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剑舞
要问沈万良京城最多的是什么?
沈万良必须回答两个字:贵妇。
他在京城新开了一家成衣铺子“月下裁”,专门卖精致华贵的成衣,衣服上镶嵌南洋珍珠,各种金饰银饰玉饰点缀,还有在月下闪闪灼光的珍珠粉璀璨华衣,满楼都是南洋香粉迷人的气息。
开业那日,他创新性找来了六个美少年剑舞,引得一众贵夫人贵夫郎如痴如醉,在楼里豪掷千金,只为博得美少年一笑。
——唯独沈万良自己笑不出来。
只因为他发现自己做“贵妇”生意,居然格外的“天赋异禀”。
“……这些女人真是该死的有钱!”
沈万良看着自己亲手挖掘的“美少年”,只想戳瞎自己的眼睛,他完全不理解自己究竟在做什么行当?
甚至有时候恍恍惚惚的想到,若是有一天,逃离了陈秉的掌控,若是找不来赚钱的办法,这“贵妇”生意……也不是不能干回老本行。
“沈老板,又有一位,一千两银子入会,顶级会员……”
……
铺子里的好消息不断,沈万良伫立在二楼,望着京城的繁华闹市发怔,就算是赚了大钱,也不是他的钱,是陈秉的钱。
他如今是陈秉的一条狗。
好不甘心啊!
沈万良拿着新鲜出炉的账册正要去陈秉的府上,半道上却有人给他暗递消息,更是有人在过路时,将一块刻有“霍”字的令牌塞进他手里。
除此之外,还有一张写着字的纸条。
是霍党的人暗中拉拢他。
沈万良眼色一凝,有过一瞬间的欣喜,因为他知道霍党与陈秉乃是死敌,随后他的目光变成了谨慎和怀疑,这当真是霍党的人?
而不是该死刘一手的阴谋?
“沈老板,识时务者为俊杰,若是您肯为霍阁老效力,以后好处少不了你的,甚至于,你还是可以当你的金银岛岛主。”霍阁老的心腹幕僚薛信亲自出马,意图将沈万良收为麾下。
“呸!任你花言巧语再多,我都不会背叛陈大人,陈大人乃明主,我自忠心不二!”
沈万良严词拒绝,他根本就不相信眼前所谓的霍党心腹,他怀疑是陈秉的“阴谋”,陈秉是那般诡计多端的一个人,怎么可能眼睁睁看着自己手底下的狗,被死敌招揽。
薛信不可置信道:“陈秉抄了你八十万两银子,你还对他忠心耿耿?”
沈万良听见这话,心在滴血,却又告诉自己,千万不要中计,京城危机重重,墙头草更是要不得,陈秉还诡计多端,“陈大人为国为民,这笔钱在他手里,沈某心甘情愿。”
“休要多言,我沈万良一颗心,只为陈秉效忠,告辞!”
沈万良说着“昧良心”的话,离开了茶楼的包间,他心想陈秉肯定派人暗中监视他,若是听到了他的此番“肺腑之言”,心中对他的宠爱与信任肯定增加几分。
他要牢牢的抓住陈秉的心。
*
“那沈万良当真如此说?”霍首辅从薛信嘴里听见沈万良对陈秉的忠心,感到不可思议。
这陈秉到底有何等人格魅力,让沈万良这么个海岛枭雄心甘情愿为奴为仆。
金银岛偌大的家业被陈秉侵占,他若是沈万良,巴不得将陈秉剥皮抽筋,而这沈万良竟然说自己“心甘情愿”。
这陈秉当真恐怖如斯啊!
“霍老,那陈秉定有三寸不烂之舌,将这么个枭雄玩弄在鼓掌间。”
“何止如此,陈秉不仅擅长御下,更是精通媚上的本事,这都三年过去,皇帝对他的隆宠依旧不减,哪怕他在东南私设机构,陛下也都纵了他去。”
“这若是个普通的官,必是大罪!”
霍首辅:“他蛊惑人心的能力着实令人震动。”
“霍阁老,必须得想个法子,离间皇帝和陈秉的感情,让陛下不信任陈秉。”
“旁人说再多,皇帝也不信,不若让皇帝亲眼所见,亲耳所听,如此方能产生间隙。想那陈秉虽然在大殿上应下云中总督的差事,内心何尝没有怨言?有怨言必然产生牢骚,不如让人唆使皇帝私下登门,带上兵部尚书,从旁加以言语刺激,使得陈秉在皇帝面前出言不逊,皇帝必然厌弃他。”
“此计可用。”
霍首辅这边已经是死马当作活马医,尝试一下,并不会有什么坏处,他们的所有计划,便是在陈秉离京赴任之前,让陈秉和皇帝产生间隙。
只要皇帝对陈秉出现了“不信任”,那么他们就赢了。
于是霍阁老这边开始行动,特别给兵部尚书写了一封信,又跟宫里交好的太监宫侍通个消息,诱使皇帝微服私访,登门看望京中养病的陈秉。
“微服探望陈爱卿?朕必须得去!”
皇帝果然被说动了,决定偷偷去看望陈秉,还要跟他“互诉衷情”,叮嘱他明年去云中务必事事小心,倘若“身体不行”,便告病回京修养。
皇帝才出宫门,巧了撞见了兵部尚书以及霍阁老,便说同去陈秉府上探望。
一到了陈府,亮出金牌,“不必通报。”
霍首辅嘴角勾起一抹笑意。
皇帝骤然登门,这陈秉再是如何七窍玲珑心,也不可能做得面面俱到。
打他个措手不及。
有时候,越小心,越出错。
“陈爱卿在哪呢?在后院水榭……这会湖面上没结冰吗?”
“怕是在煮茶赏雪品梅。”
“朕特意吩咐了,为他在府中种了一片梅林。”
……
陈秉自然不知道皇帝到来,但他今天难得起了个大早,原因是姜漓又恢复了寅时三刻起床的作息,他起来不是为别的,而是“练剑舞”。
原因还要怪沈万良找来的六个剑舞美少年,月下裁开业,夫夫俩凑了个热闹,这下就出了问题,其中有个美少年,模样竟然有几分像是姜漓,且舞的一手漂亮的双剑,陈秉留神多看了他两眼,这下捅了马蜂窝。
姜漓醋了,内心妒火滔天。
姜漓这么个小哥儿也没想到,自己的情敌不是女人,也不是小哥儿,而是个男人。
这美少年不过十七八岁的年纪,生得纤细俊美,雌雄莫辩,舞剑时更是美貌不凡,举重若轻,风回雪舞,貌美不可方物。
姜漓心头含恨,更是产生了一种强烈的危机感,这美少年正是最好的年华,而他自己呢,则比夫君陈秉还要大四岁,眼下更是三十岁的年纪,妥妥的老哥儿一枚,拿什么跟年轻人争?
他不学无术的脑袋里,跳出了“人老珠黄”四个字。
姜漓意识到自己堕落了,成天的偷懒赖床看话本小说,有朝一日真被夫君厌弃……那他就不活了。
危机感满满,促使他寅时天不亮起床,明明是寒冬腊月的下雪天,偏偏还早起舞剑。
姜漓并不擅长使剑,更喜欢鞭子与刀,鞭子柔软顺手,而刀更加霸气,反而是君子剑太过于内敛,不得他喜欢。
他出自武馆,十八般武艺基本功都会,此刻练起剑舞来,并未有半分生疏。
只是与那美少年的剑舞相比,他的剑,显得格外杀气重重。
陈秉坐在湖中小亭煮茶,远远看着姜漓在梅林里舞剑,目光温柔缱绻。
“不练了。”姜漓手持双剑走回亭子里,将双剑扔到雪地里,坐在石凳上,开始了自己的牛饮。
连喝好几杯茶,还嫌茶杯太小,不够味。
陈秉温柔拿着帕子,仔细给他擦擦额上的汗,姜漓宛若小猫儿似的抬了抬下巴,又想起了什么,面无表情板着脸,“你是不是也觉得我人老珠黄了?”
陈秉忍俊不禁,只笑不说话。
眼前的大美人额前碎发已经被汗水打湿,衬得那张脸越发的腻白如瓷,姜漓生得一双风流韵致的凤眼,扬起下巴时,眼尾泛着淡淡的胭脂红,又像是春日的粉樱。
看他时目光含着一层水汽,迷迷蒙蒙的,带着几分自己都觉察不到的娇憨。
“你干嘛不说话,我知道,你就是嫌弃我老了,我都三十岁了……我是老哥儿!”
陈秉抿唇笑:“分明是越长大越傲娇,自己去照照镜子,然后开口问:夫君,我孰与城北徐公美?”
姜漓:“????”
下一秒,他怨念道:“夫君之美我者,骗我也。”
陈秉笑得更厉害,“哪骗你了?是我夜里不够努力吗?让你感受不到夫君对你的喜欢?”
姜漓下意识捂了捂自己的腰,扑进陈秉的怀里,身上铃铃铛铛的响,他又抬手捂着自己的耳朵抽气了一声,那张漂亮的侧脸贴着一只金蝶耳饰,还缀着流苏。
“嘶——”姜漓眼睛里绽出泪花。
“扯着疼了?别戴这东西。”
说着陈秉便要给他取下来,姜漓不答应,他这醋坛子打翻的厉害,见人家美少年舞剑戴耳饰,他也有样学样,特意穿了四个耳洞,两个在耳骨上,亏他自己下得了狠手。
姜漓乱吃飞醋:“人家戴就好看,我戴就不好看吗?”
“吃醋的小哥儿不可理喻。”陈秉抱紧了他,想想他们家这鸡飞狗跳的生活,一日也不平静,但老婆偶尔吃醋调剂调剂日常,也是一种新鲜。
他怎么也没预料到,恶趣味让沈万良搞个古代男团,竟然让姜漓醋成这样。
“你是喜欢看他舞剑,还是看我舞剑?”
陈秉:==
陈秉:“……只有我老婆才有资格寅时拉我起来看舞剑。”
“若是换成别人,我刀了他。”
听了这话,炸毛的小猫儿被安抚了几分,乖顺窝在他怀里蹭了蹭。
陈秉捏了捏他鼻子:“恃宠而骄哦,小锦漓。”
姜漓拍开他的手,不依不饶继续问:“那是我剑舞好看,还是他好看?”
“都不好看。”
姜漓瞪大了眼睛,仿佛不敢相信自己耳朵里听见的东西。
陈秉灿然一笑:“我来舞剑给你看。”
说罢,他手持双剑,踏着雪走入梅林,一身素白衣裳,墨发半束着,只用一根简单白玉簪松松挽着,飞絮落在他身侧,远远看去,人几乎与雪融作一体。
手中双剑同时扬起,划出两道银色的弧,劈开空中的雪花,手腕翻转,长剑斜掠而上,雪花被剑风卷起,绕着他的周身旋转飞舞,久久不落。
姜漓坐在小亭中看他舞剑,手里的茶早就凉了,也未能察觉,空气里隐隐嗅着一股淡淡的梅花香。
等他回过神来时,却看见游廊抄手走来了一群人,管家带着皇帝等人走了过来。
陈秉手里的剑没停,他的眼神平静如水,眉目舒朗,鼻梁挺直,手里的每一招每一式都干净利落,自然而然,浑然天成。
见了皇帝等人,他双手持剑,直直地迎了上去,皇帝身边的侍卫惊得呆了,霍首辅更是讶然,而陈秉手中的剑光则向着兵部尚书而去。
兵部尚书僵在原地,纷纷扬扬的剑花如周身的雪花融在一起,漫天的杀意将他席卷,在那一瞬间,他恍惚觉得自己被五马分尸。
最后那一柄剑,径直抵着他的鼻尖。
兵部尚书只觉得身体一软,脚底下一片濡湿。
所有人都被这变化惊得呆滞了,全都回不过神来,仿佛被一双无形的手掐住了喉咙。
“尚书大人,下官只是想在大人面前展示展示武艺,你不会怪罪我吧?”陈秉脸上言笑晏晏,嘴里说着请求原谅的话,语气里却是半点歉意也无。
呵,吓尿了。
陈秉本性暴躁,又携带着起床气,外加泥人也有三分脾气,这兵部尚书让他去守边关,即便他正和他心意,却不代表着他是个任人揉捏的主儿。
在此时此刻,哪怕皇帝近在身侧,陈秉依然展露了凶相。
——大不了把眼前几人都杀了。
“陈爱卿乃是真性情!”皇帝见到此情此景,内心陡然一阵解气,他觉得自己全明白了。
皇帝自我代入陈秉,幻想自己在东南立了功,分明是舍身为国,功绩斐然,却让兵部尚书举荐他去驻守边关,以己推人,他也气不过。
霍首辅活了六十多年,撞见眼前这一幕接一幕,哪怕是巧舌如簧,在这会儿也说不出半句话。
他是想着皇帝来私下撞破陈秉的怨言,引起君臣离心,却没想到陈秉直接胆大到挥剑指向兵部尚书,且兵部尚书还吓尿了。
脑子里电光石火,霍首辅心下骇然,突然就明白了“一切”。
这陈秉定然是故意的,皇帝这个人,多疑,倘若嘴上越是说自己不在意,一心只为皇帝,皇帝反而不相信,而像陈秉这样当众挥剑撒气的,皇帝反而信任他,还觉得他委屈。
再加上他与兵部尚书不和,皇帝更加安心。
陈秉可谓是将帝王心拿捏妥当。
“夫、夫君……”姜漓小跑了过来,表情怯怯心虚,他也不知皇帝怎么突然来了,更惊吓于陈秉执剑对准了几人。
这是一桩险些由起床气酿成的血案。
“夫郎,我的剑舞好看吗?”
一句话杀死了比赛。
姜漓心有惴惴抱住了他的胳膊,哪还敢再提这件事,夫夫俩一同去换下衣服,哦,还有兵部尚书,同样换了衣服,整理衣冠。
兵部尚书不敢多留,匆匆离去,离开前,他一眼都不敢看向陈秉,脑子里全是陈秉拔剑指着他的模样,仿若被其凌迟。
他感受到了真切的杀意。
兵部尚书明白了,在那一瞬间,他是真的想杀他。
就连骂,他都不敢骂,因为陈秉命不久矣人尽皆知,万一他豁出去了一剑劈了他——不敢惹不敢惹。
谁敢招惹不怕死的疯子。
兵部尚书回去后,大病了一场。
第142章 煤老板
姜漓日记:
平靖二十一年十二月廿日,早起失败,明日再战。
平靖二十二年元月初三,早起失败,明日再战。
平靖二十二年……
……
姜漓翻看自己的日记本,如果让十六七岁的姜漓知道自己三十岁前后的状态,怕是怎么也不肯相信,一个一年三百六十五日寅时三刻起床的勤奋少年,为何堕落成“明日何其多”的不良夫郎。
睡前的最后一眼,是写日记,看一眼日记本,对着陈秉发誓自己明天绝对早起,到了第二日,睁开眼睛,瞥见了坐在床头看书的自家夫君,傻笑两声,抱紧被子蹭过去,继续睡大觉。
好不容易彻底清醒,立刻甩锅:“夫君,你怎么不叫我?”
“不忍心喊你。”
姜漓听了这话很是受用,拿起自己的小日记本,写下今日又又又早起失败的记录,陈秉瞥他一眼:“你这日记本,跟亲手写下黑历史有区别吗?”
“啊?还是要记住,用来督促自己。”
陈秉评价一句:“正经人谁写日记。”
姜漓哼一声,起床换上衣服,对着小崽子们输出两句,独自出府溜达一圈,买了一堆烧饼糕点回家,不论再怎么睡懒觉,每天必须出门溜达这件事,是姜漓刻进骨子里的习惯。
他是个在家里待不住的人。
他的夫君正好相反,他夫君是那种可以一个月不出大门,甚至是一年不出大门,非常适配“金屋藏娇”的死宅宅。
所以陈秉说自己去云中当总督,还说带他去塞外骑马这件事,姜漓并不敢太相信他内心真的喜欢愿意,还是为了他做出牺牲。
陈秉这边却是自认非“真宅”,他秉着非必要不出门的信念,日常随性而至,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一切随心,如果他两个月不出门,不是他不喜欢出门,而只是他暂时不想出门。
“一切都只是你的托词。”姜漓表示自己不相信,他夫君就是不喜欢出门,是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家闺秀小姐。
“若是去到云中,条件艰苦,还是趁早做出准备,我可舍不得你受苦,听说那边有温泉,咱们找一处能挖出温泉的地方盖个庄子如何?再种上你喜欢的花花草草,种些药材,桃花梅花都能种吧?”
“要不再养几只鸡,养一些小兔子,猫猫狗狗都养上……”
自家夫君还没前去赴任,姜漓已经在设计未来生活的图景,首先,得给自家老攻盖个房子。
就跟当年成婚时一样。
普通的房子不得行,必须是带温泉的调养庄子,冬日住在温泉山庄,夏日住在避暑山庄,如此方可生活。
“有妻如此,夫复何求。”陈秉枕在他的大腿上,想着这就是老夫老妻的默契。
老婆已经心灵手巧的学会了饲养他,而他这口软饭越吃越香。
姜漓忧愁地叹了一口气:“听说云中重边,陆路不便,水路不便,军户居多,百姓贫苦,漠北诸部年年南下劫掠……过去能做点什么生意?”
“要不只能坐吃山空,带着我家夫君吃咸菜啦?”
姜漓俏皮眨一下眼睛:“夫君,你这口软饭不好吃了。”
陈秉摇摇头:“夫君自有生财计划。”
“我听舅舅说过,边市贸易非常繁荣,只是时断时续,且只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夫君你若是前往云中,可以从‘边市’方面着手。”
陈秉:“夫君这条生财计与边市无关。”
“那是什么?”
陈秉:“他们打发我去守边,倒是送了一座金山银山给我,漓哥儿你可知道,云中盛产一种黑色的石头,当地人称‘石炭’,周边的山里,露天石炭随处可见。”
姜漓问:“这种石头值钱吗?”
“不值钱,但我可以让它变得值钱。”陈秉笑着捏了捏他的脸,“让我家漓哥儿当煤老板。”
姜漓皱了皱眉:“你说得这种黑色石头能做首饰?好看吗?”
陈秉:==
“宝贝儿,你想到哪去了?”陈秉拖着腮帮子,佩服自家媳妇儿的脑洞,不过,让他带着自家老婆去挖煤,似乎也不是什么浪漫的事情。
云中周边,也就是陈秉即将管辖的地界,拥有数不清的煤炭资源,但是在古代,煤炭并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这一点,可能违背了不少人的常识。
明明古代缺柴火,为什么不烧煤炭?
但其实在人口大爆炸,也就是清朝摊丁入亩,废除了人丁税,又加上红薯玉米等作物广泛传播后,人口剧烈膨胀,才导致古人生态环境极度恶劣,也就是说,清朝百姓生活水平环境质量,反而比前几朝百姓更惨,吃不上饭,用不上柴,人口激增,森林都被砍秃了。
普通的柴火足够烧,便不会有人去用煤炭,首先烧煤炭味道很臭,有一股硫磺味,其次就是煤炭开采艰难,还会莫名其妙“爆炸”,古人哪知道不能带明火下矿?更不知道空气中还有可燃烧爆炸的气体……再者,就算煤炭采出来,如此“沉重”的炭,运到外地去,这炭价也堪比金银,烧出来还有臭味,图啥呢?
气味臭、开采难、运输麻烦,因为这些种种原因,煤炭的利用率并不高,是底层贫民老百姓,实在没东西可烧了,才会用这玩意取暖。
但也因为古代认知底下,贫民烧煤炭不知道烧炭需要开窗,导致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每年烧炭都要死一大堆人,于是古人也觉得烧煤炭不吉利,烧着烧着指不定就死了,更不愿意碰这东西。
“这种叫做石炭的东西,可以烧火取暖——用来烧瓷烧琉璃更是极品。”
“用煤炭冶铁,炉温更高,冶炼时间更短,铁的质量也更好,同理,用它来烧瓷器,炉温更高,烧出来的青花瓷质量更佳。”
姜漓摇摇头:“真有你说得那么好,为何不值钱?”
“说再多都不如亲眼一见,到时候咱们漓哥哥便知道了,你就安安心心等着当煤老板吧。”
陈秉笑着搓了搓他俊俏的脸,“夫君这口软饭只会越吃越香。”
“有时候打瞌睡都会有人递枕头。”
走一步看一步,比起什么驻守边关的活,陈秉更期待老婆当上煤老板,所以先定一个小目标,统一煤矿,收煤矿税,不愁这总督的日子不好过。
正所谓靠山吃山,靠山吃海,上哪都物产丰富。
没了海鲜,改吃羊肉。
*
过了正月,陈秉远赴云中上任,这一回,太子同样亲自送到了城郊,回京这段日子,陈秉每七日去东宫讲学一次,或是太子亲自登府,师徒之间交流更甚。
这么几年下来,陈秉也算是认了这个徒弟。
……徒弟还有儿子了。
明明他才是二十岁的年纪,就仿佛成为了张三丰的辈分,三代徒孙都出来了。
陈秉抱过说话还不利索的小皇孙,太子的长子,是个精致漂亮的小哥儿,只是眉间没有孕痣,旁人都当他是男孩,唯独太子妃等人知道真相。
“先生,孤恨不得与您同去。”太子两眼泪汪汪的望着陈秉。
陈秉则想着太子和皇帝真不愧是父子,实在太多情。
陈秉冷心冷情,除了伴侣姜漓和两个亲生孩子,他向来吝啬于给出自己的感情,或者他本身并不太相信所谓人类之间的感情。
他总像是一个游离于世界之外的人。
若是用心理学上来解释,他这种人可能偏向于回避型依恋人格,却又并不典型,尽管陈秉感觉自己在某种程度上情感疏离,但他和姜漓的关系,这几年不也是很好吗?
大概也是姜漓的情感外放,对他的依恋更甚,仿佛全身的细胞都在跟他说,自己喜欢他,像个狮子座的大狗狗。
也不仅仅如此,从小到大,迷恋追求陈秉的人很多,但他却很少亲近这些人,他能回应姜漓,更多是内心真正的喜欢。
写进基因的喜欢,从第一次见面开始,便知道自己对这个人不排斥,身体的细胞,愿意与他结合,这是一种玄妙的体验。
这也让相爱这种事情,变得有几分像是老天注定,又像是基因的决定,天然就对某类人,某类长相性格有所偏好,像是两块磁铁,不受控制的碰撞在一起。
怪不得古人也说,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情深。
“太子殿下照顾好自己……”陈秉内心无动于衷的说些关切的话,像是一个外星人初次学着说一个地球人的话,他内心没什么分别的难过和不舍。
小时候父母也曾教过他说这样的场面话,他的内心同样无波澜,从小认识的朋友分开绝交,也并不会十分难过……他就是这样一个冷心冷情的人。
看着对方的深情,陈秉时常怀疑真假,或许对方是真的。
至少和姜漓相处几年后,他姑且愿意去相信这些感情是真实的。
“夫君,快快,上马车吧!”姜漓笑着探出头招揽他进来,马车里已经烧好了炭火,两个娃排排坐着互相喂糕点。
陈秉拉上车帘,坐了下来,姜漓依偎在他身旁,将身体贴在他的臂弯里,陈秉搂着他的腰肢:“总像一只小猫儿。”
“我哪里像猫?分明是一只小老虎。”
陈秉莞尔:“欢喜的咕噜噜声音藏都藏不住。”
姜漓和猫儿一样,情感外泄,高兴的时候,尾巴高高的竖起,发出咕噜噜的响声,虽然不说话,却告诉旁人他有多欢喜。
这种无声透露出来的欢喜,更加动人。
两个娃吃饱喝足后,挤在一起睡成团,陈秉将姜漓抱进怀里,咬着他耳上戴着的银环,姜漓缩了缩身体:“别扯,疼……”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我知道嘛,不可损伤。”姜漓捂着自己的耳朵,为了佩戴金蝶耳饰,他现在一个耳朵上三个耳洞,都快赶得上那些外邦人,陈秉摘了他的耳饰,让他放任耳洞自己长满愈合,姜漓不太愿意。
他都吃了那么多苦,万一下次还要戴呢,愈合了再扎耳洞多疼啊?
于是佩戴几个小小的银环,还没有小拇指指甲盖大小,用作装饰,避免愈合。
“知道疼了,下次还敢不敢?”陈秉心头未消的暴戾便是来源于此,他把姜漓放在心上,当心肝宝贝的疼,舍不得他受半点损伤,而他却自己伤害自己,即便是为了取悦他,心里的那股怒火和烦躁愈演愈烈。
他的心肝宝贝受到伤害,他便想杀人放火发泄,那日的兵部尚书正巧撞上枪口。
若是当日几人说话不对劲,陈秉恐怕弑君的事情也做了,包括什么霍首辅孙首辅,通通都给做掉……
若是霍首辅知道自己差点有掉脑袋的威胁,原因竟然是因为陈秉生气老婆打耳洞,外加起床气,恐怕觉得自己比窦娥还冤枉。
陈秉抱紧了姜漓,从这件事上,他意识到自己比想象中的更爱姜漓,而他也并非是冷心冷情的人,而是个极其长情的人。
很难有人真正走近他的心里。
姜漓给他的,不是波澜壮阔生死契阔的爱情,是日日夜夜经年累月的贴身陪伴,其他人的爱情婚姻,是感情的消磨,是激情的退散,而对于陈秉的感情来说,则是酝酿一坛陈酒,经日弥香,感情愈发浓烈。
“不就是打几个耳洞嘛,那般在意……”姜漓小小声说话,他闭上眼睛,把自己的脸埋进陈秉的怀里,不让对方看见自己的神情。
年近三十,他发现自己确实变得越来越矫情,明明和陈秉成婚六载,都快是第七个年头,他却越来越在意对方的感情。
成婚那时候,姜漓觉得自己是“霸王硬上弓”,是强行将陈秉娶回家中当夫君的,他能意识到,是他先喜欢上他的,陈秉最初是在玩弄他,但他也不是很在意。
或者也气过的,想着他都快死了,喜欢不喜欢自己又有什么关系呢?反正他们成婚了,他们有了两个孩子。
一个表现的快死的老公活了七年,还好生生的能挥剑指人,姜漓再傻也知道其中不对,但他很多时候都不敢细问太多。
他知道陈秉对他的感情和喜欢并不多,约莫只是比常人多一点点,甚至有时候姜漓怀疑那种感情掺杂着一种怜悯,就像是陈家第一次上门要人的时候,陈秉便可以甩下他离开,可他仍是留在他身边,当所谓的赘婿。
姜漓这些年死缠着他,两人极少分开,姜漓把自己的时间全都贴合陈秉的时间,只为了能与对方多相处一刻,他去省府他便跟着一起去,去京城,去越州……去任何地方。
而他手底下经营的生意,全都是可以放弃的东西,对方在哪里,他就跟去哪里,是一种死缠烂打,也是一种道德绑架。
最开始姜漓只当陈秉爱不爱他都没关系,只要有一点点喜欢就好了,姜漓确信自己是喜欢他的,只要能拥有对方,其他的一切都无所谓。
可渐渐的,人总是会变的贪心,便只想对方身边唯独自己,不愿意对方纳妾,不愿意对方身边出现任何人,甚至不愿意他对其他人多一分的在意。
姜漓总是不确信陈秉真的爱他。
虽然陈秉一直对他很好,还有一种宠溺的纵容,可姜漓总不免将这种纵容,怀疑成不在意。
普通书生娶个不通诗书的女子,都要嫌弃她不识字,不读书,亲自教她读书。
而陈秉能考上状元,文采飞扬,却从来没有逼他读过书,这是一种纵容,又何尝不是一种不在意。
不在意他是否读书,不在意他是否穿得华丽漂亮,不在意他是否早起练武……
很多的不在意堆积在一起,成了心底最深处的难过。
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样子让对方喜欢,也不知道自己的什么样变化,不得对方喜欢。
初见时候,他骑在马上,盛气凌人,过了这么些年,姜漓越来越发现他就是个普通的小哥儿,他喜欢自己夫君,渴望依偎在对方的怀里,渴望对着他撒娇,渴望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姜漓时常不敢照镜子,因为他与曾经的自己判若两人。
过去他戴着抹额,所有人都当他是个男人;而现在就算他遮住眉心的孕痣,也不会有人将他错认成男子,他的眼角眉梢萦绕着一种动人的韵味,是承欢久了后染上的。
“夫君,你爱我吗?”姜漓鸵鸟一般的,藏着自己的脸。
“成婚快七年,你才开始纠结这个问题?是不是晚了点?”陈秉反思自己谈的恋爱,像是一种普通人恋爱的倒退版,普通的恋人,不是应该在谈恋爱最初感情最浓的时候,才天天追问彼此爱不爱。
噗——普通人结婚七年,是那种互相放屁都不在意的熟稔,早就该走进七年之痒,相看两厌。
“不爱你,为何与你成婚?”
姜漓环住他的脖颈:“你不是被卖进我家的吗?”
陈秉:“可我确定自己是一见钟情。”
“漓儿,我比你以为的更爱你。”
姜漓:“可我现在跟最初的模样不一样,你还喜欢我吗?”
“什么样不都是你吗?”陈秉低头吻他的额心,“再说把你养成现在这样,难道我不该负九成的责任?”
姜漓低着头道:“你从来都不教我读书……”
陈秉:“你看的话本恐怕比我的书还多。”
“我也想向你看齐,可我又看不懂那些古籍,只能看话本。”
陈秉摸摸他的脑袋:“足够了,会认字就够了,不是每个人天生都适合读书,也可以做其他的事情。”
姜漓怨念道:“……你偏不教我读书。”
陈秉:“乖,漓儿,夫君教你挖煤当煤老板。”
姜漓更加幽怨:“你现在连‘漓哥哥’都不叫了,以下犯上。”
“敏感期的小哥儿招惹不起。”陈秉捏着他的脸,“你现在是杠上开花,说什么你都要杠几句,冷静冷静。”
“如果你非得要学读书,也行,我先教你《周易》,咱们每天算一卦,来解卦象。”
姜漓后脖子一紧,感到一个头两个大,连忙背过身去,“……我听不见。”
“不学了?果然是胡搅蛮缠。”
姜漓“嗯”一声,转过身来,诚实道:“我就是胡搅蛮缠,我要你句句都哄着我。”
“夫君,我从小都没被人哄过。”
“从来都是我哄着弟弟,没人来哄我。”
姜漓可怜巴巴的望着他,内心一颗种子破土发芽,他发现自己就是需要人哄着,小时候作为哥哥,哄着弟弟,成了婚,也嫁了个弟弟……被“弟弟”各种拆吃入腹,现在摆不了哥哥的谱儿,身份颠倒,他也认了。
他不仅想吃软饭,想当小白脸,还想当弟弟。
“现在我来当弟弟,我叫你秉哥哥。”
陈秉:“还从没人告诉我,结婚第七年这么好玩?”
第143章 松弛感
马车行驶了三天,离开了京畿之地,越是向北走,越是景色萧条,不再有繁华歌舞,掀开车帘,一望无际的,是大片大片抛荒的田野。
世界悄无声息,唯独偶尔的虫鸣鸟叫,路过的村庄空无一人,房屋破败倒塌,只剩下断井颓垣,路边偶尔还有几具散落的白骨。
别说是两个年龄五岁的奶娃,从小在江南长大的姜漓,也从未见过这等凄凉败落的场景。
怕是只有舅舅等驻守边关的将领,才对此等景象数见不鲜。
平日里较为闹腾的韫哥儿也不闹了,乖乖巧巧坐在马车里,担忧道:“爹爹,我们要去哪里?”
“说不定是去荒郊野岭把你给卖了哦~”陈清宴做了个鬼脸恐吓弟弟。
陈秉见状道:“爹爹被皇帝贬谪去边关当苦力,你们两个孩子,将来一个捡垃圾,一个挖煤。”
姜漓:“????”
可怜的漓哥儿,总是因为参与不了父子之间的谈话,而显得格格不入。
“秉爹,就你这手无缚鸡之力的样子,你怎么当苦力?皇帝让你修长城吗?”
陈秉理所应当道:“答对了,爹就是去主持修长城。”
两个小崽子惊呆:“!”
姜漓抬了抬手,有些后悔自己知道的太多,又后悔自己知道的太少,总之不知道该如何自处。
他原本想摆一摆作为父母的架子,瞪一眼自家夫君不要随口忽悠孩子,后来想想他自己趁着孩子睡觉,在马车上撒娇了半天,哪还有脸端什么架子。
——打不过就加入。
“咱们家以后没饭吃啦,今天就吃野菜窝窝头吧,等会儿漓爹爹找找水源,给你们抓鱼吃!”说到野炊抓鱼,姜漓来了精神,好呀你们这群大小臭崽子说没饭吃,那咱们就吃窝窝头,还在野外烤鱼。
车马队来到一处河流停下,姜漓带着孩子们抓鱼,陈秉则找到了当地的驿丞,询问本地情况,“此处为何如此荒凉?”
“大人有所不知啊,去年北虏打进来了,一路烧杀抢掠,跑了三成人,剩下的交了赋税,今年哪还有指望种地?这会已经多久没下雨了,如若今年春天再不下雨,怕是又要饿死人。”
又旱又遭抢,普通平民百姓自觉没有活路,只能逃散,逃不掉的,则是自古驻边的军户军屯,和各种流放的罪臣。
其他活得滋润的,则是本地的官员和富商,侵吞钱财,侵占土地,控制买卖,奴役百姓……
也就是富的富死,穷的穷死。
“夫君,鱼烤好了,吃吧!”
陈秉走过去吃鱼,发现自家老婆当真适应性极强,还特别热爱野营野炊,不仅抓到了鱼,还抓到了一只野兔子,带着两个娃说要烤兔子。
陈秉咬一口酥脆的烤鱼:“假若举办荒野求生大赛,我们家漓儿能活到最后一集。”
姜漓被他这声“漓儿”喊得有几分脸红,以前都是漓哥哥长漓哥哥短,这会儿仿佛变成了平辈,甚至于他还小了一点,像是对方在叫晚辈。
私底下两个人这么叫也就算了,现在当着孩子的面……
两个娃烤着兔子,忙着玩火儿,哪能顾及亲爹的小心思。
韫哥儿兴奋:“爹,以后咱们每天都自己上山找吃的吗?”
这岂不是不用读书了?
陈秉捂额,心想自己养的是什么娃儿,尤其是韫哥儿这一脸“期待炸学校”的学渣样,实在难相信这是自己亲生的。
“你还是听你哥哥的话,早上起来读读书。”
“哦——”小学渣特别怨种的叹了一口气,命苦哦,谁曾想,还是要读书。
陈秉将这只小学渣抱起来,脑子里天人交战,不知道该怎么教育孩子,说是放任,但有时候总觉得,这个娃还有点抢救的必要。
陈秉自小从父母那里,得到的是有条件的爱,他要变得优秀,给父母长脸,按照父母的规划去走一条光鲜亮丽的精英之路,过程中一旦偏离轨道,平日里慈眉善目的父母就会立刻变脸,说他辜负父母的期待与栽培,说白养这么个儿子,说他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
这也导致了陈秉在感情上的冷漠和疏离,因为他清楚的知道父母给予的感情是有条件的爱,需要付出代价,才能换取这种感情,并且还要遭受到一定的情感绑架,受人控制,是一种极大的痛苦。
但是想想别人的父母却也不是这样的,一个班上,总有几个吊尾车的孩子,考了倒数第一名,为什么这样的孩子照样生龙活虎,在学校里调皮快乐,他们照样也拥有父母的宠爱,仿佛比他这种考第一的孩子更加快乐。
那是曾经陈秉所触碰不到的另一个世界发生的事情,他的亲朋好友和父母同事,都对孩子学习成绩有一种几乎偏执的追求,所有人都在这种攀比的旋涡里挣扎。
小时候看哆啦A梦,里面野比大雄成天考试不及格,甚至是考零分,他父母也没说要掐死这么个儿子。
但是陈秉自我带入一回,他若是考零分?别说是考零分,考不进全校前十,父母一定会想掐死他,或者巴不得没生出这么个儿子,或者另外开小号。
“喜欢读书吗?”陈秉问自家小学渣,小渣儿长得特别像姜漓,软乎乎的,眉目如画,就像是挂画里面的福娃,眉间还有一颗鲜艳的红痣。
这样的小家伙,哪怕他学习成绩不好,又怎么能不得爹爹喜欢宠爱呢?
自己爱人给他生的娃,哪怕是一坨猫粑粑,也照样喜欢的紧。
这一世,没当上学渣废物,倒是能体验当小学渣家长的感觉。
“爹,我能说谎吗?”
陈秉眨眨眼:“渣儿,你诚实一点。”
“不喜欢,秉爹,我可以不读书吗?”
陈秉:“不能。”
小学渣又是老气横秋的叹了一口气,小脸鼓起来,像个老爷爷一样兜着手。
陈秉笑着拧了他一把脸,把这小东西放下地,姜漓好奇地黏过来,“你们说什么父子悄悄话?”
“韫哥儿说不想读书。”
姜漓:“那怎么可以!”
陈秉:“从韫哥儿身上便可以看出,我若是逼你读书,不用七年,咱们必成怨偶。”
姜漓:“……我有那么糟糕吗?”
“话又说回来,我年纪大是没得救了,可夫君你都考上状元了,还不能教好一个四五岁小哥儿?”
陈秉:“不要压力一个小白脸。”
姜漓:==
臭男人,动不动就小白脸威胁。
不过在孩子教育上,确实令家长感到烦忧,又想要孩子能健康快乐成长,可若是真放任其成为学渣,又实在说不过去。
子不教,父之过,道理也在于此。
陈秉坐在火堆旁,思考着这件事,想着想着入了神,而刘一手和沈万良瞥见他的背影,更不由得深深地感动了起来。
尤其是刘一手,他的双眼通红,感人肺腑:“大人一定在为北地的百姓忧心重重,是老百姓的父母官。”
沈万良瞥瞥陈秉的背影,又看看眼前的刘一手,嘴角抽了抽,“官可不是这么当的。”
“一个一心为百姓着想的官,却不会是一个好官,云中的情形更加复杂——”
说着,沈万良对此次云中之行充满了期待,燕云情况与东南情况南辕北辙,沈万良不信陈秉那一套,能在北地玩转开。
东南即便倭寇时常侵扰,但东南依旧是繁华富庶地方,朝廷更是在意这片纳税之地,其中待遇,是重中之重。
朝廷在意的,是东南的赋税。
类似云中这样的边关情况则不一样了,云中这个地方,周围全是天堑,都是些易守难攻的天然防御屏障,除了云中,在这一片屏障中,他是唯一的“易攻难守”之地。
也就是入关的“北大门”,漠北三部从这一条大门进来,便可畅通无阻,因此云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朝廷在意的,则是让云中当“守门员”,抵挡草原北虏南下,不求他上交赋税,也就不管他是否民不聊生。
只要每年能抵挡住草原诸部即可,属于一次性耗材。
作为“易攻难守”之地,云中需要驻扎五到十万的兵马防守这片区域,但养活十万兵马是什么概念?
陈秉从沈万良那里抄了八十万两白银,是一场暴富发财,而八十万两白银,用来养十万人兵马——呵呵,顶多养不过两年。
朝廷也觉得每年花几十万两银子养这些兵马来应对北虏,是一种“大怨种”行为。
养得太好,兵强马壮,怕当地拥兵自重,威胁朝廷。
养得太差,抵抗不住北虏,影响京城安全。
所以朝廷采取的办法便是——在养得最差的情况下,勉强能抵御住每年的北虏入侵就行了。
也曾经有不信邪的将军,来到云中当总兵,意图训练兵马,强大一方,抵抗北虏,而惨淡的现实是朝廷给他邦邦两拳。
你想训练兵马?
那好,我不给你发军饷,我偏要打击你士气。
因为朝廷不需要兵强马壮的边军,一支强大的边军,不仅威胁草原,更威胁京师,朝廷只需要边军一边穷得讨饭吃,一边还能抵抗住北虏入侵。
东南富裕,能养得起少部分军队,北地贫瘠,拿什么养活十万将士?
太祖倒是计划的好,靠军户屯田,自给自足,可军户田地,都被地方富户侵占了去,导致军户根本供养不了军队,军户拼死逃离,十不存一。
这就是一块“烂摊子”。
再有雄心壮志的将军,得到了这么一手烂摊子,都只有“无能为力”四个字可走。
于是云中的总兵总督等人,以及底下的参将,认清现实之后,都换成了另一种做法,那便是敛财自保。
朝廷让他们一边讨饭一边守边,行,完成基础任务后,其他的啥都不管,就地敛财。
登记十万兵马,朝廷永远只给半数多一点的军饷,那就吃空饷呗!
军队日常也不训练,反而去帮富贵人家修房子,或是充当打手,赚取“外快”。
朝廷发下来的军械,与其用来与北虏战斗,还不如直接卖给草原部落发大财。
甚至很多云中官员富商,都会塞钱给漠北三部,用银子买他们不要南下劫掠,互相都能交差混过去,混过一年是一年。
……
“就这样的烂摊子,我实在想不到陈大人会有什么办法解决,北地军队,连江湖草莽都不如,闻战生怯,陈大人再是如何用兵如神,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刘一手怒火瞪他:“陈大人一定有办法!”
沈万良得意笑道:“那咱们就等着瞧吧。”
沈万良预料陈秉到了云中后,必定会处处受限制,到时候,他的机会便来了。
倘若能看到陈秉吃瘪,沈万良怕是做梦都能笑出声:“哈哈哈——”
笑完了之后,一抬头,沈万良发现陈秉正盯着他看。
他心头一抖,连忙道:“陈大人,属下想着大人即将在北地建功立业,一时兴奋,所以才——”
陈秉默然听着他说话,周围这么多人,唯独听见沈万良说话,他感到最轻松,因为他身上没有任何感情方面的绑架,有的全是言不由衷的虚伪。
压迫这么一个坏人,实在令人感到愉悦。
他心道:奖励你当挖煤小队长。
“沈万良,到了云中后,我定会重用你。”
沈万良不可置信的睁大了眼睛,内心突然有一种“受宠若惊”的狂喜,和些许心虚。
等到陈秉走后,沈万良望着一片空山,内心纠结不已。
“这陈秉当真是信任我?”
“为何我会感到内疚呢?”
……
*
半个月后,陈秉一行人路过雁门关,守军见到陈秉的仪仗,连忙打开城门迎接,陈秉策马登楼,只见关外黄沙漫天,草木稀疏,只在天际的一处角落,才隐约可见稍许青色的影子,那是草原的边缘。
赶着骆驼的商旅正在排队过关,人数并不多。
“边市每日多少行商?”
“每日?”守关的参将愣了一瞬,“也是大人来得巧,如今一个月也就两三波人出关,偏是今日被大人赶上了。”
“自从去年北虏打了进来,来往商人越发稀少,本月就来了眼前这一队人。
陈秉点点头,心想还真是赶上了,莫非这就是小锦漓的运气?
两孩子开开心心骑了骆驼,姜漓挑了好几匹喜欢的马儿,在这里休息两日后,又过了一些时日,抵达云中。
云中城墙倒是建得巍峨,算是沿途以来所见的大城,但这城墙照样破败不堪,远看勉强像样,近看墙皮剥落,石砖残缺,露出底下的夯土层。
这里倒还算得上“人多热闹”,进城时,城门口排着长队,有挑着担子进城的农民,有赶着羊群的牧民,守城门的士兵懒洋洋的靠在墙上,基本不检查,扫一眼便让过去。
当真是“摸鱼人”的好工作。
刘一手蹙眉:“陈大人,此处守城将士实在太松懈!如何能确保大人安全?”
沈万良心头一喜,看向陈秉,心想:快快快,快来重用我吧。
陈秉抱着小学渣儿子:“我算是来对了地方?”
刘一手:“????”
沈万良:“???”
得知陈秉这位总督大驾光临后,云中知府带着一队人马前来迎接,“下官云中知府罗文昊,恭迎总督大人。”
他穿着绯色官袍,养着八字两撇的胡子,四十岁上下的年纪,后面同样跟着大大小小官员,见到陈秉,全都跪倒在地。
陈秉让他们起来,倒没有别的话要说,他知道云中是个烂摊子,急也急不来,不如先摆烂,学一学松弛感。
他是来当土皇帝的,可不是来当孙子的,希望这群人能认清现实。
与此同时,罗文昊等人,也盼着新来的总督大人能够认清现实,少生事端。
罗文昊恭维客套了几句话之后,提点陈秉:“总督大人,您来几日后,得先去拜见镇守太监刘福涛。”
云中属于边关重地,又有十万驻军,这里的行政管辖与其他地方不同,分别由文官总督,武将总兵,以及镇守太监,三个方面互相制衡。
而在此之前,云中等地一直都是镇守太监做大。
因为镇守太监“无后”,且直接效忠皇帝,就相当于身上镶嵌了一块“永远不会拥兵造反”的免死金牌。
而总督总兵就不一样了,容易被扣“通敌卖国”的帽子,动不动就掉脑袋。
于是总督和总兵都要讨好镇守太监,免得被对方扣通敌卖国的帽子,而镇守太监在地方实权不如总督总兵,却可以借此生财。
不给他行贿,就告你一个“通敌卖国”之罪。
也因此,在云中的惯例,新来的大小官员,无论是总督还是总兵,都要先去拜见镇守太监,且还要给一笔不低的孝敬费用。
“大人,您这样的身份,按惯例,要给一千两银。”
陈秉:“我?要给一千两孝敬?”
沈万良在旁边听着他们的对话,明白这知府在教新任上司《边关官场生存手册》,目的是要让陈秉认清现实,和光同尘。
他心头登时猖狂大笑,我亲爱的陈大人,知道边关生存的恶劣了吧!!
而再仔细一听,这镇守太监公然收礼,总兵见一次需要孝敬一千两,参将五百两,百户五十两……倘若不送礼,轻则罢官降职,重则诬陷通敌叛国。
——这钱也太好赚了吧?
听得沈万良都想挥刀自宫当太监了,想他幸幸苦苦在金银岛经营二十年,也就攒下了八十万两的积蓄。
“这刘太监在边关经营多年,应该能有百万家财?”陈秉听了知府的话,倒是没被对方暗示“某一任总兵因为不给刘太监送礼,第二年被诬告通敌叛国下狱处死”给吓到。
而是想着,这又来了一条“发财计”。
知府犹豫:“这……下官也不清楚。”
“那你说本官这个总督杀了刘太监,再给朝廷上交百万两银子,你说朝廷会怪罪我吗?”
知府瞪大眼睛:“?????”
知府罗文昊没反应过来,他是想来劝陈秉和光同尘,大家一起在边境同流合污,你好我好大家好,带领陈秉愉快融入官场。
可可可可……可这些大逆不道的话,罗文昊慌得心肝乱颤,“陈大人,属下什么都没听见?”
陈秉笑了:“没听见?本官再说大声点——本官这个总督杀了刘太监……”
沈万良在旁边听得人都傻了。
他这么一个预谋着当毒士的人,都想不出这么一条毒计。
不过,仔细想想,居然当真可行。
第144章 待遇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大多数人都能明白这个道理,但却很少有人能做出这样的决断。
就好比在陈秉之前,其他的总兵总督,包括那一位因为拒不行贿,而被刘太监诬告通敌下狱的总兵。
在最初刘太监要求行贿送礼时,他只是拒绝上交孝敬,却没有作出其他任何反制的措施,而只是抱着一种“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心态,最终躲不开报复,第二年被刘太监诬陷通敌叛国。
如果这位总兵提前一年知道结果,知道因为自己拒不行贿,导致遭到报复,全家下狱判斩首,还落得个通敌叛国的罪名。
那么,从一开始,他要么选择上交一千两,要么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把刘太监杀了——先不说结果如何,至少身上没有“通敌卖国”的罪名。
甚至他还除掉了阉党,还官场一个郎朗太平。
又加上刘太监索贿是事实,奋起反抗,反而最终可能落得个降职贬谪的处理,倒不至于丢了性命。
若是猜到结局,两厢对比之下,该怎么选择,自然很容易得出结论。
只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大部分人都会抱有一种侥幸心理,史书上多得是这样的人。
而陈秉就不一样了,从结论推导选择,既然从一开始就不打算行贿,那么就应该先下手为强,将危险扼杀在摇篮里。
——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再者,包括知府罗文昊等人还处于一种“惯性思维”当中,便是天然以为地方文官武将都害怕镇守太监,因为镇守太监没有品级,在地方也没有实际权力,但他代表皇帝耳目,可以给皇帝奏密折,打小报告。
这种密折直达天听,不参与任何文官武将系统,上奏司礼监,走的是宦官的路子。
也就是说,只有太监才知道密折里面写了什么。
刘太监公然收礼,收取的便是一种“保护费”,也就是对所有文武官员说,你给我钱,我就不打小报告。
否则我这双眼睛死死地盯着你,抓住机会上奏,坑死你丫的。
否则巧立名目,说你“蓄养家奴,纵奴行凶”,“态度骄奢,疑似暗起不轨之心”……等等可大可小的罪状,都会递到皇帝面前。
皇帝信与不信,全在皇帝的一念之间。
皇帝会派人来核实吗?自然是不会的,派人来核实,也就代表着公然不信任一个拥兵上万的官员,这不是逼人造反吗?
自然是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接拿下。
陈秉:“给皇帝递密折的权利,我也有啊!”
何止呢,他可是皇帝亲点的状元,头一年入翰林,便有“如朕亲临”的金牌,亲自为太子皇帝讲学,又手持御赐尚方宝剑巡抚越州。
官场混了三四年,他早就混成了帝党第一人。
也因此,陈秉反而是整个云中最不怕镇守太监的那个官员,他不怕镇守太监给皇帝打小报告,在过去几年,弹劾他饼饼的奏折怕是和某飘飘奶茶一样,能绕皇宫几圈,皇帝都看厌了。
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
皇帝十天半个月就要给他写信,絮絮叨叨的,一个幽怨中年老登,黏糊的要命。
论亲近的程度,皇帝是信他这个天子宠臣,帝党第一人,还是信一个镇守边关的太监?
其他的边关文官武将则不同,文官倒是还能经过内阁与皇帝沟通,武将则只能依赖镇守太监与皇帝沟通,也就只能讨好太监。
而他陈秉不需要。
也不怪罗文昊等人一时没转过弯来,仔细想想,他这么个天子宠臣,跑到边关最前线来当总督,整件事情就显得非常奇葩。
首先就是作为天子宠臣,也就是帝党,有能力胜任“大官”的并不多,更是皇帝眼中的香饽饽,是皇帝的心肝小宝贝,皇帝能把自己的心肝宝贝主动送去边关苦寒之地吃苦吗?
那岂不是让本就人数不多的帝党雪上加霜?
跟了你皇帝还要去边关受苦,真令人心寒。
帝党心腹自然是优先抢占油水充足滋润的位置,也就是京师重地,或者是南方富饶之地,不靠近皇帝,还称什么帝党。
当然,云中总督也是个油水足的关键位置,可也总得由低位向上做起,皇帝不会让自己的心肝宝贝去边关由低位做起。
边关将领官员向来都是地方有能力却无人脉关系的“能臣”居多。
但凡有人脉关系的,都调走了。
想要托人脉找关系,自然找公公。
像陈秉这种作为皇帝心腹空降来边关第一线当总督的情况,别说是闻所未闻,那简直是绝无仅有。
皇帝想要插手边关事,大多只能依赖镇守太监,宦官才是皇帝身边较为可信的人,而宦官贪财,在帝王眼中,是最不值得一提的罪状。
皇帝心里会想,宦官无后,一切权利都依赖皇帝,又充当皇帝的耳目,趁机捞点钱,也属于“人之常情”,只要一心效忠帝王即可,不过分便不追究。
宦官大贪和小贪,与地方官“纵容仆从”“肆意骄纵”“疑生不轨之心”一样,属于皇帝眼中可大可小的治罪名目。
说来说去,只能说兵部尚书真是个大聪明。
谁让陈秉身上叠了那么多光环buff,先不说皇帝目前对他的实质感情,就他如今代表着帝党第一人的位置,又加上朝廷另有的清流党霍党,皇帝就不会随意对他动刀子,需要他来平衡朝堂关系。
皇帝对他动手,那跟挥刀自宫有什么区别?
“从今以后,我陈秉才是云中的土皇帝,是皇帝的眼目,望周知。”
陈秉并没有主动去找刘太监的茬儿,刚来云中,带着夫郎孩子搬入了总督府,暂且安顿下来,自己吃好喝好睡好更重要。
但云中这个地方,还真不是人待的地方,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好,总督府的厨子不行,更逆天的是晚上嘈杂不断。
因为是边关最前线,城里官军和军户居多,年轻的青壮年为主,精力旺盛的年轻男人聚在一起,便容易打架赌博聚众闹事。
一天少说也有十几起的打架斗殴事件。
而前任云中总兵曾经采取严厉军令管束官兵,重刑连坐,动辄马匹拖拽致死,一时之间,倒是肃正了军纪,结局是部分士兵哗变,总兵倒台。
于是换上来一个年老体弱总兵,又采取宽柔的政策,导致军纪涣散。
在过去很多年里,云中这个地方就是这样的摇摆循环,一任严苛,导致部分士兵受不了哗变,换一任宽松的,又是军纪涣散,节节败退,不行了又换成严苛的……往返摇摆。
不过其中的主要矛盾依旧是待遇差,拖欠军饷,在边关当兵,名声也不好听。
待遇差还搞严苛,逼人原地哗变,年轻的壮小伙,可不管你青的白的黑的,大不了就鱼死网破,我死还拉个垫背的。
当兵的和后世打工人心态一样,你给我这个价,我就是这个表现,再多一分,没有!
再加上云中这个地方实在位置特殊,几乎算得上是年年在打仗,城外就是草原部落,隔三差五就有北虏靠近城墙放箭骚扰,守军便要敲锣打鼓准备应战……一片混乱。
“好吵……”姜漓一头栽到在陈秉怀里,他发现最好的睡成死猪办法,就是被弄得下不来床。
陈秉抱着他,不着痕迹用异能给他隔绝了噪音,即便心头不悦,倒是还有几分冷静,陈秉知道他作为总督刚来,城里大小动静不断,是军纪涣散,同样也是诸多势力对他的有意试探。
假如他当即采取严苛禁令,绝对是中了不少人的下怀,新官刚上任,就拉足了全部士兵仇恨,那么所有缺军饷的将士,都会把怨恨的目光,瞪向他这个空降总督。
不给钱还想管我?你这个新官怕是有取死之道。
陈秉又不是傻子,不会干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
想要收买人心,那得是甜枣加大棒,而不是大棒接大棒。
再者,这边驻军近十万,去掉吃空饷的,也有个五六万,六万兵马是个不少的数字,六万个青壮汉,一天要吃掉六万斤米,其他的军饷,战马,军械……其中更有层层盘剥,朝廷都负担不起。
让一群青壮年吃不好穿不好待遇差,还禁止打架斗殴,除非是发个手机打游戏,否则瞎管就是惹众怒。
起码,也得把待遇提高,但目前这个样子,陈秉不用猜也知道,朝廷肯定拖欠了几个月的军饷,士兵们都压着火呢。
“呸——不吃压力。”
敌不动,我也不动。
很多人算漏了一点,那便是算错了陈秉并非是个大公无私,一心为民为国的清官,眼见朝廷拖粮饷几个月,就感到焦虑无比,求爹爹告奶奶的找粮饷。
而想要朝廷准时发放粮饷,得去求镇守太监疏通宦官的关系。
但是陈秉:Who care?
责任心太重,是病,得治。
反正拖欠粮饷的又不是他,他只是个新来的“傻白甜”病弱文官总督。
而恶人需要恶人磨。
*
陈秉猜的没错,满城的低级士兵都压抑着一股火,朝廷已经拖欠两个月粮饷了,这种欠饷是常态,更令人难以忍受的,还是普通低等士兵,干最脏最累的活,还欠军饷。
官员参将的亲朋故友,干轻松的活,坐享富贵功劳。
死是征人死,功是将军功,他们这些倒霉催的前线士兵,哪怕杀敌斩首取得功劳,也会被主将所夺,愤怒,仇恨,怨气,无穷无尽的负面情绪积攒在每一个士兵的心中,无处发泄。
他们正需要一个宣泄口。
“朝廷到底什么时候才发军饷?”
“听说新来了一个朝廷的总督。”
“新官上任三把火……不过这个新总督来两天了,他好像不管事呀!”
“不管事总比瞎管好。”
……
底层士兵们怨气冲天,而在城中观望的诸多势力面面相觑,“这陈秉在东南战功赫赫,他怎么纹丝不动,以前那些新总督,来几日,好说歹说也要整肃军务——”
很多人故意抛个烂摊子出来,就是要让陈秉知难而退,或是惹众怒,若是他的缘故,引起了基层士兵哗变,哪怕皇帝在背后,也保不住他。
“罗知府,你觉得这位新总督,肚子里在打什么主意?”
罗知府擦擦额头上莫须有的汗水,磕巴道:“这、本官猜不着。”
他总不能说,新来的总督说要杀了刘太监,这事情说出去,所有人都吓死。
边境远离京师,所有的边关文臣武将,都需要太监在密折里向皇帝“美言几句”,哪怕心头愠怒,大部分官员们都不敢公然违抗镇守太监。
然而很多武将,在战场上可以流血牺牲,却不愿意在阉人面前低头,以至于得罪太监,下场惨烈者无数。
新总督一个文官,刚过来就说要杀镇守太监,罗知府都搞不懂他是个什么路数。
就不说礼待宦官,至少在大部分人认知里,这种人,能不得罪便不得罪,陈秉那样的官,还能缺一千两银子的孝敬?
刘太监要的也不多,要的是一个态度。
在罗知府看来,陈秉最好就是认清现实,讨好太监,然后按照惯例各级官员“吃空饷”,或者卖卖军械,抢抢战功,有的是荣华富贵和功劳升迁。
别看边关穷,捞油水的地方多着呢。
若想改变现状,那才是老寿星吃石比霜,嫌命太长。
罗知府这会儿也不敢轻易站队,只是从旁观望。
要知道,刘太监他们得罪不起,而陈秉,这个新总督,他却是整个云中名义上最大的官。
又过了几日,刘太监一众人先坐不住了,刘福涛心头恼怒,觉得陈秉这个新总督不识抬举,也不知情识趣,不知道主动上门拜见献殷勤。
是他压着军饷不放,目的是为了给陈秉一个下马威,给他疏通银子,冲着他说好话。
在这边关,想要粮饷通畅及时,调拨军械,还得看他们这些无根之人的眼色。
刘太监派人送到总督府上一封拜帖,邀请陈秉过府一叙。
来禀报的小太监态度十分倨傲:“刘公公可是说了,新总督到任,按规矩要拜码头的,大人若忙,改日也行,只不过嘛,按照公公那边的规矩,改日怕是不好进!”
“大人您自个儿掂量掂量。”
刘一手和沈万良当时都在场,被这小太监的态度气得够呛,丫的狗眼看人低的家伙,当了总督,还得受这种窝囊气。
沈万良感到十分怄气,想着自家病弱的陈大人在东南忙活两年,又是帮皇帝平定倭乱,又是开海收海税收,还清丈田亩,查出来十万隐田,为朝廷每年增加了多少税收,可以说是得罪人的脏活累活都帮皇帝干了,到头来还被发配到边关最前线来受太监的气儿,反了他丫的!
还不如跟他一起去当海岛逍遥王……????嗯?等等。
陈秉接过小太监手里的帖子,平静道:“本官初来乍到,正该拜访,请回去禀报刘公公,本官明日午后过府。”
小太监别有深意一笑:“那公公那边的规矩,大人可要提前预备好。”
一千两银子,对于总兵这个级别的将领来说,并不算什么,只要昧着良心多吃“一百人”空饷就够了,也是一种地狱笑话,而在刘太监那边,按规矩收礼,更是一种服从性测试。
伤害性不高,侮辱性极强。
层层收礼,层层吃空饷,这也就结成了利益共同体。
第145章 挖煤
第二日,陈秉出门时并未着官袍,只是穿了件白底银纹直裰,罩着件青灰色披风,这身打扮不像是新到任的总督,而是个温润尔雅的书生。
唯一突兀的便是他腰间悬着的一把剑,剑身缠着白布,只露着一截纹饰,瞧着不大起眼,若是刘太监识货,便能认出那截剑鞘的特殊制式,明白这是什么东西。
“陈大人,我随您同去!”
沈万良争抢着同去看热闹,他委实不信陈秉会杀了刘太监,心底着实不明白陈秉的打算,跟在陈大人身边大半年,他也摸不清陈秉的性情喜好。
更猜不透他的行动计划。
和沈万良记忆中认知的任何官员,都无法重叠在一起,甚至找不到丝毫相似的地方。
假若陈秉真打算杀刘太监,他会直愣愣的杀他吗?而且还事先告知罗巡抚。
——话本小说里也不是这么演的。
另外,他们家大人不是病弱清流文官吗?
刘太监府邸在城中极其气派,能比肩地方王府,奢华阔卓,穿过影壁,来到正厅,都是气派的红漆家具,摆满各色瓷器,光彩照人。
刘太监也穿着一身常服,手里优哉游哉盘着两个核桃,坐在太师椅上,有小太监为他捶腿,见了陈秉,并未起身:“陈大人来了,坐,咱家腿脚不便,就不起身了。”
陈秉也不行礼,径直自个儿找了个客位坐下。
刘太监见状,把玩核桃的手指微微停了一瞬,一张老脸阴沉了下来,“陈大人初来云中,咱家有几句话跟大人说说。”
下人上来奉茶,陈秉接了茶,放在一旁,没喝。
“云中这个地方,可不比越州,这儿天高皇帝远,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大人若想在这里安稳待下去,须得明白几件事,军需采买的事情,大人不该插手的不要插手,咱家的人做了十几年,从未出过毛病。边市大人可以管,但每一笔账须得咱家亲自过目……最后,大人的俸禄和每年的冰敬炭敬,按规矩,咱家收一份,陈大人不要嫌多,这是云中的规矩。”
“小桂子,拿账本来。”
边上的小太监连忙点点头,端来一本薄薄的册子。
不等其翻开,陈秉站起身,抽走了所谓的“账册”,其上罗列着一条条行贿证据,总兵某某某,一千两,某某参将,八百两……
这也忒嚣张了吧?!
“刘太监,您这账册,太嚣张了吧,全是你的受贿证据?”
刘太监嗤笑一声,“那又如何?”
他的意思便是:你能奈我何?
“本官明白了一件事。”陈秉浅浅一笑,“天高皇帝远,果然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
“刘公公来猜猜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
说罢,他缓缓抽出腰间的长剑,对准了眼前的刘福涛。
刘福涛瞳孔一缩:“这是陛下御赐的尚方剑?”
“皇帝亲口许本官‘便宜行事’,这一柄尚方剑,可以斩任何人,不需要经过三司会审。”
陈秉手里的剑已经抵在刘福涛的喉结上,冰冷冷的剑尖泛着微微的刺疼。
刘福涛整个人都僵住了,一对核桃散落在地,双手搭在扶手上不敢动弹。
“你你你,你不能杀我,我可是皇帝的内臣!”
沈万良在一旁见状,一颗心狠狠地提起,脑袋里自动开始脑补陈秉义愤填膺地逼问拖欠粮饷一事,又慷慨激昂大义凛然地指责刘太监贪墨的孝敬,是边关将士们的粮饷,今日,我陈秉便要替所有将士讨回公道,去你特么的规矩……
他望着陈秉圆润的后脑勺,满心满眼的期待,状元的嘴里,口吐锦绣文章,定能将这朝廷的蛀虫说得哑口无言。
然而现实却是——
一汪血珠扬起,泼在地上,刘福涛整个人瘫在椅子上,喉咙里发出一声干哑的撕鸣,那只手不可置信指着眼前的人。
没有人看清陈秉出剑的动作,太快了,快到所有人反应不过来。
陈秉垂了垂眼眸:“杀你就杀你了,少废话。”
他持剑后退了一步,血珠从剑尖滴落在青石地砖上,边上的小太监发出一声尖叫,转头便要往外跑,被沈万良上前按住。
“老大,这是否一同杀了?”沈万良从袖子里抖出匕首,心想自家大人都亲自动手了,他也该递上投名状。
陈秉:“……”
“去通知底下的巡抚,总兵,让他们带人来抄家。”
罗文昊等人赶到的时候,刘福涛的尸体已经用白布盖了,边上几个小太监蹲在墙角抖得像筛糠。
罗知府站在大厅门口,看着地砖上的血迹,又看了看搁在桌上的尚方宝剑,满脸写着不可置信。
杀、杀杀杀、真杀了?
“大人,您果真把刘公公杀了?”
陈秉坐着喝茶,摆摆手:“抄家吧。”
经过一系列的翻箱倒柜,最后抄出来的结果惊人,足足搜出了白银三十六万两,黄金八千两,还有几箱子珠宝玉器珊瑚等折银约十万两,其他的田契房契等折银十五万两……总计近九十万两。
“大、大人,这账册上的数字,都赶得上云中三年的军费。”
陈秉对罗文昊道:“朝廷拖欠两个月粮饷,今日召集全城将士,本官替你们发了。”
“大人,您是说……”
陈秉:“没错,发钱。”
当日下午,云中城外军校场,足足聚了上万人,五营将士,各堡垒卫所代表,以及城中闻讯赶来看热闹的百姓,将校场围了个水泄不通。
陈秉站在高台上,背后十几口打开的银箱,白花花的官银在日光下灼眼无比,让人睁不开眼睛。
“今日本总督补发云中所有军士欠饷,按册按人发,一个不少,一文不减,本官亲自发。”
陈秉让人把花名册搬上来,按营开始点名,第一个被叫到的是四十岁老兵,满脸风霜,迟疑着走上前,文书数了数饷银,呈给总督,陈秉则把钱亲手递给他。
“总共三个月粮饷,这个月的,本官提前发了。”
“多、多谢大人。”
发完了第一个,接着第二个,第三个……陈秉有一种自己在举办公司年会的感觉,就是不够热闹,也没什么high起来的气氛。
他这个黑心公司老总,是不是该说一声:诸位,以后把公司当作自己的家。
或者说几句,同志们辛苦了,从今天起,饼饼黑心公司成立了。
“将士们辛苦了。”
手中攥着银子的年轻士兵红了眼睛,“大人切莫这么说……”
士兵羞窘着低头看脚尖,日日惫懒,军纪散漫,不少人更是日日赌钱,打架斗殴,得过且过。
等到发完了钱,陈秉站在高台之上,当众宣布了几条军令,不外乎是不能玩忽职守,骚扰民众,禁止军中赌博、打架斗殴之类的基础纪律要求。
士兵们听了之后,虽然心里颇有微词,但“吃人嘴软,拿人手短”,也不好多吐槽什么。
不让我们赌博,那我们干什么?
他们这些边关士兵,大多出身不好,也没有女人嫁给他们,被迫在这里当兵,过的是有今日没明日的生活,不知道哪日就死在敌人的铁蹄之下……有了钱,都是喝酒赌钱,今朝有酒今朝醉。
“三个月后,本官要在军中设立一场‘运动会’,设有骑射比赛、角力比赛、短跑与急行军赛等,有个人赛,也有团体赛,具体赛事章程,且看之后贴的告示。”
“比赛第一名,得金牌一枚,赏银五十两;第二名,得银牌一枚,赏银三十两;第三名,得铜牌一枚,赏银十两……”
陈秉公布了自己决定召开运动会的打算,来了云中几日,他觉得这个地方太无聊了,一片死气沉沉,这里没有太多普通的平民百姓,多是军户和牧民,田地荒芜,缺少了一股“烟火气”。
也就是说,在这里生活的民众,军户多过普通的民众百姓,当然了,主要也是北虏几次入侵,普通百姓都跑了,不在这里生活了。
商贾也不怎么过来,民众们没什么娱乐消遣,军中的将士更是懒散无聊。
“运、运动会?”
几个营的将士们,听见新都督的要求后,各个摸不着头脑,得了钱之后,听见新都督颁布军纪军令,他们心想,果然,又是那老掉牙的玩意儿。
老兵们都麻木了,这操蛋的狗日子。
新官上来,军纪紧张几日;又过几日,继续松散……未来怎么演,脑子里通通排练好了。
这没指望的日子!
北地的百姓们都知道,当了兵之后,日子就到头了。
“这新总督要搞什么运动会?还给赏金?”
“真的吗?”
“不应该让我们去对抗北虏吗?这些新官巴不得我们冲锋陷阵去送死,给他赚军功。”
陈秉站在台上道:“想必你们已经知道了,今日的军饷——本官杀了镇守刘太监,抄出了九十万两银,给你们补了军饷后,还剩了几十万两,这运动会的赏银付得起。”
“另外,北虏日日滋扰,本官不胜其烦,今日设下常例赏格,凡作战时擒获俘虏者,按人数与生死不同,发放赏银。”
“活捉一人,赏银十两,斩首一级,赏银五两。”
“还是刚才那句话,本官杀了刘太监,手上还剩几十万两,赏银付得起。”
“赚不赚这个钱,你们自个儿看着办。”
全体士兵们听见这个话都懵逼了,每个总兵总督之类的,都会说类似的话,但还没有哪个新总督把话说得这般明白,并且还时时强调自己手里“当真有钱”。
嘿,还真别说,有点吸引人。
要知道,陈总督给出的赏银并不多,甚至还“极少”,老兵们都知道,以前官方有规定,说云中宣府等地,斩北虏一级,可升一级官,不愿升官者,得赏银三十两。
而陈秉说的赏银“五两”,和三十两对比,简直塞牙缝呢,啧啧啧。
但是——
重点来了,以前军饷都发不出来,赏银?你梦里的赏银!!
士兵们在心里一合计,这个数虽然不多,但是陈总督手里有钱,他是真的给,眼下他还有几十万两银,这赏银起码能撑住几个月?
那么好歹有几个月的钱赚!
这是实实在在能赚到手的钱,别嫌他少。
“但是这,大人,这不对啊,为什么活的比死的值钱?这规矩倒是新鲜了,活口抓回来,养着还得费粮食……”有一个千户实在算不明白这笔账,如果几十万两用来做赏银,能增强士气,五两银子一个,能发一段时间。
可人头五两,活人十两?这恐怕不对劲吧?
养一个活的北虏……这得花多少口粮一个月?
陈秉露出了黑心老板的微笑:“不用你们养,这些俘虏本官来养,从今日起,本官打算在城外设一处煤厂和一处纺织厂,缺人手挖煤矿,抓住的俘虏,通通送去挖煤,制作蜂窝煤,踩纺织机……他们干活,本官管饭,倘若不干,本官再送他回来,按斩杀算。”
千户沉默了片刻,到底没有再开口说话。
挖煤——这倒是个好去处,可挖煤也赚不到几个钱呀?
云中多得是煤矿,主要是这玩意在本地不怎么值钱,收益实在微薄,多数被卖给附近低档小作坊,也卖不上价,富商都看不起这些塞牙缝的收益。
还不如去收粪呢……军中男人的人中黄倒是多,可能还值钱些,农户愿意买。
至于运到更远的地方?真的,但凡你有马车运东西,运点别的去外地,哪样不比运煤赚钱?
除非是冬天,京师缺炭缺柴,运过去还能赚一点。
可现在冬去春来,挖煤做什么?
“既然大人让抓,那就抓活口?”
很多年轻士兵们脑子里突然就活络开了,“夜里不少北虏过来放冷箭,咱们要不乘夜埋伏在外面,摸黑抓一两个活口?”
“抓到一个,那可值十两银子呢!咱们一年也就十几两银子,两三个合起来抓一个活的也值了!”
而且他们还意识到了一件事,“抓活的比死的更不容易被抢功劳。”
在过去,高级军官抢战功这种事情时常发生,毕竟死人又不会说话,你杀了敌人,头顶军官却说是自己杀的,硬生生抢你功劳,又能如何?
现在逮个活口,丫的总不能抢活的了。
这活着的人,也能有“口证”,更容易打赢官司。
在云中这种边境地带,和漠北草原几大部落之间的摩擦不断,一般分为三种规模对战,平日里北虏也就三五成群,就好比夜里闹出动静的,也就三到五个骑马过来侦察的北虏,偷偷来到城墙底下,或是放箭骚扰,或者是偷袭,也捕捉生口,跟苍蝇一样,令人感到厌烦,无处不在。
北虏小部落集结起来,则会扩展到几百人,攻击守军堡垒,几百人已经算是中等规模的作战。
要知道云中附近一共有七十二堡垒,一个守堡将领手底下兵力最多也就一千左右。
若是北虏集结了上万人,那就是真正的大举入侵,只有漠北大首领才能集结这么多人,而这种大战的目的,则不仅仅是劫掠那么简单,而是直逼京城。
陈秉发完钱后,夜里回家抱老婆,“今天夜里能睡个好觉了。”
全城宵禁,任何人都不得随意出门,军营里也设立了夜间巡查队,抓到吵闹者重责二十军棍。
而在另一边,想要捞外快的士兵们开始行动了起来,最先动手的,是在边境巡逻的斥候营,初春时,北虏一般不会大举进攻,而是零零散散的往南渗透,分批沿着不同的方向靠近云中。
有些人想要摸清官军的布防,有些则想要试试城外的草场是否还能放牧,也有的北虏,习惯了春天都要去云中城外转一圈……
老兵们也习惯了北虏的习惯。
有赏银在头顶悬着,又是目标抓活口,还可以群体设陷阱,生命危险性极低,还能有钱赚,干嘛不做呢?
于是呢……这时候群众的智慧显现出来了。
“咱们巡逻的线路加一段,我记得前几年老薛在那边灌木丛被人抢过,咱们让一个人落单骑马去那边巡逻,马背上多挂几个显眼的干粮袋和水囊,要是有北虏散骑见到了,准得跟上,到时候咱们就——”
以前大家都战战兢兢害怕自己落单,但是在“钓鱼”的时候,却又踊跃举手去当鱼饵。
这似乎令人感到刺激。
年轻的孙虎子抽到了当鱼饵的名额,兴致冲冲骑着马,后面老兵叮嘱他“装着点”,于是他又变得窝窝囊囊贼眉鼠眼地骑马巡逻。
可能也是他表现的太“怂”了,半路就被一个散骑给盯上了,孙虎子心脏噗噗狂跳,假装自己没发现,往沙窝地骑去。
后面的骑兵也跟着他过去。
孙虎子连忙加速,高大的骑兵嘴角一勾,心想着大肥羊别想跑,跟着冲进沙窝地,谁知两侧竟然同时钻出来七个人,两个人先用绊马索绊倒他的马,其他五个叠罗汉似的冲上来按住他。
骑兵:“????!!!”
以前那是一个人头不够分,被长官拿去升军功,现在一个活口十两银子,八个人抓一个,一人分一两银子,另外二两银子,相当于两千块钱,可以聚众大吃大喝好几顿!
这一票怎么样都不亏。
“抓住了!”
两人捆手,两人捆脚,还有一人往他嘴里塞布团,防止他大喊大叫,捆好了,将人往马背上一横,欢天喜地回城。
“大人大人,总督大人,我们抓到了活口!”
陈秉亲自接见,他们抓来的这个草原骑手,生得人高马大,一看就是挖煤的一把好手,先不管三七二十一,来到他们“黑心挖煤公司”,先挖煤三年,再作其他安排。
数了十两银子给这些士兵,陈秉又命人登记八人的名字,在门口张贴表彰,某某八人,抓到敌人骑兵活口一人,赏十两银,记一功。
“嘿!真拿到了赏银!咱们吃羊肉去!”
“买酒!买酒!”
……
至于被抓来的骑兵活口,被陈秉安置去他的空头黑心挖煤公司。
“夫君,你这笔生意恐怕有点亏哦。”姜漓皱着眉头算账,抓人去挖煤,亏他夫君想得到这一点,而姜漓这几日打听了云中附近的挖煤情况,着实不容乐观。
各种小煤矿多是掌握在私营小窑头的手中,大大小小煤矿不一,据说寻常的普通煤矿,一个普通矿工也就挖二三十斤的煤,而一斤煤不过几文钱,下等煤粉,市价不过两文钱一斤。
就算抓来的骑兵人高马大,假若一天挖六十斤煤,一个月挖一千八百斤的煤,总产值也就是三千六百文,也就是三点六两银子。
估计其中的净利也就一两银子左右,用俘虏挖煤,也就胜在不给工钱,但实在利润微薄。
姜漓脑洞大开:“除非你抓来两万骑兵挖煤,一天挖一百二十万斤煤,一个月盈利两万两,一年就是二十四万两。”
前提是他老攻真能抓到两万骑兵来挖煤。
而且——抓两万骑兵来挖煤,是不是哪里显得不对劲?
“漓儿,你这也太小看夫君了吧,咱们黑心——咱们煤矿一天一名矿工日产一千斤才合理,至于这等肌肉的草原骑兵,每天应该挖煤一千二百斤。”
在未来,人力挖掘已经被淘汰了,依靠机械操作挖煤,单人日产量足足有五万斤煤左右,而手工挖掘的极限,大概在单人三千到六千斤左右。
陈秉也不准备太夸张,决定先改良到单人日产千斤煤左右。
姜漓:“?!”
姜漓知道自己估算的数字是有点过低的,普通野鸡民窑,普通小老百姓挖煤,日产三十到五十斤算是正常的,而有些技术好的大煤矿,专业挖煤的工人,一天也不过挖五百斤左右。
一个人五百斤一天就很惊人了,挖一千斤?哪怕一斤煤两文钱,一千斤就有二两银子,一个月便是六十两银子?一年岂不是七百二十两。
姜漓眼睛闪烁了几瞬:“假若你抓两万骑兵来挖煤,假若一个人年赚五百两……那就是一千万两!”
陈秉:==
“宝贝儿,你去给我抓两万骑兵。”
姜漓:“……”
第146章 小肥羊
又过了一日,陈秉以总督的名义,下了一道特殊的命令:
“城外所有煤窑,无论原来谁开、谁占……从即日起,全都收归官府……”
也就是下令将云中等地的煤炭挖掘,全都收归官营,设了个总督衙门下的“云中官煤总局”,发挥优良传统,洋洋洒洒写了一大堆的理由,不外乎说煤也是国之重器巴拉巴拉的……
这消息一出,城外的煤主们全都炸锅了,平日里糊口的小煤窑,这下全都收归官府了?
大部分人觉得陈秉疯了,包括知府罗文昊,罗知府大呼道:“怎么每个来云中的官,都想在煤炭上下功夫——”
这话不假,云中也就煤炭值点钱,而自从军屯制败坏后,守边的军队无法自我供养,每年需要朝廷支付几十万两的军饷,而朝廷又一直拖延着,形成了两难问题。
这是地方与权利中心的矛盾,地方军队觉得自己是在守卫京师,京师支付高额军饷理所应当;而京师则觉得军费过高,每年国家税收也不过几百万两,北边的高额军费占据比例过多。
其中牟利的自然是北方封地的勋贵、豪绅、各级官员等,侵占军屯土地,吃空饷……目的自然是竭尽全力为自个儿捞好处,与京师朝廷争利益。
新来云中的官员,想要在云中做出政绩,自然是在地方创收,减少对朝廷的军费开支压力,达到既能拱卫京师,又能自我造血填充军费的目的,皇帝自然欢喜。
而来到云中之后,当地抛荒严重,土地贫瘠,唯独煤矿最为突出,不少官员都曾想在煤矿上下功夫,之前便有一任,下发命令收取“煤炭税”。
这下捅了马蜂窝,煤炭?几文钱的买卖,官府还要收取煤炭税,还让不让人活了?
又加上挖煤本身风险极大,露天的小煤矿,一天顶多挖个三五十斤,赚取微薄的收入,而深井大煤矿,一次矿难死十几个人,也并不是罕见的事情。
冒着生命的危险赚这点钱,还要交税,矿工们被人煽动,在本地发起了一场严重的暴动,抵抗官府收取煤炭税,指责官府与民争利,最后煤炭税自然不了了之。
后续的官员引以为鉴,不敢在煤炭上下功夫。
“这陈总督是真头铁啊!”
陈秉下发的命令是将煤炭挖掘收归官营,之前的窑主和煤矿工人,则变成由官府聘请的工人,与收取煤炭税相比,收归官营的反抗力量并不大。
或者说,谁不想要个官方正式工身份呢?
民众百姓们对收税这件事情极其敏感,一开发新的税收,他们第一个就不答应,因为只要开始收取煤炭税,这就意味着,后续赋税越来越重,加不加税,全看皇帝心情。
而煤炭收归官营,损害的是大煤矿老板的利益,他们占据大煤矿,收入高,普通的小窑主小矿工,巴不得收归官营,本来就赚不到几个钱,归官府管制,说不定还能挖一挖官府的墙角,再差,也就那样了,大不了另外找个地方偷偷挖煤呗。
小窑主小矿工,心思活络无所谓,炸开锅之后,反抗心思没那么强,这些就是姜漓调查的主流,一天也就挖个几十斤煤,云中露天煤矿那么多,上哪挖不是挖呢?
官营的煤若是昂贵,他们偷偷挖私煤指不定更好卖。
而占据大煤矿的地方豪绅虽然反对,可面临刚来就手持尚方剑杀了刘太监的新总督,却不敢直接对上。
“要不,就先任由这陈秉造作一番,让他自个儿明白,煤炭生意微利,可不容易。”
“他收归官营,必然抬高煤价,而百姓必不会答应……他这官营计划,必定胎死腹中。”
“一个南方水乡来的书生,他懂什么叫挖煤吗?”
……
很多大煤矿主此刻自认“稳坐钓鱼台”,新总督把大煤矿收走又如何?他懂挖煤吗?他有挖煤技术吗?他能养活那么多挖煤工人吗?
如果挖煤成本居高不下,那么官煤的价格必定跟着水涨船高,到时候,民众不会买官煤,而会购买私煤。
“这新总督,指不定还能帮咱们抬抬价。”
“官煤价格上去了,私煤价格不跟着涨?”
“届时,只要比官煤便宜,老百姓还不得受用着?在背后怒骂陈秉无耻。”
庞高山便是这些“煤老板”当中最自信,也是最高兴的那个,因为他管理的煤矿,煤矿工人一天能挖上百斤,甚至是三四百斤的煤。
这就十分惊人了!
人均挖的越多,也就意味着他的挖煤成本最便宜,他能给出的价格,能卷死所谓的“官煤”。
庞高山这种老窑主,根本不怕新总督颁布的命令,什么全城的煤矿收归官营——笑话,官府能知晓几个挖煤点?
而庞高山等人则对各种煤窑“如数家珍”,云中的煤窑太多了,曾经挖煤产生的矿难也多,很多煤窑,假若曾经发生过矿难,便会被“封窑”,有些窑主觉得那地方阴气重,不敢挖,换个地方。
但这些封窑点,也都是很好的挖煤地方,可以随时启用。
“光是封了的老窑,我就知道十几个,官煤还能比我的煤价便宜?”
“到时候趁机发一笔横财!”
和庞高山这类心思的煤老板数量极多,都等着官煤抬价,再偷偷自己开发私煤,用低价卷死官煤,让陈秉的“煤炭官营计划”落得个一地鸡毛的下场。
陈秉将煤炭收归官营这件事,进展十分顺利,也没什么阻拦,很多人都等着看他笑话。
刘一手:“陈大人,在云中挖煤太容易了,不说深井大矿,露天煤矿那么多,那些人有恃无恐,而官府又不可能守住所有煤矿,届时私煤肯定屡禁不止。”
“我没打算禁私煤。”陈秉摇了摇头,他将煤炭收归官营,主打一个黑心占据大煤矿。
至少明面上的好煤矿,都由他来挖,也可以公开继承各种煤矿工人,相当于开个作弊器。
刘一手讶然:“……倘若不禁私煤,那官煤怎么营生维系?”
陈秉勾唇一笑:“只要官煤比私煤便宜,禁不禁私煤有区别吗?”
民众自然会选择购买最便宜实惠的煤。
他这家“黑心饼饼煤矿公司”,明面上可以自由挑选云中最好的煤矿点,而他的煤矿工人,未来还有无数的俘虏作为填充,无需支付工钱。
这价格倘若还不能卷死同行,那他这家黑心公司不如直接倒闭了。
黑心饼饼公司的目标就是——卷死同行(X)。
让所有平民百姓都能用得起低价好煤(√)。
“官煤比私煤便宜?”刘一手看着眼前的陈秉,到底顾及着对方是自家大人,不敢当众口吐芬芳提出质疑。
从古至今,就没有官营比私营更便宜之说。
陈秉淡然道:“你们等着瞧。”
除了陈秉自个儿,包括刘一手在内的其他人,全都不敢相信,但他们也不会提出质疑。
“总督大人,小的愿意为大人效劳,我在城外挖了二十多年的煤,虽然从来没有当过窑主,但我比任何一个窑主都懂煤。”
“大人,小的也愿意为大人效力……”
“大人,小的知道城西六里处,有一个老窑,十六年前挖到一半塌方,那会老窑主嫌弃排水费事,便把窑封了,其实下面的煤层厚的挖不完,再挖个二三十年都足以。”
……
陈秉说要将煤炭收归官营,底下的窑主们炸开了锅,窑工们同样头顶响雷,可这些老窑工的炸锅,却是“欢天喜地”的锅。
谁都不傻,当官营煤矿的雇工,自然比私营小窑主的雇工靠谱儿,小窑主半路跑了咋办?官府至少跑不了,待遇也不会很差,最后出了问题,至少哭诉“有门”。
再加上陈秉这个新总督,一来就杀了镇守刘太监,还口口声声说自己抄了“九十万两”银子,妥妥的“肥羊”一只,不宰他宰谁呢?
像这种极品大肥羊开官营煤矿,最先给的工资待遇肯定“很高”,哪怕后来官煤运营不佳,那也是以后的事情,至少现在能赚一波。
有的愤世嫉俗老窑工,更是喝了点小酒,聚众说:“咱们就跟着陈总督干,这总督不是凡人,咱们云中虽然穷,但是有钱官吏富商多得是,哪怕陈大人运营不善,他手持尚方剑,再宰一个狗官,再抄他个几十万两,钱不是够用了?”
其他矿工:“???这好像说的有点对。”
“那咱们至少不用担心被拖欠工钱?”
“官府给的工钱不会太低,出事了还有抚恤金,就怕他干不成。”
……
于是乎,底下这些基层小矿工,非常拥护陈秉将煤炭收归官营,还个个积极提供煤矿煤窑的小道消息,生怕陈秉脚底抹油不干了。
这种“傻肥羊”,千年难得一遇。
沈万良见到一堆老窑工围着陈秉献殷勤,更是把陈大人当“肥羊”的眼神,他觉得太荒谬了,“陈大人来东南,不是算无遗策,连连胜仗,把咱们这些倭寇们耍得团团转吗?”
“怎么来到云中,底下的人全都把他当肥羊来宰?”
“大人,您清醒清醒吧,您如今就是一头大肥羊呀。”
陈秉对于周围人把他当“懵懂肥羊”的眼神,倒不是很生气,他礼待几位有二十年挖煤资历的老窑工,跟着实地去几个老煤窑走访过,最终确定了三个“主窑”。
其中就有那个废弃了十多年的老煤窑,陈秉命人收拾清理,扩宽井口,架设轨道,辘轳……
这时候相对专业的煤窑,大多采取“底部掏槽法”,也就是先在底部掏出一条槽,使得上方的煤受重力影响,自然塌落,要省事很多。
陈秉根据这个原理,更是加以改良,结合长壁采煤办法,使得这一条底槽更长,使得上方整片塌落,单次作业就能获得几百上千斤的煤。
而煤矿工人只需要从底下掏槽,撬落,再装运拉上去,比小块撬凿省事的多。
井下铺设简单的木质轨道,采用骡马拉矿车,工人将煤矿铲入矿车,骡子带动矿车拉到井底,再利用畜力辘轳等抬升转置,将煤炭送上地面。
这样所有的煤矿工人,便可分组为“掏槽组”,“装运组”和“抬升组”,分工有序,各司其职,可换班连续作业。
清理煤窑,备至镐头工具,铺设木轨,辘轳等,花去了半个月时间,这半个月里,陈秉总督府下辖煤矿局,与几百煤矿工人工头签订了雇佣合同,管理类的老窑头三两银子一个月,普通工人五十文钱一天,管一顿午饭,单人平均超过五百斤后,每多出一百斤煤,额外奖励五文钱。
“超过五百斤后,每多出一百斤,加五文钱?总督大人是疯了吗?”
“管他呢,反正有五十文钱一天,与其想别的,不如想着怎么磨洋工。”
五十文钱一天,一个月三十天,便有一点五两银子,这价格不高不低,大部分矿工都能接受。
曾经的小窑主们拿着三两银子一个月的酬劳,也能接受这个价格,因为他们以前也就赚这个微薄的收入。
在过去,云中大部分煤窑,都是一个小窑主,带着三到五个窑工,拢共也就五六个人挖煤,一个人身兼数职,又要挖煤,又要装车,又要背煤,手持简陋的工具,一个人一天能挖出五六十斤,已经算很不错了。
而且刨出来的煤,有一半是碎渣,也就是最低等的煤灰,根本卖不上价。
对于他们这些窑工来说,单人单日挖五百斤煤?那属于天方夜谭。
“以前光是将煤从井底背上地面,一来一回都要半个时辰,更别说其他。”
虽然云里雾里,但很多窑工都签约了,反正是肥羊做梦,他们跟在肥羊背后捡羊毛,不捡白不捡。
“咱们陈总督是属羊的吗?他好香~”
“大人长得秀色可餐,吸溜吸溜。”
“大人病弱傻乎乎的,跟草原上俊秀的呆羊一样,一定不能让他被北虏欺负了。”
……
也就这么小半个月过去,陈秉初来杀伐果断干掉刘太监一事被众人遗忘,在云中所有人眼里,他们新总督大人,就是个懵懵懂懂的草原小肥羊。
姜漓也听到了这个说法,自家夫君是一头闪闪发光的“草原小肥羊”。
是个败家子,宛如稚子携金过闹市。
至于“金”是怎么来的,大家选择性遗忘了。
“咱们家里好大一股羊味啊?”
“大肥羊带着两只小肥羊~”姜漓回家对着自家老攻和两个孩子,肆无忌惮的调侃。
陈秉正在给孩子灌羊奶,闻言转过身,语调拉长了嗓音:“是漓哥哥吗?”
这语调类似于经典名梗之灰太狼“是表哥吗?”
姜漓愣了下,自家夫君已经很久没叫漓哥哥了。
“我看咱们家漓哥哥是浑身上下都痒痒了。”
姜漓深吸一口气,大声喊:“夫君,你就是个行走的大肥羊!”
现在城里谁不知道这丫的抄家抄了九十万两银,有钱着呢!
沈万良对此感到无比心酸:“边陲小民,丫的没见识,大人光是抄我就抄了八十万两银——越州百姓也没这样啊。”
“本岛主那是真的八十万白银!!!!”
主要是当时陈秉也没对外宣传,而他开年会发军饷的场景,却在云中百姓的努力下,口口相传。
说出去,一把幸酸泪流。
该庆幸,陈大人还留了他一命?
*
云中城里流传着“来了只草原小肥羊总督”的热切议论,哪怕将来煤矿涨价,看在小肥羊爽快利落的份上,也能接受涨价几文,而在另一边,三大草原部落中的罕察部,则觉得活见鬼了。
草原有三个最大的部落,分别是白皋部,赤崀部和罕察部,其中,罕察部的攻击心和野心最强,他们的头领叫做跋特儿,誉为草原雄鹰的男人,得知云中军饷拖欠两个月,又来了一位新总督,于是今年在开春,便集结了两万骑兵,意图趁着天赐良机,朝廷不备,一举攻破云中,直逼京城。
在很多人眼中,草原部落都是冬季劫掠,而跋特儿这个正直壮年的雄鹰,这一回野心勃勃,图谋春天南下,打得朝廷措手不及。
跋特儿并没有轻举妄动,而是先派了五百人的前锋队试探虚实,由他的侄子托格带领,潜入云中东北方向,试探虚实。
托格前后派了三十散骑去云中周边试探,但最后竟然无声无息的,没有一个人回来,死不见人,活不见尸,就连马匹都没发现。
“一个人都没回来?从来都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情。”
托格不信邪,又派了十人骑兵去寻找,最后这一队十人,仍然没有一个人回来。
最后托格亲自亲率五十人,策马来到云中草甸附近查探虚实,而就在此时,草丛里突然乱箭齐发,这些飞箭十分离奇的不射人,专门射马腿,领头的三匹马被射中了,接连倒地三个骑兵。
接下来,更令托格瞠目结舌的一幕出现了,埋伏着的官军从四面八方涌出来,他们的动作极快,仿佛经历过无数次训练,三人按住一个,捂住抠鼻,将人拖进草丛深处。
整个过程不到一炷香时间,骑兵就被绑走了。
托格:“????这是什么打法?”
以前的官军作战,从未如此凶悍?如此的合作整齐划一。
托格知道他们的人头值钱,一个首级,就可以让官军个人升一级,或者赏银三十两,但也经常分赃不均,加上军官抢功劳,官军的作战积极性并不高。
另外“杀人”这种事情,很多人做不到,也不敢做,很多北地边军,多是强征的军户子弟,或是因罪充军,闻战生怯,很多人鸡都不敢杀,别说是杀人了。
但是莫名其妙的,群体劫人——他们敢,还越做越顺手!
每劫走一个骑兵活口,就能得银子,还能记功劳,还不用杀人,何乐而不为呢?
很多本身不愿意杀人的边军,都积极踊跃的投入了捕捉活口大军。
把活口抓回去挖煤,也不是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很多人干得没有一丁点心理包袱。
“陈总督这等病弱文官,哪里懂什么挖煤?给他多抓几个骑兵回去省钱。”
“据说抓两万骑兵挖煤,总督的官煤肯定能经营下去……”
……
“两万骑兵?”
如果说和两万骑兵对战,恐怕没一个边军敢面对凶名赫赫的草原骑兵,但是替换成逐一捕捉两万骑兵,一个月抓几十上百个,一年抓上千个,经年累月,或许能凑足两万个?
俗话说得好,有志者,事竟成嘛!
托格可不知道官军心里的打算,他只知道,云中的守卫军队突然战斗力增强了,并且不惧骑兵了,见到草原骑兵,不但不跑,还疯了一般扑上来。
这不对劲!
“撤!快撤!回营!回营!”
要不是托格跑得快,外加属下的拼死掩护,他都要被绿着眼睛的官军们射马留下,这些满心满眼是银子的边军,才不管他是不是部落首领的侄子,只想着抓活口换银子。
有人在背后大喊道:“别让银子跑了!”
“有银子要跑!”
“那人看着魁梧,一看便是挖煤好手,咱们为总督大人活捉了他!”
“为了总督大人!”
“为了总督大人!”
……
托格:“????!!!”
什么鬼。
托格汉语水平不高,但是“银子”这两个字他听得懂,朝廷到底新增了多少赏银?让这群边军都疯了?
他们还说是什么什么大人?
第147章 诡计
托格仓皇逃回营地,连忙向跋特儿汇报:“首领,形势不对,云中城外有大量埋伏,他们的兵不像是缺饷的样子……”
“他们见到我们就大喊‘银子’‘银子’,显然是官府增加了赏银。”
“我从来没见过边军如此‘骁勇’的样子,一股脑的往前冲……”
“咱们的勇士一眨眼就被其活捉。”
跋特儿听了这些话,感到不可思议,骁勇的边军?这不是天方夜谭闻所未闻,和云中的边军打了这么多年交道,从来没出现过这种事,
“咱们失踪了多少人?”
托格迟疑了片刻:“约莫七十人。”
“是失踪,不是战死?”
托格诡异地又沉默了片刻:“没看见尸体,只是人都不见了。”
“那说明不是被杀了……可官军抓活口是为什么呢?养活口不需要口粮吗?”
跋特儿等人想不通,他们冬季劫掠,正是因为冬季缺粮,朝廷之前军饷都欠了两个月,何尝不是缺粮,多一个壮汉,多一份饭吃,能养得起?
托格一脑门的迷糊:“这些官军不像是来打仗的,像是来收人的。”
至于人收去哪里,便不知道了。
这下跋特儿虽然集结了两万骑兵,却不敢轻举妄动,正怕落入官军的圈套。
“继续小心侦察,查查那些被抓走的人去了哪里?”
*
陈秉的黑心煤矿事业发展的如火如荼,他铺开了三个主矿,一座老窑,一座新开的矿井,还有一座正在清理的旧井,这是三座超级大矿,前期的投资不低,光是精钢镐子、木轨、骡马、辘轳等装置,便耗费了五万两白银。
挖矿虽然没有成本,实际上类似“铁镐”这类工具,磨损花销极大,若是手里的十字镐不够锋利,干半天也挖不了多少矿。
至于徒手挖矿,更是搞笑。
——所以陈秉才被矿工们当做冤大头小肥羊。
在过去,大部分窑主都舍不得为矿工提供更好的工具,能省即省,艰难挖掘。
“嘿,官府发下来的,这可都是精钢好镐呀!”
“陈大人这样,能赚得回本吗?”
……
矿场开工了,陈秉让小窑主,也就是现在的小队长,亲自指挥窑工们使用精铁镐子在煤层底部掏出一条槽,紧接着再来几个人用撬杠使劲儿地撬,继而大片大片的煤轰然塌落,砸在地上碎成几大块。
好些矿工没见过这种场景,惊呆了:“就这么塌下来了?”
这显得很多曾经挖露天矿的有点傻,从高到低的敲,敲半天都挖不下几块煤。
见识过大煤矿挖掘景象的,吹牛皮道:“这不算什么,大煤矿都是这么挖的!”
但这么“长”还是头一回。
小窑头队长连忙让人过称:“先称一下,做个记录。”
边上六个窑工围着等结果,称了之后,足足有六百多斤。
“这就六百斤啦?”
小窑头连忙道:“半个时辰六百多斤,你们六个人,这一天下来,还能干不上五百斤一个?”
边上几人面面相觑,这下舞起手里的镐子,心急火燎的开干了,他们还是挖掘组的人,只顾着挖,那边装填运输的,也在火急火燎的装,另一边抬升组的,利用骡马畜力,摇动辘轳,将挖出来的煤炭抬出地面。
因为是分组合作,每个组的工人都感到些许轻松,至少不用忙来忙去的到处跑,只顾手头的工作便可,习惯成自然。
第一天收工的时候,有两组的人达到了日均五百斤一人,刚过基准线,拿到了五十文钱的基础工资,陈秉让人日结工资,不欠账,算清楚后,都把钱发给了工人。
“五十文到手了,比曾经在私窑干一天拿的钱多。”
“官府结钱真爽快!还是小肥羊有钱。”
“今天还手生,我感觉以后每天能挖个七八百斤,多拿十几文钱。”
“是不太熟练,别说是七八百斤,便是一千斤都有可能。”
……
第一天能达到日均每人五百斤的小组不多,而到了第三天,哪怕是岁数最大的那组老窑工,也超过了每日日均五百斤以上。
被抓来的俘虏骑兵,分成了约莫二十个组,三四人一组,零散分布着在煤窑里挖矿。
巴雷布便是早先被活捉的骑兵之一,他本以为自己会被官军斩首升军功,但在茅屋里关了几日后,便被人带到了黑煤窑,手里被塞入一把铁镐,示意他挖煤。
巴雷布:“????”
到底没丢性命,在官军监视之下,只能老实挖煤,至少三餐管饭,也不算特别辛劳,分组轮换工作,最为重要的是,类似巴雷布这样的俘虏,他们没有基础的五十文工钱,但是每日单人超过五百斤之后,每增加一百斤,便有五文钱的提成,这五文钱,官府倒没有赖着,给他们算提成。
当然,官府不对俘虏结现钱,只给他们做登记,可以在官府的铺子里,兑换食物、烟酒和衣物。
每多一百斤就多五文钱,这对俘虏来说是个极大的吸引力,以及生活下去的“盼头”。
五文钱可以买五个烧饼当做加餐,也可以攒成十文钱买一斤酒水,或是吃一碗三文钱的刀削面,又或者是吃一碗五文钱的羊肉臊子面。
“能挖一千斤煤,岂不是每天有二十五文钱?”
二十五文钱能兑换的东西更多,甚至能天天喝酒吃肉,反正他们是俘虏,也不用攒钱什么的,十文钱换一斤酒水,再十文钱买半斤羊肉,加五个烧饼,或者一碗刀削面。
挖完煤后,回到住宿的地方,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大口吃面,呼呼大睡,等待新的一天,继续挖煤……
和草原上奔驰的自由日子相比,挖煤的生活自然煎熬,可若是想想自己陷落敌军当俘虏,每天还能有酒有肉有烟有茶,又觉得这日子还能过下去。
……甚至还非常有盼头,期待新一天来临。
在草原上生活物资极少,能大口吃肉喝酒的日子并不多,甚至还缺铁器,煮肉连个锅都没有,缺盐缺茶叶,能吃一碗可口的羊肉臊子面都不容易。
“我今天挖了一千两百斤煤!”
“岂不是有三十五文钱?”
“恭喜恭喜!”
“今天我要吃十个烧饼!”
……
姜漓在煤矿附近开了几个食品摊位,卖馄饨、红薯烧酒、阳春面之类的,其中还有他自己研发的红糖烧饼,和本地云中的烧饼不一样。
这边的烧饼大多“厚实”,和本地的刀削面一样令他一个江南小哥儿吃起来发愁。
就这么一碗刀削面,姜漓带着两个娃,三人吃,都吃不完一碗面。
更遑论他从小到大吃的面,多是带甜味的,好比寺庙里的红汤闷笋素面,鲜甜鲜甜的细面。
羊肉烧饼他嫌太油腻,甜烧饼又嫌太干巴噎人,这边的烧饼和刀削面一样的厚实,姜漓不太吃得惯。
但云中的好处则是这边会烙饼的师傅极多,仿佛家家户户都会烙饼,姜漓不喜欢吃厚烧饼,他喜欢薄薄一层的烧饼,也不喜欢太干巴酥脆,他让人做出来的烧饼,并不酥脆,表皮反而有韧劲儿,中间一层润润的红糖心,越吃越带劲。
这种红糖烧饼在煤矿附近卖得极好,只有烧饼师傅感觉不好,“吃这种烧饼,我一口气能吃二十个!这也太薄了!”
卖饼更是卖得想哭,动不动十个起买,烙饼烙得手抽筋。
“陈大人,那些俘虏都说您是菩萨心肠。”
“这些人干活特别卖力,有个叫强格的,今天挖了一千五百斤,真是不得了!”
陈秉接过账册,发现有提成在前面吊着,效果斐然,俘虏们的挖煤积极性更高,消费欲也很旺盛,因为不结现金,他们赚多少花多少。
又加上煤矿工人集中在三个窑区,附近都多了一条美食街,带动了大量就业——不少美食摊子,是陈秉让人开业办的。
正所谓:黑心公司赚钱,黑心公司花,一分别想带回家。
“挖了一千五百斤煤,只给五十文提成,这不是邪恶资本家,还能是什么?”
挖煤本身是一种无本生意,唯一的成本就是“人力”,再加上操作工具的损耗。
一千五百斤,哪怕是最低档的煤灰,也值两文钱一斤,便是三两银子的价值,却只需要支付五十文的工钱。
啧,真黑心。
黑心老板陈秉都有几分过意不去,“到时候盖矿场住房,矿场医院,这些俘虏老老实实干完三年,将来给人户口转正机会……”
这边煤矿产量日渐翻倍提高,那边陈秉又花了十万两铺路,建设骡马运输队,并且沿路建设多个煤炭转运站,方便未来煤炭运输。
煤窑开采出来的煤炭,品质初分为三种,第一种,上等煤,也称作“乌金煤”,成块状,烟少,耐烧,每斤八文钱;第二种,中等煤,碎煤块,也是最普通最常见的一种煤,每斤五文钱;第三种,是最便宜的下等煤,这已经算是“煤灰”,不耐烧,不好烧,价格便宜,只要两文钱。
其中最下等的煤灰,又可以掺黄泥,制作成蜂窝煤,一块蜂窝煤重量一斤,成本约莫一点五文,按品质大小售价在三文钱到五文钱。
两文钱的煤灰虽然便宜,但实在不好烧,原因在于燃烧需要氧气,一堆灰烧起来不够透气,十分麻烦,而蜂窝煤胜在有透气孔,耐烧,方便烧,尽管比煤灰贵一点,但蜂窝煤的方便性胜过其他。
在云中的煤炭市场,以前上中下三种煤,并不做区分,因为小煤窑主也不可能多费精力区分品质,大部分堆成一筐散煤,块状煤炭、小颗粒煤炭以及煤灰混在一起,按筐收费,可以讲价。
这种情况,就会导致品质不稳定,容易赚,也容易上当受骗,买回家仔细翻翻,全是碎煤灰,那就亏了。
一家五口煮个饭,倘若只用碎煤灰,得烧个十几斤,“省钱倒是省钱,实在难烧!”
在万众瞩目之下,官窑煤炭店开张,上等煤八文,中等煤五文,下等煤两文;另外蜂窝煤三种品质,分别是三文一块,四文一块和五文一块。
周边的百姓一见,发现这价格还算公道,并且各种档次都有,童叟无欺,富户烧上等煤,城里普通百姓烧中等煤或者蜂窝煤,贫苦百姓购买两文钱一斤的煤灰,混着柴烧,也能过得去。
“这煤品质不错。”
“蜂窝煤好烧,在家做饭烧水方便多了。”
“蜂窝煤最实在!”
……
普通民众们喜欢官营的蜂窝煤,比煤灰和柴好烧,价格又不算贵,稍微有点家底的,都愿意烧蜂窝煤,日常还能温着热水,省着点烧,一天用三块蜂窝煤足够了,冬天四五块蜂窝煤。
“庞老大,这官煤的价格……”
如同庞高山之类的老煤总,面对如今官煤的价格,感到一丝微微的“蛋疼”,“官煤的价格不高,可他也不低。”
问题就在这里了,他们倘若卖私煤,可以把下等煤粉的价格压到一文钱一斤。
“咱们是可以卖一文钱一斤——卖了之后吃西北风吗?”
一文钱一斤,这完全就是赚“血泪钱”,人工不要钱的吗?人工去掉半文钱,卖一斤煤就赚半文,这生意图啥呢?
“官府的价格怎么会这么低?”
“听说官煤现在,单人能挖七八百斤一天,那些草原俘虏更猛,有的一天一千五百斤!”
“官府的价格还能往下压!”
“总督大人说了,每遇逢年过节,官煤回馈百姓,蜂窝煤买十赠二,欲购从速。”
“其他各级煤炭同样如此,上等煤买十斤赠一斤,下等煤买十斤赠两斤,买的越多赠的越多,百姓们都买疯了,生怕错过了机会!”
“我家那娘们,一次性买了几百个蜂窝煤,我拦都拦不住,她还说错过了这个村,没这个店……”
……
庞高山的嘴角疯狂抽搐,他脑子里那笔账已经算不清了,买十赠二?这到底是实惠还是不实惠?
其实官煤价格仍是偏高的,比如五文钱一块的蜂窝煤,平常百姓家庭,一天柴煤花销费用在十五文到二十五文左右,而一斤木柴大概一点五文。
可烧蜂窝煤一天只需要烧个四五块,烧柴却要烧个十五斤左右,柴火稍微便宜一点,烧起来却不省心,如此多花几文钱,并非难以接受。
再加上——蜂窝煤买十赠二,不多买几个,仿佛自己都亏了??!!
云中的煤运到外地去,稍稍提了一两文钱的价,又加上买十赠二,买十赠一之类薄利多销的套路,在沿途其他城市销量火爆。
尤其是云中蜂窝煤,做工精良,卖到宣府等地,七八文一块,照样有富户人家抢着购买。
“夫君,这么算起来,你第一个月盈利两万两,之后大概利润能有五万两一个月。”
姜漓拿着算盘拨来拨去的算了好几天,算出来的都是好结局,不管怎么样,月利润总有个三到五万两,姜漓猜测最后会维持在五万两左右。
这个成绩十分瞩目,一个月五万两,一年便有六十万两,光是煤炭收入,足够支付云中等地的军费。
至于抓两万骑兵,盈利一千万两什么的——只存在梦中。
“漓儿,你也没少赚吧?”
姜漓一耸肩:“我那点‘小烧饼’生意,也就赚个几百上千两。”
他倒是还预备着开酒楼,同时把瓷器厂搬过来,烧瓷器和琉璃,以及镜子,利用这边煤炭便宜,赚取差价,最后再把优秀的瓷器通过东南海运,远销海外。
同时,周围的冶铁行业也在突飞猛进,云中的铁器质量尤为突出,陈秉猜测不出一年,在乌金煤矿的加持下,云中产的刀剑、铠甲、火铳,成为全国一流的军备武器。
*
皇帝在京中收到了云中边防的消息。
“什么?秉儿他一到任就把镇守太监杀了?”皇帝惊得奏折都拿不稳。
得知陈秉杀了镇守太监,另外抄家抄出了九十万两银子,皇帝瘫坐在椅子上,有种“你们爱咋滴咋滴吧”的颓废感。
得知陈秉杀内侍,皇帝心头是有些愤怒,但得知抄出来九十万两银子,还直接支付了边关将士的军饷,皇帝转而松了一口气。
知道太监贪财,也不曾想贪那么多——杀得好。
甚至皇帝脑子里也冒出一个主意,下次朝廷挤不出军费,让陈秉再杀一个肥羊咳咳咳……
“户部天天哭没钱,能少花钱就少花钱。”
于是皇帝压下了这件事,全当不知道,不夸奖,也不批评,只是内心暗爽省钱了,咳咳咳,他作为皇帝总不能大张旗鼓地说,朕缺钱了,看看今日抄谁家?
这会引起群臣恐慌!
但他也不拦着他的陈爱卿去做这种事。
“总得有个肱股之臣肩上扛起这桩大事,陈爱卿辛苦了,忍辱负重。”
在皇帝眼里,陈秉还属于为他提刀干了脏活,毕竟太监直接为皇帝服务,如果只是因为贪污,皇帝直接处理内侍,谁还愿意为皇帝忠心服务?
这件事皇帝不能直接降责怪罪,但陈秉先斩后奏,又抄出九十万两银子,人赃并获,这就能说得过去了。
由此看来,皇帝需要一把替他做事的刀。
“秉儿他……委屈了。”
高公公在旁边听见这话,脑子里竟是一片空白,陈大人杀镇守太监,已经算得上胆大包天,但——没办法,谁让从上到下,都觉得杀得好哇。
我的陈大人,您是真的啥都不怕得罪!
宁得罪君子,莫得罪小人,高公公为陈秉的将来捏一把汗,心想你这时候杀得爽了,将来军饷一事,不需要太监疏通吗?
思来想去,仍是这陈秉太年轻,只顾一时畅快。
“陈爱卿说已将云中等地煤炭收归官营,不出一年,官窑收入便可覆盖云中军费开支——”
皇帝嘴里的一口茶全都喷了出去,他想过收煤炭税,却没想过陈秉直接将煤炭收归官营,官营当真那么好,为何运粮还需要漕帮?
实际上官府朝廷就不想支出“人员管理费”。
皇帝一言难尽:“朕的干儿子跑去边关卖煤了……”
听着就十分命苦。
这孩子是被逼成啥样了,一斤煤,两三文钱的生意,以为是盐吗?百姓必不可少的东西,百姓每日可以不烧煤,却不可以不吃盐,盐才是根本。
他以为陈秉去到边关,会跟开海一样,擅自与草原部落进行边市贸易,却不曾想,陈秉整了另一出。
高公公在旁边欲言又止,心道:您这干儿子还不认您这个干爹呢。
*
“霍阁老,大喜啊!臣有消息得知,草原第一大部落跋特儿集结了两万骑兵,正欲攻打云中,而云中全城将士竟然毫无防备,完全不知道敌人围在外面……”
霍阁老惊疑不定:“莫非是陈秉的阴谋,他这等诡计多端,走一步算两步的人,能不知道草原蛮子在外?”
“这陈秉一心带人挖煤呢,哪里知道大军压境!”
霍阁老沉默了一瞬,判定道:“这必然是他麻痹敌人的诡计!”
“……”
“可城中没有任何布防的消息,更可笑的是,陈秉还改了将士赏银,过去杀北虏一人,可官升一级,或是奖三十两银子,现在他改成了十两银子……削减赏银,边军岂能为他卖命?”
霍阁老皱了皱眉:“难道陈秉这回真要栽了?”
“等到北虏大军攻破云中,陈秉那厮只能吊死在城门口——”
*
肇鲁是被抓的俘虏之一,这一日,他终于抓住千载难逢的机会,逃离了煤矿,又历经千辛万苦,来到了云中城外,找到了首领跋特儿的骑兵部队。
跋特儿见到肇鲁十分高兴,连忙询问他云中城内的底细:“被抓去后,官军如何待你们?”
“首领大人,他把我们抓去挖煤了!”
“挖煤?边军有何阴谋?”
肇鲁老实说:“他强迫我们勇士挖煤,以每日五百斤煤为底,每多出一百斤,便给五文钱提成……大家被迫终日挖煤,饮酒醉倒度日。”
“荒唐!”跋特儿听后大怒不已,他的精锐骑兵,怎么能去挖煤呢,这是在消磨勇士的意志。
然而肇鲁把消息带回来之后,这两万骑兵中,有约莫四分之一的人坐不住了。
和边军那伙草台班子一样,这两万骑兵中,也混入了起码三成的草台班子,这些人并非贵族出身,不过贫穷牧民罢了,实在活不下去,于是才参与南下劫掠。
草原上物资不多,冬日最难熬,别说是烧煤取暖,大冷天的,只能烧羊粪马粪取暖,或者是靠干粪发酵取暖。
满是煤炭的地方——这简直想都不敢想。
且说挖煤还有提成,能买肉买面,还能买酒?这对曾经一年到头吃不到几口盐,家里只有一口破铁锅的贫民来说,极具吸引力。
不需要拼命,不需要挨冻,不需要担心明天吃什么,只要挖煤就行——我可以的!
“那些边军好像也不杀人……”
“他们活捉咱们有十两银子,咱们也可以去煤矿赚钱,要不就……”
……
很多不想打仗拼杀的骑兵起了心思,只想投奔温暖有肉吃还有酒喝的生活,甚至于主动偷跑出去落单,好几个人骑马来到了云中城外。
边军吓了一跳,因为他们只有三人,而骑兵五个,想要活捉,人数不够啊!天要亡我!
“喂!你抓我,十两银子,咱们平分。”
边军:“啊?!!!!!!”
第148章 剪羊毛
不开口子还好,一开口子,那就是泄洪的闸门。
又或者是,潘多拉的魔盒打开了。
也就几天时间,官营煤矿多了上百人俘虏,且这人数还在不断攀升,有些人,前期还演一演,找人一同分摊十两银子“报酬”。
还有一些,直接跑过来,五大三粗说自己想去矿场“挖煤”。
“陈大人,这不妙啊!这会不会是阴谋!”
刘一手人傻了,早在来云中之前,便听说了草原铁蹄的厉害,如今两万骑兵兵临城下,准备进攻云中,本来是“生死攸关”的时候。
而就在这时,这些高大威猛的草原骑兵,却并未轻举妄动,反而趁着自家大人开采煤矿之时,聚众“混入云中煤矿行列”。
“跑来挖煤的足足有上千人!”
莫非他们背地里有什么阴谋诡计?
但你好好的攻城不行么?
跑来煤矿挖煤,这算是什么打法?全然是利人损己呀!
要知道,两万骑兵压境的威胁,足够让京城的皇帝夜不能寐。
“难道他们想要点爆咱们的煤矿?!”
陈秉:“……”
“既来之则安之,他们想来挖煤,那就挖呗。”
陈秉属实也想不到,自己这黑心饼饼煤矿公司,居然还有人积极踊跃报名参加的一天,另外,一个俘虏十两银子,还不用付工钱,假如平均一个每天挖一千斤煤,便是至少二两银子,一个月六十两,一年起码能赚五六百两,能制作三门大炮。
——这种不要钱的员工,请给我来一打。
要说这些俘虏的目标是炸煤,那简直就是自讨没趣,云中煤矿多如牛毛,炸一个官窑,也带来不了多少损失。
讲真,都两万大军压境了,还不如直接攻打拿下云中,派遣俘虏来挖煤?闻所未闻。
“这个草台班子世界,难不成他们就喜欢挖煤?”
仔细分析一番,陈秉也能猜到这些贫苦牧民的想法,并非所有人都好战,很多人更是被强征入军,内心向往安稳安定的日子。
草原部落之所以南下劫掠,缺少物资是其中最重要的原因,缺盐缺铁器缺茶叶……什么都缺,而这些东西,草原上都不可生产,只能南下劫掠,或是与官府交易。
但官府并不愿意与草原部落交易,骑兵的强大令人心底生寒,生怕与之交易,无数年下来,肥壮了草原骑兵,他日南下进攻,整个中原都国土沦丧。
这样的担忧,并非是无的放矢。
双方都有各自的考量,这也就产生了矛盾,一个要生存要物资要交易,另一个害怕与之交易,强大了敌人,威胁将来。
两方都有道理,但这并不影响饼饼黑心煤矿公司招人。
陈秉:“来的人都收了,严格管理,咱们不亏,没有将人拒之门外的道理。”
刘一手迟疑着点了点头。
“大人,门外可是两万骑兵压境呀!不可不防!”
陈秉嘴角一抽:“这些人再跑个几天,就凑不出两万,都跑来挖煤了。”
刘一手阴险道:“大人,要不再偷偷放几个俘虏回去煽动人心?”
“罢了,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
陈秉摇摇头,爱几把来不来,“眼下两万骑兵大军压境,也是该做点防御措施。”
他可没那么傻白甜,底层骑兵或许是真心投靠,但更多心存狼子野心,放任何地方,都是大鱼吃小鱼,不是你吞并我,便是我吞并你。
尔虞我诈,互相竞争,自古不可断绝。
“不过,眼下倒可以在其他方面做文章,刘一手,让人在城外竖几块牌子,就说本官意图开一个‘羊毛边市’,以高于市场价两成的价格,对草原部落大量收购羊毛,且可以交换各类奢侈品物资。”
刘一手下巴掉地上:“大人,这是何等防御措施?为何要高价收羊毛,属下打听过,这羊毛根本不值钱。”
“但本官偏要让羊毛值钱,别说是高两成的价格,便是高五成的价格也可以,目前还是羊毛的价格太低了——”
刘一手:“大人,属下实在想不通,为何要如此?”
“让草原贵族明白,养羊更赚钱,养羊便可以让他们吃喝享乐。”
“养羊的人多了,养马的人自会变少。”
“他们总不能以后骑羊来打仗?”
刘一手怔了怔,这话不假,“可是大人,收那么多羊毛,有何用?”
陈秉眨了下眼睛:“等着发财吧。”
刘一手:“?”
陈秉的这一招“羊毛计”,是一种阳谋,草原上的草场总量是有限的,一只羊吃的草,比一匹马少得多,但在过去,马比羊值钱。
于是草原上养马的多,养羊的少,因为养马能打仗,能抢劫,还能将马卖到中原换钱。
而假若现在陈秉将羊毛抬到一个离谱的价格,一只羊一年出的羊毛,比羊本身的肉更加值钱,且比南下劫掠分到的战利品更多,牧民,或者说是草原贵族们,亲自算过账后,内心自然投票选择来年养更多的羊,少养一些马。
正所谓“养羊一时爽,一直养羊一直爽”。
在过去,朝廷害怕与草原部落交易,正是怕对方借此壮大骑兵,而草原部落若是为了高价利益,弃马养羊,哪怕部落首领嘴上说着“壮大骑兵”,底下的贵族同样用脚投票——我偏要养羊。
躺着就能靠羊毛赚钱,这还奋斗个屁?
陈秉高价收集这些羊毛也不亏,改良特殊纺织机,将羊毛通过机器捻成羊毛线,制作羊毛毯、羊毛袜、羊毛衫等羊毛制品……北方天寒,哪怕羊毛价格翻一倍,羊毛制品到底比皮袄子大氅便宜,老百姓争抢着要。
陈秉的防御计划不单单是“养羊”,没有炮火在手,他自然也没有“安全感”,安全感是自己给自己的,手里这么多煤矿在手,还能缺火药?
煤炭可以提炼煤焦油,和硫磺硝石混合成威力更猛的炸药,制作爆炸弹,完全可以当手雷扔,也可以制作成震天雷,在云中城墙上,每十步配置抛石机一台,专门抛射爆炸弹。
煤焦油还可以单独制作成煤油燃烧弹,且水浇不灭……
其他的煤气喷火器……
陈秉的脑袋里瞬间勾勒出七八种火器设计,他咳嗽一声,“……你只是个黑心煤老板。”
这黑心煤老板差点转行成“军火商”。
“用煤炭提炼煤油和煤气,还有意外产出物‘沥青’,那便能在城里铺煤炭沥青路。”
不得不说,煤炭资源,才是工业革命的引线,简单的蒸汽机,也能搞出来玩一玩,不说造出火车,使用蒸汽动力来抽矿井里的积水,能省多少事?
*
“首领,不好了,咱们的人,丢了‘上千’……”
也就在几天时间里,跋特儿的骑兵部队损失上千,都被官军“活捉”了去,且人数还在日益增长,拦都拦不住。
很多人趁夜逃走,投入中原军队的怀抱,过上了乐不思蜀的挖煤生活。
“很多人主动跑去被敌军抓,就为了去煤矿挖煤,有酒有肉吃!”
跋特儿震怒不已:“歹毒!好歹毒的奸计!”
“我看谁再敢投敌,格杀勿论。”
“这个云中文官新总督,好一招阳谋,当真小看了他。”
跋特儿蔑视一笑:“他这些小恩小惠,也就骗骗那些没见过世面的贱民,高等贵族,哪肯被他骗去挖煤……他动摇不了我族儿郎的决心。”
“首领,形势不妙,这姓陈的总督突然叫人在城外挂牌,说要开什么‘羊毛边市’,他要高价收羊毛,普通羊毛一钱二分银子收,细羊毛一钱八分银子一斤,山羊绒毛三钱五分……”
跋特儿瞪直了眼睛:“你说什么?!!”
也就是一百二十文一斤收普通羊毛,一百八十文一斤收优质细羊毛,三百五十文一斤收山羊绒毛。
这在跋特儿看来,简直是“离谱儿他妈给离谱开门,离谱到家了”。
一百八十文一斤的细羊毛?三百五十文的山羊绒??
这姓陈的疯了吗?
要知道,普通的年份,一两银子可以购买五六只羊,一只羊价格在一百五十到两百文左右上下浮动,大旱荒年,活羊才涨到了四五百文一只。
这特么的羊毛比羊肉还值钱,一只成年绵羊一年能剪三到五斤的羊毛,光是羊毛就能卖三到六百文钱。
“养一百只羊,光是羊毛一年就能卖三十到六十两银子……”
羊毛卖出去,羊肉还可以留着自己吃。
这消息一出,别说是普通骑兵人心浮动,跟随着跋特儿的蒙古包贵族们,各个都在心里算那笔养羊的账。
很多人内心已经不想打仗了,参与南下劫掠,死几个人,丢几匹马,得到一定分赏,得失对冲,结果还不如回家剪羊毛去。
剪羊毛相当于无本买卖。
养羊可比养马省心多了,一匹战马一年吃的草料,足够养十只羊。
在过去,羊毛在草原上,属于相对无用之物,是羊肉的附庸,羊毛非常难清理,至于制作羊毛衫,那得双手搓出火星子……
“这等无用之物,官府要高价买?这陈总督是活菩萨吗?”
“也许这位大人喜欢羊毛?”
“要不咱们剪羊毛去?”
人心浮动成这样,跋特儿发现这仗已经没得打了,好些小部落头领说自己要带人离开,离开做什么?回去叫人剪羊毛。
“春羊毛值钱,一百八十文呢!”
打个屁的打,这些人如今满脑子的春羊毛一百八十文一斤,回家数钱去。
*
七日后,云中城外二十里,官道尽头处新搭了几处简单的棚屋,挂了个招牌“云中边市”,几个文书打扮的人坐在那收羊毛,边上长条木案上,则摆着铁锅、盐巴、茶叶等等牧民需要的物资。
边上有军队守护。
“没骗人,朝廷当真收羊毛!”
棚屋外面集聚了两三百人,草原三大部落的人都来了,有的人赶着羊,有的人赶着骆驼,到处都是羊毛的气息。
阿尔思是两万骑兵中的破落贵族,本身出身显赫,家世却早已败落,好歹瘦死骆驼比马大,家里养着马,还有不少羊。
朝廷说要收羊毛,他是骑兵中跑最快的那个,春天的羊毛细长,最为值钱。
这日牵着两匹驮着羊毛的“战马”,他在队伍的最前列,很快轮到他,收羊毛的文书指了指:“羊毛先过称,一等毛一钱八一斤,二等毛一钱二一斤,三等毛八分……”
阿尔思心下一抖,有种被欺骗的愠怒,不是说优质细羊毛一钱八,普通羊毛一钱二?怎么又变成了一二三等,而三等毛只值八分?
狗官该不会只想八分一斤收羊毛?
尽管在过去,羊毛价格就从来没有高过八分一斤……
“属于二等羊毛。”文书捻了捻阿尔思带来的羊毛,“一钱二分一斤,过一下称。”
阿尔思愣了下,心下一喜,接受了这个价格,比预想的八分,足足每斤多了四十文,他一共驮了一百二十斤羊毛,卖了十四两四钱银子。
倘若八分一斤,则少了将近“五两”银子。
这下子突然卖废品“暴富”了。
在过去,羊毛也能卖到七八分一斤,也就是七八十文一斤,但是“有价无市”,草原部落大多自己养羊,不会买别人的羊毛。
而朝廷边市时开时断,中原人更喜欢买马,对羊毛不屑一顾。
对贫民来说,羊毛价格太贵;对富贵人家来说,皮袄子和丝绸穿上身更有面子。
羊毛这种不高不低还麻烦的中档货色,有价无市。
羊毛卖不出去,留在牧民家中,与废品无异,甚至都懒得去剪羊毛。
“我要买两口铁锅,三匹布,还要盐和茶叶!”阿尔思卖掉羊毛后,换了一大堆急需的物资,他甚至还看见了南洋珍珠、青花瓷、琉璃酒杯……
乖乖的,多少羊毛才能换这些东西?
换完了之后,阿尔思没急着走,站在棚屋外面看了许久的热闹,在心里策划着自己来年的“养羊大计”。
在他之后进去的,是另一个赤崀部的牧人,牵着三十只羊和两大驮羊毛,妥妥的“大户人家”,周围人看着他眼睛都绿了。
与罕察部相比,赤崀部和白皋部,尤其是白皋部,这个部落养羊更多,他们渴望结束游牧生活,在一处地方定居,可若是不放牧,让他们耕田种地,他们也不乐意,最好是在一个固定的地方放牧,还能与中原人进行贸易。
此外,白皋部的羊……特别的多!
“咱们部落,坐地发财啦!”
罕察部首领集结两万骑兵意图南下劫掠,狡诈的赤崀部和相对爱好和平的白皋部,都在一旁看热闹,赤崀部已经劫掠过几次,白皋部头领不愿意打仗,他儿子勇巴却想要扭转父亲的观念,觉得父亲太孬,非草原勇士,意图杀掉性格温和的利可汗,在下一代将白皋部带入战争中。
几大部落眼睛都盯着罕察部这回两万骑兵的战果,倘若他能攻破云中,其他两大部落势必跟着分一杯羹。
而其他两大部落在旁边看着看着,事情却开始往不对劲的方向发展。
白皋部落王子勇巴派了先遣部队打探,只要跋特儿能攻下云中,他立刻软禁父亲利可汗,夺取权利,组织部落骑兵南下。
勇巴等了半天,却没能等到自己想要的开战信号,而是手底下先锋兴奋报告:“王子殿下,咱们部落发财啦!”
勇巴:“跋特儿攻下云中了?”
“不是,是羊毛!中原官府发信号开市收购羊毛,一斤羊毛一钱二分,有多少收多少,咱们部落发了发了呀!”
勇巴:“???!!!”
“跋特儿骑兵呢?”
先锋道:“都回家数羊毛啦!”
“他们部落马多羊少,唯独咱们部落羊多马少,王子,咱们发财啦!”
“这消息一出,大家都在喊‘利可汗万岁’!”
勇巴:“&&……%……¥#¥#”
王子勇巴简直要吐了,他费尽千辛万苦,收拢了一堆贵族,煽动他们的反心,用来对抗父亲,结果羊毛天价的消息一出,所有贵族再也不提南下攻占云中之事,全变成在家疯狂剪羊毛。
整个部落欢天喜地剪羊毛,唯独草原小王子勇巴浑浑噩噩。
无他,白皋部落的羊毛实在太多了,谁也不曾想到,这些成堆的废品,摇身一变,成金子啦。
当白皋部的贵族出现在云中边市的时候,阿尔思才知道什么叫做羡慕嫉妒恨,这丫的足足拉了三大车,狗大户!
车上的羊毛一捆一捆的卸下来,甚至还有一百多张的羊皮,
边上牧民议论纷纷:
“这到底有多少羊毛?”
“这是白皋部的!他们部落养了很多羊。”
“这得有上千斤!”
满是络腮胡子的葛尔巴大大咧咧盯着文书称羊毛,他数学不好,不懂算数,更是一副身在梦中的模样,只是听说羊毛值钱了,倒也不知道能换多少东西。
“这能我能要吗?”葛尔巴指了指青花瓷。
那边登记的人点点头。
“那我还要这个!”葛尔巴点了好几匹颜色华丽的丝绸,“这个我也要——”
仿佛是在向着真神许愿,并且愿望全都成功实现了。
葛尔巴扔了几车破烂羊毛,满心欢喜携带着三车青花瓷瓶,丝绸,珍珠,铜镜,琉璃杯、酒水……东西堆得满满当当。
年轻的牧人羡慕不已:“这是卖了多少羊?”
“全是羊毛。”
“明年咱们也都养羊。”
看见这一幕幕的牧民内心简直要疯了,羊只吃草原上的草,吃草就能长羊毛,羊毛能换丝绸、瓷器和珍珠……
约等于,“草”换丝绸,瓷器和珍珠。
——这不是天上掉馅饼?
跋特儿远远看着排成长队的边市人群,手里牵着缰绳,面无表情。
他,跋特儿,草原最勇猛部落罕察首领,组织两万骑兵南下,结局——士兵们半数回家抢羊崽,剪羊毛去了。
艹,败在了羊毛上。
“我不信!中原官府收这么多羊毛能有何用?”
“当中原狗官发现一屋子羊毛不过是废品,定然会幡然后悔!”
“我不信我不信我不信!!!本王绝不养羊!!”
*
不过几天的功夫,云中城外三座新搭的羊毛货棚已经塞不下了,里面的羊毛仿佛都要溢出来,风一吹,鼻子里呼吸,都是羊毛飞絮。
知府罗文昊看着满棚子的羊毛,站不住跟脚,前几日听说两万骑兵压境,睡不着觉,城里的富商都准备跑路了,他这个知府还以为要誓死守城。
谁知道新总督举个牌子对外说高价收羊毛——骑兵们全回家剪羊毛去了。
罗文昊:“……”羊毛止战,活久见。
“总督大人,收购这些羊毛,一共花了三万八千两,并且牧民们还在源源不断的送羊毛……”
如果三万八千两能止一场战事,罗文昊认为很值,并且镇守刘太监死得太值了,死得其所。
可收羊毛也不是长久之计,哪来那么多银子长久收羊毛,这些羊毛堆在这里,难道堆着发霉吗?
城里的人议论纷纷:
“总督大人收羊毛收疯了,两万骑兵仗也不打了,全都回家剪羊毛。”
“银子哗哗往外流,总有流尽的一天。”
“现在听说草原家家户户剪羊毛,明年收更多,收的完吗?”
“他日不收羊毛了,那些北莽子照样来抢劫。”
陈秉检查过所有羊毛,去找自家夫郎姜漓,他托姜漓帮自己招募大量的流民和军属,男女老少小哥儿都有,其中以女人和小哥儿居多。
姜漓小小声吐槽:“夫君,你现在当真被草原小肥羊腌入味了。”
“一股子羊毛味。”
说着,姜漓打了个喷嚏,让他想起了江南柳絮翩飞的季节。
陈秉:“就招了这么些人?”
他用下巴努了努两百个流民和军属。
“这还少吗?”漓哥儿迷茫。
陈秉:“再从江南调来一批熟练织工,跟她们说,包食宿,工钱翻倍。”
“优先招带孩子的寡妇寡夫郎,就说‘凡入毛纺局做工者,子女可在城外蒙学就读,不收学费’。”陈秉又补了一句,“我这个状元当校长。”
为了招人不择手段了。
这边的流民容易招,江南的熟练纺织女工,想要骗到北地边境,咳咳咳,是需要一点广告效应。
他饼饼曾是江南解元,又在东南当过巡抚,扯他的旗号招纺织工,应该能骗(x),能招到一批人吧。
“夫君,这些羊毛能值多少钱,你花那么大价钱收购羊毛,真不会亏掉底裤?”
陈秉:“无需忧心亏本,羊毛还有升值空间。”
在海外,羊毛价格的暴涨直接引发了圈地运动,现在这北地草原上,这才哪跟哪啊?羊毛的涨价不过刚刚开始。
姜漓:“???!!!”
小锦漓想劝自家夫君,不要白日做梦。
“夫君,煤矿在你手里,你说赚钱就赚钱,如今羊毛在你手里,你说涨价就涨价,你这么有本事,怎么不让我吃软饭?”姜漓抱住自家夫君的胳膊,如果羊毛当真能涨价,那么他夫君才是真正的捞金小能手。
这么说也没错,在成婚之前,他一年不过盈利几百两,现在,十几万两银子,姜漓也不放在眼里。
“夫君,你才是真正的‘旺妻命’,小锦饼?吉祥饼饼?”
陈秉:==
“少胡说八道。”
姜漓眨着眼睛笑:“才不是胡说八道,你知道多少商人在旁边盯着吗?要是你这羊毛生意成了,我就在城里卖‘陈饼’,就说是总督大人的那个饼。”
第149章 微妙
仅仅有两百个工人,也足够拉起简单的毛纺厂班子,陈秉亲力亲为,指导工人处理羊毛。
“从今天开始,本官教你们怎么把羊毛变成身上穿的东西。”
说完了之后,陈秉感觉有点不对劲,这似乎牛马味太浓了,实际上处理羊毛,最有经验倒不是他,而是煤矿窑里的一堆俘虏骑兵。
哪怕是一个个草原壮汉,曾经也没少捻羊毛。
“去俘虏营里挑几个处理羊毛的熟手。”陈秉还真得感谢跋特儿送来的免费劳工。
“总督大人,您亲自教咱们纺织羊毛?”
男女老幼流民们眼巴巴望着面前一身广袖长袍,满身书卷气的俊美青年,自己身上破破烂烂一身泥腥味,对方身上阳春白雪,而另一边棚屋里堆满了腥气的羊毛。
结果竟然是总督大人指点他们处理羊毛?
这是不是哪里不对劲?
——就像是跟着一个四肢不全五体不勤的富家少爷做生意,赔本分分钟的事。
只是一堆流民军属也就这么在心里想想,不敢直说。
“大人,您会仙术吗?”
陈秉淡然道:“我会科学。”
“科学是何物?”
处理羊毛过程非常琐碎,最先的步骤是分毛,将羊毛按照长度和细度分成三档羊毛,一等细毛;二等中毛;三等粗毛。
“分毛的工钱按斤结算,分得越细,工钱越高。”
工人们一听这话,心下一喜,想着这件事太简单了!上哪能找到这么简单的活,“分羊毛就能赚钱?那不跟在地上捡豆子似的?”
——陈大人还真是四肢不全五体不勤五谷不分不食人间烟火。
这样的人当清官,是一等一的好官,若是论做生意,恐怕得赔掉裤子。
大家心里都犯嘀咕,却又不敢提醒,怕丢了赚钱的活。
姜漓手里拿着算盘,在边上木着一张精致漂亮的瓜子脸,啪啪啪的快速拨弄,自家夫君收羊毛花了这么多钱,分毛又付一道工钱,成本越堆越高。
至于羊毛衣服……
以前没见几个人穿呀!
谁都知道羊毛制作出来的衣服,保暖效果好,穿在身上却粗糙扎人,被富贵人家嫌弃,是北虏那堆茹毛饮血异族人穿的粗糙东西。
哪怕这羊毛长袍做得再精致,能比得上丝绸质感吗?
“陈大人,分毛这活太简单了,咱们不要钱,能给个饭就行!”
陈秉:“都别小看分毛这个程序,若是分错了,织出来的布扎人。”
陈秉要的骑兵俘虏拉过来了五十个,在过去都是草原牧民,对羊毛十分熟稔,但也仅限于此,“什么长短毛,那不都是羊毛吗?混在一起有区别吗?”
“我只知道春天的毛细,冬天的毛粗,脖子和背部的毛软,腿部和尾部的毛粗……”
说是如此说,这些俘虏干活倒是细致,也都是捏轻怕重的主,不少在煤矿窑里吃不消,见陈秉找俘虏来分毛,巴不得捡个轻松活干。
“要是早知道陈总督一钱二银子收羊毛,俺都回家养羊了,还打什么仗。”
“回去劝俺们部落头领,干脆归顺朝廷算了。”
……
几百人你一言我一语,把工厂吵成了闹市,陈秉直想发明一个喇叭,或者甩锅不干了。
先组织全部人手,分成十个小组,每小组设置一个组长,一个登记员和两个检查员,花费一天时间分毛,又在城郊挖出一个大池子,引入活水,专门用来清洗羊毛。
第一道清洗污垢,第二道用草木灰水去掉羊毛油脂,第三道清水漂洗,洗完了之后,铺在竹席上晾晒。
“洗羊毛赚钱,晒羊毛也赚钱,俺爹洗毛,俺娘晒毛,一天能赚个五六十文。”
干瘦的小男孩蹲在池子边上,嘴里喃喃的计数,活脱脱的小账房先生。
“晒干的羊毛板结纠缠,要把羊毛弹松,木弓绷上弦,你们可别以为是弹棉花。”
“不能弹得太轻,也不能太重,这活最适合小哥儿来干。”
小哥儿手劲儿不大不小,相对均匀,弹出来的羊毛蓬松不断。
弹羊毛组多是哥儿,弹好的羊毛,又要经历梳毛,梳整好了的羊毛,才可以进行纺线。
陈秉专门制造了二十台特殊纺纱机,其中有五台水力纺织机——这是陈秉从古籍旧本中仿制改良的,另外十五台则是改良的珍妮纺纱机。
每台机器都由一名纺织工操作,纺出来的毛线比纯手工捻出来的细得多,让人怀疑这还是不是羊毛。
“乖乖的,这机子搞出来的毛线,顶得上十几个我。”
巴雷布是最早被活捉的骑兵之一,也是最早的挖煤俘虏,同样是最早的毛纺俘虏,可谓什么事情都让他赶上了。
他抱着织出来的毛线啧啧称奇,他从小就跟羊毛打交道,从来没见过这么轻盈柔顺的毛线,更不可思议的是官府纺织机,机器一天纺出来的毛线,抵得上十几个草原熟手羊毛工。
三类不同的羊毛,纺成不同的毛线,同样也织成不一样的“羊毛布”。
最次最粗的羊毛,织出来的东西只能称做“粗毛布”,摸着硬,手感厚实,却有一个优点“结实耐磨”。
“这粗毛布糙是糙了点,厚实保暖,适合军队里的大老粗,陈大人,这完全可以做成军毯和马褥子,到了冬天,能省下一大批军需费用。”
云中的军需官见了粗毛布眼睛一亮,这下等羊毛织出来的毛布,虽然糙,却比棉布保暖,更为重要的是,云中是边镇重地,加上宣府等地,足足有十万守边将士,每年冬天都需要大量的过冬棉袄棉被。
在过去,这些物资只能从外面运过来,长途跋涉,又有奸商恶意抬价,“倘若将士们冬日都穿本地产的羊毛被服,省下来的何止万两?起码能省个三五万两。”
“再糙也保暖,将士们不用挨冻了!”
羊毛粗布有了去处,首先制作成军需毛毯,军需马褥,以及军用帐篷布,把这笔账算清楚之后,罗知府就差给陈秉跪下来,“大人实在高!”
羊毛变成军需,不用担心朝廷卡脖子,本地就能解决冬日被服军需品,对比起来,那三万两买羊毛的钱,都不够层层分拨下来贪的。
中等羊毛纺织出来的羊毛布,便是大众熟知的羊毛呢,相对柔软厚实,适合做成冬日的大衣,披风,保暖遮风。
陈秉:“这种布,以后就叫毛呢,咱们云中产的,则是‘云中呢’。”
“陈大人,这玩意比棉布暖和,比皮裘便宜,就是不上不下的,是卖给富贵人家,还是贫民人家?”
陈秉:“卖给中等人家。”
穷人攒攒,也能买几身羊毛呢衣服,只要不嫌穿久了粗糙,穿个十几二十年都没问题。
数量最稀少的一等毛纺出来的,则是高档的羊毛衫,和丝绸一样,却比丝绸保暖,更适合制作成冬天穿的贴身衣物。
“把织好的羊毛布放进温水里反复揉搓,布面会更加紧密厚实。”
“大人,这玩意实在暖和,军队里用这个做军需,咱们衙门里是不是也……”
罗知府欣喜道:“这比下官藏的皮袄子还暖和。”
陈秉:“这种中等毛呢料子卖去京城,起码要五两银子一匹。”
罗知府算了一笔账,像样的皮袄子起码要个三五两银子,这毛呢也要五两银子,但是这毛呢料更加结实,皮袄子穿几年容易秃毛。
两者性价比还真说不出来……
“一匹中等毛呢成本不到一两五钱银子,假若能卖出五两银子,其中有三两的利润。”
这玩意能卖出去,那是当真有利可图。
罗知府判定道:“羊毛价格还能涨!”
不只是有利可图,陈秉弄出来的纺织机,解决了羊毛纺线的效率问题,便能吸纳大量的羊毛,用来填充冬日市场,冬天越冷,利润越大。
再者,促使一大堆牧民养羊,养羊就能赚钱发财,谁还南下劫掠?
“骑羊不能打仗,羊多了,马少了,骑兵自然减少,和草原部落交易越多,部落骑兵反而越来越弱。”
“过去上百年,朝廷想了多少遏制骑兵的办法,都不如大人这一招‘羊毛计’釜底抽薪!”
……
眼下最重要的,则是织羊毛布,织出来完全不愁销路,缺的是纺织工。
姜漓给陈秉带来了一个好消息,他的表情古怪:“东南丝绸织造发达,女子哥儿不计其数,招了好多人,都愿意不远千里而来云中……”
陈秉感慨一句:“这就是‘孟母三迁’的力量。”
他猜测是自己的蒙学广告起了作用,吸引孤儿寡母的纺织工。
“不,这是话本子的力量。”姜漓这会儿的表情更加一言难尽,他发现这些从东南来的纺织女工,手里都携带了几本类似《铁血柔情录》之类的东西。
这玩意,姜漓一开始看不出门道,以为是普通的话本,他感到好奇,想弄回去一本,结果那群人一听说他要借回去,各个露出惊恐的表情。
凡是看过这些话本的人,哪个人看姜漓的眼神都非常微妙。
“那就是陈总督的夫郎……难道话本子写是真的?”
姜漓:“?!”
难道这《铁血柔情录》,写的又是曾经《越州巡抚除倭传》之类的话本故事,以他家夫君为主角?
铁血?说的是他姜漓?
要知道那些话本子里,总把他描写成身高九尺堪比门神……
而当姜漓翻开这本《铁汉柔情录》,小字“云中总督传”后,他的眼前,宛若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杀你就杀你了,少废话。”
——书里的冷酷总督如是说道。
第150章 他有笔
晌午日光正盛,沈万良松了一口气从总督衙门出来,街上愈发热闹,饭店酒肆都是来往行商客旅,夹杂各地方言,甚至于还有草原北虏的口音,周围人却是见怪不怪。
沈万良跟卖烧饼的人道:“给我三个烧饼。”
“好嘞,客官稍等!”
边上茶馆里,有人偷偷摸摸从袖子里掏出一本蓝色装订的册子,小声问:“这书你看过吗?”
对面坐着的人偷瞄一眼封面,好奇道:“这是什么书?”
路过的沈万良瞅见那封面,心脏扑通扑通的狂跳,慌得连烧饼都不买了,脚底一抹油,捂着脸三拐六拐的跑进巷子去,后面卖烧饼的追:“客官,您的烧饼!!!!”
好容易钻进深巷里,一口井水在老槐树底下,三三两两站着几个中年女人和包着头巾的夫郎,都是新搬来的东南绣工纺织工裁缝,说着一嘴的南方口音。
绣娘从旁人针线筐里抽出一本蓝色册子,惊奇道:“这是——?”
“你没见过吧?”
“我看过……”
沈万良嘴里一口还没咽下肚的井水喷射而出,被边上人怒目而视,他连忙闪身逃走,仿佛被鬼索命,路上踩着裤腿摔了一跤,慌不择路的躲。
靠在一处外墙底下,沈万良抱着双膝,一言难尽。
——没有人知道《铁血柔情录-云中总督传》的作者是谁。
——除了沈万良。
那作者不在天边,近在眼前,正是沈万良自己,这本书,可谓是他这个顶级黑粉的“集大成”之作。
明面上沈万良给陈秉当狗,本地里却没少嘴碎,就如私人日记,不敢告知于人的话,全都让他写进了话本里。
沈万良是东南金银岛的岛主,在越州关于巡抚陈秉的“除倭传”话本子,沈万良不知看了多少,那些流传在民间的话本,把巡抚陈秉描写成病弱文秀清官,临危受命前往东南除倭,身边有文有武,武是个姓周的皇家锦衣卫;文是一个姓刘的师爷,除此之外,陈秉还有个身高九尺,武功盖世,脸上带疤,宛如门神壮汉的武馆夫郎。
这些形象都已经在东南百姓中深入人心。
看着话本子里一心为民的“傻白甜”清官陈秉,沈万良只想戳瞎自己的眼睛,暗地里积攒无数的吐槽和怨言。
他有笔!他自己来写!
在沈万良笔下的陈秉,完全没有“温良谦恭”的表象,他前往金银岛剿倭,大马金刀坐在太师椅上,满眼睥睨,是不将任何人放在眼里的嚣张姿态……
在京城,当着皇帝的面,手持双剑指向兵部尚书……
在云中,午时提剑前往镇守太监府上,一句废话也不说,手起剑落,割喉取人性命,还嫌弃对方的血,脏了自己的剑……
……
沈万良还暗搓搓的写陈秉“好色”,他的夫郎才不是什么身高九尺的刀疤壮汉,而是个一等一的绝色大美人夫郎,不娶妾才不是感恩忠诚,而是其他人的美貌入不得他的眼睛。
为此,沈万良写了不少陈秉与美貌夫郎相处的场景,就为了凸显陈秉沉溺美色,譬如枕在美人膝上,玉指芊芊喂葡萄……
沈万良到底胆子小,不敢明着描写陈秉的坏话,只敢在背地里“下狠料”,明面上写他除暴安良,暗地里写他性格睥睨乖张;明面上写他疼宠夫郎,背地里写他好色贪美;明面上写他为民请命,背地里写他冷血无情……
如此这般,沈万良写成了一本自认的报复式OOC大作——《铁血柔情录》。
他当然不敢在云中京城等地流传,而他在越州和京城都开了成衣铺子月下裁,于是偷偷摸摸将话本子在东南流传。
沈万良本意只是为了出出气,没想到这话本一出,引起了东南市场巨大轰动。
“这……云中总督?是咱们的陈巡抚吗?”
“陈巡抚怎么可能是这样冷酷嗜杀的人,谁写的话本?”
“这写得好像没错啊!我见过陈巡抚和他夫郎,他夫郎的确是个绝色大美人,肤白如玉,眉眼精致,什么身高九尺脸上带疤,根本没有这回事,陈夫郎比巡抚大人还要矮小半头。”
“难不成这才是真的?”
……
“这陈大人当真是个有魅力的痴情人。”
“看完了,我梦里都是陈大人的风姿。”
“看着陈大人和夫郎相处的片段,我笑成了傻子,好想嫁给陈大人。”
沈万良唯独没想到,他的话本,一开始不过是私印了一百本,后来一发不可收拾,手抄传阅,盗版成风,不过几天功夫,风靡了整个越州。
如今已经扩散到旁边几个省,妥妥的古代版“霸道总督爱上我”。
“写这话本的人是男是女?”
“我猜肯定是个小哥儿,你们没发现,他写陈夫郎的时候透着一股酸意,这岂非‘恨明月不独照我’。”
“奴家做梦都想嫁给陈大人~”
……
人在云中的沈万良,哪里知道自己写的小说爆火,等东南的纺织工人人手里带着一本《铁血柔情录》来到云中时,沈万良脑袋里只有一句话:天要亡我!
沈万良心事重重,“我明明在书里偷偷骂他,诋毁他……他们凭什么把我说成是陈秉的舔狗!”
“他们还说书里的陈总督魅力重重!”
“可我明明写他脾气喜怒不定,性格乖张,可他们说他的一举一动都充满了该死的男人魅力,令人心动。”
“还说他是不同凡俗的清官!绝不是沽名钓誉的那种!”
沈万良一口老血气得吐出来。
他这会儿不想听见有关《铁血柔情录》的半点消息,更害怕陈秉知道这书的作者是他,要是被曾经的倭寇党羽知道他这位沈岛主写出这样的话本,沈万良没脸苟活于世。
一个人心灰意冷待了半个时辰,沈万良站起身,绕到了煤矿口,赶巧碰上了师爷刘一手。
“老沈啊!”刘一手见了他,破天荒喊了句亲切的老沈,接着神神秘秘从袖子里抖出一本蓝色小册子,“你看过这个没?”
沈万良瞬间石化。
&…………%……&%&……连这傻叉都看过此话本了,天要亡他!
刘一手性格谨慎多疑,怕是能猜到作者是他沈万良。
“我猜这肯定是我认识的人写的,我猜他对陈大人一定很熟悉,里面很多场景写的如现实一般,是他的亲眼所见。”刘一手低声说出了自己的猜测。
沈万良:“这书我没看过。”
“那你可以看看。”
沈万良把头摇成拨浪鼓。
刘一手:“写这书的人,绝对是陈大人的忠实崇拜者!我好想结交他。”
沈万良疯狂摇头:我没有!我不是!我冤枉!
“老沈,这书你可一观!”刘一手宛如脑残粉,不分青红皂白给周围人卖安利,“听说这书在东南,能卖到二两银子一本!多得是人抢着看。”
沈万良压下心虚,接过那本书,佯装无心翻了翻,“写这书的人会不会心怀不轨?是为了骂陈大人?似乎把陈大人写得太无情了?”
刘一手斜了斜眼睛:“这就是你不懂了,咱们陈大人可不是那种只会嘴上说说的假清流,这书作者恰好写出了大人的精髓!”
沈万良:“……”
可怜的沈岛主不知道什么叫做“一粉顶十黑”“一黑顶万粉”。
明明是黑粉力作,结果弄得正主粉丝人手一本。
*
赵秀儿今年四十岁,早就是徐娘半老的年纪,还带着几分颜色,她是这一批从东南来的纺织工之一,另外带了个十九岁的女儿。
赵秀儿成过亲,因为身体缘故,生不出孩子,捡了个弃婴回来养,在女儿九岁时,她与丈夫和离。自己独自带着养女,母女俩依靠绣工过活。
前夫好赌,欠下一屁股债,哪怕和离十年,仍然纠缠她,债主也来找她要钱,赵秀儿避无可避,忍气吞声度日。
直到听说了云中毛纺局招收纺织工,云中总督是越州前任陈巡抚,赵秀儿一咬牙,决定带着十九岁的女儿远赴云中,趁机逃离是非之地,远离前夫纠缠。
若是再留在越州,她女儿根本说不上好人家,前夫还打主意,怂恿她把女儿嫁给富商当小妾。
母女俩来到云中后,方才歇下,便有媒婆登门。
赵秀儿还当是给女儿说亲的,于是对媒婆道:“芳芳年十九,是岁数大了些,我家也不作要求,只要家世清白,手脚干净,不好逸恶劳的良家子便可。”
“哪怕穷困点,我家也不嫌弃。”
隔着一层门帘,芳芳将那本蓝色装订册子塞进针线箩筐里,红着脸听外面母亲和媒婆议亲,她才来云中三天,便见到北地男子高大,整座城男多女少,全是驻军。
她这样的女孩,在这里,应该能嫁出去吧?
若是能找到一个能有陈总督十分之一的男人,便能心满意足了。
“啊?!”罗媒婆微微张开了嘴,没反应过来,“赵妹子,你误会啦,我不是来给你女儿说亲的。”
屋子里的芳芳垂下眼睫,攥紧了自己的手。
赵秀儿叹了一口气,感到失望无比。
罗媒婆拉起赵秀儿的手,笑容灿烂:“赵妹子,俺是来替你说亲的!”
“你、你说什么?”赵秀儿声音抖得不像话,仿佛白日见了鬼,“我都四十啦,还、还带着个二十岁的闺女,在外面,我都能给人当亲奶奶。”
“哎哟,你这说得什么话,你还年轻呢,你才来,咱们城里好几个小伙相中了你。”
“娶了你,还白得一个女儿嘞。”
到了这个年纪,自己又不能生育,赵秀儿可没想过自己还能成婚嫁娶,来到云中,只是想给女儿找个靠谱的好归宿。
谁知道,竟然连她自己,都成了炙手可热的香饽饽。
“来,你认字不?我给你看一本书,你要是不认识,我说给你听。”媒婆往赵秀儿手里塞一本蓝色装订话本,“这书咱们媒婆人手一本,看过的都说想成亲。”
赵秀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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