,会给她发工钱。


    她不记得自己的名字,就让当时年纪还小的周平川叫自己阿姐。周平川说,人怎么能没有名字。她心想有道理,于是便让正在上学的周平川给自己起一个名字。


    周平川上学没几年,还没学到什么文化,憋了半天想不出来,说那就叫玫瑰吧,反正你也喜欢玫瑰。


    她点点头,脑子里突然蹦出一句家乡话,“玫瑰,那就是沙兰咯!”


    沙兰在苦水镇上住了一段时间,养好伤后便去附近最大的城市兰州打工。因为性格伶俐又能吃苦,很快就攒到些钱。那个年代通讯不便,她多年寻亲无果后,又回到苦水小镇,承包了一块玫瑰地,建了个小平房。


    而周平川从十八岁那天起,每天不辞风雨雷打不动地跑到沙兰的小院子向她表白,一直被拒绝到二十二岁。


    村子里针对他们的闲言碎语很多,因为年龄差距太大,周家人也不太支持他们的感情。并且沙兰后来去医院做检查,知道自己生过一个孩子,她也如实地告诉过周平川,但周平川仍然在坚持。


    那天,沙兰在玫瑰园里修剪枝叶,对屡战屡败的周平川无可奈何,“我有时候真的很佩服你。”


    她让周平川找到这片玫瑰地里开得最漂亮的花,摘下来送给她。周平川只是站在她面前,眼神直直地看她,很认真地问,“我能摘吗?”


    二十二岁的周平川和沙兰结了婚,搬进她这间小院子里。


    安稳的婚后生活一直维持到两年前。沙兰突然头痛晕倒,去医院诊断出患有先天性的脑肿瘤,所以当年才会在外力冲击下导致长期性失忆的后果。


    手术的风险太大,医生建议她保守治疗。但保守治疗也没办法根治,只能延迟一点时间。


    她问医生,如果手术的话,有可能想起来以前的事情吗?


    医生说几乎没有可能。


    最终沙兰还是选择做手术,周平川尊重她的决定。手术进行顺利,但术后出现了迟发性颅内血肿,对此医院也回天乏术。


    周平川陪伴沙兰直到她生命的最后一刻。她躺在病床上,意识不清,唇齿含糊地念着一个名字。平哥。


    周平川知道沙兰喊的人不是自己。沙兰比他年龄大至少一轮,从来不会这样称呼他。


    讲述完关于他了解到的沙兰故事,周平川将一张折叠起来的白色纸张朝林响推过去,“这是她留给你的,在医院的时候写的,她当时没什么力气应该写不了多少字。”


    林响怔忪地拿起桌上的纸,小心翼翼地捏在手中。


    周平川上了他们的车,带他们去附近山上的陵园。穿行在一排排的墓碑中间,熟练地找到沙兰的墓,“就在前面了。”


    三人快要走到时,沈青杉拦了一下周平川。周平川怔了一下后,了然,便叫上沈青杉走到一旁空旷地方。


    林响还在远处时,就已注意到这块墓碑的不同。其他墓碑上的碑文大都刻得很满,墓主人的姓名,又或是某某氏,生卒年月,子孙辈姓名等。


    但他眼前的墓碑上只有简洁的六个字,“爱妻沙兰之墓。”


    林响在墓前放下刚才在玫瑰园里摘下的一束苦水玫瑰,“妈妈,我来看你了……”


    沈青杉正在和周平川说着什么,聊到一半,余光看到林响走过来,便转头问他聊完了吗。


    林响点头,说聊完了。


    一旁的周平川忽然开口,“你们要接她回云南吗?”


    林响从周平川的表情中能看出,要是自己想接走沙兰,周平川一定会阻拦他的。


    “我没有这个打算。”林响说。


    她是自己的母亲,但也是周平川相濡以沫十多年的妻子。沙兰本是在西北盛开的苦水玫瑰,这里的土壤更适合她。


    沙兰曾让周平川将自己的骨灰洒向无人区,扬进大漠的风里,她说想在沙漠里种花。但周平川没舍得,还是将她留下来了。或许等他想开后,会再去实现她这个心愿。


    林响心中挣扎犹豫过后,还是将那个问题问出口,“她有提到过,关于我爸爸的话吗?”


    周平川又陷入沉默,过了一会,他问:“你父亲的名字叫什么。”


    “林之坪。”林响答道。


    周平川在心里默念一遍这个名字,“她是有想起来过这个名字。”他遥遥望向沙兰墓碑的方向,“她一直很牵挂你们。”


    林响抿起唇,点了点头,发自内心地表示感谢,“谢谢。”


    即使天遥地远,只要仍然心有挂念,那他们的灵魂终会跨越千山万水相见。


    离开陵园后,他们先开车把周平川送回家。走前,周平川提醒林响,这个院子是林响母亲的,如果想收回的话,自己愿意搬走。


    林响摇了摇头,将沙兰的玫瑰园和小平房都深烙进脑海中,上车和沈青杉一同离开苦水小镇。


    在回兰州的路上,林响打开沙兰留给他的那张纸条。


    上面的字迹歪歪扭扭,但仍然能分辨出来内容:幺儿,祝你像苦水玫瑰一样,美丽,坚强,勇敢,妈妈会永远守护你。


    都说人死如灯灭,但林响心里那盏本来熄灭的灯,从此亮起来了。


    ==========作者有话说:==========


    这章是沙兰阿姐的故事


    第39章  柳暗花明[VIP]


    回到兰州市区的酒店后, 林响先将沙兰留给他的纸条收好。一开始是想放在行李箱里,但又担心会被压坏,他蹲在行李箱前面左右为难。


    沈青杉走到他旁边, 也蹲下来,“放我这吧,我箱子里有个文件袋隔层。”


    林响犹豫片刻, 将纸条递过去,轻声说:“那你帮我放哦。”


    见纸条被妥善放好, 沈青杉拉上行李箱隔层的拉链,林响才放下心来。他走到床边, 疲惫地瘫倒在床单上面,摆成一个大字状。


    他歪着脑袋去看沈青杉, “感觉今天有点累。”


    沈青杉也坐到床边, 伸手拨了拨林响额前的碎发, “那你睡一会吧。”


    “嗯,那等我睡醒,我们再去看小狗吧。对了青哥,有它主人的消息吗?”昨晚没睡好,今天林响的眼睑一直泛红。


    “还没有, 我刚才问过。”


    昨晚林响在路边救下的小狗还寄宿在宠物医院里面。兽医发消息过来,说小狗的检查结果出来了, 没什么毛病, 但暂时还没联系到它的主人。


    林响想掀开被子直接钻进去, 但想起他们跑国道去了苦水镇,一路上风尘仆仆, 决定还是进浴室简单洗个澡。


    他洗完澡后换沈青杉进去。


    林响吹干头发,摘下耳蜗和助听器放床头柜上, 躺到柔软蓬松的枕头上,一身的疲惫已然去了一大半。


    他侧躺着将手枕在自己脸下,闭上眼睛。


    过了半晌也没睡着,林响感受到身边的床垫上微微一沉,是沈青杉靠了过来。随即,额间落下一个轻柔的吻。


    沈青杉看到林响睫毛颤动两下,但没有睁眼。


    坐着盯着人看了一会,沈青杉的手机忽然响起来,是钟赫文给他回的电话。


    他握着手机走出阳台,合上落地玻璃门。


    在苦水镇的时候,沈青杉从周平川那里问到些关于沙兰之前的病情,离开前便给钟赫文发过去信息。他心里有些疑虑,身为神外医生的钟赫文正好可以解答。


    钟赫文对他说:“你问的那个,是一种罕见遗传病,临床上出现双侧听神经瘤就可以确诊。但如果是单侧加上你说的脑瘤情况,可能性也很高。不过50岁以上患者单侧基本是发散性的,不一定和这个病有关,因为发病期一般在青少年时期,但也不排除是迟发型。”


    “遗传概率是多少?”沈青杉问。


    “百分之五十。你怎么会突然问起这个?”钟赫文顿了顿,想起沈青杉身边那位有双侧听障的人,“你说的患者,是林响的亲属吗?”


    躺在床上的林响缓缓睁开眼,目光投向阳台的方向。隔着玻璃,他看到沈青杉的背影,还有那只戴着戒指的手指,正一下下地轻叩着桌面。


    林响发现沈青杉在想事情的时候会下意识做这个动作。


    沈青杉平时接的工作电话也不少,几乎每天都有那么一两个。但林响总觉得他这次的电话跟自己有关,偶尔会出现一些奇怪但准确的直觉。


    他盯着沈青杉的背影出神,没想到对方忽然回过头来,直直看向他。


    四目相对间,林响眨了眨眼。


    沈青杉也是微微一顿,又转回去对着手机说了几句才挂断电话,起身从阳台走进房间。


    是因为知道他能读唇语,所以才转过去说话的吧。聊什么呢,这么警惕。林响兀自在心里想。


    沈青杉走到床边,林响伸手捞起耳蜗给自己戴上。


    看着他戴好耳蜗,沈青杉才问,“睡不着吗?要不要拉上窗帘。”


    “不用,”林响唇边带着清浅的笑意,“你忙吗?不忙的话上来陪我吧。”


    林响往旁边挪了挪位置,沈青杉躺下去,很自然地握住林响的手。


    林响的脸埋进沈青杉的怀中,沈青杉低头只能看到深棕色的头顶,看不到他的表情。那些发丝蹭到沈青杉的下巴处,有点痒。


    “响响,今天跟妈妈聊了什么?”沈青杉问。


    “聊了很多事情,还有很多想说的话,一次性说不完。”林响的声音闷在被子里面。


    他告诉沙兰自己这些年的生活,也说了家里的情况。坦言之前误会过沙兰,以为她不要自己了,现在想起来觉得特别内疚……他还向沙兰坦白自己的取向,而且不久前还交了男朋友,希望沙兰不要因此怪他。


    当时在沙兰的墓前,林响轻声说,“他人很好,很优秀,只是我没有什么自信。我们差距太大了,可能很难长久地在一起。如果下次,我来看你的时候,他还在的话,我再带他来见你。”


    “那下次再去看她吧。”沈青杉建议。


    林响点点头,“嗯,我也是这么想的。”


    沈青杉抽出手,又缓缓插入他的指缝间,两人十指交缠在一起。


    “响响,你想什么时候从兰州回去?”


    “本来打算的是,见到妈妈就回去了。”林响迟疑地说,“但是那只小狗,它主人还没找到,有点不放心诶。”


    “那再多留几天,看能不能找到它的主人。”


    “好啊。”


    原本林响也是计划在甘肃呆上一周,他们从敦煌自驾过来一路上都很顺利,找到沙兰的时间也提前了。


    “青哥,你医院那边的工作,没关系吗?”沈青杉之前跟他说过自己快要回医院上班了。


    “没关系,还有一周的时间。”


    “好哦。”


    林响有点担心会一直找不到小狗的主人,沈青杉让他放心,如果找不到主人的话,他就把狗带回江市。


    林响诧异地抬起头,“你想带它回江市?”


    “不止是它,还有你。”沈青杉与他四目相接,“响响,你愿意跟我回家吗?”


    林响陡然睁大双眸,“跟你回家?”


    沈青杉邀请他一起回家。不是回江市,是回家,沈青杉的家。


    林响有点不知所措。


    这两天林响的状态不好,情绪一直盘旋在低谷之中,他得时时刻刻提醒自己要打起精神来。


    一方面的原因,是在他踏入兰州的土地后,对这个陌生的城市竟然产生了类似近乡情怯的感情,而这份感情的源头就是沙兰。而另一方面,是他意识到和沈青杉的旅程快要结束了。


    之前答应过沈青杉当他一周的男朋友,现在期限将至,如果他们继续维持关系,那在离开甘肃之后就要开启异地恋。他偶尔会想,他们的关系或许随着旅程的结束而结束比较好。至少他们在西北的回忆是美好的,而不是让现实和距离将两人间的感情一点点熬完,到最后不欢而散,这样两人都狼狈不堪。


    每次产生这个想法,林响就不知道该怎么面对沈青杉。


    他想和沈青杉谈谈接下来的打算,但是又怕沈青杉看出他心里悲观的念头,以及那个消极的,并不快乐的自己。但沈青杉总是能很敏锐地察觉到他的各种情绪,说不定早就发现了,就等着他开口呢。


    但是现在的情况是,沈青杉在邀请他一起回家。林响知道,这就是沈青杉给他的答复。


    林响有些踯躅不定,“可是,我快开学了……”


    沈青杉伸手捏捏他的脸,“离你开学还有两周呢。”


    林响小声地挣扎,“开学前要开组会,我得准备一下,别到时候听不懂。”


    沈青杉轻声劝道,“就待三天。我平时一个人住,你如果不想那么快见到我家人,可以不去见他们。”


    林响半垂下眼,沈青杉在耐心等他的回复。


    房间里流动的空气忽然变得格外安静,听力很差的林响此刻甚至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


    过了一会,林响想到什么,忽然抬起清亮的眼睛,“你家人,知道你有男朋友吗?”


    “嗯,我跟他们说过了。响响,虽然我之前跟你说让你做我一周的男朋友,但我对你一直都是认真的,你要相信我,我希望我们可以一直在一起。”


    林响苦恼地蹙起眉心,思忖良久。


    最后他用鼻尖蹭了蹭沈青杉的脸,含糊地应,“我相信你。”


    闻言,沈青杉露出一个温柔的笑容,亲了亲林响的额头。


    刚刚还在为两人旅行即将结束而失落,但现在发现原来旅行后面还接着一个新的旅行,林响忽然有种柳暗花明的感觉。他的心情也逐渐明朗起来,还有点期待,“江市,有什么好玩的地方吗?”


    “有海边,可以去找你心心念念的寄居蟹。”


    林响眼神一亮,“能带小狗去吗?”


    “可以,它喜欢去海边玩。”沈青杉抬起林响的脸,去亲他的侧颈。


    林响躲了躲,“痒,哥。”


    沈青杉用手托住他的脸,不让他躲。


    “忘了问,你家小狗叫什么名字?”


    “叫响响。”


    林响不满地推他一下,“真是的,你家可卡布小狗。”


    “叫叉烧包。”


    林响点头,“哇,好吃。”


    床上的身影越贴越近,两人聊着聊着,双唇缠绵地吻到一起。


    沈青杉今天对他特别温柔,吻得很轻很慢,但却让林响的心跳却更快。林响觉得舒服的时候就会不自觉地乱哼哼,这种声音在对方听起来简直就是在鼓励他继续,不要停。


    两人越吻越深。


    沈青杉把人揉进自己怀中,林响鼻腔里铺天盖地都是沈青杉的味道,将他紧紧包裹起来。他沉浸在只有沈青杉的世界里,这个世界很小,只能容纳得下他一个人,但是很令人安心。


    林响睁开眼睛,才发现沈青杉在看自己,他怀疑沈青杉亲自己的时候根本就没有闭上过眼睛。


    林响的呼吸有些急,笑起来的眼睛像一道拱桥的弧度,“干嘛偷看我。”


    “你好看。”沈青杉说。


    ……


    林响故意板起一张脸,对着沈青杉明知故问,“想干嘛呀?”


    沈青杉抓起他的手,揉了揉他的手心,“它想你,借一下你的手。”


    林响笑得一脸天真,“哦,要是我不借呢?”


    “试一下别的地方也可以。”


    温热的手心让林响下意识地紧绷起来,“什么呀,你又在乱想什么……”


    沈青杉曲起手指上下滑了滑,嗓音低低沉沉地说,“想都不行?但我已经想过很多遍了。”


    林响瞪圆眼睛,“你这个人,什么时候开始的?”


    “从第一次看到你照片的时候。”沈青杉很诚实地说。


    林响疑惑,“嗯?那是什么时候?”


    “今年星回节见到你之前,在别人的朋友圈里面看到的,很多你的照片,响响。”沈青杉目光沉沉地看他。


    “不是我让别人发的……”林响心虚小声地解释,赶紧转移话题,“那你保存下来了?”


    “保存了。”


    林响笑骂他是变态,平时在外面看上去特别正经,其实满脑子都是黄色废料。


    沈青杉的语气听上去很轻松,并不觉得自己有问题,“喜欢你才这样的。”


    “哦——”林响抿起唇笑,搂住沈青杉的脖子,“真的吗?不会在骗我吧?”


    沈青杉顺势揽住他的腰,“真的,我骗你干什么。”


    “那你,”林响脸上的手指不停摸着沈青杉脑后的黑色短发,他红着耳根,轻轻咬上沈青杉的耳廓,“你想试试什么?”


    沈青杉沉吟一阵,非常正人君子地说,“算了,你还小。”


    林响特别无语:“嗯嗯嗯,就你大。”


    正人君子开黄腔:“你摸摸看。”


    “我才不要。”林响笑起来,露出两颗尖牙,“我有那么好骗吗?”


    沈青杉将手指放进去,顶住那颗尖牙,“咬我一下。”


    “嗯?”林响好奇地眨眼,不轻不重地往下压了压。


    ……


    声音停下后,林响将脑袋靠在沈青杉的肩上休息。


    “……”


    林响用力地咬在沈青杉的肩膀上,抬起润泽的眼睛瞪人,却看到沈青杉在笑。


    林响恼羞成怒,觉得自己输得彻底,“你笑什么笑,不管你了。”他说完转过身去,不理人了,让沈青杉自生自灭。


    身后传过来沈青杉的动静,林响好奇地回头看去。


    就这个回头的瞬间,他被沈青杉捏住两颊,人没反应过来,下一秒唇就被吻住了。林响咬一下沈青杉的舌尖,但对方丝毫没有退缩,还更兴奋了,舌头一会在林响的牙尖蹭来蹭去,一会好像要捅进他的嗓子眼里。


    抵抗到一半,不知怎么又变成了迎合,林响的唇边流溢出声音,黏黏糊糊。


    沈青杉放开他的唇,让他不受限制地叫出来,“叫我名字。”


    “嗯,沈青杉……”


    不用多久,林响就感觉到自己腰窝一烫。他身后的沈青杉低头吻在他的肩上。


    两人一起进浴室里洗了澡,出来后看到床上被子乱七八糟的堆成一团,打电话让前台安排工作人员来换床单,他们直接出门去宠物医院看小狗。


    昨晚林响救的是一只小白狗,公的。毛发微微卷曲,脖子一圈黑色的毛,乍一看还以为是个项圈。它体型不大,长得很可爱,兽医说它大概五六岁左右。


    这狗性格很热情,看到他们时兴奋地摇着尾巴蹦来蹦去。


    林响很喜欢它,说它很聪明,肯定知道是谁救过它。


    沈青杉不以为然,他说狗哪有那么聪明,被救也不会记得的,而且小狗都是中央空调,对谁很热情。


    听着怪怪的,林响觉得他是在指桑骂槐,但又没有证据。


    宠物医院的前台朝他们走过来,对他们说,“刚刚收到小狗主人来认领的留言,我把她的微信推给你们?”


    林响和沈青杉两人对视一眼。心想这么快就找到主人了,那没办法带回去了。为小狗开心的同时,也隐隐觉得遗憾。


    “推给我吧。”林响拿出自己的手机。


    前台扫了林响的微信,把小狗主人的名片推给他,“她住在阿尕那,也不知道怎么把狗丢在兰州了。”


    林响看到小狗主人的微信昵称,格桑达瓦,一个藏族女孩的名字。于是他好奇地问,“阿尕那在哪?是藏区吗?”


    前台点头表示正确,“对呀,阿尕那在甘南,甘南就是藏族自治州。从那边开车到兰州要七八个小时呢,如果你们赶时间离开兰州,可以把小狗放在我们医院,让它的主人直接我们医院接走就行。”


    “好哦,我先联系一下她。”


    前台走出去后,林响蹲下来拍拍小狗的头顶,小狗吐着舌头对他笑。才相处一小时不到的时间,林响竟然觉得有点舍不得它了,小狗还真是神奇。


    沈青杉也蹲下来,拍拍林响的头顶,“要去吗?”


    林响扭头看他,“去哪呀?”


    沈青杉指着小白狗,小白狗歪着脑袋圆溜溜的眼睛看他,“甘南,送它回家。”


    第40章  往甘南去[VIP]


    林响很喜欢小狗, 但是一直没有机会养,只能在古城到处和别人家的狗玩。小时候杨孃孃家的狗狗生了很多只小狗,问他要不要抱一只回家。


    他兴冲冲地回去问川哥, 被川哥拒绝了,说光是养他一只小孩已经很累了。他记在心里,便一直没有再闹过要养小狗。


    林响和刚添加好友的小狗主人——叫格桑达瓦的藏族女孩在微信上沟通, 商量好由他们两人开车带小狗回甘南。


    格桑达瓦刚开始特别不好意思,说他们的家人应该自己开车去兰州接小狗。最后还是林响对说, 自己也正好顺路去扎尕那玩,她这才答应下来, 发过来很多感谢流泪的表情包。


    他不知道带小狗出门需要准备些什么东西,好在沈青杉有经验, 熟练地挑了牵引绳和狗粮, 车载宠物窝等必备品。


    他们把东西拿到宠物医院的前台结账, 顺便给小狗再续住一晚,他们的酒店不能带宠物入住。


    前台的员工拿着扫描枪熟练地对他们挑好的商品扫描,发出滴滴的声音,她一边闲聊:“你们要去扎尕那吗?”


    “对呀。”林响应道。


    “现在这个季节去刚刚好,是扎尕那最漂亮的时候。”前台员工说。


    “那我们运气真好。”林响笑道。


    “哎, 我累了。”林响手上拉着牵引绳,在湖边的木椅一屁股坐下。


    “给我吧, 我来牵一会。”沈青杉接过牵引绳, 绳子的那头拴着趴在地上的森格。


    森格是他们捡到的那只小白狗的名字。是桑格达瓦告诉林响的, 她说,在藏语里面, 森格是狮子的意思。


    林响坐在木椅上,懒懒地挨着站在身旁的沈青杉, 眼睛盯着那只吐着舌头笑的憨憨小狗狮子?就你呀?


    因为担心森格待在宠物医院太久觉得无聊烦闷,他们带它到附近的公园里面遛一圈。但没想到这只狗看着体型不大,体力竟然那么好,四条小短腿跑起来飞快的。什么遛狗嘛,根本就是被狗遛了。


    此时他们的公园里面,面前是一个不大不小的人工湖,中间有一座连接两岸的拱形石桥,柳叶浮在湖面上,随波轻荡。四五只天鹅在上面缓缓游过,划开沉静的绿湖,从身后漾开层层的縠痕。


    公园里安安静静,除了他们两人外,就只有远处草坪上正在野餐的三四个人。


    阳光跳跃着透过叶隙,在他们的身上落下斑驳的金光,温暖又和煦。


    “青哥,你之前知道扎尕那吗?”林响抬起脖颈,看着沈青杉问。


    阳光像一层雾,薄薄地笼在林响的脸上,他的深瞳被光穿透成清浅的棕榈色,落到发丝上,金光忽然就变成了橘色的日落。


    浮动的微光有些晃眼,沈青杉镜片后的眼睛微微眯起,盯着林响的又长又密的睫毛。他想起去年秋天时,在江市郊外的湿地公园遇到的芦苇荡,毛茸茸的,在阳光下发着淡淡的金光。


    “很久以前有看到过,前两天正好也在网上看到,保存了一张照片。”沈青杉拿起手机,找出之前保存的扎尕那摄影照片。


    他最早认识扎尕那这个地方,可以追溯到很多年前,他在书店无意间翻开的一页,忘了是《国家地理》还是在《孤独星球》,那上面有关于扎尕那的介绍,还附了一张日出时分的全景照。


    扎尕那在藏语里是石匣子的意思,一个藏在石山谷底的秘境。两天前,沈青杉在搜路线的时候看到甘南环线,里面第一个推荐的地方就是扎尕那,现在被很多人认为是甘南旅游不可错过的景区。


    虽然和多年前看到的那张照片相比,如今扎尕那的开发程度高了许多,村庄的规模也扩建得更大,但依旧美轮美奂。


    沈青杉把手机放低,林响好奇地探过去,看到照片后发出了一声惊叹,“这么好看!我之前做旅游攻略的时候,怎么都没见过。”


    沈青杉垂眼看他,语气似笑非笑,“你的旅游攻略不是就看了从敦煌到兰州的方向吗,连酒店都是边走边定的。”


    林响迅速反驳,“才不是!我还看了很多地方美食的。”他用指尖戳戳沈青杉。


    他清清嗓子,“你说,我是不是找到很多好吃的店。”


    “嗯是。”沈青杉抓住他的手指,帮他补充:“你还找到了很多酒吧。”


    林响仰着脸,下巴尖骄傲地昂扬起来,整张脸都浸在微光中,连脸上的细小绒毛都在发光,“那如果没有我的话,你一个人能行吗?”


    沈青杉手搭上他的肩膀,特别配合地摇摇头,“我肯定不行呀,多亏了你,要不是你我可能早就饿死在甘肃了。”


    “喂…”林响越听越无语,提醒他太夸张了。


    林响也拿起自己的手机,搜索前往甘南的路线,“我今天才知道,原来甘南是州名,我之前还以为,甘南就是甘肃南部的意思。”


    “也没错,它确实就是因为在甘肃的南部所以叫甘南。”沈青杉对他解释。


    林响坐直伸了个懒腰,森格以为他要准备起来带自己去玩,激动地从地上站起来。但见林响放下手还没有要起来的意思,就在他脚边转来转去,用狗爪子扒拉他的小腿,催促他快点走。


    “好啦好啦,现在就走。”林响轻拍小狗脑袋。


    翌日清晨,闹钟刚响起一秒便被沈青杉按掉了。他先起床收好两人的东西,再把林响叫醒。


    床上的人半梦半醒地从被子钻出来,一脸恍惚,挣扎着爬起来。上次这么早起床,还是赶飞机从大理飞到敦煌那天。


    林响闭着眼刷牙,迷迷糊糊中撑开眼皮,看到镜子里面的自己,才发现到身上的黑色T恤有些松垮。摊开手看了又看,这不是沈青杉的衣服嘛?他怎么不记得昨晚睡觉前穿的是这件衣服。


    锁骨处赫然印着一个玫瑰色的吻痕,他往下扯扯衣领。胸口上也有。他懵懵地掀起衣服下摆,腰侧也有好几个。


    沈青杉注意到有人咬着牙刷,抓着衣角在对镜子发呆。他走过去,伸手揉了两下林响的脑袋。那颗脑袋像没力气似的,也跟着他的手晃动。


    “没睡醒吗宝宝。”沈青杉好笑地问。


    林响想埋怨一句,是在给猪盖检疫章吗?


    但他不小心瞧见沈青杉喉结处留下的浅浅咬痕,就把话咽了下去,当做无事发生。


    他含着牙膏泡沫,嗯嗯呃呃地应声。


    收拾好行李后,他们从酒店退房离开,走到附近的牛肉面店,发现店里面已经坐了不少来赶早的食客。


    点了两碗肉蛋双飞牛肉面,叠上满满的牛肉片,吃到一半时,林响跑到隔壁奶茶店,拎上两杯超大量奶茶,最后心满意足地开车到宠物医院,接上森格出发。


    昨晚在酒店里,两人讨论了很久的路线规划。从兰州到扎尕自驾接近五百公里路,很多好几种不同的路线方案。


    想慢慢游览沿途风景的人,可能会选择四天三夜。时间紧一点的可能会两天一夜。但他们需要考虑到森格小狗,于是决定挑战一天内直接从兰州开到扎尕那,中途只留出车辆补给和下车放风活动的时间。


    出了兰州城区,驶上兰海高速,一路向南。道路两侧是灰褐色的山体,近在咫尺,把高速路夹在中间,像被两片面包裹起来的热狗。


    林响手边搁着他刚才买的杏儿乌龙,凤栖梧家的,两大杯接近1L的巨无霸,有种一辈子都喝不完的安全感。


    林响拿起吸管戳破包装,随意吸了一口,眼神瞬间被点亮,“嗯?!这什么啊,好好喝。”


    沈青杉正专注地开车,就着林响递过来的手喝一口,细细品味。


    “好喝吗?”


    “嗯,整个甘肃最好喝的饮料。”


    林响一惊,“哇,这么高评价。”


    虽然沈青杉不挑食,但是对食物的评价一般也只局限于——嗯还可以,能接受,一般吧,诸如此类等级的评价。


    林响美滋滋地抱着那一大杯杏儿乌龙,“要求很高的沈医生,终于在兰州遇到了此生至爱。”


    沈青杉笑了下,“在云南遇到的。”


    林响整个人都愣住,没想到沈青杉这么能见缝插针地说情话。他“诶呀”一声,低头轻轻咬着吸管。


    越野车在路上疾驰,窗外的天空一蓝到底。


    兰州段的兰海高速路况很好,一路坦途,车辆顺畅无阻地行驶了一段时间。他们正处于黄土高原和青藏高原边缘的过渡带,窗外匆匆掠过的风景也从黄土沟壑向高原草甸过渡。


    甘肃的风景多变,想起前几天在河西走廊上时入眼还是茫茫戈壁,路边见到最多的生物就是骆驼。


    脑海中想起那列队行走的骆驼,林响忽然嘴里哼出来一句歌词。


    “唱什么呢?”沈青杉在一旁问。


    “《百年孤寂》,你有听过吗?我们小酒馆的歌手很喜欢王菲,他特别喜欢唱这首歌,我已经能倒着唱了。”


    “有听过。”沈青杉轻握方向盘,目视着前方的路,“你还在兼职驻唱吗?”


    “没有啦,之前是被拉去救场的。平时在没有人的时候,就偷偷上去玩一下。”


    沈青杉笑笑,“看上去还挺专业的,响响唱歌也很好听,对了,还会跳舞。”


    林响被夸得有些飘飘然,“我还会唱粤语歌,你想听吗?”


    沈青杉欣然应允,“想听,你唱吧。”


    林响用十分蹩脚的粤语唱了两句《如风》的副歌部分,他看向沈青杉,“你听得懂粤语吗?”


    沈青杉先是沉吟,“平时是听得懂的。”


    林响立即听懂他的意思,“哦,就是说,我唱的你听不懂咯。”


    沈青杉轻笑,“虽然听不懂,但是很可爱。”


    林响不买账,小声地嘁了一声。


    车后座忽然传来汪汪两声。


    “嗯?”林响转头,看到坐在宠物坐垫上的森格,正睁着水灵灵的小狗眼睛,“森格醒啦,我都差点忘了,我们车上还有只小狗呢。”


    “森格起床听你唱歌。”沈青杉说。


    林响拿起杏儿乌龙喝了一大口,又放下,舔舔唇上残留的清甜,“我不唱了,你唱给我听。”


    沈青杉直接投降,“算了吧,我唱歌特别难听。”


    “有多难听啊?”林响好奇地问。


    “难听到你会直接在高速路上把我赶下车。”


    “啊,真是看不出来呀,会弹钢琴,竟然不会唱歌。”林响笑嘻嘻地说。


    “啊,钢琴是用手弹的呀。”沈青杉很平静地说。


    “好烦呀你,别学我。”林响笑起来,露出小牙尖。


    沈青杉也笑笑,手指叩着方向盘,“一个家里有一个会唱歌的人已经很好了,是吧?响响。”


    林响扭头盯着窗外,随着他们往甘南腹地的深入,四周景色逐渐变得生动起来,绿意复苏,草地生长。


    他有点不好意思地摸摸自己的耳朵,“是呗。”


    为了缩短路上的时间,他们全程都走的高速。进入甘南的州府合作市时,时间差不多到正午,按照这个速度,今晚天黑前能抵达扎尕那。


    合作市很适合作为中途休息点,他们把车开进加油站,油箱加满,因为下午要进入迭部山区,路上的加油站很少。


    上午林响睡了一个多小时,现在精力旺盛,牵着森格下车溜达溜达。


    沈青杉走进商店里买喝的,林响和森格站在店门外等他。想到下午要换自己来开车,林响朝着里面的沈青杉挥手,“哥!给我买咖啡!”


    沈青杉听到声音,回头看他,怕他听不清,一边用手语打:“市区里有咖啡店。”


    “那不要啦!要别的饮料!”即饮咖啡哪能比得上现磨的呢。


    商店的工作人员推着小车路过门口,提醒他:“这小狗可以带进去噢。”


    “啊,好哦谢谢。”


    林响抱着小狗走进商店,从冰箱里选了瓶可乐递给沈青杉拿去结账。忽然又瞧见货架上一排红色铝罐的旺仔牛奶,他仔细一看,发现上面的旺仔穿的是不同民族的服饰,感觉很有意思。


    林响在一群少数民族旺仔中寻找,终于找到自己的民族,兴冲冲地拿起两罐走去收银台,准备向沈青杉展示一下。


    沈青杉正站在收银台前结账,垂眼看向旁边货架上的东西。


    林响看到他目光落点上的商品,顿住脚步。沈青杉余光瞥见他的身影,抬眼望过去。


    林响:“?”


    在林响的注视下,沈青杉面不改色地拿起货架上一盒方形银色包装,放到收银台面上。


    林响微微瞪大眼睛:“??”


    收银员拿着扫描商品的枪,对着那盒套滴了一下,抬头朝林响问,“是一起的吗?”


    林响下意识地后退半步,一副准备要撇清关系,装作不认识人的表情。


    沈青杉没给他机会,直接走上前接过他手里那两罐旺仔牛奶,放到收银员面前,“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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