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章 高堂
自从云中煤炭官营之后,冶铁业跟着井喷,城中铁匠铺聚集在一起,形成了专门的一条街,都是烧着炉子打铁的,师傅多是老兵。
唐明挥舞着手中的铁锤,听得火花迸溅开的声音,炭是好炭,铁是好铁,汗水随着他矫健的身姿缓缓垂下,湿透了腰带。
唐师傅今年四十五岁,是个边军老兵,也曾是军户子弟,一辈子守在云中,也未曾结过婚,退伍后便学了一身打铁手艺,给人修补铁器,终日买酒度日,过着浑浑噩噩的生活。
像他这样的老兵,便是整个边军的缩影,在这里守到七老八十,未曾婚配,也不曾有子女,最终无亲无故,孤寡老死。
唐明铁打得好,手里有几两碎银子,前些日子媒婆上门,说是给他说亲,唐明羞红了一张老脸,连连拒绝,被边上几个老家伙怂恿,见了人,就这么相中了。
还白捡一个十九岁的大闺女。
总之莫名其妙的,在官府领了婚书,他就从一个无亲无故无妻无子的孤寡老头,变成了一个有妻有女有家人的“丈夫”,以及“父亲”的身份。
女儿非亲生,可那一口一个爹,喊得他满眼热泪。
“爹,娘说让你今天早点回去,托人买了烧鸡。”
“爹,我回去时候给你打一斤烧酒。”
“不不不,芳芳,爹不喝酒了,这钱都留着给你攒嫁妆,置备几身好行头。”
明明是拼凑起来,毫无血缘关系的一家人,却在这边关重镇中,当真像是一个温馨的家,仿佛一家人已经幸福快乐的生活很久了。
“靠,老唐,你是真让人羡慕!”
“这就老婆孩子热炕头了?”
“俺什么时候才能有个家?”
……
*
毛纺局第一批羊毛毯制作出来的时候,陈秉离开了毛纺局,走进云中大街,闲庭信步的游逛,与刚来时不同,这座边陲重镇街市上多了几分烟火气,不再是年轻士兵聚众打架斗殴,有面摊、有烧饼铺子、有沿街叫卖糖葫芦的小贩……总算像个正经的城市。
从东南来的纺织工,虽然没有羊毛纺织的经验,但他们上手极快,假以时日,便能挑起大梁,将云中的羊毛行业发展的红红火火。
这也就到了陈秉摸鱼,撂挑子不干的时候了。
外敌滚去养羊,城市商品经济发达,而他这位总督,便可以“病倒了”,在城外找个有温泉的地方,修建庄子别院,叮嘱自家老婆“金屋藏娇”。
两个不省心的孩子也快到了上小学的年纪,再加上陈秉承诺为纺织局的工人安排孩子上学,他便还有一个开办蒙学的事情,这两日忙着招收先生,他亲自面试。
“总督大人,陈总督大人。”罗媒婆鼓足了勇气,在街市上叫住了陈秉。
陈秉停下脚步:“何事?”
罗媒婆看着眼前人俊美的脸庞,乌黑墨色的长发束起,一身的清雅出尘气息,宛如从水墨画里走出来的清隽人物,一时之间咽了咽口水,不敢说话。
对方就像是雪地里的丹鹤,食雪莲,饮朝露,不食人间烟火,通身的气质,也不似人间颜色。
《铁血柔情录》也没写总督大人本人长得这般绝色美貌(x)。
“奴家是城里的罗媒婆,过去呀,那个好几年都不开张啦,最近咱们城中红鸾星频频闪动,接连撮合了几十对,不少军中男子,又加上近来吉日不多,全凑在一起啦,也就不讲究,说是几对新人一同办个婚礼,宴席全在一块,这些倒还好,新人们上无父母高堂,下无弟妹子侄,仪式上缺了个主婚人……”
罗媒婆捏着帕子笑,就差明说想要请眼前人去给新婚夫妻充当“高堂”,堂上总得有人坐着呗,若是她撮合的新人宴席上能请到陈总督端坐高堂,那她罗媒婆可就在城里长脸了。
她要成为云中第一媒婆。
陈秉:==
他才不过二十六岁的年纪,就去给人婚礼现场坐“高堂”?
“大人,看在也都是您撮合的缘分上,露露脸吧。”罗媒婆眼巴巴地望着陈秉,在她眼里,这可不单纯是总督,而是活生生的月老在世。
“要不,您回家去问问夫郎的意思?”
陈秉沉默了一瞬,“好,本官答应去。”
提到了爱凑热闹的姜漓,想也不用想答案,于是陈秉答应了。
“太好了,我替诸位新人感谢大人。”
*
陈秉回到家中,把事情告诉姜漓,姜漓果然很兴奋,“去去去,这么有意思的事情,焉能不去?”
“正好也让他们亲眼见见传说中的总督大人,解除解除书中的误会,他们都看过那本《铁血柔情录》,写得太浮夸了,句句都写我是个什么‘美夫郎’,羞死我了。”
陈秉:“?”
“要知道当初咱俩成婚的时候,可都说我霸王硬上弓,是我一坨牛粪让‘鲜花’插在我身上,是我老牛吃嫩草……”姜漓指了指自己,大感“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老哥儿穷”。
曾经的姜家老哥儿,一身短打站在自家夫君身边,送考院试,人家还都当他亲弟弟姜闻瑄才是陈秉夫郎。
“我那时候穿衣打扮样样不会,胭脂水粉都认不全,现在的漓哥儿,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我经营的绣坊,在京城都说得上名号,我的胭脂水粉铺子……”姜漓托着腮帮子数了数,发现自己的行当随着成婚后,越来越广。
人靠衣装,他本身底子就好,生得一双顾盼生姿的丹凤眼,以前看人的目光直来直去,在床上被自家夫君折腾狠了,多了莹莹的水光和迷离。
也当得起一句“美夫郎”。
“真会显摆。”陈秉刮了刮他挺翘的鼻子,“夫君还颇喜欢你曾经木讷的样子。”
想想最开始肌肤之亲的那段日子,姜漓半点也不会,生涩的厉害,把那种事情当成是受刑,只会忍着不叫唤,闷不吭声。
现在话本子里学了无数“胡言乱语”,动不动就“语出惊人”,有时候他都给笑痿了……没落上萎了的毛病,算是他坚强。
成婚多年,笑点越来越高。
姜漓别的本事没有,瞎瘠薄乱学的本事超强,在话本子里看人家小受抛媚眼,什么媚眼如丝,什么嗓音娇媚,他也跟着学人家的原生动作和原生台词。
经常晚上面对着同一个夫郎,却跟翻牌子一样,不知道开出什么样的惊喜,纯看姜漓当日究竟看了什么书。
水过鸭背,几天就忘。
陈秉:“我有一个会自我格式化的夫郎。”
“?”姜漓歪了歪头,“夫君,你什么样子我都喜欢,最近喜欢你冷酷无情的样子。”
“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肌肤之亲那个晚上吗?就是那样,用武力镇压我,蹂()躏我,让我叫破喉咙,也逃离不掉。”
陈秉:“???”
“话本害人!”陈秉双手捏住自家老婆白嫩嫩的俏脸,“看来咱们家也需要一次‘焚书坑漓’。”
“把你的话本子都烧了。”
姜漓:“烧就烧呗,爷有的是钱。”
说罢,总督大人的“美夫郎”做了个鬼脸。
*
婚礼现场,在一处小院之中,沿街摆了数十桌酒席,街坊邻居都来赶热闹,尽管这街坊邻居都是军户,除了值班的,全都来凑个数。
这样的婚礼花费不少,都是些壮年小伙,想要填饱这些人肚子,酒肉饭食堆满桌子。
陈秉领着自家夫郎端坐高堂,接受五对新婚夫妻,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
“大人,这是草民亲手铸的一把刀,赠予大人。”
唐明是今日成婚的新人,拜堂后,从后院里抬出一把崭新的刀刃,呈上来,献给陈总督。
一把三尺三寸的宝刀,带流水纹,深褐色刀柄,雕刻着繁杂花纹,刀尖呈雁翎状向上扬,锋利异常,刀光闪烁。
“老唐,你这婚宴上赠刀是什么意思?”
唐明挠了挠头:“大人前来,俺这里也没什么好东西,只有这把刀。”
“大人收拢官煤后,云中煤炭质量越来越好,这正是乌金煤锻出来的刀。”
有人提出异议:“话本子里的大人使剑不使刀。”
唐明目光一呆:“我只会铸刀。”
云中乃是军镇,用刀用枪的多,哪有行军打仗用剑的?
“这是一把好刀!”姜漓提起那把刀,一股豪情填满胸口,“这漠北狂刀,正适合我用。”
“噗——”芳芳嘴里的一口酒水喷了出来,和她一样,自从陈秉夫夫俩出现后,便把视线关注在两人身上,料想他们和话本子里写的一样。
可说好的娇滴滴美夫郎呢?
这个举着大刀的美人是谁?他不是应该往自家夫君怀里钻着嘤咛一声吗?
酒过三巡,到了这种时候,普通的婚宴客人该走了一半,而这一回,见陈秉在此,大部分人舍不得离开,而陈秉不打算多留,站起身,已然准备离开。
然就在这时,院墙外面发出一声尖叫,酒桌上的声音停止了片刻,再来是拳打脚踢声,女子的哭喊声,新郎之一唐明的怒骂声:“狗娘养的,放开她!”
陈秉面不改色,走向声音的来处,后面跟着姜漓与知府罗文昊,边上还有两个参将守备,此时彼此之间递了个别有深意的眼神。
这两个参将留在最末尾,外面的热闹并未吸引到他们,两人目光看向人群中陈秉的背影时,不自觉露出幽微的不悦和愤懑。
自从陈秉这个新总督到来后,最底层的士兵得到了拖欠的粮饷,又得到了北虏的赏银,在心底,把陈秉奉为天神。
而对于王虎、李铸国这样的中高层将领来说,陈秉则是“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的煞星。
首先是军饷,不说各级将士的具体月银,假设平均每人一两银子一个月,一人便是十二两一年,只要吃够一百人的空饷,一年便是一千二。
在过去,每年都要吃好几万人的空饷,大家都老实给镇守太监刘福涛孝敬,多年来相安无事,各赚各的钱,互相遮掩。
陈秉来了,不由分说杀了镇守刘太监,从此后军饷点名实到分发,绝了大多数吃空饷的机会,军官们敢怒不敢言,内心巴不得城外两万草原骑兵,早日踏破云中城门,只待陈秉身死,回归原样,
军饷是其一,其二则是陈秉更改了斩首北虏的赏赐,在过去,斩杀北虏一级,军队里官升一级,而这种“升官”的机会,都牢牢的把控在中低级军官的手里,能升官的,都是自己的“亲朋好友”,形成巨大的人脉关系网,陈秉把这一项也砍了。
陈秉又将云中煤矿收归官营,这也就罢了,最不可忍受的,则是陈秉堂而皇之对草原部落收购羊毛,极大的触碰到了云中军官与本地富商的利益。
陈秉收羊毛,又给草原部落贸易生活物资,这是对边境“走私网络”的重锤。
富商们过去依靠走私谋取暴利,而边关将领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收取一定的好处费,帮助走私,他们可不止走私生活用品,朝廷发下来的军械、粮草……
草原部落老实养羊去,他们的军功怎么得?他们的走私怎么继续?不打仗人家凭什么来买你的军械?
他们的钱袋子被陈秉死死的掐住,所有赚钱的路子都断了,过惯了“钱来如流水”的日子,哪能继续在军队里忍受下去。
不少云中军官心底对陈秉积怨已久,他们只差一个机会,将陈秉拉下马。
而他“羊毛计”决不能成功。
云中如今表面看起来和平,底下的势力深不可测,暗流涌动,多方面人马都想方设法阻止,不择手段摧毁官营毛纺局和煤矿局。
“今日便是一个机会……那边已经布置妥当,必让陈秉民心尽失。”
所有人随着声音来到了后院角落,一棵大榕树背后,三个穿着边军军服的年轻汉子,被唐明等几个老兵摁在地上,一个年轻的女人缩在墙角,单薄的衣服被扯破了半边,正捂着脸哭。
女人是典型的南方女子长相,是东南来的女工。
唐明看了眼女人,想到了自己的继女,又是怒火中烧,一只脚踩在最前面那个士兵的脸上,那士兵被揍得脸上青肿带血,此刻却还在嘿嘿邪笑。
“陈总督来了!”人群里有人喊了声。
人流自动排开,让出一条道,陈秉走上前,面无表情扫了眼,姜漓命丫鬟上前为女子披上一层外衫,柔声安慰她。
陈秉的声音平静:“这是怎么了?”
“大人,这三个畜生想要欺辱这位女子,弟兄们听到叫声赶过来,已经将人按住了。”
被他踩在脚底下的士兵扭过头,看见陈秉,非但不惧,反而亲切的咧嘴笑开了,“总督大人,您来的正好,兄弟们就是想玩玩而已,又没真干什么,您何必为了几个织布的娘们为难自家弟兄。”
陈秉定定地看着他,没说话。
见此,那个士兵更是嚣张至极,“陈总督,您从东南招来这么多娘们,个个水灵灵的,将士们天天看着,能不想吗?”
“反正她们也是来伺候人的,伺候谁不是伺候呢?咱们替您守着边关,玩几个娘们算什么?”
边上几个喝了酒的士兵跟着起哄:“就是,大人,兄弟们都憋坏了!”
“总督大人,您可不能偏心啊!”
陈秉睨了那士兵一眼,语气平静无波:“你叫什么名字。”
“孙二虎,云中右营把总。”
“这官不小,当了几年兵?”
“八年了。”
陈秉嗤笑一声:“八年老兵,军规都记不住,奸()淫()妇女,按律该当何罪?”
“大人呐,你可甭拿军规吓人,标下在边关为朝廷出生入死八年,玩几个女人哥儿算什么?”孙二虎闷闷地笑了几声,“再说了,大人您有意招这么多东南娘们来云中,不就是给兄弟们准备的吗?大家心里都明白,大人您是为了犒劳三军。”
他的话音刚落,所有人的喉咙失去了声音,四下落针可闻。
知府罗文昊倒抽了一口凉气,这些话若是传出去,那可就不好听了。
无论怎么处理这些人,都是捅了马蜂窝,堵不住流言的嘴。
“哦?你是本官肚子里的蛔虫,知道本官现在想什么?那你这么聪明,不妨猜猜本官现在要做什么——”陈秉顿了一下,给边上人一个眼色:“把这三人绑起来,跪着,腾个空旷的地儿,等会儿人头落下来,诸位脚底别溅了血。”
孙二虎悚然一惊,不可置信看向陈秉,而后跟来的王虎,李铸国两人,更是慌了一瞬,李铸国连忙道:“总督大人,理应查此三人的直属长官,责备其管教无方之罪。”
按照过去基本流程,应该是找出几人长官出来责备,长官再磕头认错,回去责备将士,挨上八十军棍,便可平息事端。
而孙二虎等人的话,自是不免流传出去。
“冤有头,债有主,既是他们犯了错,便让他们一应承担,在发军饷那日,本官立的规矩便说过,军队禁止烧杀抢掠,禁止奸淫女子哥儿,违者斩之。”
“就此当众行刑吧,以儆效尤。”
王虎连忙道:“大人不可,这厮敢当众说出这番话,背地恐怕有人指使教唆,污蔑大人名声,应当关进大牢里严加审讯。”
“本官懒得审,也不在乎背地里是否有人指使。”陈秉眼风扫过王虎等人,懒洋洋说着这番话,透着一股不怒自威的毋庸置疑:
“谁犯错,谁死。”
他接过姜漓提着的那把刀,那是一把崭新还未见血的刀,正是今时吉日新郎所赠宝刀,走上前去,手起刀落,人头落地,血溅当场。
刚才还嚣张至极的孙二虎,现今只剩个无头残躯,掉落在地的头颅,面上嚣张的笑容仍然未曾褪尽。
陈秉手里提着那把仍在滴血的刀刃,冷眼扫过方才起哄的几个士兵:
“谁憋坏了还想试试的,尽管上前。”
风吹酒醒,方才那几人忙不迭的跪下,噤若寒蝉,不敢作声。
王虎和李铸国两人见状傻眼了。
陈秉这么个文弱书生,说杀就杀,这也忒直率,比武官还要莽。
他们暗地里猜了无数次陈秉的反应,都没猜到这个,要知道“文官多疑”是狗改不了吃屎的本性,疑神疑鬼的人,走两步,看三步,倘若明知有人在背后指使,焉能不查?
留人性命才是应该的吧?
而对方直接一句“懒得审,不在乎”,堵住了所有人嗓子眼。
陈秉提着刀,又砍了一个,边上的男女老少都给看呆了,他们刚才还在吃席,这会儿赶上了午门抄斩,大人光风霁月,君子翩翩,手里这把刀也是,举重若轻,仿佛挥洒狼毫,端的是潇洒利落。
两颗人头落地,最后那一人实在绷不住了,“求总督大人饶命,我是被逼的!是受了右营参将周祥所指,周祥名下空缺粮饷,三年累计一万八千两,他还有一条走私路,通过边市往草原运送铁锅和箭头。”
王虎和李铸国等人脸上血色全失。
“求大人开恩,属下真是被逼的,周参将恨大人断了吃空饷的路子,因此命属下等前来搅局,他说只要把事情闹大,让那些纺织工害怕,让大人名声臭了,毛纺局办不下去,弟兄们就能继续吃空饷……”
“他还说只要搞垮了毛纺局,草原上牧民没了高价羊毛,就只能回来抢,到时候朝廷还得靠他们这些边将打仗,便又能吃空饷,又能走私了!”
第152章 开心果
有了士兵的口供,陈秉让人拿下了右营参将周祥。
但这并没完,这一举动,引起了边军整个上下震动,所有人都开始感到不安。
周祥生得端正,是个颇为文雅的武将,被拿下后倒是神色不慌,相反,眼底还带着几分嘲讽之色。
被审讯时,他高傲又嚣张的蔑笑道:“传言智计无双的总督大人,也不过如此。”
他知道了婚宴的事情,和预料不同,但结局——此一步只想伤了陈秉的民心,而陈秉选择了自取灭亡之道。
“周祥,在过去三年,你胆敢吃空饷一万八千两……指派士兵在婚宴捣乱……这罪你认不认?”
周祥低着头,接着抬起头来笑了笑,笑容有几分疯狂:“我认。”
“但吃空饷的,可不止我一个人,倘若总督大人要清算,是清算下官,还是清算全部?”
“今日我人头落地,明日是谁?”
说到这里,周祥语气激动道:“他陈秉敢杀我吗?”
他如此嚣张的底牌在于——法不责众。
不吃空饷、不冒领军功、不私役士兵,不参与走私的军官数量屈指可数,陈秉作为最高长官,他要清算总账,那么云中宣府在册五百多名军官,全都要清洗问罪。
杀了他一人,其他人杀不杀?
所有军官遭到清算,整个边镇有兵无官,系统瘫痪。
其他军官不傻,大家底子都不干净,陈秉若要问责,那便是逼人哗变造反。
信不信陈秉今日处理了周祥,明日便有人哗变攻破云中总督府。
是赌陈总督民心所向?还是赌军士上下的良心?
“总督大人若要杀我,那就是站在所有人的对立面!”
刘一手被他的嚣张气得够呛,眼前的参将周祥,比倭寇要狡诈恶毒百倍,今日陈大人所处境况,更比在越州还要凶险百倍。
云中宣府驻军兵马十万计,是伤人也伤己的狼牙棒,陈秉担任云中总督不过几月,底下又有多少忠心?
全部旧军官都涉案,一群人绑在一起,所有人眼睛都盯着呢,稍有不对,便会引起人人自危,那么云中当真要乱了。
不敢赌,赌不起。
“陈大人,今日之事,须得细细考量。”刘一手冷汗连连,看着陈秉,也不敢直说今日婚宴杀人错了。
消息传出去,民心稳了,军心乱了,暗潮涌动,在黑夜之中,多少军官正在谋算诛杀上官。
“大人是将自己置于危险当中。”
婚宴结束,拿下周翔,初步审讯后,已经是深夜,整个总督衙门府上戒严,陈秉还穿着白日里参加婚宴的月白色锦袍,分明是十分华贵庄重的剪裁,却被他穿出山中晨雾般的轻盈飘逸。
沈万良仔细端详月下的陈大人,自从开始写话本后,他便留心观察大人的一举一动,从他的神情,猜测他的所思所想。
云中凉爽,是上好的避暑圣地,哪怕盛夏,白日不热,夜里清凉,单薄的衣服不经风,还需披上一层披风。
沈万良此刻心中三分期待三分激动,剩下四分看好戏的促狭,他的顶头老大,他效忠的主人,今日运势到头,终于要翻船啦?
他凝神细观月下的陈大人眉眼淡淡,清润干净的一张脸,生得并不浓艳,甚至于这张脸的五官,也不太让人记得住,却偏偏有一种说不出的韵致,只记得他的三分神韵,而忘记了他的真实皮相。
大人长得真好看……每次留神观察,沈万良须得节制自己跑偏,他是个阅人无数,同样也喜欢欣赏美人的高级品鉴者。
哪怕在岛上,此等绝色也是头牌中的头牌,咳咳,跑偏了。
总督大人眸光如水清润,夜风吹起他的鬓边碎发,稍稍露出了眼底的真色,当表面笼罩的那一层朦胧如雾的“柔和”消失时,整张脸便是近乎凛冽的清艳。
陈秉这会儿身心充满着一种被迫加班的暴躁,一点就燃,一点就要炸。
沈万良竭力藏住愉悦道:“大人急了?”
陈秉语气不好:“本官赶着回家吃饭。”
沈万良:“?”
底下的军官都要造反了,吃什么饭?如此捉摸不透的回答,使得沈万良失神沉思。
他写的总督大人,还是不对味。
刘一手道:“大人,此事须得从长计议,倘若要彻底清查军饷账册,少说也要十天半个月,这周祥如今是一条疯狗,狂咬无数人,还交代了其他数名军官的贪污作乱行为,赌的便是大人不敢引起众乱。”
沈万良心头乐了,心想吃瘪了吧,还以为这是越州呢?云中都是武将莽夫,造你老大的反,分分钟的事。
最大的敌人反而不在外部,而是出自内部。
刘一手:“前朝云中曾出过惊天大案,几乎涉及云中官场所有人,皇帝却也不敢全办,只道尽数处理,官场上下一网打尽,北虏在侧,安能守城?”
所以,边境的与众不同,也是镇守刘太监公然受贿的底气,要的就是上下拧成麻花,法不责众。
得亏陈大人来的时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刀了刘太监,否则这些人上下齐心,还不知如何应对。
他们早就结成了利益共同体,而大人才是那个局外人。
“如何破局,还得日后想出分化之策。”
沈万良在心里补了一句:所以现在不能清算旧账,还得憋着。
而他心高气傲的主人,弱冠之龄高中状元的陈大人,又如何能忍气吞声呢?
嘿嘿,今日必遭反噬。
“不用等日后,他们以为法不责众?那是没遇到不讲法的。”陈秉负手站在月下,已然有了计较,他可不是迂腐守旧的清流,“刘一手,你去拟一份布告,内容有四,第一条,凡在平靖二十二年前参与吃空饷、冒功、私役、走私者,主动退赃,如实交代,免死,革职为民;第二条,自本官到任后仍参与上述行为者,主动退赃,如实交代,免死,流放三千里;第三条,抗拒不交,销毁账目,串通口供者,斩立决,家属流放。”
沈万良不可置信看向陈秉,心想“我的主人真头铁”,他是真敢写,而自家大人是真敢上。
这岂非与千人万人为敌?
“第四条,主动检举他人者,按检举数额的百分之二十予以奖励,可抵罪。”
陈秉浅浅一笑:“这些人不是喜欢像疯狗一样咬来咬去吗?那就互相咬个够。”
周祥主动吐露多人罪状,仗的就是陈秉不敢牵连太多,一齐下狱,引起整个军中大乱。
现在陈秉设一条规矩,便是将所有军官放入一个养蛊坛子里,看他们互相厮杀。
反正陈秉无所谓,他没有要将所有人一网打尽的激进想法,同样也没有要放过众人不再清算旧账的绥靖想法,让他们自个儿斗去,剩谁他留谁。
这就是“恶人还需恶人磨”。
“大人此举甚妙!”刘一手神色激动了,周祥等人意图结成犯罪共同体来对抗陈秉,而陈大人这一招,则让他们内部分化,互相猜忌。
陈秉:“那就这么办吧。”
说罢,陈秉挥袖走人。
沈万良停留在原地,目光呆滞,直到目送陈秉的背影离开,他又看向刘一手。
不对劲,这实在太不对劲了。
“刘一手,你不觉得大人这办法有哪里不对吗?”
刘一手道:“有何不对,这法子不好用吗?”
沈万良语塞,他这会儿就想掐住刘一手脖子晃晃他脑袋里的水,你不觉得这法子三观不对吗?
合着你们是倭寇,还是我是倭寇?
励志做毒士的他,也想不出这么毒的计策,让一群人互相攀咬,剩谁留谁,搁这里炼蛊呢。
第二日,告示贴出去,整个云中城里炸开了锅,底层士兵看热闹,吃空饷没他们的份,只觉得大快人心,乐得在旁边吃瓜子。
底层士兵才是大多数。
“到底谁贪得多?”
“我们去检举有赏吗?去年曾被迫服私役……”
“要不赌一个,最贪的哪个贪的最多?陈总督抄了他又该发财了!”
“那咱们不用愁军饷了。”
“可不是,自从陈大人来了,从不缺饷。”
告示一出,王虎李铸国等人便慌了,没想到陈秉搬出这一套炼蛊术,引起了军官恐慌,更是瓦解了犯罪者同盟。
有些罪行较轻,家底殷实的军官率先倒戈;有些罪行较重的,诸如王虎等人,则聚在一起,试图暗中串联,联合抵制,但实际上心思各异——是联合抵抗,还是我偷偷率先检举?
告示贴出来第三天,衙门口排起了长队,全是带着账册来检举上司的,如何如何私役士兵,如何虚报军额……其中的每一笔账,都记录在册。
短短七天,总督府衙门收到了四百多份检举材料,涉及金额超过八十万。
陈秉唏嘘:“还没追上‘一个良’。”
抄来抄去,还是抄了个沈万良最肥,唯独他是实打实的八十万两银,这还不算其他黄金珠宝。
他瞥了沈万良一眼,心想:就冲这一点,本官也会留你在身边当个开心果。
沈万良:“?!!!”
他内心大喊:你这话什么意思?你给我说清楚!
他沈岛主怎么就成了丫的抄家计量工具了。
气成河豚。
而此时在狱中的周祥,得知外面的消息,整个人都要疯了,他之前承认自己吃空饷,也是仗着陈秉无凭无据,有的也不过是士兵的一口证词,不能拿他怎么样。
现在他的副手为了检举赏银,直接交出了他走私军械、吃空饷的全部记录,气得周祥破口大骂。
第153章 比武
检举过后,一半军官汰换,此时边军层级未乱,只是发生了些许无伤大雅的小暴动,到底空缺多数,整个军队指挥系统濒临瘫痪。
陈秉没有沿用旧制选拔军官,他将开始准备的军队运动会推迟到秋天,这会儿临时开一场为期十天的“军中大比武”。
十日中,考核四个科目,分别是武艺、体能、军法、战术应变。
其中前五日的武艺考核属于“重中之重”,不单单选拔军官,更是挑选士兵中的好苗子,发现人才,专门培养。
前五日考核武艺,之后三日考核体能,最后两日考军法和战术应变,四个科目,层层筛选,每个科目,都要筛掉不少人。
之所以把考核武艺放在最前头,作为军官最重要的战术和军法放在最末尾,是因为军队里识字的人本就不多。
陈秉早就计划好了,若是到了后两个科目时,选不出像样的人才,便挑前两项成绩好的,开个速成军官培训班。
“这不太对吧?”沈万良夜里整理完材料,对着空白的宣纸研墨,感到一丝不对劲,“咱大人,那可是状元及第,正统的翰林文官,没去当个科举主考官也就罢了,这会儿搞起军中比武大会了?”
“大人一个翰林文官,怎么走到今天的?”
沈万良提笔落字,酝酿情节时思索前缘,陈大人为何去东南剿倭?这恐怕最初源于大人还在翰林院担任修撰时,一次偶然的国子监讲学……
“如何对倭寇施以‘仁’——”
墨汁落在纸上晕开,沈万良后续写不下去了。
他只想破口大骂:到底是哪个傻逼儒生提的傻逼问题!
“他妈的,原来罪魁祸首在这里!”
追根溯源,沈万良终于意识到,自己逍遥岛主覆灭的最初源头,竟然来自于一次儒家讲学。
儒家讲学-对倭寇施以“仁”-陈秉回答-东南倭患-陈秉担任巡抚-金银岛覆灭。
一桩桩事件连起来了。
“施以‘仁’,施以‘仁’……这就是大人的‘仁’?”
“儒家的‘仁’,是这个仁吗?”
沈万良表情龟裂。
*
陈秉让人将军中比武大会的具体章程贴出去,强调此次军中比武,依照四个科目总分排名,按空缺名额,由高到低录取,录取名单张榜公示,任何人都可以举报作弊者……
军中比武消息一出,整个云中军队动荡不已,仍在位置上的军官心慌了,知道未来怕是大变天,而最底层的士兵们,则看见了升迁的希望。
“得亏没跟着李孝林暴动哗变,还是总督大人来了后,咱们这些小兵卒才有好日子过!”
“对,那些都是狗杂种,还是总督大人一心为民。”
“话说那些个话本子里不是写着某某某地出了好官,百姓们为他造生祠,咱们是不是也该给大人建生祠?”
“大人,退役老兵可以参加比武吗?”
“大人,草民现在从军……”
这回军中大比武,让整个云中都热闹不已,百姓们跟着看热闹,报名处设在城中大街,排队如长龙,除了原先的军中兵卒,还有回归从军的退伍士兵,各地民兵,甚至还有几个决定还俗的“僧人”,说要投入行伍。
负责报名的岛主沈万良咋舌:“和尚也当兵,也上阵杀敌,那岂不是杀生?”
“阿弥陀佛,我佛慈悲,陈大人乃是公认的佛子,跟随大人保家卫国,报效朝廷,想必是佛祖的指引。”
沈万良嘴角一抽:“……”
真扯淡。
在报名点守了几天,见了一堆奇葩乌合之众,沈万良心想乐子大了。
就这群玩意里,还能挑选军官?
他们东南倭寇小杂鱼,可比不上草原铁骑,大人的“羊毛计”虽说是平缓了云中附近几大草原部落,但这不代表边关平稳。
趁你病要你命——周围豺狼虎豹虎视眈眈,更兼狼子野心,不从武力上征服对方,他们背地里一定会积蓄力量反扑。
这些人可不是爱好和平的族群,而是信奉“强者的力量”。
在不少草原部落里,南下劫掠属于“成人礼”,没劫掠过的男人,不配称作勇士,这是荣誉英勇的象征。
云中周边的草原部落势力,属于漠南漠北,而在两千多里的戈壁外,还有庞大的漠西草原霸主苍狼汗国,虽说隔得远,苍狼本部前往云中,快马奔袭都要半个月,但随着漠西势力扩张到漠南,不代表苍狼部不会远征云中发难,威逼朝廷更改“朝贡体系”。
苍狼汗国胃口不小,与南下劫掠的草原部落不同,他们属于光明正大的每年抢劫,把朝贡体系玩出花样,每年代表正统草原势力,派遣使团入京。
一开始,使团不过几十人,近年已经厚颜无耻到派遣近三千使团进京纳贡,使团人数越多,索要的赏赐越多,朝廷已经快忍无可忍,而苍狼汗国仍在不断增加使团数量。
陈秉在云中开边市,已经变相得罪了苍狼汗国,漠南势力通过互市交换生活物资,便可脱离苍狼汗国的掌控,也使得一些小部落,不再依赖于朝贡体系,也不需再服从苍狼汗国。
东部草原势力在武力上不如西部草原势力,因为东部草原依靠贵族血统统治,讲究血脉,以血脉家族论尊卑,存在很多旧贵族。
西部草原则不一样,西部非显赫家族出身,纯靠实力说话,以武力为尊,因此,西部军事力量更为强悍。
近年来因为朝贡使团问题,朝廷与苍狼汗国之间屡屡产生摩擦,朝廷限制使团人数,压低马价,而苍狼汗国胃口膨胀,想要继续扩张使团数量,两方恐怕难免有一仗要打。
首当其冲的便是云中。
为什么苍狼汗国与云中相距两三千里,有的是其他线路进攻中原,为什么大概率会选择云中?
倒霉就倒霉在地势开阔,其他线路要么是荒地沙漠,要么天堑阻隔,不利于骑兵作战,唯独云中这个北大门,周边是广阔的草原,最适合骑兵驰骋。
“也不排除苍狼部首领脑子奇葩,偏要从其他方向进攻,或是惧了陈大人的威名。”
但这怎么可能呢?
苍狼部有两千里突然奔袭发难的可能,即便这种可能性很小,却不得不防。
尤其是现在陈秉给苍狼汗国朝贡体系背后捅了一刀,又处理了一大批军官,正是上下混乱的薄弱时期,倘若苍狼部首领是个投机分子,兴许便会趁机攻打云中,以此逼迫朝廷限制边市贸易,增加朝贡使团人数。
朝贡使团两千人,几乎每一次进京朝贡,朝廷便要拿出二十万两银子用于赏赐纳贡,到了三千人使团,便几乎是三十多万两。
“三十万两,还不及半个我。”沈万良唏嘘吹一声口哨。
朝廷与苍狼汗国的朝贡摩擦不知道何时引爆,但沈万良暗搓搓期待是陈大人在云中的上任期间,到底是谁打赢了谁呢?
若是苍狼汗国攻下了云中,那么他的《铁血柔情录》便可以就此填上一个完美的结局。
总不可能是陈大人守城成功……吧。
若是陈大人击退了苍狼国攻势,谈判降低使团数量,甚至于平定草原部落,那他还有的写,但这怎么可能呢。
“这样一个故事,谁也猜不到结局。”
*
比武大会设在云中城外校场边上,场地开阔,足以容纳万人,四周甲士列阵如林,旌旗随风飘扬,正中搭建了一处高台,台上摆了桌案和一列座椅,最大的那张将军椅子上,铺着白色的雪狐皮。
晨时正,陈秉登上高台,他身着银白色轻甲,层层叠叠的甲片如鱼鳞,在熹微的晨光中泛着冷冽的银辉。头顶银色发冠,墨色的长发高高拢起,干净飒沓,露出一整张脸。
薄光落他脸上,将那眉眼照得愈发分明,他的身姿颀长,肩甲微宽,腰封却束得极紧,勒出劲瘦有力的腰身。
他当众训话,宣读比武规则:
“比武点到为止,不得故意伤人,违规者丧失资格……第一轮比试骑射……”
姜漓坐在台后,手捧着双颊,望着自家夫君英俊挺拔的身姿发怔。
他今日穿一身月白色的广袖长衫,简单一根玉簪束起头发,不很富贵华丽,也不简陋粗糙,透出几分精巧的雅致。
等到台上人训话结束,他端了茶上去,在旁边坐下,姿态端方自持,想着如此重大场合,自己可是书里的“美夫郎”,不得失了颜面。
底下第一轮骑射比赛已然开始,陈秉踏着银靴屈膝踩在榻上,手托着腮,开始反思自己为何没事找事。
比武第一天,就想翘班,而他这个主考官,还要在这里镇着。
“夫君……”
姜漓轻轻唤了他一声,继而沉默了几瞬,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劲。
“你不觉得咱们的衣服该互相换一换吗?”
初见时,他才是一身骑射武士打扮,而他的夫婿则是柔弱的读书人,手持书卷,穿着一身长袍广袖。
现在全然颠倒了。
陈秉瞥他一眼,视线从头扫到尾,发现自家老婆腰悬竹佩,手持书卷,像模像样。
还当真有一股文雅书卷气。
“你带了话本?”
姜漓怒道:“你看轻我!”
“兵法书?棋谱?总不至于是《论语》吧?”陈秉微微弯了弯嘴角,露出一个淡淡的浅笑,在晨风中清丽如仙。
姜漓老实道:“就是话本。”
陈秉:“……”
“拿来我看看。”
姜漓扭捏着递过去,还真就是那本《铁血柔情录-云中总督传》。
陈秉挑了挑眉,他听过此书大名,倒是没仔细翻过,不过也罢,反正监考无聊,收缴老婆的书来翻翻。
第154章 事实
第一轮骑射比试,要求每人十支箭,骑马绕过三个标杆,在奔驰行进中射向百步外的箭靶,中五箭者合格。
比赛的号声响起,所有人看向赛场,包括沈万良,聚精会神,目不转睛,耳边听得马蹄声阵阵,紧接着群魔乱舞,箭矢乱飞。
沈万良含着的一口唾沫,差点把自己给呛死。
……这什么鬼玩意?
这群参加比试的士兵,别说是射中靶子,很多人连马都骑不稳,在马上拉不开弓,英姿没见几个,逗笑草包场景连连。
沈万良在岛上练过兵,他的几百名守卫是精英中的精英,何曾见过眼前数以千计的草包,还是官府正规军。
边军的实力水平竟是这般……
沈万良不禁为自己的老板掬一把同情的泪水,带着这群杂军守边疆,哪怕陈秉再是运筹帷幄用兵如神,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他心里这般想着,眼中闪过一丝窃喜,心道这比武大会全然暴露了边军过往疏于训练的事实,全是些酒囊饭袋草包,陈秉此刻定是心中焦虑万分,感到痛心疾首。
想到这里,沈万良转过身将目光投向高台之上。
底下赛场上混乱不堪,高台上独坐着的男人却是八风不动,银白色轻甲未卸,只是把护腕解了,侧着身子搭在一旁的扶手上,露出一截骨节分明的手腕。
他手里捧着一卷书,看得聚精会神,只在偶尔翻页时抬眸,目光懒懒往台下一瞥,神色平静,底下的混乱未曾使得他脸上神情有任何变化。
那是一种极其“安定”的力量,沈万良在这一刻想到了“气定神闲”这个词,仿佛一切都尽在这个男人的掌控之中。
那些失败出局丢丑的人,哪怕再如何悔恨难堪,在看到高台上那个男人的时候,心情也跟着平静下来。
沈万良心头惊骇难测,莫非陈秉早就预料到了这样的场景,是了,他向来是个走一步算十步的人,此时手里捧着兵书,心如明镜,定然已经想到了未来练兵的办法。
军官汰换过半,边军疏于训练,又有草原骑兵虎视眈眈……而他在这种情况下,不急不躁,安然读书谋划,这是何等的心胸与气度?
沈万良看得呆了。
眼前晴空万里,高台上恍若无风,整个天地只剩下那一人,就连日光落在他身上,都仿佛柔和了许多,将银甲的冷光淋成温润的薄辉。
他的指节轻叩书脊,绝非无心,而是全盘掌控。
沈万良在心里发誓,他会永远记得眼前这幅画面,这让他想起陈秉在越州定海湾,以旗语指挥的那一战。
那些个除倭三流故事,没能写出大人的三分精髓。
沈万良心下震撼莫测,许久都未曾回过神来,直到人群中一声声喝彩,难得出了个成绩优异者,他才猛然惊醒,接着又看向高台。
那人仍在翻书,底下发生的一切都未打动他分毫。
得胜者见状,也不敢太得意。
——这是在无声的敲打。
所有人都在期待他的目光在自己身上停留。
沈万良此刻却开始好奇对方手里的那本兵书,是何等的六韬三略,又是什么样的良书良策,让一个文官翰林,在战场上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实在压不下这样的好奇,沈万良躬者身子走上台,来到那位大人的身旁。
总督大人察觉到他的靠近,只是不咸不淡睨了他一眼,收回视线,落在书册上。
“陈大人,以目前情形来看,仅是骑射这一轮,便能筛掉半数。”
陈秉淡淡应了一声,不置可否。
沈万良悄悄抬眉,用眼角的余光瞥向书页,当熟悉的字眼跳入他眼眸时,他神魂俱震,仿若遭了雷劈,不敢置信瞪着那本书,扑通扑通狂跳的心脏要从喉咙里蹦出来。
他看的竟然是……竟然是……
“大人,您快快把此书放下,不可让此等邪书污了大人的眼睛,写这书的人定是居心叵测,意图玷污大人的名声!”
陈秉看向他:“邪书?居心叵测?”
“沈万良,你来说说看,这书哪里玷污了本官的名声。”
沈万良痛骂道:“此书作者竟然把大人写成那等耽溺美色,为博美人一笑,不惜烽火戏诸侯的昏庸男子,实在可恨!”
“在万良心中,大人您一心为民,把江山社稷放在第一位,把黎民百姓看得比什么都重要,为百姓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千千万万民众在您心目中胜过一切,哪管什么儿女情长。”
陈秉:“……在你心里,本官是这个形象?”
“千真万确,万良以列祖列宗发誓!”沈万良举手发誓,生怕自己与那书沾上半点关系。
陈秉的目光落他脸上,那双晶莹剔透的桃花眼浮起几分玩味儿,他含笑道:“你又怎知本官不是那等‘为博得美人一笑,烽火戏诸侯’的男子呢?”
“也许这书,写的是事实。”
沈万良低着头,身子抖成筛糠,一口老血憋在嗓子眼,噗——老子自己手把手写出来的抹黑,还事实?
这是陈秉在对他发难?!
陈秉合上手中的书,压在扶手上,看向沈万良帕金森似的表现,眼底的笑意更深,他随便翻了翻这本《铁血柔情录-云中总督传》,其中多有杜撰,但也不少真实的细节,就好比他杀镇守太监那一幕,和现实发生经过别无二致,知道这回事的人有不少,但是——
他已经能猜得到这书怎么来的。
陈秉不打算揭穿,对这书亦不甚在意,事实上,这本书,倒是比市面上其他关于他的话本故事更加顺眼,没把他夫郎写成身高九尺门神壮汉,也没把他写成身娇体弱动辄流泪交代遗言的傻白甜,也算是从另一方面为他“拨乱反正”。
果然,恨比爱更理智?
他确实冷血无情心狠手辣性格暴戾恣睢,且带着游戏人间的无所谓心态。
不过和书里面的陈总督相比,陈秉有些愕然地发现,书里面的陈总督,非常宠老婆。
比如什么“总督为夫郎试胭脂,士兵候于门外三刻,不敢催”,又比如“夫郎在院中练刀,总督坐于水榭,观之终日,不离半步”,还有“夫郎喜梅,总督遂令衙门种满梅林”……
为了老婆耽误公事,为了讨老婆欢心,不惜耗费各种人力物力,但事实上,饼小白脸没做过这些事情,在宠爱夫郎这件事上,他反而是相形见绌的。
夫郎为他研墨,为他耽搁生意,他在院中抚琴练字作画,夫郎在旁边看了一天,甚至于,夫郎给他盖房子,何止种梅林竹林?
为此,陈秉感到愧疚,他这“软饭硬吃”太严重了,不是他宠老婆,是老婆宠他。
为博美人一笑,豪掷千金,甚至于烽火戏诸侯,有何不可呢?
还得感谢这个作者给他立了个宠老婆人设。
陈秉反思自己是不懂得怎么爱人追求人,也不太会讨女人小哥儿的欢心,他活得太自我随心,这书倒还给他树了些“正面例子”。
他要宠老婆的呀。
这本书的作者,很会讨女子小哥儿欢心,说出来的情话,也是一套一套的,对比起来,陈秉觉得自己像块木头,含蓄,内敛,或者还有点自己没察觉到的直男癌?
当着沈万良的面,陈秉让人把夫郎姜漓请过来,被他收缴话本后,姜漓红着脸气鼓鼓看比赛去了。
“你……喊我来做什么……”姜漓瞥见扶手上压着的那本书,一张俏脸飞上两坨红晕,简直要疯了疯了,这个男人半点都不遮掩,别人看见了怎么办?
丫的看这种书,都不觉得羞耻的么!
这会儿姜漓恨不得钻地洞了。
同样恨不得钻地洞的还有沈万良,他简直是汗流浃背了呀!
“漓儿过来。”陈秉声音温柔到了极致,他接过士兵递上来的花名册,翻开移送到自家夫郎的眼前,搂着他的腰肢,柔声道:
“宝贝漓儿,你来挑几个看顺眼的名字,夫君给他们封官做。”
姜漓:“???!!!!!”
可怜的漓哥儿已经不只是脸红,眼睛都瞪成了兔子,他夫君这是见边军表现太差,干脆破罐子破摔又要搞“锦鲤”玄学了。
这倒也不是头一回,可旁边还有人看着呢,姜漓瞥了眼沈万良,咬了咬自己的唇。
“我不挑。”
“漓儿乖。”陈秉眼睛里是腻死人的宠溺,他抬手轻轻抚摸姜漓的脸,“夫君只要宝贝开心就好。”
姜漓双眸含泪莹莹:“夫君,我错了。”
他再也不敢了。
陈秉:“……”
陈秉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他表情很吓人吗?他的神情语气不够宠溺吗?
他只想秀个恩爱,当众表演一下宠老婆。
“乖,选几个宝贝看着顺眼的名字。”
“呜……”
“用朱笔勾。”
“韩勇,周端,刘淄……”
“好,那便擢升韩勇为千户,负责训练新兵,擢升周端为千户,编入总督亲军,擢升刘淄为守备,负责云中城防……”
陈秉闭着眼安排了各人职务,一睁开眼,便对上了自家老婆心如死灰的眼儿。
他忍不住笑开了花。
陈秉挥退狗子沈万良,让人端上姜漓爱吃的茶水果点,一双带笑的眼眸没从他身上挪开过。
姜漓已经是生无可恋,觉得自己不是什么小锦漓,是褒姒。
另一头的沈万良则是兴奋不已,他觉得陈秉疯了,还真是天欲其亡,必令其狂,这丫的太猖狂,太乱来了,他把自己的能耐想得太大,竟在沙场中乱点兵。
“记得史书上有个明皇帝,他若是死得早了,少活个十几二十年,怕是史书上鼎鼎有名的明君,偏偏这家伙多活了那么大岁数,重用奸臣,贪图享乐,致使生灵涂炭……”
人心易变,沈万良兴奋的想到,陈秉也被自己过去的丰功伟绩糊了眼睛,他乱来了。
自己要不要未雨绸缪收拾细软?待得城破时早些溜之大吉?
沈万良摇摇头:“我死了倒不要紧,我就想亲眼看见一个天之骄子一败涂地,看着他痛哭,看着他后悔……”
他在脑子里幻想了一下那样的场景,整个人酥酥麻麻,仿佛成仙。
沈万良努力记忆陈秉念出来的那几个名字,他倒要看看,这随手乱勾出来,到底是什么玩意。
*
“夫君,你别这样乱来,人家知道了,都要在背后说我妖夫郎。”
“你不要败坏老婆名声。”
姜漓扯扯他的衣摆:“只要你收回成命,晚上怎么样我都依你,我听话,我自己坐上去……”
陈秉眨了眨眼睛:“我是在宠你啊。”
姜漓:“哞……”
发出着急的牛叫声。
“你别胡来呀!”
陈秉笑着摇摇头,也不逗他了:“傻宝,你忘了你夫君是状元吗?”
“花名册上人员籍贯背景资料能力特长,我都看过,也都记得。”
“让他们去什么位置,我心里有数,不是乱来。”
姜漓:“……”
“夫君,你心好脏。”
第155章 干爹
这日骑射项目还未结束,陈秉却擢升了十几人,有高有低,消息传出去,全军上下震动不已,倒不是反对的声音,却引起了所有参赛者更加认真对待比赛。
原来……此次当真是挑选提拔军官。
原来……名单上的名字,当真可以与陈总督无亲无故,甚至不认识,也没说过话。
“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得了陈大人的赏识!我以我死去的娘发誓,我真没塞钱!”
“此次比赛种种,大人都看在眼里!不拘一格提拔人才!”
“韩勇这个名字好熟悉,是早上骑射全都射中的那个,大人直接点了他的名字!给他升千户了!”
……
原本这群人,哪怕听说了以十日比武来筛选军官,但“天下乌鸦一般黑”,并没有人会相信其中没有“内幕”与“走后门”,甚至到了最后,所有的名单都是内定。
于是众人踊跃报名,真当一回事的,还是少之又少,又加上边军出身,大多非良家子,不是军户,便是犯了罪,识字的人少,后面的什么军法战术,哪能过得了这一关,即便参赛,也是充当分母。
然而,就在比试的第一天,陈总督却破格提拔了这么多个“无关紧要”的人,着实振奋人心。
“原来只要表现优异,大人都看在眼里。”
……
于是乎,早上还略显散漫滑稽的参赛者,下午各个使出了“十八般武艺”,哪怕明知道自己骑射功夫不好的,也要趁机卖弄卖弄其他,比如在马上打个拳,或者下马时展示展示自己的腿法,只盼着能入陈总督的眼。
这是陈秉都始料未及的。
更遑论姜漓和沈万良。
沈万良捂着自己的脸,只觉得嘴里苦涩,一早上的开心,都白开心了,陈秉的举动,非但没有引起军人反感,反倒是激起了将士们的好胜心。
“我是怎么想都想不通啊!”
沈万良可太郁闷了,但他很快自己想通了逻辑,认为陈秉不是无的放矢,而是见边军早上表现太差,故意提拔几个人,来刺激将士们把这场比试当回事,在赛场上表现自己。
提拔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没有内幕,没有走后门。
——却是凭借陈秉夫郎喜好选的。
但这无所谓呀,因为总督夫郎本就在一旁看比赛,能入了总督夫郎的眼,便能得到升迁,亦是千载难逢的好事。
“难道陈大人,已经将人心谋算至此吗?”沈万良喃喃道。
姜漓松了一口气,他最怕自己的名声被败坏,被人说是“妖夫郎”,说他配不上陈秉……眼前的反馈,使他激动地扑进自家夫君怀里,一个劲儿的兴奋。
“你早就算计到了是不是?都在你的掌控之中,害得我白担心了,你这是先让他们看到甜头,就像是驴子前吊着的胡萝卜……”
陈秉搂着他,无奈道:“孺子不可教也。”
他本意就是为了在沈万良面前表演宠夫郎罢了,其他的连锁反应,不在他的考虑当中。
为什么他的“宠妻”,和别人的“宠妻”完全不一样。
“抄个作业都抄不明白。”
从小到大作为学霸的陈秉,在这一点颇为郁闷,他是照葫芦画瓢的抄个作业,却得出意想不到的答案。
追根究底,还是他长得太“正直”。
陈秉一身气质淡然出尘,清亮的瞳仁中瞧不出半分算计,周身满是书卷气,气定神闲坐在那里,君子端方,聪慧至极。
就没人觉得他会“干傻事”。
而他的夫郎姜漓则截然相反,总督大人给人的感觉,是清清冷冷的月下寒泉,宛如一幅清雅水墨画,姜漓是三月的牡丹开到了荼蘼,含蓄?内敛?婉约?他身上没有这些词,只是艳得不讲理,漂亮的不像话。
陈秉享受着大美人的投怀送抱,比赛结束,落日余晖,便说与他一同骑马回城。
“顺便咱们也比试比试。”
姜漓不乐意:“你真是不解风情。”
真正感情好的夫夫,自然是同骑一匹马,姜漓让人把自己那匹马牵走,蛮横的上了自家老攻的马,抱住他的腰肢,将脸颊贴在对方胸膛上。
除了他身上轻甲有些硌人外,还当真有种嫁了个大将军的体验。
“最爱的马都不骑了?”
“一个人骑马的机会多得是,但和夫君在一起,要同骑一匹马。”
陈秉一手牵着缰绳,一手揉了揉他的脑袋,自家老婆的岁数,是越活越回去,越来越放飞自我,结婚最初,还处处摆哥哥的派头,现在眨巴眨巴眼睛,仿佛写着“哥哥是什么?可以吃吗?你喊我哥哥我是不认的……”
姜漓从前专心练武,很少以为自己长得美,也没人敢在他面前说他美似娇娘,混在男人堆里,直来直去,性子养得又莽又粗。
这样的美而不自知,使他带上几分天然的野气,像一头漂亮的小豹子。
如今时过境迁,日常养娃,陪伴夫君,做的多是女子小哥儿的生意,人也越来越娇气爱美了,又加上书上夸他是“美夫郎”,越发的自矜自珍,好好护着自己那张漂亮的脸蛋。
“漓儿,咱们成婚七年,你变化真大,而我却一成不变。”
搂着自家漂亮的媳妇儿,陈秉不免感春悲秋,总觉得自己的时光在某一刻暂停,他的情绪心情,无波无澜,身上总是充斥着一种淡淡的死感。
除非是陪伴老婆孩子,大多数应对公务的情况下,陈秉都像个人机,自动回复,依照固定的程序运行,他像个高级ai。
很少有事物能牵动他的情绪,除了姜漓和两个孩子,他对万事万物都不甚关心。
“一成不变?夫君,你难道没发现——你变糙了!”姜漓把头埋进自家男人怀里,跟掩耳盗铃似的,恨不得把自己藏起来,却只能勉强遮住面部。
“以前你可不是现在这样的,你说品茶要慢慢品,要先闻香,再观色,后品茗,喝一盏茶要喝一炷香的功夫,前天我给自己泡的大叶粗茶,泡完了之后,我嫌太糙了,喝不下去,结果你端起来就往嘴里灌,喝完了之后,还夸‘好茶好茶’,我在旁边下巴都惊掉了……”姜漓早就是个小精致的美夫郎,当年竹露茶壶牛饮什么的,被他忘得一干二净,哪怕想起来,也觉得是个笑话。
他也学会了品茶,饮茶习惯越来越雅致,茶道手艺亦是逐渐高深,称的上茶道高手,平日里只要有他在,陈秉所喝的茶,全是他亲手泡的。
姜漓前天正想回忆过去,弄来了马场伙计喝的茶末子,给自己来一碗大叶粗茶,全被自家老攻牛饮了。
“还有穿衣服,你以前总是把衣服穿得一丝不苟,从不马虎,之前你出门前把官袍穿反了,前后襟都倒了过来,我让你脱下重新穿,你说‘算了,反正有外袍挡着’,你就这么穿着反衣服出门了!”
“以前你靴子上沾了泥会立刻擦掉,现在你靴子上泥干了掉渣都不在意。”
……
留心说着这些细节,姜漓备感心虚,觉得是自己把雅致讲究的老攻给嚯嚯了。
自打成婚后,或者说是进京赶考后,姜漓彻底承包了陈秉的日常穿衣饮茶文房四宝,帮忙研墨,清洗毛笔……糙糙的姜漓时常会偷个懒,一支上好的湖笔,因为姜漓搁在那懒得洗,以至于墨干了,毛都炸开了,后来陈秉倒也没嫌弃,淡定把毛捋顺了,该怎么用还是怎么用,全然不责怪他暴殄天物。
类似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陈秉极少会因为这些物质上的小事责备他,姜漓自己心里倒是过不去了,背地里下了苦功,把自家夫君的书房打理的井井有条。
“……是、是吗?”陈秉摸了摸鼻子,咳嗽了一声,他发现姜漓说的,竟然都是事实。
就不说这些,曾经下雨天,他极有闲情坐在窗前听雨赏竹,后来下雨天最大的爱好是骚扰赖床睡懒觉的夫郎。
“总之,夫君你是我见过世界上脾气最好的文人书生。”
他抱着陈秉的腰肢,脸蹭着他的胸膛使劲儿拱了拱,这才把一张俏生生的瓜子脸暴露在晚霞之中,狭长的丹凤眼,挺直的鼻梁,薄而红的嘴唇,他的五官无处不透露出一种精致,像是画匠用最灵巧的笔描绘出来的。
姜漓脸上最钝的那一笔,则是眉心浑圆硕大的那颗朱砂痣,红艳似火,在晚霞中又好似入了海的落日,璀璨发光,让他脸上那些精致的线条全都跟着发光。
他的瞳仁里倒映出陈秉的面容。
面对着这张脸,陈秉心道自己怎么可能对他动怒,或许那书里描写的对,他就是贪恋美色。
而这个大美人的眼里全是他。
“我在你身上一事无成。”陈秉捏捏他的俏脸,回忆起曾经的“宁教我鸡天下人,不可教天下人鸡我”,而他鸡老婆,却从来没有成功过。
姜漓总有自己清奇的想法。
“宝贝,你说说你要不要搞事业?夫君教你搞事业。”说出这句话的陈秉,仿佛屡战屡败的灰太狼,仍然不死心。
“我一直都在搞事业呀。”
陈秉:“你天天守着夫君,算什么搞事业。”
姜漓才是那个最昏庸无度的商业霸主,天生是个做生意的好材料,却直把心思放在他身上,为了陈秉耽误公事,早就是他的家常便饭。
“我这一生奋斗的事业,就是让夫君一直爱我。”
陈秉:“糟了糟了,养出个傻乎乎的恋爱脑,漓哥哥你难道不知道一句话,爱情虚无缥缈,看不见摸不着,唯有钱才是能握在手上的东西。”
“有了钱,没有你,那么一切都没有意义。”姜漓笑着摇摇头,一脸痴迷地看着他,“和夫君在一起每一天,胜过万两黄金。”
陈秉心头一软,没有人能拒绝情话,他也一样,该死的姜漓越来越会说情话了,都是那些话本子教出来的,还他一个嘴笨的老婆。
为了防止老婆继续发动“恋爱脑”言语攻击,陈秉只能低下头,咬住他的唇瓣,身体力行的堵住他的嘴。
*
被擢升为千户的韩勇,曾经是云中的一个火头兵,专门烧大灶,也经常被点去给军官做饭,他的身材矮壮,其貌不扬,从外表上看,是个再寻常不过的伙夫。
这一日骑射比赛,韩勇骑术并不出众,最惹眼是他的准头足,十箭全都上靶,引得众人喝彩,但他连马的骑不稳,上马时还闹了笑话。
韩勇知道自己十箭上靶,已经合格,但他并不在意头个项目,他知道自己的优点,在于“刀法”。
他的刀法,不是上阵杀敌练出来的,而是一日日的劈柴、切菜……在伙房里练出来的刀工,没有其他花里胡哨,每一刀都直取要害,又快又狠。
“我,我还没有展现出自己的刀法,总督大人便擢升我为千户?!还让我负责训练新兵?”
韩勇指了指自己,不可置信,要知道,就算他确实身怀绝技,但他过去只是个“伙头兵”啊!
“大人点了就是你,韩勇,你可不能辜负大人的信任。”
另一边,被点名擢升的还有喂马的周端,周端与韩勇正好相反,他曾经是斥候,因为得罪了上官,被贬去喂马。
周端没有别的本事,马上功夫一流,并且身姿灵活,敏捷远远超出常人,对敌时如同泥鳅一般,让对手摸不住他的衣角。
“什么,大人升我做千户,让我当总督亲兵!?”
……
烧火做菜喂马的,都得到了提拔,怎能不鼓舞人心?越是这种边角旮沓,越是出人才。
十日比武结束后,空缺出来的军官位置都得到了补充,另外,陈秉又从军中挑选了十个人,作为“军官速成班”的老师,让新军官上完半个月的课,再就任。
此外,他规定军官每半年需要进修半个月,每一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不过,降级,成绩表现优异,擢升,再也容不得那些尸位素餐的人。
陈秉选完军官后,另一边“云中蒙学堂”正式办学,蒙学堂招收云中城内和周边村镇儿童,年龄六到十二岁,不限性别,不限贫富。
只要愿意学习,都可进蒙学堂,并且学费全免,贫困家庭儿童每日补贴一顿午饭。
陈秉担任蒙学堂校长,且把自己的小学渣崽子姜韫送进蒙学堂读书。
陈清宴和姜韫虽然是亲兄弟,可他们学习天赋云泥之别,一个天纵奇才,一个……两人不适合采用同种教学方法,陈清宴那边,陈秉单独请了名师教导。
为了不打击小崽子的自信,韫哥儿这等小学渣,还是送去学渣堆里,接受大众科普教育,才能拥有美好阳光的童年。
否则,岂不是活在天才哥哥的阴影之下?
“饼爹,到了学堂里,你可不要说是我爹哦!要是他们知道我有个当先生的爹,其他小孩子都不跟我玩了。”在去蒙学堂上课前,小憨憨姜韫要跟自家亲爹来个约法三章。
在学校里,一个当校长,一个当学渣,他们井水不犯河水,不当众承认彼此的亲缘关系。
陈秉答应了,让孩子有个幸福快乐的童年最重要,普通人的身份,能让他交到更多朋友。
但陈校长还是高兴的太早了,他忙着亲身设计蒙学堂的课,科目包括识字、算数、地理、博物、体育、伦理道德六个方面基础,与其他蒙学堂不一样。
尤其在地理科目上,包含了大量的航海、海洋方面的知识。
除此之外,还有“农学实验课”,每个班的小孩子都能分到一块地,亲身种植,并且每个班还有专门的养殖棚,每个班都养一窝小鸡,学生们轮流值日,给小鸡喂食,打扫鸡窝。
姜韫和亲爹姜漓一样,是个性格外向的小哥儿,在课桌前坐不住,拉帮结派交友却是个魁首,哪怕没有“总督亲儿子”,“校长亲儿子”之类的头衔,也在蒙学堂里混得风生水起。
韫哥儿还给自己按了个身份:“我哥儿爹也是来云中毛纺局的绣工,他长得可漂亮了,是大户人家的小哥儿,相中了我爹那个穷酸秀才,一心攒钱给我爹读书,可我爹屡次不第,家里的钱都花光了!!”
“这里的蒙学堂不要学费,所以才送我来这里读书哩。”
于是旁边的小朋友说:“韫哥儿,你爹是个穷酸秀才,那他也懂识字喽?可以请他来蒙学堂当先生呀。”
韫哥儿:“??!!”
“是啊是啊,让你爹那个穷酸秀才来当咱们的老师。”
韫哥儿挠了挠头,这才感觉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他爹本来就是先生,还是整个蒙学堂的校长。
“你们别乱说啦,你们看韫哥儿我提笔忘字,就能猜到我那个穷酸秀才爹是个什么水平!他跟我一样,能考上秀才都是祖坟里冒青烟……”
其他小朋友质疑道:“韫哥儿你长这么漂亮,你哥儿爹肯定是个美夫郎,你大户人家的美人爹,怎么瞧得上一个读书不好的穷酸秀才咧?”
姜韫爬上桌子站着,大声嚷嚷道:“那是因为我美人爹是个‘恋爱脑’!”
其他小朋友:“???!!!”
……
学校里的先生频频来找陈秉告状,“学堂里的孩子太难管了,无规矩不成方圆,可大人您又不准体罚孩子,老夫认为,责罚戒尺是当有的规矩。”
“陈大人,姜韫这孩子太闹腾,他他他,他在学校里败坏大人的名声!”
“姜韫带着学堂孩子爬树掏鸟蛋,隔壁班孩子养的老母鸡被他吓得不敢生蛋。”
“陈大人,管管姜韫这孩子吧,他说他亲爹是个恋爱脑,和一个穷酸秀才为爱私奔,还在学校说什么‘真爱无敌’,有情饮水饱。”
陈秉:“噗——”
这下好了,天天被老师喊家长告状,从小三好学生的陈总督,哪里体验过这种滋味。
另一个孩子陈清宴,则要省心的多,教书先生个个夸他天资聪慧,一点就通,是个天才。
陈清宴性格内敛,喜欢看书,不喜欢交际,书读得越多越安静,不吵也不闹,懂礼仪,明事理,小小年纪,倒有一种与世隔绝的隐士感。
顶着一张清秀的小包子脸,却是老气横秋的,唯独在亲弟弟面前,还有几份少年心性。
陈清宴在弟弟面前是自矜自傲的,自己天纵奇才,不同凡俗,无需去蒙学堂上课,而弟弟愚昧,与普通稚子无异,还得去学堂上课。
“弟弟,哥哥教你明事理,你若是有学不懂的地方,便回到家里,哥哥亲自教你。”
姜韫放学回家则不管其他,在亲哥面前炫耀道:“哥,今天班里上了伦理课,你知道什么是伦理吗?”
陈清宴背着手,老神在在,显摆道:“不外乎是《弟子规》《孝经》之类的,教导学生尊师重道,孝顺父母。”
姜韫兴奋道:“哥哥,你真没见识!上完了伦理课,我在学校收了好多义子,他们都拜我当干爹啦!”
陈清宴:“你说什么?!”
“我是干爹!”
第156章 茶叶
家有“顽童”,只能肩负起“当爹”的责任,否则,子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他是又当父亲,又当老师。
天还未亮,陈秉起身更衣,拎起不听话的小崽子,趁着大好晨光,亲自教他练武耍剑,消磨“小玩童”的精力,顺带补课。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
浅浅晨光照亮陈秉身上雪白的中衣,外罩的那层天青色纱袍,像蒙了一层山雾,他手持一柄木剑,一招一式缓慢有序,口中吟诵着蒙学《千字文》。
边上鹅黄色短衫的小家伙跟着他动作,磕磕绊绊练着,流畅的剑招,与迟钝的句子,惊飞树上的鸟,“天地玄黄,宇、宇宙洪荒,日月盈……恩额昃,成宿列账……”
陈秉背着手,手中木剑抬高小家伙的手腕,纠正他的动作,“重背一遍。”
可怜的韫哥儿翘起几搓毛茸茸的小呆毛,哭丧着一张脸,可怜巴巴望着自家饼爹:“爹,我渴了我饿了我胳膊痛痛腿软软……”
陈秉坐在石凳上,端起茶盏,那双不笑时也带着三分笑意的桃花眼,轻轻睨了小崽子一眼,用眼神说话:这又不是你在学堂里跟人打架,给一群人当干爹的拽样了。
小家伙低头看了看脚尖,心想:哼,我要去学校告状,跟小伙伴说,家有穷酸秀才爹是一件多么折腾孩童的坏事。
他考不上举人,大清早迫害年幼的娃。
“爹爹……”不管内心怎么腹诽,心机的娃一抬头,与姜漓如出一辙的漂亮眼睛含着盈盈的水光,可怜兮兮的眨巴眨巴。
只是心肠冷硬的穷酸秀才不吃这套,“背!”
姜韫小朋友猛吸一口气,在嚎啕大哭前奏曲还未响起时,对上了那一双似笑非笑的眼,瞬间那口气就跟被戳破的气球一样,消失的无影无踪。
识时务者为俊娃。
秉爹平日里笑吟吟的,仿佛没什么脾气,而漓爹爹总是说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半点也不宠溺孩子的样子。
但事实上,秉爹才是心最硬的那个,被他那双带笑的眼睛盯着,就仿佛私藏的零食都被发现了一样,让人心虚打寒颤。
漓爹爹吃硬又吃软,而这恋爱脑爹找的穷酸秀才,不吃硬也不吃软,嚎啕大哭也是没用的,他只会淡笑着看你,哭也没意思。
“天地选黄,欲走洪荒,日月硬着,辰宿列账……”磕磕绊绊一通混乱。
陈秉揉了揉眉心,又喝了一口茶压压惊,他不厌其烦纠正一遍,“再背。”
姜漓这时候端着一碗饺子过来,听着儿子背诵,点点头,“这是《千字文》?我小时候也背过。”
“现在发现,我还记得很多,‘日月硬着,成宿列账’,这是在说熬夜算账吗?”
陈秉端着茶盏的手一顿:“咳——”
各有各的自圆其说,冥顽不灵,陈秉押着老婆孩子一同背书,上课讲学,把一口现成的饭反反复复掰碎了给他们吃,最后精疲力尽幽幽道:“写三页大字,明日交给我。”
他算是明白了一件事,小学一年级的班主任,是个大冤种。
和儿子一同开蒙学习,姜漓没有半点惭愧,还显得十分兴奋,和儿子一同背书练字,听老攻讲课,未来有实现成为文化人夫郎的可能。
只是,事不过三日,溜了溜了。
他夜里很主动的迎合,也很顺理成章的第二天起不来,哪怕起床也得搀扶着走路。
为了引导儿子走向正道,也为了打基础从娃娃抓起,陈秉倒是日日早起,督促小崽子练武背书,不至于连蒙学堂的课程都跟不上。
不求他名列前茅,好歹也别吊尾车。
“秉爹,我背完了,你答应我的,背完了带我出去玩,今日学堂不用上课,带我出去玩嘛。”
小家伙到底把《千字文》全篇背了下来,他和姜漓记忆力都很好,就是思维模式与常人不同,容易记成一堆奇奇怪怪的东西。
“好,爹带你出去玩。”陈秉长叹一口气,辅导孩子背完千字文,比考状元还心累。
怪不得说,每一个家长,都会崩溃在辅导孩子写作业的路上。
“爹呀,那你还记得咱们的约法三章吗?”不同于背书时候的昏昏欲睡,这会儿韫哥儿精神起来,叉着腰把浑圆的小屁股往边上一翘,眼睛里闪烁着古灵精怪的光芒。
“嗯?”
“秉爹,咱们一同出门,万一碰上学堂里的小伙伴怎么办?他们认出你是校长,你是陈嘟嘟怎么办?”
“那你想怎么样?”
姜韫大言不惭道:“秉爹,你能不能穿女装出门啊?”
陈秉乜斜着眼看他,拉长了声音道:“那秉爹能不能把你塞回襁褓里呀?”
生了两个娃,不满周岁时最乖,越长大越难缠。
“韫哥儿想看秉爹穿漂亮的小裙子,爹啊爹啊,你就答应我吧。”五短身材小家伙拽着他的衣摆使劲儿扭动,撒娇耍赖。
“不行。”
“那秉爹你往头上点个孕痣,就说你是生我的美人爹,到时候遇见我干儿砸——”姜韫捂住自己的小嘴,不敢再叭叭叭说话。
他悄悄拿眼睛偷自家亲爹一眼。
坐在地上嚎啕一声:“你不能让人认出来,小哥儿在学堂里混不下去啦!”
陈秉闭了闭眼睛,自我劝慰:这是自己的种,老子忍了。
“爹换身衣服陪你出门。”
女装是不可能女装的,孕痣也是不点的,想让人认不出来,不必转换性别装束,只要风格迥异便可。
陈秉换了身白衣侠客装,梳起了年轻英气的高马尾,手提一壶酒,身后背一把玄黑铁剑,剑柄垂下一缕墨色的剑穗。
行走时,剑穗晃动,白衣胜雪,像是毛笔拖曳着墨汁在宣纸上笔走龙蛇。
若非亲近之人,恐怕见了他,任谁都想象不到,这个年轻俊美白衣剑客,会是温润尔雅的文官总督。
“哇!爹,你有美人尖尖。”韫哥儿无比满意自家亲爹的扮相,果断被安抚住了。
陈秉含笑揉揉他的脑袋,“走吧,爹带你出门闯荡江湖,行侠仗义。”
一个闹腾小孩子罢了,轻松拿捏。
“嘿嘿——”姜韫去牵他的手,仰着俏生生的巴掌小脸:“爹,不,我要喊你舅舅!”
“舅舅,咱们出门行侠仗义吧。”
陈秉捂额:“……”
喝口酒冷静冷静,这是亲生的。
父子俩牵着手出了总督衙门,来到了闹市,卖糖人的老汉正在吆喝,边上支着铜锅熬糖浆,浓甜的焦香一股脑的散开,韫哥儿吸了吸鼻子,眼巴巴望着亲爹。
过一会儿,手上多了个糖人。
路过茶楼酒肆,说书先生打着惊堂木,二楼倚着栏杆的客人磕着瓜子,瓜子壳飘飘摇摇往下落,引得刚要踏入茶楼的女客一声惊呼。
到处都是热闹的气息,人声,马声,锅碗勺子碰撞的声响,在新总督的治理下,边镇人流如织,一派安居乐业的场景。
说是要行侠仗义,韫哥儿东张西望半天,连个小偷小摸都没发现。
好容易发现个偷儿,是个跳屋顶的三花猫,小崽子冲着猫儿喵喵叫好几声,奶声奶气。
“干爹!”一个黑乎乎的圆脸小胖墩不知从哪冒出来,葫芦娃似的打扮,穿着小背心褂子,露出肚皮,见了姜韫就喊爹。
幸好姜韫小同学早有预料,果然在街上碰上了同学,兼干儿子。
“黑小胖!”
“干爹,你出来玩吗?”
姜韫缩了缩脖子,“咳咳,我和小舅舅出来玩。”
“这是你小舅舅?”小胖墩歪着头看了看对面的白衣剑客,“你舅舅有十六岁了吗?他在什么书院读书?”
韫哥儿:“我舅舅十一月过生日,快十七啦。”
“他看起来不大,还以为才十四五岁呢。”
韫哥儿小小声:“可能是我舅舅脸嫩吧。”
两个孩子窃窃私语。
陈秉嘴角疯狂抽搐:“……”
这小黑胖子眼瞎,还脸嫩,说出来辈分吓死你,老子是你爷爷。
“哎哎,干爹,你舅舅他背着剑,他读书吗?还是要考武状元?”
“唔,他还读书吧。”
“他是你舅舅,他能是读书的料吗?”
“也许我家祖坟上就冒青烟……”
……
陈秉抱臂冷脸杵在那,后悔今日出门没有看黄历,心里更犹豫着要不要打断小朋友的“交际”。
听着那些哭笑不得的对话,只能念叨几句:童言无忌。
小胖挥挥手:“干爹,我得回家了,我娘亲在那边等我咧,你和你舅舅要不要去买茶叶?娘说现在城里茶叶价格都涨十倍了,再这么继续涨下去,大家连茶都喝不起。”
“今天要是不买,以后没得茶喝,大家都好怨气。”
在古代,茶叶是生活的必需品,大部分人不喝白开水,日常都喝茶水,之所以这样,源于古代城里没有经过处理的自来水,更没有便捷饮用的桶装山泉水和纯净水,在水质硬的地方,得用茶水来掩盖水中的异味。
哪怕是最末等的茶叶,泡水后,也会有丝丝回甘,这一点点“回甘”,便是普通百姓的饮水大事。
云中这个地方不产茶,茶价比外地高出很多,这里更有庞大的茶叶联合商会组织,茶商们垄断了云中等地茶叶的进出,并且设定了收购销售底价,没有江南茶商敢私自将茶叶贩卖来这里,更不敢低于茶商商会规定的价格卖茶叶,但只要绕过商会规则,侥幸做成一笔,便是暴利,可若是被茶叶商会的人知道,下场也会凄惨无比。
陈秉知道这个茶叶商会的厉害,但之前价格还不算太过分,可如今城里茶叶已经卖上了天价,更是引起了恐慌抢购。
第157章 瞎吗?
云中城内,北街一间茶铺门口,排成了蜿蜒的队伍,从茶铺门口一直延伸到街口,少说也有上百人,队伍里个个神情焦灼,有人踮着脚朝前张望,有人急得在原地直跺脚,大多数人抱着空茶罐子,一脸愁容。
“爹——舅舅,好多人呐。”姜韫牵着亲爹的手,没见过这种热闹的场面,巴巴的要去凑热闹。
他跟他爹姜漓一个德行,姜漓年少未成婚前,成天打马在街上闲逛看热闹,哪里有热闹就往哪里凑。
亲儿子有样学样。
陈秉颔首,领着他走向队伍最末尾,排在了一对老夫妇的后面,大爷大娘已过花甲,须发灰白,老大娘神情焦虑,枯瘦的手指抓着大爷的胳膊,嘴里不停地念叨:“可一定要买到啊,家里的茶已经断三天了……明哥儿好不容易筹来的钱……”
韫哥儿眨眨眼睛,仰头看看大爷大娘,又偏头看看自家亲爹。
买茶的队伍缓慢向前挪动,排了约莫一盏茶的功夫,就在这时,“庆隆号”茶铺里走出一个穿绸裳的掌柜,站在门口台阶上,拱了拱手,朗声道:
“各位街坊,实在对不住,小店今日茶叶已经告罄,诸位请回吧,明日请早!”
人群里炸开了锅。
“卖完了?这才什么时辰?”
“我排了一个时辰的队!”
“掌柜的,求您行行好,我家茶断七天了,我老伴身子弱,实在喝不下白水,求您发发慈悲,匀我一两半两茶末子!”
掌柜的给后面人递了个眼神,示意关门逐客,“诸位,不是小店不卖,当真是没货,今年茶叶行情紧俏,进货价比去年翻了几番,庆隆号能撑到今天,已经是亏本在卖,实在对不住!”
人群里骂骂咧咧,唉声叹气此起彼伏,有人不甘心继续央求,掌柜的视若不见,下令关门。
“呸!什么没货了,我听说城里好茶都让总督府买去送给草原人了,咱们老百姓,连口茶渣都喝不上!”
一个没买到茶的大汉愤愤然骂了声,这话像是迸溅的火星子,瞬间点燃群众的怒火。
“可不是么,我表弟亲眼看到,总督府采买官一次从各大茶庄买走几千斤茶叶,全送到草原去了。”
“几千斤?我可听说了,光是上个月,运到草原的茶叶就有上万斤!”
“咱们普通百姓连口粗茶都喝不起,草原北虏却拿上好的普洱煮奶茶,这叫什么事?!!!”
“这一切都赖那个新来的总督,非要搞什么边市,廉价羊毛换走了我们的茶叶,不给老百姓活路。”
“呸,什么总督,我看他就是个卖国贼!”
四周骂声越来越响亮,陈秉站在人群里,神色平静,而他腿边的小崽子,这会儿却是攥紧了拳头,脸涨得通红,实在听不下去了。
韫哥儿往前小跑几步,来到骂得最凶最脏的汉子面前,开口骂道:“你胡说,我爹说了,陈总督是好官,才不是你说的那种人。”
那汉子低头一看,哟,是个半大的小哥儿,不由得嗤笑一声:“你一小孩,还是个小哥儿,书都没读过几本,你懂什么道理?善恶不分,说风是雨,全让那些狗官骗了。”
“我——”韫哥儿语塞一瞬,随后挺起胸膛:“我辰宿都在算账!我比大人都算的清楚!”
“陈总督是好官,他给军队将士发欠饷,让城里百姓都能烧平价的好煤,还开蒙学让穷人孩子读书,陈总督让草原人卖羊毛换银子,是为了让他们不来抢咱们!”
“你一个大人,你们什么都不知道,就知道胡乱骂人,还没有我一个小孩子懂得多,真不知羞!”
韫哥儿小嘴叭叭叭和他爹拨弄算盘珠子一样快,那汉子当众被一个六七岁的小哥儿怼得面红耳赤,不禁恼羞成怒:“你个臭崽子,再说一句,信不信老子抽你!”
韫哥儿做了个鬼脸:“那你抽我啊!”
说罢,他连忙跑到自家亲爹大腿背后,只冒出一个头,“舅舅,他欺负我。”
大汉抬眸见到一个身负玄剑的年轻人,眼中惊疑未定,自从举办比武大会后,边城多了不少身负武艺来讨前程的人。
只是眼前这家伙皮肤白皙,面如冠玉,只怕剑客身份是假,而是谁家富贵公子哥。
陈秉按住自家小顽童的肩膀,目光看向大汉,“你是边军,此刻不在军队里当差,却听从茶商掌柜的差遣,你好大的胆子。”
“擅离职守者,军法处置。”
“你、你、还有你……都是边军。”陈秉指了指方才人群里叫嚣辱骂声音最大的那几个,被点到的几人神色惊慌一瞬,却照样有恃无恐。
大汉喝道:“小子,你到底是谁?”
陈秉冷笑一声:“你们连我都认不出来了?”
大汉宛如挨了当头棒喝,再仔细一看陈秉的脸,双腿几乎要瘫软下来。
边上的人群围了一圈,指指点点,各个都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但买不到茶的怨气仍旧充斥在每个人心头,什么边军不边军的,他们喝不到茶,草原贵族却能饮茶浪费,没有一个人能咽的下这口气。
“这些人是边军?那他们骂陈总督,是在揭露真相?!云中的茶叶,当真都送去草原了?”
“我们老百姓没活路了,之前还当真以为能过上好日子呢。”
……
“我知道云中的茶去了哪里。”
所有人都看见人群里说话的白衣剑客,有人嚷嚷道:“那你说茶叶去了哪里?为什么我们买不着。”
陈秉指了指茶铺:“茶叶就在里面。”
“就在里面?”
“掌柜的不是说茶叶已经卖完了吗?”
掌柜的走上前,“我庆隆号今日茶叶已经售空。”
“那我想问问掌柜的,你店里后院五口大缸里面装的是什么?”
掌柜的脸色微微一变:“你、你到底是什么人?你知道些什么?”
“你后院五口缸里,装的全是新到的茶叶,起码有一千斤,你们铺子左边厢房房梁上也挂着几串茶饼,粗略看来,也有个百来斤,你柜台底下有四个暗格,分别装着三十斤上等普洱,四十斤大红袍。”
“你想囤积居奇,等价格涨更高了再卖。”
听见这话,人群里又炸开了锅。
“什么,有茶不卖?”
“上千斤茶叶,掌柜的还口口声声说没货了,这不是坑人嘛!”
“奸商!”
掌柜的脸色涨成了猪肝色,他指着陈秉,手指连连发抖:“你,你血口喷人,你有什么证据说我店里还有茶叶,我要告你个私闯民宅,诬陷良商之罪,我要去官府告你!”
陈秉微微一笑:“证据?掌柜的,要不现在让大家进去看一眼,有没有茶叶,不是一目了然?”
掌柜的死死盯住陈秉,眼中闪过一抹厉色:“小子,我不管你是什么人,我劝你最好识相一点,你知道你招惹的是谁吗?庆隆号背后站着的是云中宣府茶商商会,整个云中的茶叶买卖,都归商会管,就连官府都要给我们三分面子,你一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江湖剑客,也敢管这档子闲事。”
“那当然要管啦!”姜韫小朋友叉着腰大声道:“我小舅舅出门,就是为了除暴安良,替天行道。”
“你们这些居心险恶的奸商!”
陈秉微笑着揽了揽儿子的肩膀,看向掌柜:“茶商商会?好大的来头,我倒要看看,这商会面子有多大。”
“别敬酒不吃吃罚酒。”掌柜的见吓不住陈秉,冷冷笑了几声,对店里的伙计喊道:“去!去府衙报案去,就说有人在庆隆号门前寻衅滋事,恶意扰乱市井秩序。”
伙计应了一声,转头就跑。
掌柜的嘴角勾起一抹凶狠的笑容,他却没有看见,雇来的边军私役,此时已经忙不迭跑了。
权贵富商雇佣边军当私役,是云中的传统,自从陈秉来了之后,已经在处理军官的时候打击过一次,但仍未断绝。
只因为云中茶商暴利,给的钱实在太多,云中茶商商会,本就是云中最大的地头蛇,哪怕是曾经的镇守太监,也要给商会几分面子,不敢得罪茶商联盟。
在云中敢招惹茶商商会的人,当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
约莫过了一炷香的功夫,人群里传来骚动,一队衙役拥着一个身着官服的中年男人走了过来,正是云中知府罗文昊。
罗文昊走到茶铺门口,皱着眉头扫一眼乱哄哄的人群,沉声道:“何人在此聚众闹事?”
“罗大人!您可算是来了,正是这个狂徒,他无端诬陷小店的声誉,煽动百姓闹事,求大人为小店做主啊!”
罗文昊顺着掌柜所指看过去,只见此人一身白衣剑客装,身负玄铁剑,面色平静,嘴角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
罗文昊打量了他好几眼,莫名觉得此人有些眼熟,但一时之间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端正神色,厉声道:“你是何人?为何在此闹事?”
陈秉语气平淡:“草民倪牒,今日携外甥逛街,路过此地,见茶铺明明有茶却说无茶,欺骗百姓,囤积居奇,故而出言揭穿,大人若不信,可派人进店搜查,便知真假。”
罗文昊眉头紧蹙,他听着这声音,越发觉得古怪,为何如此耳熟,却又想不起是谁?他看向掌柜,掌柜连忙道:“大人,他这是血口喷人,小店确实没有存货了,他说的那些,都是凭空捏造!!!”
罗文昊示意衙役:“进去看看。”
衙役们走进店内,过了一会儿,一个衙役跑出来,在罗文昊耳边低语几句,罗文昊脸色微变,这店内果真有大量存货。
掌柜的见状凑上前,压低了声音:“罗大人,你也知道,今年茶价涨得厉害,商会那边有交代,这批货,是留给商会几位大东家的,那可得罪不起,您看看……”
罗文昊紧锁眉头,他自然知道云中商会的势力,便是连他这个知府,在商会面前也得低头三分,得罪不起。
心念电转,他清了清嗓子,把头转向陈秉,厉声道:“大胆刁民,你无端诬陷良商,煽动百姓闹事,扰乱市井秩序,来人啊,给我拿下,押回衙门,重责二十大板。”
边上的两个衙役得令,便要上前去抓陈秉。
韫哥儿见状着急了,连忙挡在自家亲爹面前,张开双臂:“不准碰我小舅舅!”
陈秉看向罗文昊,脸上笑容如旧:“罗大人,你确定要抓我?”
罗文昊被他看的有几分心虚,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废话少说,拿下!”
“罗文昊,仔细睁大你的狗眼看看本官。”
被人直呼姓名,罗文昊一个激灵,揉了揉眼睛看向陈秉,这人的外表,他确实没见过,他不记得自己有认识什么剑客,可对方却如此令人感到熟悉,这样英姿洒脱的高马尾,这样剑眉星目的脸庞,没道理见过会忘记的呀。
不过……越看越觉得有点熟悉,眉眼细看下,怎么像是病弱俊美的陈总督,可气质却截然相反,一个翩然英武少侠,一个仪态万千贵胄,要知道,陈大人那超凡脱俗仙气飘飘的模样,可不是一般人能模仿出来的。
难道是陈总督的亲戚?
不!
罗文昊的心脏在这一刻仿佛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攥住,他眼前一黑,呼吸不畅,双腿一软,扑通一声跪倒在地。
要死了,这就是陈总督。
——我是瞎吗?
罗文昊跪行往前,“大人,大人,卑职有眼无珠,不知大人驾临,多有冒犯,请大人恕罪!”他的声音颤抖的厉害,额头上豆大的冷汗齐刷刷流下。
边上的衙役们见状,也都跟着齐刷刷跪了一地。
庆隆号掌柜在旁边都给看傻了,呆呆站在原地,脸上表情极其精彩,哪怕到了现在,他还没想到陈秉的身份,但罗知府都跪了下来,恐怕定是身份显赫。
“去把茶铺里私藏的茶叶搜出来,平价卖给百姓,至于他们——”陈秉看了眼掌柜,“在边境,茶叶是战略物资,囤积居奇者,是重罪,拿下。”
罗文昊身体僵硬,周边的衙役依言办事,好半天在陈秉的眼神之下,他才站起身,背后的官袍已经湿了大半。
外面百姓有序购茶,陈秉规定每人限购三两,这才将百姓安抚下去。
“大人,大人……”罗文昊犹豫了片刻,到底凑近陈秉,压低了声音:“大人,云中茶叶商会,明面上是几个茶商自发组织的行会,实际上背后有……是整个商帮的操控,他们在朝中有人,手眼通天,而且……”
“他们私底下豢养了一批死士,凡是有人敢绕过商会,私自贩茶的……都会莫名其妙的出事,曾经有个南方来的茶商,不信这个邪,自己运茶前来,不过三日,他的尸体便出现在城外的山沟,身上财物被洗劫一通,看起来像是遇到了山匪,但……”
罗文昊叹了一口气,“还有户部来巡查的郎中,还有一位县令……只要跟茶有关的,哪怕是官员,也在途中‘暴病而亡’。”
因着这一桩桩骇人听闻的事,再也没有人敢碰云中的茶叶,这是整个云中官场和商人都清楚的禁令。
“大人若要强管,恐怕,恐怕也是——”罗文昊看向陈秉,嘴唇嗫喏,他不敢说的便是:大人您要小心自己暴病而亡,死的不清不白。
那些死士,都是过往从边军里面挑出来的精悍高手,并且经过严苛训练,又加上朝廷的军械……这些死士的装备,恐怕比军队还要精良,干的都是杀人的勾当。
到底强龙压不住地头蛇。
陈秉的确是云中最大的官,可人死如灯灭,若是被斩于敌手,却也无可奈何。
“庆隆号这些人,都给问罪处理了,本官倒要看看,他们待拿我如何?”陈秉不屑一顾道。
罗文昊听后,默不作声了。
陈秉含笑瞥他一眼:“你在这云中,倒是个什么都清楚的包打听。”
“大人谬赞了,下官,下官就是个……”罗文昊讪笑一声,他就是个三不沾,能在云中混上知府的位置,自有一番为官处事的道理。
陈秉淡然一笑,倒也不甚在意,这世上,水至清则无鱼,一间屋子哪怕打扫的再干净,照样会滋生虫患,平日里躲在阴暗的角落之下。
若是没发现,那便任之,可既然已经碰上了,那就趁机杀杀虫。
“爹~”韫哥儿软乎乎的往自家亲爹怀里扑,“爹刚才好威风,今天的事情好精彩,比漓爹爹的话本还有意思。”
“爹果然带我出来闯荡江湖,行侠仗义。”
“幸好爹你没穿女装,要不可没这么威风了。”
陈秉面无表情看着他那张叭叭叭的小嘴,寻思着什么杀虫剂才能根治顽童。
边上罗知府听见这个话,直接捂着心脏心肌梗塞,他的小心脏呀,可经不起这么玩。
陈秉并不是孤身出门,还跟着总督私人卫兵,茶铺中的情况,也是排队时探查出来的,此外,他还动用了些许异能。
刘一手沈万良等得知了消息,匆匆赶过来,不是为着别的,看热闹的成分居多。
得知陈秉与茶商商会的人杠上了,刘一手早有预料,却仍旧忧心不已,“明面上是茶商,恐怕是全省商帮在对大人发难。”
与越州的富商不同,本省与北虏相接,商风彪炳,背后走私军械者,也不知有多少,豢养死士,佯装山匪,却又无凭无据。
必须得抓个正着,否则……难办!
沈万良在旁边跟私卫打听消息,听得他一愣一愣的,“罗知府没认出大人?还说要把大人拿下……卧槽,果真如此?”
沈万良后悔的拍断大腿,早知如此,他今日就该来排队买茶,蹲个现场。
此时胸腔如潮水澎湃,听了前因后果,拿笔的右手也跟着痒痒,若是把今天的事写下来,不知道该有多么精彩!
等等等……这不对呀。
他写话本,不是为了黑那个哎嘿——不可说。
第158章 受伤
第二日,陈秉将云中茶叶商会的会长曾永隆和几个核心成员请到了总督衙门喝茶,令其三日之内,让茶价恢复到正常水平,之前囤的茶,全都按市价放出,不准加价。
“倘若三日后本官再查,还是这个价,那就别怪本官按律办事。”
“私茶出境者,斩;囤积居奇者,流放三千里……不要怪本官清算旧账。”
会长曾永隆连忙跪倒在地,苦苦哀求:“大人,您有所不知,今年南边春旱,茶树发得晚,收成比往年少了三成……”
“是啊大人,今年茶商去收茶,价格本就比去年高了三成,我们实在没办法!”
“今年北边运茶的路不好走,听说宣府那边扣了好几车茶,迟迟不肯放行……”
“大人就算是逼死咱们,咱们也有心无力,收不到茶。”
陈秉轻轻摩挲着指间的玉板指,好笑道:“你们收不到茶?那本官亲自去收茶试试。”
曾永隆等人眼中闪过喜色,连忙道:“大人尽管去试。”
“那你们别后悔,本官曾是江南解元,你们以为我收不到茶?”
“大人尽管一试。”
*
曾永隆等人走出总督衙门,坐上小轿前往曾府,几人来到后花园,摆酒设宴,高兴不已。
“这总督大人真好笑,江南解元?这是什么名头?”
“他当真以为,有人胆敢卖茶给他?当真是不要命了。”
这些年下来,茶叶商会的死士,暗杀报复了不知道多少小茶贩茶农,如今茶行懂规矩的,都不敢绕过茶叶商会卖茶到云中。
而陈秉说自己去收茶,以曾永隆等人的眼光来看,不异于自取其辱。
“好戏还在后头呢。”
“便以这茶为突破口,杀一杀这新总督的威风。”
又过了一日,总督衙门放出口风,说陈总督紧急向京城调来了一批官茶,又从省里调来了一批边茶,不出十日功夫,云中城内茶价,便可恢复原样。
“曾会长,省里的茶,是他借的,还打了欠条,我看这新总督他疯了吧,急病乱投医。”
“借来的茶又如何?又能支撑几天?”
“这是个傻子吧,他当真以为这般就能把茶价压下去?”
十日内,省里借来的边茶先抵达云中等地,陈秉按照往年均价售卖,又过了几日,京城的官茶也到了,跟着陆续到来的,还有姜漓从自家商号里调来的几千斤茶。
姜漓原本就经营茶叶生意,不过多在南方一带,顶多卖到京城,后来出海贩茶,利润最高,倒也不曾想贩卖来云中,与这边茶叶商会分一杯羹。
除了这一批京城的茶,他还打算再从越州调来一批原本用于出海的茶叶。
——哼,总不能让自家老攻孩子被欺负了。
“又吃软饭了……有个有钱的老婆真是了不起。”陈秉也好奇凭借自己的人脉关系,能收多少茶叶,于是他写了无数封信,包括曾经越州的各级官员,以及老家的官员和书院故交,请其帮忙收茶。
这下可就捅了马蜂窝了。
源源不断的茶叶从四门八方汇聚到云中。
“不好了,不好了!曾会长,路上全是茶叶!”
“一批接一批,南方来的飞鸽传书,好多人在帮陈总督收茶……疯了疯了。”
曾永隆撕毁手中的书信,眼神阴鸷,“擒贼先擒王,那就别怪咱们不客气了。”
“六元及第,弱冠之龄的状元,二十岁的巡抚、总督……能‘病死’在云中,也算是他的‘好归宿’。”
*
这日下午,陈秉离开蒙学堂,正要回府的路上,遭到了商会派来第一批死士的刺杀,死士们一般不选择白天,偏偏黑夜里没机会,夜里陈秉从不出门,整个衙门戒备森严,完全没有下手的机会。
只能等到陈秉外出,偏偏这次的任务目标还不喜欢外出,好容易才逮到了这个机会。
十几个平民百姓打扮的好手,各个抽出暗藏的刀刃,冲上前去。
陈秉的护卫当即出来阻挡,两方人马杀到了一起,暗十六提着刀,冲向任务目标,近了,越来越近了,他只不过是个文弱书生——
噗呲,刀刃入肉的声响。
只不过死的人是他自己,而他们的任务目标仍然好端端站在那,眼神平静看着四下的腥风血雨。
“大人,尽数诛灭,活捉了两人。”
陈秉点点头,他的脸色不大好,这批死士倒是比他预估的还要厉害几分,另外,这批云商还当真是无法无天了。
也敢在太岁头上动土。
“将尸体都抬回总督府,让仵作检验,核查身份。”
陈秉急忙回府,担心姜漓和两个孩子的安危,立即加派人手前去保护,而正在这时,一个不妙的消息传回来,“大人,不好了,漓公子出事了!”
陈秉的脸色瞬间冷若寒霜。
姜漓在卸茶的时候,遭到了暗杀,他身边有人保护,自个儿功夫也好,怕是这批死士也没想到,看起来娇里娇气的美貌总督夫郎,反倒是武艺高强的好手。
哪怕不爱使鞭子了,姜漓一出门仍然携带马鞭,腰间藏软剑,匪徒袭来时,他预先察觉到了杀意。
这边解决战斗,和另一边没差多少,只是赶货的马车夫带了个八岁的小孙子,为了救这个小男孩,姜漓的右臂被砍了一刀。
他捂着自己的手臂,鲜血从指缝间不断渗出,很快染红了半边衣袖,把原本青莲的颜色,染成了血莲。
“找一间客栈,叫大夫。”
姜漓不敢直接回家,寻了最近的客栈,叫了一间上房,又命人去请大夫,再准备一身干净的衣物。
叫大夫不过是顺口,实际上姜漓家里经营镖局,知道如何处理刀伤,他自己的伤,自己就能治,收拾妥当了,才敢回家。
自己现在这浑身是血的模样,别把自家病弱的夫君给吓病了。
成婚这些年,经过精细调养,他夫君好不容易日渐康建,也不再像曾经那样,动不动呕血,姜漓本不愿意他烦心担忧。
姜漓勉强坐在凳子上,失血过多,眼前一阵阵发晕,陡然间听见了走廊的声音,猜想是大夫带着药箱过来了,他的伤,到底还需要仔细处理。
房门“砰”的一声被推开,剧烈的光晕晃得姜漓微微闭了眼睛,接着看到了一个未曾预料的身影。
“好啊,姜漓,你受了伤还不回家!”
姜漓的衣服早就染了半边红,鲜红的血顺着袖口滴落在地上,在他的腿边汇成一小滩触目惊心的红色,空气里漂浮着一股浓重的铁锈味,他的脸色苍白如纸,平日里朱红的唇,此刻白得发紫。
“夫君,你来了?”姜漓用力咬了下唇,恢复半点血色,他笑了笑,轻声道:“你别着急,我没受什么伤,你别看流血流的多,其实一点儿也不疼,不过是小伤罢了。”
“我一点儿也不着急。”往日里那张总是带着三分笑意的眼睛,再也没有半分温度,陈秉快步走上前,蹲下身,轻轻拉开他捂着的右臂,解开草草包扎的伤口,一道深可见骨的刀伤赫然映入眼帘,从肘弯一直延伸到手腕,皮肉翻卷,还有鲜血不断地往外涌。
“是吧。”姜漓低下头,声音还带有几分俏皮:“伤在手上,不是什么要紧的事。”
“我要疯了。”
姜漓连忙道:“一点儿皮外伤,你别大惊小怪,我从小练武,什么苦没吃过,而且我跟寻常人不一样,我的痛感低一些。”
“你再多说一句,夫君把整个云中卖茶的都杀了。”
“我说到做到。”
姜漓闭了闭眼睛,“虽然不痛,但我有些累了,夫君,你抱抱我。”
“你先别说话。”陈秉小心翼翼替他处理伤口,他的动作轻柔,但姜漓能感觉到,他的手在微微发抖。
包扎完最后一圈绷带,陈秉抬起头,看着姜漓苍白的脸,将他紧紧抱在怀里。
“对不起。”他的声音闷闷的,“是我大意了,他们竟然敢动你——”
“夫君,你把我保护的很好,手臂上这伤,是为了救一个小孩,不关你的事。”
“我真的没事,你别担心。”姜漓用没受伤的那只手拍拍自家夫君的后背,柔声安慰。
“漓哥哥。”他叫了一声许久没叫过的称呼,心里疼得难受,他不愿意看见姜漓忍着疼强颜欢笑的样子,明明疼得背后衣裳都湿透了,额头上全是冷汗,还表现出若无其事的样子。
说好的要当个娇滴滴的美夫郎,这下破功了,伤口深可见骨,还笑着说不疼。
傻夫郎。
“你越这样,夫君越心疼,来,张口说疼。”
姜漓笑着摇了摇头,闭着眼睛,依偎在他怀里不做声,因此也就没有看见,那双记忆中慵懒而温和的桃花眼,此刻一片血红。
*
回到总督府衙门,陈秉喂姜漓吃了药,令他沉沉睡去,紧接着,连夜召见了几人,其中就有那日比武大会时提拔的周端,还有另一个他亲自提拔的总督私兵统领韩铁衣。
陈秉坐在书案后,面前的桌面上摊开着一张纸,纸上写了密密麻麻的名字,“本官要亲自训练一支队伍,人数不用多,五十人就够了,他们必须是全军最能打,最不怕死,最能守得住秘密的人,眼下他们的任务只有一个,替本官清理掉一些垃圾。”
“大人说的可是白日里行刺您的那些杂碎?”
“不止。”陈秉的声音冰冷,“本官要将他们连根拔起。”
三日之后,一支秘密队伍成立了,五十名精锐,个个都是身怀绝技的好手,陈秉亲自制定了训练计划,包括体能、格斗、潜伏、暗杀、审讯、伪装……不到半个月,这支队伍便成型了。
陈秉亲自带队,趁夜摸到了城西一座废弃的仓库,就在这仓库底下,别有洞天,是云商豢养死士的地方,更私藏军械无数。
三十名死士,被斩杀二十三人,生擒七人。
还拿到了一本联络薄,标记着全省死士私库的藏匿地点,陈秉令这五十人分成三队,全省清剿。
*
这一日清晨,云中城里七位云商巨贾,在自家府邸的门前,收到了同样的礼物。
那是一具尸体,或者说,人还吊着一口气,只差最后咽气。
剜去了双眼,割掉了舌头,砍去了双臂,伤口用烧红的烙铁烫过,保证他们在送达前不会死去,此刻吊在府邸大门上方,像一只只风干的腊鸭。
尸体正对的大门上,用血写着一行字:
“冤有头,债有主,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尸体的身上,放着一封信,信上详细列出了这具躯体的身份,曾经是商会豢养的死士,执行过多少次暗杀,杀过哪些人,都写得清清楚楚。
“啊!!!”府中下人的尖叫响彻云霄。
整个云中城都沸腾了。
七位云商,在看完信后,全都瘫软在地,有的吓得尿都迸溅出来。
他们都曾以为商会是铜墙铁壁,以为死士永远不会开口,以为自己高枕无忧,更以为那些肮脏的交易永远不会有面见天日的一天。
但是在这日,淋漓的真相以最血腥的方式公之于众。
随信附带的,还有他们的种种罪状,过去走私铁器、盐铁、火药,贩卖军械,勾结边将,暗杀朝廷命官……一桩桩一件件,都是足以株连九族的大罪。
“完了完了……全完了。”
七尸悬吊,全城震惊,却让曾经饱受欺凌的苦主,纷纷站出来,前往官府击鼓鸣冤。
“冤有头,债有主,我弟弟三年前来云中卖了一批茶叶,以致全家被杀,可怜了我三岁的小侄女……”
“他要买我手中古玩,我不从,便害我家破人亡。”
“家中田地被侵占……”
“我要告军田被侵占……”
*
“荣盛号东家崔玉城,平靖十七年至平靖二十二年,利用边市贸易之便,先后十六次向草原部落走私铁器、盐铁、火药……牟取暴利,共计白银一百二十六万两……”
“平靖二十一年,买通死士,将刘记茶庄东家一家十三口灭口,伪装成盗匪劫杀……”
……
“以上罪状,按律,当判凌迟处死,株连三族。”
沈万良念完了最后一句话,合上了文书,看向了一旁的总督大人,下意识打了个哆嗦。
总督大人平日里除了官袍外,身上总是清新淡雅的颜色,走路时仙气飘飘,雅如丹鹤,然而这些日子衣着不是黑色,就是白色,今日恰巧便是一身的黑。
分明是温润雅致的一张脸,在这孤傲玄黑的映衬下,却莫名呈现出妖魅般的美丽,却又是危险的、森然的、像是地狱里滋生出来的藤蔓。
让沈万良想起,对方就是这么笑着,在审讯的时候轻轻一拧,卸掉了一人的下巴,令其再也说不出一个字。
自从夫人受伤后,自家大人天天穿成个“黑寡妇”的样子,实在吃不消啊吃不消。
第159章 小舅妈
借着“茶叶”一事,曾经省内八大巨商,被陈秉清洗过后只剩下两家,曾经在国内如日中天的云商,遭受重创,过去的茶叶联盟已然分崩离析。
省内商界重新洗牌,有人跌倒衰落,自然有人从中崛起,但所有云中商人产生了同一个共识:
——别惹这个疯子(X),不,陈总督乃真清流!
“总督大人,江南茶商队伍北上罗刹国,必然经过云中,以往这条商道都被茶叶商会把控,过路费、买路钱……层层剥削,倘若大人以官方出面,确定云中为北方陆路商埠枢纽,商队路过云中,仅需缴纳一次性‘过关税’……如此,便可形成‘万里茶道’,天下商人皆云集。”
正在说话的青年,穿着一身宝蓝长衫,瘦长脸,说话时总带着一股谄媚讨好的笑容,眼神倒是瞧着机灵,一边说话还不忘察言观色。
这人名叫吴启宇,在家排行第八,旁人也都喊他吴老八,省内巨商家庭的庶子,没有母族依仗,亲娘也不受宠,凭借他这油嘴滑舌的天赋,在一众子嗣中脱颖而出。
其他巨商倒台了,他们吴家站起来了,曾经是新兴商贾,颇受旧势力排挤,这下让陈总督捅破了天,吴家也跟着来到了解放区,鲤鱼跃龙门,成为省内新势力十大商贾之一。
吸取前人教训,吴老八被派遣来云中,讨好接近结交陈总督,哪怕不能疏通关系,起码也要在陈总督的身边,提前收听风声。
更要悄悄打听陈总督的喜好,切莫得罪了人。
同时,吴老八作为商贾之子,主动献言献策,希望陈总督能高看他一眼,他调查过陈秉在东南开海收取关税,便建议陈秉在云中也设一处商埠,收取茶叶进出关税。
以往茶叶进出关都受到茶叶商会的把控,如今商会倒台,正是将权利收归官府的时候,同时,其他的小商人也都有利可图,云中也会更加繁华。
吴老八一边说话的同时,一边悄悄观察坐在书案后面的陈总督,大人今日穿着一身玄黑的常服,罩一层纱衣,通体无纹,只在领口和袖缘处镶嵌了一道云纹缎边。
他戴着墨冠,肩头垂下玄色的珠帘,就连腰带也是墨玉,整个人仿佛裹进了一片沉沉的暗色里。
但吴老八也是头一次见到,能把黑色穿的如此好看的男人,想来陈大人天生适合穿黑色,这是吴老八来云中前,所始料未及的。
陈大人来云中后深入简出,能了解到大人的信息并不多,吴老八来的时候,更是只带了一本《铁血柔情录-云中总督传》。
大人倒是当真如书上所描写的“冷血无情,孤傲无双”,最是矜贵倨傲,对外人不假辞色,心狠手辣……但问题来了,这样的陈总督,又如何成为“天子宠臣”的呢?
吴老八内心揣测无比,却见陈秉听了他一番话,也并未多做表示,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更让吴老八心里难捱的,是桌案上摆的一堆“盐引”,看得他直流口水,巴不得能顺走几大坨。
可眼前的陈大人,身边堆满了“金山银山”,他也视若无睹。
——啊,清流,要命的清流。
真想知道,什么东西才能进入陈大人的眼里,名声?可干出“七尸悬城”的家伙,又岂是顾及名声的人?
“擦擦你的口水。”陈秉睨了吴老八一样,着实头一回见到如此见钱眼开的人,长得倒还秀气,人瞧着也还算机灵,却一看见金银,便走不动路,还流口水。
边上的这堆盐引,是这次剿灭茶叶商会的“意外收获”,也是云中豪商发家的老底。
云中作为边境地区,朝廷为了给边镇筹集军饷,便推行一个政策,只要商人运粮到云中,便可以粮换取盐引。
盐引这玩意,和粮票差不多,不过盐引是属于商家的,也就是拥有多少额度的盐引,便可贩卖多少数量的盐,这是一种贩盐许可证。
盐,可是暴利行业。
在过去,云中盐引的分配,也被几大商号把持着,普通商人根本拿不到,而陈秉灭了几大巨商,倒是顺带把盐引分配权也给腾出来了。
多少商人盯着这块肉呢。
“本官准备试行盐引公开竞拍制,每个月公开拍卖一定数量的盐引,价高者得,中标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粮食运抵云中边仓。”
吴老八连忙抱拳拱手道:“大人英明。”
听到这话,吴老八兴奋极了,陈大人此举公开拍卖,便是打破了盐引的垄断,中小商人也能分一杯羹,别的不说,至少在改革初期,是相对公平的。
“你在家里排行老八?说说你家的事。”
吴老八立刻端正了神色,斟酌着介绍家里的情况,一边说着,他还忙不迭的暗自抬高自己——是个奋斗的小庶子,褒贬其他人。
吴老八这个人吧,嘴上也没个把门,一说话容易葫芦瓢,还顺带把其他商号家里的事情,都倒豆子似的跟陈秉说了。
陈秉并未打断他的胡天海地。
吴老八说了一大串之后,陡然心里毛毛的,他能看出这位陈总督,仿佛对公务表现的兴致缺缺。
可陈大人顶着这么一张孤傲的冷脸,应该不是好奇内宅阴私斗争大戏吧?
大人可是清流啊。
但吴老大没想到的是,陈秉这会儿,就是在诱使他“爆大瓜”,夫郎姜漓在家养伤,都快要闷出病来了,话本也看不出乐子,陈秉这个好夫君,便想趁机吃几个商人家庭的瓜,回家说给夫郎听。
别的不说,这吴老八当真有点“说书先生”的料,普通的宅斗故事,也能让他说出几分传奇小说的味道。
陈秉正要回府,便让吴老八跟着同走一路,继续说话,顺带还要亲自去给姜漓买他爱吃的甜点。
“草,这狗东西,老子被抄家了!”
沈万良瞧见吴老八对着陈秉的殷勤谄媚模样,自己陈秉座下第一走狗的位置,就要被人夺走了?
陈秉去排队买糕点时,沈万良把吴老八拽到一旁,“仔细点说话,可别想对我家大人动歪心思。”
吴老八连忙道:“草民真心敬仰陈总督,愿为大人效犬马之劳,哪怕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
“陈大人可是世上难得一位为国为民的好官。”
“那是自然。”沈万良挺了挺胸膛,与有荣焉。
这时候的沈万良,见多了“黑寡妇”嘎人的样子,已经决定彻底拜倒在大人的玄衣底下,便是打断他的腿,他也不敢背叛陈大人。
是的,没错,沈万良已经彻底决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势必要当自家大人座下最忠心的那条狗。
能打下金银岛基业的沈万良能力自然不差,但这还不够,他要当座下第一人。
吴老八与沈万良交换了名字,吴老八不改习惯,问起了沈万良的籍贯来历,“兄台家在何方,籍贯何处?何时拜入大人门下?”
沈万良脸上的笑容僵硬住了,这丫的哪壶不开提哪壶。
来历是他不堪回首的过去。
——总不能说自己是上缴了八十万两银的吉祥物。
“沈兄可知大人与夫人关系如何?”
沈万良:“大人与夫人自然是情深似海,恩爱缠绵。”
“啊?!”吴老八不可置信眨眨眼,他想到了总督大人那副冷傲如冰的样子,着实难以想象他会把一个人放在心上。
更何况,大人顶着一张目下无尘的冷脸去买糕点,这是情深似海的模样吗?
“提点你小子一句,夫人可是大人的逆鳞,惹谁都别惹夫人。”
“当真?”吴老八从袖子里掏了掏,掏出一本书,“你说的这话是真的,还是信了这野鸡话本?”
他拿出了那本《铁血柔情录-云中总督传》。
沈万良瞪圆了眼睛,心想这死小子哪冒出来的,不知天高地厚,哪有坑往哪踩,没个眼见力。
“这话本描写的感情,不及大人对夫人的万分之一。”
吴老八沉默片刻,一时之间,他竟然不知道该作何反应。
莫非陈大人的夫郎,是个妥妥的母老虎?
须知市面上流行两种话本,一种是曾经陈大人东南除倭的,夫郎强壮如山,身高九尺,似门神可靠;另一种便是云中总督传,说陈夫郎貌若好女,夫妻恩爱,如胶似漆……
不可偏听偏信,两相结合一下,或许真相便是:陈大人夫郎是个貌美的武力高强河东狮?
陈秉从糕点铺子里走出来,瞥了二人一眼,心道:这个充满草台班子的世界。
他心无旁骛骑马回家陪老婆,却在不经意之间,瞥见了前方一个美貌的红裙女子。
那一身红裙灿如烟霞,在薄日下泛着流动的光,女子身材高挑,腰肢纤细,她站在那里,并不刻意挺直脊背,却有一种亭亭之姿。
眉心画上了嫣红的花钿,那双漂亮的眼睛半眯着,眉梢眼角皆是风情。
路过的人无不侧目回首,“她”则一左一右牵着两个孩子继续往前走。
陈秉的眉头挑了好几下。
他翻身下马,把缰绳丢给了身后的随从,大步走了过去。
走到那红裙大美人的身侧,伸出手,不轻不重搭在那截纤腰上,微微俯下身,轻声道:
“这位小娘子……”
红裙美人身子明显僵了一瞬,抬起长袖遮住下半张脸,沙哑着声音道:“这位郎君,请自重,奴家有夫君了。”
“哦?你夫君是谁?说来听听,我认识不认识。”
红裙美人的耳根肉眼可见的红了。
大美人沉默了几瞬,一双漂亮的丹凤眼里又羞又恼,“她”咬着牙低声道:“……你故意的吧?”
两人挨得极近,就像是被他搂在怀里,远远的,沈万良和吴老八两人都看傻了。
沈万良脱口而出:“兰因絮果?”
夭寿了,自家大人当街调戏良家妇女。
“难道就跟话本子里说的一样,每个守边的将军,三年后,都会带一个貌美的姬妾回府……还说要娶为平妻?”沈万良喃喃自语,近来研究写话本,他也看了不少话本,男人负心薄幸的故事,总是数见不鲜的。
吴老八则半天不在状态,“这,这是陈大人?”
还是那个孤傲无双,目下无尘的大人吗?到底英雄难过美人关?
“你你你,你不准欺负我小舅妈。”小哥儿跳出来张开双臂,像是一只护崽的老母鸡。
陈秉当即赏他一个糖炒栗子。
愚蠢的老婆,邪恶的顽童儿子,还有……破碎的他。
第160章 真会玩
姜漓遮着面容,率先钻进府中,他头也不回往前走,朱红的裙摆,随着他的动作旋转摇曳,美不胜收。
因着他遮遮掩掩的步态与动作,顾盼生姿,莫名像是个春日里游园的少女,带着一股子娇羞之感。
陈秉跟在背后,不疾不徐迈着步子,两人保持着固定的距离,好整以暇看着他猫猫祟祟的样子。
“把两孩子带去抄书,夜里我亲自检查。”陈秉跟管家交代了一声,又嘱咐陈清宴管好弟弟,这才追着姜漓的身影,步入后花园。
这下他没收手,直接抓住姜漓的手腕,将人一带,下一秒,搂住他纤细的腰肢。
姜漓见状,连忙把脸埋进他的胸前,就是不肯把脸对着自家老攻。
“你方才在大街上昂首阔步,这会知道害羞了?有什么好遮的?”
姜漓闷闷的不肯说话,刚才在街上,仗着没人认识,于是无所顾忌,谁知道正巧撞上自家夫君,他也是要脸的好伐。
“……我这样很丑。”姜漓后悔死了,担心自己像个娘兮兮的小丑,画着乌七八糟的妆容,不伦不类,不男不女,是个妖人。
以前他就挺瞧不上那些妖里妖气的小哥几,这会几他自己变成了自己讨厌的模样。
想哭。
“谁说你丑了?”陈秉抱着这一团大宝贝,忍俊不禁,“谁让本总督有个傻乎乎的夫郎呢,几子哄你穿女装,你就穿了?”
“我家漓哥哥那么好欺负?”
姜漓委屈极了:“那是我的错吗?还不是你,两孩子央着说你变装带他们出去玩,我不带他们出去就是不公平……他们都这么说了,我能不答应吗?”
姜漓耳根子软,尤其对于亲近的人,更受不得亲人巴巴的央求,只要不过分的要求,他都答应了。
……过分的,他也答应了。
人的下限就是这么一步步降低的。
若是放在二十岁的姜漓身上,让他穿女装,他绝对一马鞭抽过去。
二十岁的姜漓也猜想不到,三十岁的他还会扑进自家夫君怀里撒娇。
他连女装红裙子都穿了。
这会反应过来,羞得没脸见人了。
“好好好,是夫君的错,把头抬起来,错我都担待了,这会几让本官把娇羞夫人的模样看个完全。”陈秉笑着用食指点了点他的额头。
“再不抬头,我衣服上怕是都要印上个人脸了。”陈秉越说越觉得好笑,以前他曾经听人说谈恋爱,女朋友化了妆,把脸埋肩头,衣服上全是粉底。
而他穿越后跟小哥几结婚,姜漓鲜少涂脂抹粉,今日却是“粉墨登场”,而他又恰巧穿一身黑衣服,怎一个巧字可言。
听见这话的姜漓连忙抬头,发现对方衣服上一团“白”,更是窘得要钻地缝。
“让我死了吧!”
陈秉笑得将人抱作一团,离了自家老婆,还有谁能这么逗笑他?
“不丑不丑,是个大美人。”柔声安抚怀里的小鸵鸟,这才哄得人抬眸,那双往日里直来直去的丹凤眼,这会几怯生生的,像是新生的鸟雀,又长又翘的睫毛,正是雏鸟的羽毛,轻柔的张开。
眼神带着几分躲闪,俏脸含羞带怯,看得总督大人肚脐下方生出了一团火气。
一脸羞涩的老婆莫名显得美味好吃。
原来女装和涂脂抹粉是这家伙的死穴,要知道,这可是在床上主动起来,脸上也半点羞涩都没有的姜漓。
难得看见他羞耻成这样。
拦腰抱起大美人,低着头轻柔地吻上他的唇,吃到了满嘴的胭脂香气,口脂是牡丹花瓣的甜香,甜意过后是轻微的苦涩,再来品尝他躲闪的舌尖,吃得满嘴的甜,如闯进了蜂后的私藏蜜库,窃得甜蜜无数。
姜漓双手推着他的胸膛,仍是不愿意抬头的样子,“你让我把衣服脱了吧,脱了之后随你怎么样。”
“穿都穿了,那就多穿一会几。”
听了这话,羞恼的姜漓干脆耍赖充当“尸体”,闭着眼睛挺尸在自家老攻怀里,一动也不动。
这就是掩耳盗铃法,只要我没有看见,我就是没穿女装。
陈秉见状笑着摇了摇头,抱着他往房里走。
吱呀一声推开房门,姜漓到底忍不住“起死回生”,睁开了眼睛,抬手抱住自家夫君的脖颈。
“别乱动,担心碰着伤口。”
姜漓红扑扑着一张脸,早就入秋天凉了,他却跟蒸笼里捞出来的一样,浑身都在冒烟,姣好的脸庞白里透着红。
之前涂了粉散了一半,却更显妍妩,上扬的眼尾被拉长,泛着红晕,偷眼瞧心上人时,让他一个直愣愣的小哥儿,也学会了媚眼如丝。
“嘶……宝贝儿。”陈秉倒抽了一口气,他的喉结滚了滚,有种老房子着火了的体验,成婚多年的老婆,背着他偷偷学媚术了。
瞧这样子,还是这家伙“无师自通”。
是该夸他天赋异禀呢?还是说他大器晚成。
“漓几,去那边坐着,先给你手臂换药。”
姜漓:“?”
“夫君,你还是不是个男人,我都等你……进来了。”姜漓按了按自己的手腕,脸上一改刚才羞涩的模样,仿佛按下另一个快进键,他在这种事上从不害羞,相反还十分主动。
这或许也跟夫夫俩成婚最初,陈秉总是装身体病弱,忽悠着他主动“吃自助”,自助吃习惯了,哪还有什么害羞的。
陈秉:“……这么多年来,夫君最喜欢你的坦诚。”
姜漓懊恼:“这么多年下来,倒是从来没见过你‘猴急’的样子,话本子里,不都该是你们男人迫不及待撕开小哥几的衣服,然后这样又那样。”
“你再不动手,我撕你衣服——”姜漓挥了挥拳头,明明这只手这会几连杯水都拿不起,却是扬武扬威的,脸上还露出一口嚣张的小白牙。
陈秉失笑,故意提醒:“老婆,你这身裙子真好看,也不用脱,反正不耽误什么,一直穿着吧。”
姜漓身体一僵,羞涩攀上脸庞,双手坏抱住自己的胸膛,突然他又想到了什么,改口道:“那就穿着裙子吧。”
陈秉感到了怪异,连忙在他胸前摸索片刻,柔软的衣物底下,不是更柔软的肌肤,触碰到了金属宝石样的物件。
他登时反应过来是什么,瞪着姜漓:“手断了也没耽误你给自己打孔是不是?”
姜漓摸了摸耳上精致的莲花耳钉,已然死猪不怕开水烫,漂亮的小东西戴习惯了,是有些上瘾的。
他的商船去往南洋,除了带回象牙珍珠,还有各种西洋宝石,制作而成的饰品,璀璨而耀眼。
曾经还在武馆时候的姜漓,生活简朴,衣服怎么方便怎么来,身上鲜少配饰。
自从打了好几个耳洞之后,倒是开启了另一扇大门。
也不满足只戴简单的银圈,漂亮的耳钉越来越多,反正他漓公子有的是钱,再昂贵的金银宝石玉石,都是不缺的,姜漓给自己打造了很多饰品,还在上面刻了爱人的名字。
东西多了之后,倒是嫌弃能佩戴的地方少了,而有些耳钉太耀眼了,也不好意思光明正大戴出去。
思来想去,不如戴在另外的地方。
“你骂我吧,反正都这样了……哼,你们这些封建礼教老顽固。”姜漓在床上滚了滚,知道自家夫君到底深受儒家熏陶,什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损伤,但他就是没忍住。
他也不是个听话的好老婆。
背着夫君干坏事。
陈秉被他说的哑口无言:“……”
这才是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他一个现代来的穿越者,反倒被说成是封建礼教老顽固,实在是令人感到无语凝噎。
也罢,他倒不是在意那些,“夫君只是怕你疼。”
“也没多疼。”
陈秉叹一口气,捏捏他的脸颊,爱怜的轻吻,从眉心,一路蔓延而下,鼻梁、嘴唇、下颔、锁骨……
直到深夜,陈秉才把某人唤醒,一口一口给他喂饭吃。
姜漓脸上犹带泪痕,呆滞着一双眼睛,抽抽噎噎吃着自家夫君喂来的米饭,心头愁绪万千,有种自己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倒霉感。
“你说说吧,咳,姜漓,你是真会玩。”陈秉咳嗽了一声,由衷的佩服自家坦率直愣愣的夫郎,自己把自己弄得又羞涩又敏感。
确实显得他这个夫君不精于此道,他承认自己是个老古板。
陈秉本身并不是一个重欲的人,或许是从小泡在古籍里,打娘胎起就清心寡欲,显得冷心冷情,与尘世间都隔着些什么。
比起床上那档子事,他更喜欢静静的朝夕陪伴相处,喜欢每日清晨醒来时,爱人睡在身侧的静谧温馨时候。
但架不住,老婆真的很好吃,他会主动把自己架在火上烤,还往上面撒孜然。
每天晚上的老婆饼里面,他是真的有老婆。
*
皇帝在京城中收到来自云中的消息,这一年下来,没有一回消息是令他震怒的,有关于陈秉的消息,全都是喜报。
当然,得知云商胆敢派死士暗杀陈秉,皇帝怒火滔天,巴不得出兵平了这群乱党,给他们来个釜底抽薪。
这群边关蛀虫,皇帝也有所耳闻,奈何鞭长莫及,动弹不得,只能如此僵持住,历朝历代皆是如此,越是到了王朝后期,越是出现中央朝廷衰微,地方强大的现状。
也就是分明知道云中商人走私给草原部落出卖铁器、军械,获取暴利,却也无可奈何,只因为通敌卖国的是这些人,能帮助朝廷守边的也是这群人,他们也不过是从中捞好处,能维持边疆的稳定,对国库空虚的朝廷来说,已经是最大的好处。
除掉那群商人,也必然大乱,因此不可轻举妄动。
然而自从陈秉前往云中担任总督后,率先果决斩杀镇守太监,分发军饷,稳定了底层军士,又开煤矿,收羊毛,不费吹灰之力,击退了草原部落两万骑兵的春季攻势。
而后清洗军官,进行一轮汰换,整个边镇军队都换了个模样,那些曾经与云中商人沆瀣一气的军官,死的死,流放的流放,贬谪的贬谪,后续新提上来的军官,再也不敢重蹈覆辙。
有过这些前提后,终于能将盘根错节的云地茶叶商会网络连根拔起,便是那群豢养的死士,也都被逐一清缴。
这一桩桩事件,如何不让皇帝欣喜?
“陈爱卿此去还不到一年,边镇局势稳定,军饷充足,朝廷赋税增加,国泰民安,百姓安居乐业……倘若每一个状元都如此,朕何愁江山不稳。”
高公公在旁边适时道:“还是陛下能识人,陈大人可是陛下亲点的状元。”
“那是,那是。”
皇帝欢喜过后,又下了一道圣旨,除了给自己宝贝的陈爱卿嘉奖与赏赐外,还附赠无数昂贵的药材,封他夫郎为二品诰命。
“原云中知府罗文昊,缉查不力,纵容奸商……念其在陈秉办茶案时尚能配合,降两级留用……本省布政使司、按察使司、未能及时察觉茶商之弊,着令严查……”
皇帝品着茶,爽歪歪的降了一批官员,心情大好,“再给朕带去一道口信,告诉秉几,让他放手去干,天塌下来,朕都给他顶着!”
说罢,皇帝从书案底下抽出来了一本蓝色的线装小册子《铁血柔情录-云中总督传》。
尽管这书中所写的陈总督,和皇帝印象里的陈爱卿全然是两模两样,但其中每一个事件,都写得酣畅淋漓,令人拍案叫绝。
把陈爱卿写得杀伐果断,让人心潮澎湃,激起内心的激荡,久久不可断绝。
这书皇帝看了四五遍,常看常新。
太爽了!尤其是杀镇守太监那一段……杀得好哇!
据在场的证人说,陈秉杀镇守太监时说的话,与这话本小说别无二致,定是知情人所作,想来并非无根无据。
可怜的秉几,这三年来,留在京城的时间少,皇帝与他只能通信来往,猜测通过这三年的历练,秉几心性作风有所改变,也属应当。
但无论怎么改,他都是朕心心念念着的状元郎,朕的好大几。
倘若他当真是自己几子就好了。
“去,派人暗地里打探这书的作者是谁?”皇帝小心吩咐自己手底下的探子,他认为这书的内容写得太少了,更应该添上陈秉当年殿试文压群雄的章节回目,以及国子监论学,还有朕的微服出巡与流民屯田。
“这书上关于朕的内容太少了,每次都是一句嘉奖看重一笔带过,朕明明每次都许了便宜行事,让陈爱卿放手去干……”
皇帝心头嫌弃自己的戏份过低,其他的话本小说也就罢了,自己喜欢的,就应当增添上心仪的段落。
把这个作者抓起来,给他好好写!
“这件事情偷偷去办,别声张……”
皇帝也不好意思让外人知道他堂堂一个皇帝,还看这种话本,看就看了,还想额外给自己“加戏”,此事传出去了,龙颜不保。
*
陈秉又得到嘉奖,倘若他再次回京,入阁便是板板钉上的一件事,朝堂上的反应可谓是冰火两重天。
务实派欢天喜地,清流派也是欢欣鼓舞,尤其是清流派,世人都说清流派空谈,只是口口声声标榜道德,看,这下他们清流派中不是出了个“要道德有道德,要政绩有政绩”的清流王者。
什么?你说陈秉不是清流?我不听我不听……
什么?你说陈秉是务实派?我不听我不听我不听……
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他陈秉就是如假包换的清流派,师从清流派领袖谢修,是新一代清流派中的领头人,他要不是清流,谁是清流?
这才是道德楷模,清流典范,并且他还不空谈道德,当真为国家和百姓办实事,且还当真把事情给办成了!
清流派就是这样,一个人的嘴巴,发出了上百号人马的声音,把陈秉锁死在清流派这条船上。
这种事情,也同样在务实派、翰林派、国子监等等群体中上演,各个都顽固的认为陈秉属于“我派人士”。
就连负责监察百官的御史,也认为陈秉属于我朝最强之御史,实乃御史典范。
“当御史若能做到陈大人这般,纵是身死也无憾!”
“这一桩桩大案,办的真是爽快!”
嘴上这般夸耀同行,却是同行“相轻”,该弹劾陈秉的,还是要例行弹劾一下,无伤大雅。
之前弹劾最多的那个,私底下给陈秉写的祭文老长了,不可不谓“责之切,爱之深”。
身处国子监的谢修,与翰林院掌院坐在一起喝茶,谢修惆怅道:“徒弟为官不过五载便是二品大员,令为师汗颜。”
掌院幽幽叹口气:“你就在我面前嘚瑟吧。”
掌院还是当年的那个老掌院,让陈秉坐冷板凳的掌院,他属实没想到,这魔丸升的这么快。
当年陈秉在翰林院,老老实实修档案,也没见他有这么大的雄心壮志。
“此子心机甚深啊,他的会元文章,锐意进取,愿效商鞅,虽车裂亦无悔……还当他是个急躁改革的青年,来到翰林院后,却也能稳稳当当清档修史,此后潜龙腾渊,及时抓住机会,谁也拦不了他。”
“恐怕到底还有你这个师父在背后为其出谋划策。”
谢修:“噗——”
有个鬼喽,但偏偏各个都觉得他这个师父,定然在背后搅风搅雨,出谋划策,孽徒败坏为师的名声!
他哪里教他一上任就杀镇守太监的?
不过在众人眼里看来,师徒两人的“头铁”,俱是一脉相承。
他这个当师父的,还真不如徒弟,他当年也不过是勇于弹劾,而他的好徒几,刀刀见血,小小倭寇?平了;雄壮骑兵,退了;巨商死士,灭了。
他喝着一口茶感慨道:“惹谁都不能惹‘必死之人’。”
“而这必死之人,往往是破局所在。”
——这大概也是“病弱党”的奥义。
“这书你看过吗?”清高无比的翰林院掌院,从袖子里拿出一本蓝色的线装册子,“这是我从一位籍贯江南庶吉士那偶然得来的一本奇书,你可见过?”
谢修嘴角微不可察的抽了下,立刻否认道:“我没看见过。”
“老谢啊老谢,你连名字都没看全,就说自己没见过?”
谢修:“……”
“不过可惜了,你啊,就出现了几行字,看来作者对你实在不熟。”
*
其他地方热火朝天,唯独霍党这边寒风萧瑟,霍党势力已然大不如前,内部隐隐分作三派,也就是霍首辅还没死,他一旦出事,定然分裂。
“这陈秉邪了门了,他还不死?他到云中还不到一年,整军备、开边市、平茶患、退强敌……这一桩桩一件件,是凡人能做出来的吗?哪怕仅仅完成其中一件事,便足以称道,这些可都是实实在在的政绩。”
“霍阁老,倘若,倘若陈秉回京,再也不能阻挡他入阁。”
霍首辅捋着胡须道:“那些庸人且看吧,来日没了我霍首辅,又会有陈首辅,到了权臣的位置,他当真还能初心如旧?”
临到这会几,霍首辅倒是不盼着陈秉身死,而是冷眼瞧着另一个权臣之星冉冉升起,只待他权倾天下那日,又何尝不是众矢之的。
呵呵,他的好名声?
跟在他后面,老老实实当个霍首辅第二吧。
边上的人忍不住道:“太医曾说他只能活三年……”
霍首辅喉咙一哽,“三年又三年,几时到头?”
“听说他去了地方后,身子骨反倒是硬朗起来,日日昂贵药材养着身子,又兼之娶了个会武的冲喜夫郎,勤加练武,只为强身健体,就连那镇守太监,都被他干净利落抹了脖子。”
“京城局势波涛云诡,又加上伴君如伴虎……如此看来,倒还不如将他留在京城。”
旁边又有一人道:“此后如何犹且未知,陈秉远在云中,苍狼汗国去年冬岁遭了白灾,今年冬天怕是不会安稳,他们早有向东南草原扩张的野心,偏又恰巧三大部落首领之一的跋特几年初曾率两万骑兵被陈秉瓦解攻势,定是怀恨在心,难保不会与苍狼汗国联合,有跋特几做内应,绕过边防,苍狼汗国骑兵便可直扑云中……”
“是有这样的可能。”霍首辅点点头,白灾也就是严重的雪灾,苍狼汗国受灾严重,今年派遣的使臣恐怕比往年更多,而朝廷是不会答应的,两方定有摩擦。
又加上苍狼汗国还有往东南草原扩张的野心,势必也会威胁云中,而跋特几同样野心不小,难保不会与苍狼汗国联合,突袭云中,再一同瓜分草原其他部落,跋特几部落天然占据地理优势,等待苍狼汗国与朝廷两败俱伤之际,又能捡漏,兴许还能趁机统一东南草原势力。
浪越大,鱼越贵。
“罢了,别说了。”到了这一刻,霍首辅已经不相信陈秉会轻易死在外面。
什么苍狼汗国狼兵,万一也只是他光辉篇章中的一页。
——笑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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