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 表弟凶残
赵公公是这一次奉旨前往云中的钦差太监,也是皇帝身边比较得脸的内侍之一,四十岁的年纪,早已在宫里摸爬滚打二十年,是个了不得的人精儿,什么场面没见过?
这一回出京,虽说是个好差事,心里却不住的打鼓。
云中,那可是九边重镇最苦的地方,陈总督去时倒好,正逢开春,而他这回过去,却恰巧入冬,当是黄沙漫天,滴水成冰,沿途百姓更是穷困潦倒,这一趟前去,怕是要吃苦头,折腾出半条命来。
赵公公带着几个随从小太监和一队禁军,从京城出发,一路向西北而行,远离京城后,景色果然荒凉起来。
赵公公见状叹了一口气:“陈大人当真劳苦功高。”
“说他一声‘清流’,倒显得折辱他似的。”
赵公公这把老骨头都快要散架喽,而病弱的状元郎还稳稳当当的为陛下镇守边疆,此刻打心底生出一股敬佩之情。
又过了五六天,可算是进入云中的地界,赵公公等人做好了瞧见一片肃杀萧瑟的心理准备,却不曾想,最先映入眼帘的,竟是一条宽整平阔的黑色长路。
路面平坦坚实,马车行驶在其上时,几乎感觉不到颠簸。
他问向随行的禁军队长:“这是什么路?为何是黑的?”
“属下也不知。”禁军队长摇摇头。
一行人马沿着这条黝黑的道路走了十几里,远远能张望云中城墙的一角,这一处角落在视野里不断放大,一座高大巍峨的城墙矗立在众人眼前。
城墙上有士兵来回巡逻,城门楼下,守城的士兵严阵以待,挨个搜查盘问进城的人。
“站住,什么人?”
禁军队长下马,走上前出示令牌:“我等奉旨出京,前往云中总督府宣旨。”
“原来是钦差大人,请稍后,容末将派人先行通报总督衙门。”
“大人,例行公事,得罪了。”
赵公公坐在马车中点了点头,心想这云中的守军,倒是格外严谨。
守军放行,车队进入城门,而此刻赵公公等人,却误以为自己来错了地方,他们一行不是前往苦寒边镇么?为何不见满目萧条,眼前城中大道宽阔整洁,道路两旁,店铺鳞次栉比,人流如织,热闹非凡。
城里的风,是暖的,若非知道自己来了西北,否则,还道是江南,寒风吹起炭火燃烧的火星子,风都带着一股暖人肺腑的炙香。
街边酒楼里宾客满座,人声、酒香、肉香,交织在一起,飘出来一股羊杂汤的气息,那股羊膻味淡的恰到好处,飘到了布庄门口,里面卖得又是羊毛毯、羊毛袜、羊毛披风……
“都来瞧瞧这上好的羊毛披巾,柔软保暖,只要二钱银子。”
赵公公好奇命人买了一条,随从殷勤呈上:“公公,您摸摸这个,又暖又软和,据说是云中毛纺局出来的,才二钱银子。”
赵公公心头啧啧称奇,摸着羊毛巾,又往前走几步,鼻子嗅着一股股浓郁的羊肉汤的气息,肚子跟着饥肠辘辘起来,前方有一家羊肉汤铺子,门口排着队,老板挥舞着大勺,从热气腾腾的锅里舀出来乳白色的羊肉汤,浇在碗里的羊肉和粉丝上,撒一把葱花香菜,香气袭人。
“客官要粉丝还是面条?”
“来碗面条。”那人回了老板的话,跟身边的人道:“今年冬天真暖和啊,煤球便宜,羊肉也实惠,往年这个时候,哪舍得出来喝羊肉汤?”
“可不是么,自从陈总督来了之后,咱们日子一天比一天好了。”
赵公公听着这些话,心头震动不已,他转头问禁军队长,“你以前来过云中吗?”
“没来过,但听人说过,以前的云中绝不是这般。”
“那是怎样?”
“以前的云中,百姓面黄肌瘦,一到冬天,冻死饿死的比比皆是。”
“便不说百姓,以前哪有什么百姓?能逃的,都远远的逃了,城里绝没有这么热闹,军纪也不似这般严整。”
赵公公点点头:“陈大人当真是治理有方,只恨陛下不能亲眼得见。”
一行人终于来到了总督衙门,远远的,已经能见到有一人站在门口,披了一身玄黑的厚氅,领口一圈灰鼠毛,衬得那张素白清俊的脸庞,愈发威严肃杀。
赵公公心头一凛,他曾亲眼见过状元郎在金殿中的风姿,温雅如仙,姿容不凡,如仙人在世,而眼前的人,却已然不似那个病弱的状元郎,森然冷冽若寒山,倒似个执掌万千兵马的将领。
想到这里,赵公公心头一酸,瞧瞧这世道,把文雅的状元郎逼迫成啥样了?
听着车马声逐渐靠近,站在后面的吴老八大气都不敢出,沈万良等人亦是把一颗心悬在了嗓子眼,君心难测,谁也不知道圣旨是好事还是坏事。
尤其是吴老八,他这才刚拜了山头,别这会儿皇帝听信谗言,对陈大人猜忌起来,那可就不妙了。
陈大人处理茶商一事,是有些雷霆手段……
“公公远道而来,有失远迎,还望恕罪。”
“陈大人客气了,咱家奉旨前来,着实不敢劳烦总督大人亲自迎接。”
吴老八听见这老太监如此客气热切的模样,人都傻眼了,不是听说小鬼难缠,这等无根的男人,最难对付吗?
但是从赵公公的态度也能看出,陈大人在陛下心目中的地位不低啊。
赵公公宣读了奖赏的圣旨,无数的赏赐抬进府中,吴老八见状,心想皇帝明面上如此重赏,怕是暗地里也要敲打几句。
“大人,陛下还有几句话,托咱家带给您。”
吴老八心想,果然如此,敲打来了……
“陛下可是说了,让您放手去干,哪怕天塌下来,还有陛下给您顶着呢。”
吴老八:“????!!!”
白担心一场,合着陛下如此纵容?
他有些不敢置信的看向前面的陈大人,好奇对方的反应,不曾想对方听了赵公公这话,脸上不悲不喜,无波无澜,吴老八心头更是骇然无比。
这般宠辱不惊,陈大人实乃当世奇男子。
殊不知此刻陈秉心里想的是:我真是给他脸了,死老登。
干事情的全是他,这死老登只会恶心吧唧的……唉,有时候陈秉感觉自己逐渐冷心冷情,也是被皇帝那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殷殷关怀给恶心的肚里翻江倒海。
什么牵肠挂肚,什么今夜又梦见你了,朕可曾入你梦中……又什么今日方知,行也思君,坐也思君,处处皆是卿……
“未梦圣君,只梦见有人摊大饼……”
饼饼:已读乱回。
接了圣旨,最高兴还是姜漓体体面面被封二品诰命,有特殊封号和奖赏,这样的殊荣,鲜少有人得到。
陈秉别的不在乎,就在乎哄老婆开心这一点。
得知姜漓受了伤,皇帝还赏赐了无数疗伤圣药,更有祛疤除痕一类的奇药。
*
赵公公在云中待了三日便离开了,离开之前,提点了一句,“总督大人须得小心防范,苍狼汗国恐有异动……”
陈秉点了点头,倒也是无所谓,还怕人不来呢,来就当是给老婆放烟花玩。
入冬后的日子,往年都是陈秉装病的时候,今年却是不成了,伤筋动骨一百天,姜漓手臂上的伤,尽管有陈秉日日用异能为他滋养,到底也要修养一段日子。
再来,给老婆喂饭什么的,倒也颇有一番滋味。
姜漓伤了右手,最初一个月,连筷子都使不了,用不了重力,稍稍的动作也会牵引伤口。
这么多年下来,陈秉已经鲜少动用异能了,平日里只用来滋养他和家人的身体,也只是使用微弱的力量,就怕与这具身体相悖,又把自己搞得日日吐血。
虽然吐血也没什么,到底吓坏自家老婆和孩子。
生活在这样的冷兵器时代,没有异能,也并不影响陈秉的日常生活,如无必要,他也不想再动用这些力量,只把力量封印在身体里面。
当个普通人也很不错,那些血腥杀伐,那些勾心斗角,那些末世求生的残酷日子,已经离他很远很远了。
他现在有爱人,有孩子,也有了生活的积极心态,现在只想守在自己在乎的人身边,好好与他们过日子。
偶尔的鸡飞狗跳,便是孩子令人秃头。
养病的日子,也让姜漓变得十分娇气,人在生病受伤的时候,总容易委屈,希望被人特殊对待照顾,而这样的特殊对待,也令人上瘾。
自打姜漓三岁之后,就从来没人给他喂饭,更不会一喂就是十天半个月,他是个“健壮”的小哥儿,打小没病没灾,受过最重的伤,便是这一回,上一次身体的病痛,则是生两个孩子所遭的罪。
右手使不上力气,只能等着投喂,陈秉耐心好,一口口喂给他吃。
有时候吃着吃着就……换了一张嘴吃东西。
“一顿饭吃的身心疲累。”漓公子扶住自己的腰,发觉又软了不少。
“难道我天生是个小媚娃?”
陈秉:“噗——”
嘴里的茶水还没咽下去,被这话呛得喷出来,成婚七年,依旧会被老婆突然而出的虎狼之词给呛出眼泪。
姜漓这会儿已经能坦然的照镜子,描眉上妆,他不仅在练武一道有天赋,化妆打扮上也颇有天赋。
在家里养伤,捂得全身肤白胜雪,镜子里的人眉目间尽是春情,他弟弟姜闻瑄当初说得也没错,倘若他十几岁时便会这般打扮,估计上门提亲的媒婆都要踏破门槛,他也拖不成个老哥儿。
“怪不得我练了二十多年武艺,也没练成个壮汉,是这‘小媚娃’的身体不允许。”
姜漓东一句小媚娃,西一句小媚娃,目的是心灵上的甩锅,强调这绝不是他有意娇媚,而是天生的,他也没法子。
他骨架小,细胳膊细腿儿,曾经勤加练武,也只是养出一身矫健的薄肌,整个人透着一股英气干练的中性美。
现在疏于练武,更多是养生,连那一身薄肌,都软和了下来,成了能掐出水来的柔嫩肌肤。
没法子,这就是天生的,除非再继续糙下去,把自己练的皮糙肉厚,否则他就是个天生的小白脸。
“咱们家漓哥哥最大的优点,就是看得开。”陈秉捏捏姜漓的脸,曾经纤薄的面皮,被他养得肉足了些,手感也更好。
做人就要学姜漓的人生信条,遇事只管向外找借口,绝不轻易内耗自己。
“要是我弟弟见我现在这样,恐怕又要笑话我!”
“管他呢。”陈秉温柔宠溺笑笑的看着他,“他都多大岁数了,你也不必再继续维持你眼中的‘好哥哥’形象,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也不再是武馆家的大公子,你就是姜漓,我的爱人。”
姜漓点点头,扑进自家夫君的怀里,黏人道:
“你把我彻彻底底养废了。”
陈秉失笑:“我真是比窦娥还冤,哪日没有督促你上进?你一点压力都不吃。”
“你太纵着我了,我养病这些日子,生意账册都你来管,也没出什么问题,唉,谁让我家夫君十项全能,我这个夫郎就只能老老实实当废物了。”
“就这么依靠着你,我好像都有闲心静下来绣花了。”
陈秉沉默了几瞬,“你若有心,带着韫哥儿一起?”
姜漓默默地转过身,全当没听见。
*
天气越冷,边境的摩擦越多,尽管陈秉这年开了边市,同样收购羊毛,照样还有不少“打秋风”的草原部落。
小摩擦的进攻劫掠,或许是秋冬无聊,或许也是部落的成年男子为了证明自己的实力,这样的侵袭,逐日增多。
倒也无妨,陈秉恢复了斩杀敌首的军功奖励,同样也保留了赏银,也为了练军,抓活的奖励不如斩首,他也趁此挑选出敢于手刃敌军的将士。
杀过人的士兵,和没杀过人的士兵不一样,这里是九边重镇,需要的是英勇善战的士兵。
粮草充足、军饷充足、赏银充足……“也该是咱们边关将士‘打秋风’的好日子,好儿郎们尽情狩猎吧。”
抓到活的俘虏,照样送去挖煤,至少挖个三年。
除了来劫掠的,还有陆陆续续主动投靠归顺的草原小部落,陈秉单独圈了一块地,给他们安家,引导他们养羊养马,或是开荒种植。
主动投军的人也越来越多,盼着在陈总督的带领之下,建功立业,保家卫国,新招纳的军士,多了不少良家子弟。
最特殊的一位,则是云中城外马场场主的女儿,薛幼婉,她从小跟着父亲练武,骑术和刀法都不输男人,当初陈秉开比武大会时,她便想女扮男装来报名投军,最后被父亲阻拦。
到了现在,她仍旧不死心,报名投军,但很快就被人认出了身份来历,边上人起哄,她不甘心,则跟将士们比骑射,最后连胜了好几场,事情报到了陈秉那去。
陈秉淡淡地回复:“本官招贤纳士,也没说‘只限男子’。”
这薛幼婉也确实有几分能力,陈秉倒也饶有兴致想要组个娘子军,或者再另外组个小哥儿军,也都是有意思的事情。
女人的力量虽是比不过男子,不过,倘若用自身的短处,非要去对上别人的长处,那可不是明智的选择。
陈秉破格将薛幼婉提拔为“斥候营”的营长,令她组建一队人马,专门负责侦察和勘探地形。
“我——属下绝对不会辜负总督大人的信任。”
薛幼婉这个营长的出现,免不得受人侧目,不少人说闲话,说她好好的一个女子,不在家里相夫教子,偏要上战场,若是受了伤,将来嫁不出去,没人要云云。
薛幼婉则冷硬道:“自古男儿多薄幸,便是不嫁又如何?”
“大人,您瞧瞧,她说话可真大逆不道!”八面玲珑的吴老八看不惯薛幼婉的嚣张,作为家中庶子,吴老八为人谨慎,削去一身锋芒,处事圆滑,说话风趣,上哪都能讨人喜欢,博得人好感,却最是讨厌薛幼婉这些任性肆意妄为的人。
“总督大人,您才该仔细瞧瞧,这家伙娘们兮兮的,成天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陈秉淡定削着苹果,面无表情道:“似你们这般吵吵闹闹的,最后别来找本官当主婚人。”
吴老八和薛幼婉吓了一跳,都做出了要呕的姿态,倒也不敢再争吵。
这日下了雪,探子来报跋特儿那边频频异动,怕是当真与苍狼汗国暗中勾结,有突袭云中的可能,云中局势变得极为紧张。
也正是在这时候,姜漓的舅舅赵毅派人前来,这位舅舅一直在辽东镇守边关,近些年来,多是书信联系,曾经陈秉是文官,还是个清流文官,为怕那群清流说闲话,明面上未曾有联系。
可便是连舅舅赵毅,也愣是没想到,自己这个病弱的外甥儿婿,据说活不过三年的儿婿,不仅考上秀才,又是举人,又是进士,还成了状元……最后一跃成了天子宠臣。
这也就罢了,两三年前,还莫名其妙的成为越州巡抚,前往越州抗倭,统领军务,还莫名其妙的屡战屡胜,将倭寇打得落花流水,也就是倭寇在大众眼中不入流,要不取得这样的战绩,非得给他一个战神的名头。
紧接着,更加莫名其妙的事情发生了,这年开春,他莫名其妙的成为了云中总督,驻守九边重镇中最凶险的地方,当真是疯了疯了。
眼下得知云中局势紧张,恐生狼烟,怕陈秉这边应付不来,舅舅赵毅,便让儿子赵德兴前来相助。
赵德兴,年三十六岁,是姜漓的表哥,现任辽东镇参将,这一趟前来,也是好奇这个传说中的状元总督,自己的表弟夫,到底有个几斤几两?
他能把倭寇打得节节败退,面对上骑兵,又当如何?
“我表兄到了?”姜漓内心是惊喜的,从小到大对他最好的亲人便是舅舅,即便聚少离多,舅舅也是为他撑腰的大长辈,这几年倒是联系少了,可内心的感情仍然不减。
他跟这位表哥,也只在年少时见过数面。平日里在家当长兄,也就在舅舅这边,他还是个小表弟。
陈秉陪着自家夫郎出城迎接,城门外停着几辆马车,得知他们到来,头辆马车下来一个身材魁梧的男子,穿着身半旧的戎装,腰间悬刀,目光锐利,一看便知是个久经沙场的老将。
他下马车眼睛扫过陈秉和姜漓,仍在搜寻,“你便是陈秉,我的表弟夫?”
“……可我表弟在哪?”
赵德兴看向陈秉的目光微微不善,眼前这位陈总督,外表气势不弱,墨发黑氅,凛然立于风中,和他父亲描述中的文弱书生样子相去甚远,倒也符合他对这位陈总督的打听,毕竟,人总是会变的。
他不是只有一个夫郎?
为何此刻他身旁站着个美貌高挑的小哥儿,披着红白鹤氅,脖子一圈雪白的狐狸毛,衬得巴掌大的瓜子脸柔嫩可人。
瞧着就是个妖妖娆娆的狐狸精。
姜漓歪着脑袋:“表哥?”
“别乱攀亲戚,谁是你表哥!”赵德兴不假辞色,心生不悦。
陈秉:“……”
姜漓怒了:“我是姜漓!”
“你,你是漓哥儿?冒充的吧!”赵德兴脑海里都是姜漓小时候的模样,那可是个英武的小哥儿,遮掉他头上的朱砂痣,比寻常男子更加英俊不凡。
性格犟,还要强,一手马鞭比男人都凶狠。
都猜姜漓婚后把夫君当马抽……这状元郎都混成封疆大吏了还不敢纳妾,估摸着就是表弟凶残。
第162章 大度
赵德兴前来时携带了家眷,正妻秦氏与一对儿女,大儿子十岁,小女儿六岁,此外,还有两个相伴的女子,都是二十岁出头的年纪,一个身材高挑,眉眼英气,说话声音洪亮;另一个柔弱芊芊,楚楚可怜,说话低声细语,这两人性格迥异,却都是赵德兴的义妹。
“这两位是我的义妹,这是孟青青,她父亲是我军中的老部下,殉职后,便由我来照顾她。”
赵德兴指了指高挑的女子,又指向另一个纤弱的女子:“这位是曾婉儿,也是我部下的遗孤,两人都跟随我多年,就跟亲妹妹一样。”
“见过陈总督大人。”曾婉儿娇娇柔柔的上前行礼。
陈秉颔首,赵德兴洒脱一笑,“彼此都是亲戚,不比如此多礼。”
嘴上这般说着,赵德兴在看向陈秉的时候,下巴微微抬起,心头浮现一股炫耀显摆之情,即便眼前的表弟夫,年纪轻轻身居高位,却有不如他的地方。
他赵德兴往日里在军中,亦是人人羡慕的那个男子,家中有贤惠的夫人,还有一对儿女,另外还有两个如花似玉的好妹妹,说是人生赢家也不为过。
眼前这陈秉……娶了他凶残的表弟,嗯,恐怕身居高位,也是不幸的,能让这样的男子暗中羡慕嫉妒自己,同样作为男人,赵德兴不由得感到暗爽。
只不过可惜了,目前从表弟夫的眼中,并没有看出羡慕之色。
更加令人汗颜的则是,赵德兴逡巡了一圈,陡然发现,自己的亲表弟姜漓,竟然是五官样貌最为精致出色的那个。
便是两个貌美如花的义妹,在他的面前,也失去了风采。
更糟心的是,人群中气质最出色的那个,正是姜漓的夫婿。
这夫夫两个人,一个容貌出色,一个气质不俗,站在一起,便是赏心悦目的一对。
“漓舅舅长得真好看!”
“小嘴儿说话真好听。”
姜漓听见两个小外甥的话,不由得芳心大悦,表哥这两孩子,更像他们的母亲,哥哥生得文雅,妹妹更是安静,全然不像是武将的儿女,倒像是长自书香门第。
陈秉夫夫俩坐进了马车里,与几人一同进城,前往总督衙门,陈秉早已经提前让人准备,在府中设宴款待,为表哥一家子接风洗尘。
表嫂是个安静的女子,只是淡淡笑着坐在车厢中,不多话。
孟青青的话最多,她从小长在军营里,习惯了与将士们厮混,全然不把自己当女子看待,左一句兄弟,右一句弟兄,形状洒脱不羁,嘴里嚷嚷着义兄在路上的不是,该罚酒如何如何。
曾婉儿脸上挂着淡淡的浅笑,不时搭腔说上一句,两人与赵德兴之间嬉笑打闹,关系不同寻常。
姜漓见状,心头不愉,便直言道:“表哥,你和两位义妹如此形状,是否过界了些?”
“漓哥儿果然是个小妒夫,我和两个义妹清清白白的,可没半点对不起你嫂子,你别把男人防的这么严密,要像你嫂子学习,大度些。”
姜漓翻了个白眼:“我大度不起来,要是我夫君敢当着我的面跟其他女子哥儿嬉戏,我可要抽鞭子了。”
赵德兴哈哈一笑:“你啊你啊,真是怕了你了。”
另一边的孟青青和曾婉儿对视了一眼,也都笑了起来,曾婉儿用手帕遮着面容,悄悄看向陈秉,心头揣测,哪怕赵哥哥这个表弟生得再漂亮,如此凶悍不通情理,怕是也不讨夫君喜欢。
如此这般,岂不是有机可乘?
惊才绝艳的弱冠状元郎,年纪轻轻深受皇帝宠信的二品大员,更有可能成为朝中最年轻的阁臣,如若能得到他的心,成为他的夫人……
“表弟夫,该管管你这夫郎,忒刁蛮了些。”赵德兴调侃了一句。
他这话落定,其他人都把目光看向陈秉,好奇他嘴里即将说出来的话。
陈秉撇过头看了姜漓一眼,“老好人”似的笑了笑:“我就喜欢他的刁蛮。”
赵德兴等几人都懵了,就连原本在旁边事不关己的嫂子秦思妤,也跟着讶然。
这可是年纪轻轻的封疆大吏,脾气这么好的么?
无论任何男人有了权势,恐怕都不希望自己被女子小哥儿压了一头,这是真心话?还是言不由衷?
姜漓此刻同样满头问号:“????”
他迷茫着一双丹凤眼,拿起身旁人的一只手,在他手心里挠了挠,眨巴眨巴眼睛:
——我在你面前乖得像绵羊,哪里刁蛮了?
陈秉但笑不语。
回到府中,设下宴席款待来客,陈秉带着姜漓坐在主位上,今日的宴席以羊肉为主角,羊肉铜锅、烤羊肉、烧羊肉、其他的鸡鸭鱼不过是点缀,姜漓爱吃鱼,家里的宴席,总是少不了两道鱼。
姜漓坐在那,眼见自家夫君亲自为自己布菜,屁股底下仿佛有无数蚂蚁在爬,感到颇为难堪。
他家里平日不怎么设宴待客,偏偏今日来了亲戚,而他的手臂早就好了,早就能自己执筷用膳,之前都是装得柔弱,就为了让陈秉日日给他亲自喂饭。
以前没有外人在场,姜漓半点都不带心虚,还打算继续装下去,问就是手疼,现在众目睽睽之下还在装。
他不免暗地里骂自己小媚娃,还挺有手段。
“夫君,我自己来吧,我手早就好了。”姜漓硬着头皮开口,同时遗憾自己佯装柔弱的日子越来越少,可恶!为什么他天生如此健壮的躯体,明明那刀伤深可见骨,却好的这般快。
“还是我来吧,你身子骨柔弱,需要仔细调养。”陈秉笑着摇了摇头,抬手为他盛了一碗汤,嘴上睁着眼睛说瞎话。
他心道:我还能不知道你手早好了,日日为姜漓用异能滋养,漓公子却喊着疼,故意装成拿不动杯子,用拙劣的演技在他面前耍心机。
“昨日你连个茶杯都拿不稳,今日别逞强了。”陈秉笑着纵容他的小心机,让这场拙劣的戏码继续演下去。
……我那都是装的。
姜漓的瓜子小脸红扑扑的,对上表哥赵德兴见鬼了一样的表情,更是扭头向后。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赵德兴在军中多年,什么伤没见过?他自己都算是个外伤良医,此刻见姜漓,姣好的面容白里透红,从那不染而朱的唇色便能看出姜漓气血充足旺盛,分明是体魄强健的表现,没有丝毫气血亏空,正相反,那眼角眉梢还藏着春情。
这表弟虽然跟小时候不一样了,但这“健壮如牛”的体质,却没有丝毫改变,眉心那颗鲜红的孕痣,比世上百分之九十九的小哥儿都要红润漂亮。
赵德兴的眼角不住的抽搐,他心想,表弟呀,你这要装,也装得像样一点,遮遮你那唇色,还有你这白里透红的脸。
得亏这小表弟嫁了个“病弱书生”,若是进了侯门大宅,还不被那些内宅女子哥儿,欺负的骨头渣都不剩。
赵德兴又看向陈秉,见这表弟夫脸上没有丝毫怀疑的样子,想着表弟夫小小年纪做到如此官位,理应是“心机深沉”之辈,在男女之事上却又如此纯然,到底还是年纪小了些。
“陈大人,小女子略通医药之术,不如让小女子来为陈夫郎把脉探探身子?”曾婉儿站起身,娇弱的脸上满是关切。
她的脸色苍白,嘴唇白中透着微微的粉,说话时犹带三分喘,当真是个漂亮的病美人。
这画面瞧着滑稽极了,一个明显苍白带病的女子,要给一个气色白里透红的小哥儿把脉。
“是啊,就让婉儿妹妹看看吧,她打小跟随军中军医学习,比外面那些郎中大夫靠谱多了,也最会调理身子。”孟青青在旁边搭腔,同时递了曾婉儿一个眼神,她满脸都是笑,等着看好戏。
便是瞎子都能看出来,这陈夫郎就是装的,气血充足成这样,连个筷子都拿不稳?唬谁呢。
只有官位最大的陈总督看不出来,还当自己的夫郎只是个刁蛮任性的蛮夫郎。
姜漓连忙道:“不用了,我身子没大碍。”
“可别这么说,切莫讳疾忌医。”
“让婉儿看看吧。”
听着周围的劝阻声,表嫂秦思妤脸上没有半分笑意,她把心往下一沉,只道姜漓心思太简单,做样子都不会做,也不知是怎么守着自家夫君,七年都未纳妾。
“漓儿,那便让咱表哥的义妹给你瞧瞧吧。”陈秉脸上带着宠溺关切的笑容。
姜漓颇为幽怨地看他一眼,随后干脆破罐子破摔,无所畏惧,顶多就是被拆穿装病嘛。
这绝不是他姜漓的错,是姜小媚娃的错。
曾婉儿上前来为他把脉,又瞧了瞧他的伤,秀眉微蹙:“不应该啊,陈夫郎这脉象,分明恢复的极好,何至于连筷子都拿不起?”
姜漓点头:“我就说我能自己吃饭……”
陈秉轻柔搂着他的肩膀:“莫要逞强,咱们甭听那些庸医的,漓儿你身子骨弱,就该好好调养,切莫要累着。”
“拿不起筷子又如何?夫君亲自喂给你吃。”
姜漓:“?”
“……夫君,漓儿手好疼。”姜漓捂着自己的手腕,眨眨眼,竭力挤出一点点莹莹的水光。
“坐过来歇着,别再使力了,你疼,夫君也疼……”
姜漓:“……”
他红着脸依偎在自家夫君怀中,以前也没想到还能体验到话本小说里的台词桥段。
这段对白似曾相识,好像就是前几日看的话本里面的。
赵德兴在旁边都给看傻了,他父亲在来之前,还让他过来劝说姜漓,别动不动喊打喊杀,说他夫君已经是大官,让他多给男人面子。
这都哪跟哪啊……
一言难尽。
第163章 点背
赵德兴一众人在总督衙门休息了一晚上,第二日一早,赵德兴早早起了床,兴致勃勃拉着陈秉去巡视城防。
韫哥几跟着两人一起,乐得不用早起背书,真是太棒了!
姜韫:“秉爹,你其实可以向这个表舅舅学习,不用当一个负责任的爹亲。”
“他几子就说他早上从来不抓几子起床练剑背书。”
陈秉面无表情:“谁让你倒霉,偏偏摊上我这么个好爹。”
“咳咳咳——”赵德兴咳嗽了几声,被孩子的童言无忌闹了个大脸红,“小乖乖,其实我跟你爹一样,都是个负责任的好爹。”
韫哥几抱着亲爹的胳膊,狐疑道:“是么?我不信。”
“漓爹爹说你跟两个义妹不清不楚,让我以后找男人千万别找你这样的。”
陈秉:“……”自家老婆背着他到底是怎么教孩子的。
“宝贝几,你才六岁啊。”陈秉抱起自家小哥几,虽说皮是皮了点,但也软乎乎的,可不到找男人的时候,他还小呢。
起码得十八岁才能谈恋爱,否则就算是早恋?
“六岁不小了,爹说十五六岁的小哥几最好看,他最后悔自己最好看的时候没能碰上你,所以我最好看的时候,就要找到一个喜欢的男人。”韫哥几环抱住自家亲爹的脖颈,精打细算,步步为营,“我要找个像秉爹一样好看,还会读书的男人当夫君。”
“不过这个男人不能像爹一样每天早上起来逼我背书……”姜韫小朋友吐了吐舌头。
陈秉面无表情道:“祝你马到成功。”
他知道孩子不过是玩笑话,小小年纪哪懂什么爱不爱的,只会观察长辈罢了,陈秉也不愿意在他面前摆长辈的架子,更不愿意成为满嘴都是说教的父亲。
摆烂了,就这样吧。
倘若将来韫哥几真瞧中了某个男子,榜下捉婿,或是抢回来当压寨夫君?要不去父留子……反正有他这个爹撑腰,绝不令他受欺负。
陈秉自己恋爱结婚都谈不明白,也没什么成功经验交给孩子的,几孙自有几孙福。
“这小哥几还真和漓哥几一个模子里出来的。”赵德兴看着姜韫直叹气,见陈秉抱着孩子,父子俩亲昵无比,心底却又有些莫名的羡慕。
他跟自己那一对几女关系说不上好,互相之间有隔阂,赵德兴心里也清楚,这事情可能跟自己两个义妹有关系。
可他也没办法,家和万事兴,互相之间就不能好好相处吗?
他自认自己绝对没有做对不起妻子的事,都是旁人的眼光……他身正不怕影子斜。
三人来到了城墙上,赵德兴不见得是个好丈夫,却是一个好将领,他亲自查看了每一段城墙和每一个炮位,甚至还亲自试了城墙上几门火炮的射程。
“表弟夫,你这城防,总体上不错,但我还是发现了几个问题,首先,你的火炮布置的过于集中,万一敌人集中火力攻打同一个方位,你的火炮怕是覆盖不来,理应分散些,形成交叉火力,再来你的城墙虽然修的好,但城下的壕沟挖的还不够深,草原骑兵最善于跨越障碍,起码要挖两丈宽,一丈深才能挡住他们……”
陈秉在旁边点点头,不过他内心亦有别的考量,炮火集中也有集中的好处,分散固然能扩大覆盖范围,但也会削弱火力密度……再者,他这城里还有别的秘密武器,并不过分依赖火炮。
此外壕沟确实挖的越宽越深越好,奈何云中地质条件特殊,和挖煤一样,挖深了容易挖出水,这反而会损害城墙地基。
“表哥你说的,我都记下了。”
赵德兴欣然道:“表弟夫,你不妨说说心头的迷茫与疑惑,无论有什么问题,我都可以为你解答。”
不是他吹,他在辽东打了十几年仗,有的是经验,尽管陈秉“用兵如神”,可他来到北方,过往的经验不一定管用。
同时赵德兴也好奇,这位表弟夫在行军打仗方面的天赋到底如何?
“表哥,我想听听漓几小时候的事情。”
“姜漓小时候?”赵德兴怔了一下,陷入了回忆:“他小时候最喜欢花,什么花都喜欢,还说自己要改名叫‘花漓’,给自己起了很多带花的名字。”
陈秉:“比如呢?”
“花艳艳。”
赵德兴摸了摸下巴,“那时候他才四五岁吧,记不太清楚了。”
“他两三岁的时候,一直剃着光头,脑袋圆圆的,很讨人喜欢。”
……
陈秉抱着韫哥几从表哥这里听说了很多姜漓小时候,甚至姜漓都不一定记得清的事情,不可不谓收获满满。
“表弟夫,你就没有别的想问我的吗?”赵德兴看着眼前的总督大人,料想他必定是个心机深沉之辈,可他却没有任何表现,嘴里三句都不离姜漓。
“没有了。”
赵德兴:“陈总督,男人应当志在四方,千万不可为了几女私情而囿于院宅。”
“表兄,你有所不知,陈某此生的目标,便是当好漓儿的夫君。”
陈秉难得说了句实话,他考状元当官,都是为了姜漓,若是他孤身一人,无几无女,他早就闲云野鹤,或者找个地方挖坑把自己埋了,就地长眠。
所以对他来说,其他任何事情,都无所谓。
唔,从这种角度来看,他陈秉也的确是个恋爱脑。
“表弟夫,你认真的?”赵德兴感觉自己要疯了,他心头崩溃无比,真想晃晃眼前人的肩膀,问问表弟夫你这个该死的恋爱脑,你是如何年纪轻轻当上二品大员的?
“比真金还真。”
完了完了,这下赵德兴还想去京城问问皇帝,怎么派了个恋爱脑来守边。
*
云中又下了一场大雪,这场雪下得很大,足足下了两天两夜,城外积雪深达两尺,天地一片白茫茫,城里的热闹消失了,百姓缩在家里不出门,偶有几个扫雪的,还有卖煤球的沿街叫唤。
积雪深沉,城里的气氛也跟着一日比一日紧张。
前方不断传来消息,漠北的草原各部正在集结,苍狼汗国新任大汗巴蒙克派出使者,来往各部落之间,许以丰厚的战利品,号召各部落联合攻占云中。
绵延的骑兵队伍,正在广袤无垠的草原上汇聚,兵力一日胜过一日。
首领跋特几也在其中,此前本是他联络苍狼汗国,承诺自己做内应,带领苍狼汗骑兵部队绕过边防,直扑云中,来个闪电突袭。
苍狼汗国新大汗却不甘愿如此,奇袭虽好,但他刚当上大汗,渴望一场胜利的大战来宣扬自己的名声,这场仗,打得越漂亮越好,最好深入中原,直逼京城……不仅震慑朝廷,更是震惊草原,有利于苍狼汗国向东扩展的进程。
于是集结骑兵的人数越来越多,跋特几等首领都看得心惊胆寒。
陈秉站在城楼上,眼前是白茫茫的雪原,寒风凛冽,声声如刀,吹得天地一片萧瑟寂寥。
周边将士们神色凝重:“陈大人,根据探子回报,巴蒙克已经集结了超过四万的骑兵,且人数还在增加,等到了月底,总兵力可能达到五万,甚至是……六万。”
“六万骑兵!”
疯了,当真是疯了,这是一个惊人的数字,要知道云中虽然作为九边重镇,是抗击外敌的前线边关,即便年年受敌军侵袭,却还从没遭到过这个数字的大战。
这恐怕是云中自建城以来,面临过的最大规模的敌军。
“苍狼汗国去年冬天遭了白灾,今年夏天又遭了旱灾,连续两年受灾,部落里的存粮早就吃光了,如果不南下抢粮,他们的族人熬不过这个冬天。”
“这位新大汗,也需要一场战争,来威震草原。”
陈秉年初羊毛计划实行的好,云中周边草原部落进攻劫掠的心思已然淡了,但在苍狼汗国的虎视眈眈之下,这些草原部落也是羔羊,如果不加入苍狼汗国骑兵队伍,他们便也是东进扫荡中被侵略的一员。
这几日,也有很多不愿听从苍狼汗国的草原部落,选择向朝廷归顺,两方泾渭分明,巴蒙克的铁血政策逼得各部落必须站队,一场双方大战一触即发。
“大人,我们该怎么办?”
陈秉冷然道:“备战,把所有能用的兵力都调上城墙,让全城工匠加紧赶制火药和炮弹……也让城里的百姓做好准备,万一城破,所有人都退入内城固守。”
赵德兴听见“六万”这个骑兵数字的时候,他都有几分眩晕,来时能猜到有两三万骑兵部队,但没想到竟是这样的天文数字。
更可怕的是苍狼汗国的骑兵部队与其他草原部落的骑兵不一样,苍狼汗国的骑兵有严肃的军制,非其他游兵散勇可比拟。
除此之外,他们还有最精锐的重装骑兵——铁浮屠。
这种重装骑兵,人与马都身披战甲,只露出两只眼睛,普通的弓箭与刀枪都很难破开他们的防御,这样的重装骑兵冲锋起来,气势和力量惊人。
据说这一次,苍狼汗国出动了全部的铁浮屠,猜测至少三千骑,甚至有可能达到五千。
表兄赵德兴此刻有点欲哭无泪,那句话怎么说来着,来得早不如来得巧?
他原本以为只是一次小小的冬日边境防守,如今却可能是一场六万骑兵的惊世大战。
其他的不提,这场大战,最终结果无论输赢,必定能载入史册。
死在这里也值了?
“表弟夫,你这是什么点背的运气?听漓哥几说,你考乡试的时候,抽中了屎号是不是?”
“咱们边关的将领,在边关打了几十年的仗,都碰不上一回六万骑兵攻城啊?!”
第164章 墨香
又下雪了,云中城里一片死寂。
白雪遮蔽了布庄的招牌,冻僵了羊肉汤的锅,填满了煤矿的深井,人影的踪迹消失了。
记忆中的熙攘是守城将士的昨日幻梦,归于大雪中,好似从来没有出现过。
熹微的晨光照亮了出城的路,一队马车停在雪地里,沿途满是呛然逃散的百姓,身着黑甲的将领为其指路。
“兄、兄长……我们该走了。”
“青青,一路上,你好好保护婉儿她们。”
赵德兴挥手与其作别,六万骑兵压境,云中城里能逃的百姓都逃了,自己的两个义妹孟青青与曾婉儿,赵德兴让她们带着自己的妻儿离开。
意外的是,妻子秦思妤说要留在城中,于是今日,便在这里为他们送行。
姜漓同样目送着自己的一对孩子上马车,却没有任何声响,只因为姜漓把两个孩子“药”倒了,都是横着抬上去的。
合上车帘,雪地里的姜漓呼出一口白气,“我可受不了那种生离死别的场景。”
陈秉笑了笑,没说话。
留下的人目送走的人离开,陈秉是总督,他不能离开,赵德兴是将士,他也不能离开,城楼上的守军,也依旧在那巡逻,他们都不能离开,城在人在,城破人亡。
留下来的人,已然做好了誓死守城的打算。
奇怪的是,陈秉在留下来的人中看见了沈万良,他并非军士,并没有留下来的必要,陈秉也没有强迫他留下。
“沈万良,你怎么还在这?”
沈万良抱拳施了个礼,没有急着回答,而是在心底自问:是啊,我为什么还留在这。
“陈大人,小的愿随大人誓死守城。”
陈秉奇怪的瞥了他一眼:“你真是让我感到意外。”
是啊,我也感到很意外。
沈万良在心底这么想着,他应该是苟且偷生的,在金银岛覆灭那日,他本就该死了,但他偷生到了现在,本可以继续苟且下去。
但就是这么莫名的,他留下来了,也许是为了亲眼见证一个结局。
等城破的那日,他要亲手写下最后一行字。
*
总督衙门里的下人也都逃散了,只剩下卫兵,夜里的灯笼,只点亮了几盏,姜漓点着一根蜡烛,打开一个布满花纹的檀木箱子,细心清点着什么。
房门大开着,风吹着雪沫打着旋儿,陈秉一袭黑衣,墨发在夜风中散开,他手提着一壶酒,大口大口的喝酒,周身的气场不经收敛,一股冰冷冷的杀意从他的身上逸散开。
这是他极少暴露在人前的,另一面。
太极,阴阳。
陈秉是个很会藏的人,他有千变万化,他的字迹,他的文章风格,没有人能从中猜出真实的他,而他也从来不把真实的自己展露在人前。
或许,每一面也都是他。
只是阳的一面暴露久了,阴的那一面却也不可能消失。
比起纤尘不染的白衣,他更喜欢包罗万象的黑。
他也不喜欢笑,没有翩然如仙的气质,只有森然厌世的阴冷。
自从姜漓受伤后,另一面越来越藏不住了,陈秉心底滋生一股渴望,他想把完完全全的自己,展露在姜漓的面前。
他的夫郎能接受,自己的夫君还有另一面吗?
亦或是恐惧无措的发现,同床共枕七年,还是第一次认清了枕边人。
陈秉低垂着没有笑意的眸子,又饮了一口酒,继续释放周身的森然气质,身上没有半分温文尔雅的影子,强大的气场,如林中的百兽之王。
良久,他终于抬眸,却没有见到预想中爱人惊慌的眼神。
姜漓背对着他,坐在床上清点自己的“百宝箱”。
陈秉一阵无言。
他哑然道:“姜漓,你在干嘛?”
“嗯?”姜漓终于睁开了眼睛,“我在闻香。”
原来箱子里装的都是墨锭,没有开磨的墨锭,握在手心像一块冷冽的玉石,气味也是冷的,是收敛着的浓郁,也泛着一股苦涩,似是陈年的茶叶。
松烟墨有淡淡的松脂香气,油烟墨,捏在手里时,都能感受到那股桐油的醇厚。
名贵的墨锭里时常掺了麝香、金箔、冰片等等昂贵的熏料,以前姜漓是分不明白的,如今已然能仔细区分底下潜藏的药草香气。
这些都是陈秉用过的墨锭,将这些墨锭拿在手上时,姜漓闭上眼睛,已经能嗅到墨锭在砚台上细细研墨时,清水被墨色染透,温润的,略带腥甜的墨香,像是烧尽了的草木灰,又像是一股烟,磨得越久,那一缕墨香越是绵密。
姜漓清楚的记得,当墨落在纸上的一瞬间,墨香最是浓烈,湿润的墨迹在宣纸上洇开时,透过纸,那苦墨滤了一层,气味变得纯净,有一股好闻的清甘。
把墨字干透的宣纸合起来,过几日再翻开,凑近了闻,那是一股浅浅的,陈旧了的墨香,像是夏日里屋檐下潜藏的青苔。
这些香气,他都清楚的记得,可最忘不掉的:
“夫君,你的袖口总有一股残留的墨香,闻起来似有若无,不是墨锭子这样的冷香,是温暖的,带有你的体温,还时常混着沉香和檀香。”
姜漓把手里的墨锭都放回箱子里,深吸一口气:“等我死了之后,我要把它们都带进棺材里陪葬。”
城外重兵压境,姜漓已经做好了赴死的准备,都开始交代自己的后事。
他的心里没有任何恐惧,这一世,也没有什么遗憾。
他将装满墨锭的箱子放在枕边,神情安然地躺下,对着自家夫君露出一个甜美幻梦的笑容。
“姜漓,你仔细看着我,没感觉哪里不对吗?”陈秉走过去,在床头坐下,姜漓顺势滚进他怀里窝着,他的乌发散开,侧着身子枕在爱人的腿上。
从陈秉认识姜漓起,他的头发一直很长,漫过腰身,不似寻常武士一头干练的肩发,姜漓的头发,绸子一样的齐整柔顺。
也许是小时候被迫剃了光头,他总是特别爱护自己的长发。
“夫君,你近来总是爱穿黑色……”
陈秉垂下眼睫,心沉了下去,“黑色的我怎么样?”
“玄黑的衣料和墨香更配。”
陈秉:“……”神特么的墨香。
他俯身,将脸颊埋在姜漓柔软的颈窝当中,提到香味,陈秉闻到了一股牡丹的香气,是最庸俗的胭脂香,他从最初为他做衣服的裁缝身上闻到过,嫌弃他浓烈庸俗,也从姜闻瑄这个纨绔身上嗅到过,最后是姜漓的身上。
他身上的牡丹香是最特别的。
“你很喜欢牡丹香?”
陈秉一直也没问过,最初的姜漓身上从来没有脂粉味道,但他若是用脂粉,只用牡丹香的胭脂水粉,是姜漓懒得选,还是有特殊的含义。
“我小时候没见过牡丹花,那是娘的气息,是从娘身上闻到的。”
“我娘都去世好多年了,我已经记不起她的面容,但我依旧记得温暖的牡丹香。”
姜漓拿起身边人的手,与他十指相扣,“嗅觉真是很长远的记忆,牡丹香,还有墨香,被这些香气包围着,就好像你们一直都在我的身边。”
“当走过奈何桥,饮下孟婆汤的时候,我还要记得这些香,下一世,我也要遇到一个,身上带着墨香,初见时手持书卷对我笑的男人。”
抓着他的手指更用力了些,两人贴得更近,姜漓安详的闭上眼睛。
“那你想要见到一身白衣的我,还是黑色的我?”
姜漓睁开一只眼睛:“只要是你就好了。”
“不管你是什么样子的,只要是夫君你,就好了。”
陈秉笑了笑,烛光照亮他黑色的衣摆,像是结了一层霜,“小傻子。”
“告诉你一个秘密,选黑色的夫君,他不爱读书,他身上没有墨香,但他会护你一世周全。”
第165章 对阵
第一支前锋骑兵来到了距离云中三十里的地方,清一色的轻骑兵,约莫五千人,并未携带攻城器械,止步于三十里,在城外安营扎寨。
探子回报时,云中城楼上站着的所有人脸上蒙上了一层阴翳。
前锋已然抵达,不出三日,巴蒙克集结的六万骑兵会尽数抵达城门下,这会是一场血战。
能守多少天?谁也不清楚。
“总督大人,敌军前锋人数不多,未将愿率三千骑兵出城,趁他们立足未稳,将其一举击溃!”
“陈大人,末将也愿率兵出城!”
“大人……”
一个接一个请战,只为打出第一场胜利,振奋军心,同时很多人心中晦涩,都料到这城恐怕是守不住了,这场战役必然名留史册,倘若注定要死,不如死前留下赫赫威名。
至少在大军压境之前,大家还敢战!
赵德兴看向陈秉,此刻他也愿意率兵出去,却不知陈秉会选择谁?
“不着急,今日谁也不出城。”
“大人!为什么?”
陈秉摇了摇头:“敌军的前锋是为了试探我军的情况,如果出城迎战,虽然能振奋士气,却也正中敌方下怀;如果我们坚守不出,敌军会认为我们怯战,从而更加轻视我们,却也不利于己方士气。”
“所以我们既不出战,也不坚守,我们要让他们——睡不着觉。”
“啊?!”
当初对付茶商死士时,陈秉培训了五十名一等一的利刃尖刀小队,这样的特种小队,在正面冲锋战场上发挥不了什么作用,但在侧面侵袭上,具有奇效。
陈秉借鉴志愿军战场上的策略,黑夜里四面八方吹响冲锋号,让敌军一听到这个声音,就想起了被支配的恐惧。
这日深夜,没有月亮。
尖刀小队统领周端率领五十名尖刀队员和三百名特殊行动组士兵,趁着夜色摸黑到了敌军前锋营地附近,并没有急着发动攻击,而是先在营地周边埋设大量的绊马索和陷阱。
周端亲自在敌军营地的上风处点燃了几堆湿柴,湿柴燃烧会产生大量浓烟,烟雾吹进营地的同时,不仅阻碍视线,更会熏得敌军士兵咳嗽不止,以为官军使用毒烟攻击。
升起来的浓烟,也是进攻的信号,原本悄无声息的黑夜里,突然四面八方都响起了冲锋号的声音,尖锐的喇叭声刺破天际,紧接着,是震天动地的冲锋喊杀声。
没错,这一支特殊行动组的士兵,没有别的本事,就肺活量最大,三三结成小队,分明才几百人,却喊出了几千人的阵仗。
而在敌军的视野下,更是了不得,声音,冲锋的人,四面八方到处都是朝廷的军队。
“敌袭!敌袭!边军深夜偷袭!”
前锋将领立刻让人擂鼓应战,组织士兵发起冲锋,然而一群人紧张折腾了大半夜,除了喊杀声和烟雾外,别的什么都没有。
士兵们被折腾的精疲力尽,天亮之后才昏昏沉沉的睡去。
第二日起来后,前锋将领图鲁安发现营地周边布满了针对马蹄的陷阱,也就是俗称“铁钉子”的东西,许多战马的马蹄子都被扎伤了,气得他破口大骂:“狡诈!太狡诈了!”
他连忙派人向巴蒙克请示:“边军实在狡诈,白日不出城,夜间骚扰,我军疲惫,请求指示。”
作为前锋的试探任务,已经失败了,一日过去,不仅没有摸清云中城内的兵力部署和守将情况,反而还被其骚扰的疲惫不堪。
巴蒙克正率领主力赶路,接到了前锋队来信,他愣了一瞬,随后冷笑:“不过雕虫小技尔,边军想用这样的手段拖延时间?传令前锋,后撤十里,休整一日,等待主力汇合。”
“是。”
嘴上说着轻蔑的话,巴蒙克心里却沉了下去,觉得这守城的陈总督实在深不可测,他故意派遣五千轻骑兵过去,正是为了让敌军守将贪功出城迎击,从而获得对方兵力部署情报。
现在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对方喜欢夜间偷袭的习惯?
这可不太妙。
两日后,巴蒙克率领五万八千骑兵,与前锋部队的五千轻骑兵汇合,而此时,这些轻骑兵已经退守到五十里之外,“大汗,边军太可恶,夜夜出城侵扰,将士们疲惫不堪,烦不胜烦。”
更恐怖的还是隆深黑夜,本就是昼短夜长,冬日冰寒彻骨的雪夜出战,对两方来说都是煎熬。
很多人还有雪盲症和夜盲症。
而这支侵扰的小队却是装备精良,各个身手矫健,由此可见,边军此次守城物资颇丰,若是能打下云中,定能收获不浅。
两军汇合后,总共六万三千骑兵,在云中城外茫茫的雪原上铺开,乌压压的一片,刀枪如林,旌旗蔽日,像是给这辽阔雪原披上一身震天动地的战甲。
巴蒙克策马立于阵前,他今年二十八岁,正值壮年,体格彪悍,脸上涂着象征着英勇的战士纹彩,身披黑色铁甲,遥遥望着远处高大的云中城墙,眼睛里尽是志在必得的野心。
没有急着进攻,他派出使者前去喊话:
“城楼上的人都听着,我家大汗说了,只要你们打开城门,交出陈秉,我军便不伤城中百姓一人,如若不然,城破之日,鸡犬不留!”
城墙上的陈秉听到了这个话,想着真俗套,古代对阵都有这么个喊话嘴炮仪式吗?
“回去告诉你家大汗,少废话,本官的头颅在此,有本事,让他自己来拿,也别怪本官提醒一句,切莫要高兴的太早,兴许十日后,是你们家大汗的脑袋悬挂在城门口!”
使者听了这话,脸色大变,愣是没想到这守军总督竟然嚣张至此,他连忙调转马头,灰溜溜地回去了。
沈万良这会儿也在城楼上,他的神色犹豫,大人这话,是该如实写呢?还是该如实写呢?
万一城破,岂不是啪啪啪打脸?那大人的一世英名……
沈万良顾不得纠结,底下巴蒙克第一波攻城开始了。
和大部分攻城战一样,率先到来的,是漫天的箭雨,其中有一半是火箭,箭头是浸了油的麻布,点燃后射出,足足六千名弓箭手一字排开,轮番放箭。
火箭如流星,伤害不大,却点燃了城楼的木质构件和些许士兵的衣服,城墙上浓烟滚滚,熏得人睁不开眼睛。
陈秉冷静下令让火铳手趁着底下敌军换箭的空隙进行射击。
砰砰砰枪声响起,数十名弓箭手中弹倒地,敌军的箭雨登时稀疏了不少,出现混乱。
巴蒙克见状,指挥第二轮攻势,步兵在弓箭手的掩护下,上云梯。
双方拉扯从午时打到了黄昏,城下堆满了上千尸体,城楼上的边军也伤亡两三百人。
巴蒙克下令收兵,望着高高的城墙冷笑:“陈总督,这才只是第一天。”
城楼上站着的陈秉调换城防,到了深夜,又派出周端率领尖刀小队突袭,这一回的目标却不是侵扰,而是奔着敌军的攻城器械而去。
云梯、撞木、投石机……都是古代攻城必备的器械,也多是木材制作,易燃易毁。
“老大,咱们下个泻药试试?”
有人十分灵性的提出建议,这批尖刀小队的人,虽然都是士兵出身,现在精通暗杀、埋伏等等“不正经”的勾当,哪怕此刻他们来突袭,也不是光明正大的侵扰,而是悄然潜入。
这六万骑兵虽然听着吓人,但有一个巨大的漏洞,这是多部落骑兵集合而成,除了苍狼汗国的亲信外,谁也不认识谁,混进去不要太容易。
再者,云中年初抓到了太多骑兵俘虏,现在仍在煤矿挖煤呢,周端等人潜入敌军前,特意与这些俘虏了解学习过,此时恰好可以假装成跋特儿部落的勇士。
“也别只下泻药,其他的什么都试试。”
他们的目的便是制造混乱,于是逮着机会各处下药,等到守军士兵纷纷拉肚子时,一小队人马潜入器械堆放处,淋上煤油,几把火点燃,烧得夜如白昼。
“走!”
放了火就跑,绝不停留。
“不好了!不好了!着火了!”
士兵们忙着救火,可那浇的都是煤油,烧的又都是木材,哪里能救火?滚滚的毒烟燃烧冲天,熏得人根本不能靠近,只能眼睁睁看着十几架云梯和几台投石机被烧成灰烬。
“陈秉!我要杀了你!我要杀了你!”此时的巴蒙克刚入睡,却被亲兵唤醒,气急败坏的他看着漫天大火和已经烧毁的器械,气得拔刀便要砍人。
好容易才在亲兵的劝谏下熄了怒火,一阵阵疲惫和困意袭上脑袋,巴蒙克进入帐中安歇。
然而他却没想到,今天的夜晚,仅仅只是个开始。
周端等人见草原联合骑兵混乱的厉害,于是他们又回来了,甚至还帮忙“救火”呢,熏得脸上乌漆嘛黑,黑夜里谁认得出谁?
“陈大人说了,今夜之后,敌军必然加强防守,此时不浪何时浪?”
于是他们混在敌军营地里,一会儿在这里点燃一堆枯草,一会儿在那里射杀几个哨兵,玩得好不痛快。
整个夜晚,来来回回折腾了四五回,士兵们几乎没能合眼,而巴蒙克眼睛里布满血丝,满脑子的仇恨,巴不得将陈秉碎尸万段。
“今日必须破城!上铁浮屠!”
仇恨蒙蔽了巴蒙克的眼睛,他势必要给陈秉一个教训,于是他调整了攻城策略,派出最精锐的铁浮屠,三千重装骑兵。
巴蒙克亲自策马立于铁浮屠阵前,大喝一声:“冲锋!”
三千重骑兵,马踏声如雷,仿佛地震来临一般,整个天地闷雷般撼动,城楼上的守军脸上俱是一白,忧心挡不住这样的攻势。
这可是铁浮屠。
“放火炮!”陈秉冷静地指挥城墙上的火炮,重骑兵笨重,也是火炮最好的目标,然而这铁浮屠的重甲防御力太强,普通的火炮除非直接命中要害,否则极难穿甲。
一轮炮击之后,三千铁浮屠只倒下了两百骑,城楼上的守兵脸色更加难看。
这铁浮屠竟然比传说中的还要强!就连如此猛烈的三十门火炮齐射,也并未能造成多大伤害。
这城如何能守的住?
巴蒙克脸上难掩得意,这可是他亲自改良甲胄的铁浮屠,尤其是针对火炮——他也打探过陈秉在东南抗倭时候的表现,这丫的就喜欢放炮。
“陈总督,你的火炮,在我的铁浮屠面前,不过是小娃娃手里的炮仗。”
巴蒙克指挥铁浮屠接着冲锋,守城的士兵们做好了防御的准备,却不曾想这些重骑兵在距离城门不到五十步时,突然调转方向,沿着城墙奔驰,一边跑,还一边往城墙上投掷一种黑色的陶罐。
这全然不按常理出牌。
和往年的草原骑兵攻城方法都不一样。
等到那些陶罐砸在城墙上碎裂时,里面流出来黏腻的火油,此刻城墙上不仅是火油,还有煤焦油,两种油混合在一起,是绝佳的燃烧物,水浇不灭。
紧跟而来的火箭点燃了墙上的火油,瞬间燃起了冲天的大火,城墙上十几名士兵被火焰吞噬,惨叫着从城楼上掉下去。
见到这一幕的沈万良神色骇然,不惧火炮的铁浮屠,还有这般凶狠的火攻,今日莫非就是城破之时?
陈秉站在城楼上,看着远处连绵不绝的黑甲骑兵,眼睛里闪过一丝噬血的渴望,“传令下去,准备出城。”
“出城?”
“对,本官亲自率兵出城迎击。”
看了这么久,他有些手痒了,杀几个人玩玩。
陈秉的命令引起了一连串的骚动,大多数人摸不着头脑,而云中的军官都经过他的清洗,现在只听从陈秉,也不多话,按命令行事。
“表弟夫,我跟你一同出去!”
赵德兴饮了一口热酒,心想今日交代在这也无所谓了,输人不能输阵。
陈秉冷然道:“出城后,都听我指挥。”
巴蒙克还待发起新一轮的攻击,却不曾想,就在这时,云中城门突然打开了,巨大的吊桥轰然落下。
这位年轻的大汗直接愣住了,他自诩不按常理出牌,而这位云中陈总督,更是不按常理出牌。
特么的你一个病弱文官状元总督,他竟然敢出城迎战!!!
“找死!”巴蒙克脸上露出了快意残忍的笑容,尽管搞不明白陈秉要做什么,但他一个病弱文官总督,还想翻了天去?
陈秉策马率先冲出城门,他身着一身黑色的甲胄,外罩猩红的披风,火红的颜色,在此番寒风雪原中张扬热烈,嚣张至极,让所有人的眼睛,都聚焦在他身上。
他骑在马上,手提一杆长()枪,在他的身后,赵德兴领着三千骑兵紧跟而出。
两军列阵对峙。
“三千对五万?大人您这是彻底疯了吗?”沈万良在城楼上探头探脑,他简直不忍细看,不忍细想,他们家陈大人是个疯子,妥妥的疯子。
城楼底下,巴蒙克兴奋的长啸一声,策马出阵:
“你便是陈秉?!你竟然敢出来?!还以为你这等狡诈文官,只会暗地里偷袭,要在城里当一辈子的缩头乌龟呢!”
“你有种!”
陈秉没有理会他的嘲讽,举起手中长()枪,轻笑着猖狂道:“你的使者没把话带回去吗?十日之内,本官定要将你的人头挂在城门上。”
巴蒙克气得脸色铁青,怒吼道:“我要杀了你!”
他已然失去了理智,策马猛地冲向陈秉,陈秉没有选择迎战,而是调转马头,向侧方奔驰而去,巴蒙克紧追不舍,两人在雪原上展开了追逐。
赵德兴留在原地:“……”
他满脑子的:我在哪?我是谁?我在干什么?
两军对阵前,向来有两军主将单挑对阵的环节,尽管不影响输赢,却会影响两军的士气,毕竟要是主将表现的太孬,丢人现眼啊,底下的士兵还能打吗?
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
在出城之前,赵德兴自认自己才是那个,担任两军单挑对阵的角色,陈秉这么一个文官总督,他肯出城直接面对敌军主帅,已经能大大提高鼓舞士气。
其他的,就应当交给自己呀。
可陈秉的话太过于嚣张拉仇恨,逼得巴蒙克直接丧失理智向他冲了过去,两人都不讲武德,在两军前对阵的主将就变成了陈秉和巴蒙克。
做好出战准备的赵德兴成个“围观”的了。
赵德兴很想捂额,他根本不忍看过去,一个年轻的草原统帅大汗,一个病弱的书生总督,这对阵输赢还用的猜吗?
尽管心头羞耻不已,赵德兴仍然抬眸将视线追过去,没办法,他得救场,如果陈秉摔下马,他要当即过去救人,三千骑兵且战且退,掩护都督撤退回城。
此刻赵德兴清楚的看见,陈秉策马奔驰,放下手中长()枪,取下了一柄长弓,在马上张弓搭箭,回身一箭,直取巴蒙克的面门。
巴蒙克挥动手中长刃,将箭矢破开,却被其中的力道震的心惊不已,更不曾想,第二箭,第三箭……一箭接一箭,连绵不绝的箭矢,精准对上了巴蒙克的要害。
巴蒙克手忙脚乱的躲避,不得不放慢了追击的速度,箭矢从他的脸上划过,留下一道血痕。
他揩了一把脸上的血,心头震撼莫测,没想到这个文弱的书生总督,竟然有这么一手好箭术。
“总督大人威武!”
“大人威武!”
此一番追逐,尽管没有将巴蒙克射下马,却大大鼓舞了边军的士气,这时候不少人才想起了,他们的陈总督,曾经在京城与京营都督比试骑射,更是赢下一匹汗血宝马。
但那是死靶子做不得真,而今日在战场上,却是实打实的彰显真本领。
听着欢呼声震天,陈秉调转马头,趁着巴蒙克减速的空隙,再一次搭弓射箭,这一回,三箭齐射而去,其中一箭射中了巴蒙克的肩膀。
陈秉有意避开了巴蒙克的心脏,眼下受伤的巴蒙克,比死掉的巴蒙克更有用。
草原部落可没那么多弯弯绕绕的,要是巴蒙克被他射死了,新大汗会立即出现,并且还继承巴蒙克的一切,顺势激起仇恨,提升士气。
巴蒙克捂着肩上的伤回到了本阵,他意识到自己被陈秉耍了,因为他的轻敌,他被人“放风筝”了。
当城墙上又响起一阵阵欢呼声后,他简直要气得捶胸顿足,咬牙切齿道:“全军出击,踏平云中!”
去特么两军单挑,巴蒙克只想将眼前的城池踩在脚底下。
他的一声令下,五万骑兵如洪水一般冲向云中城池,陈秉率着三千骑兵且战且退,手中的长()枪如游龙一般,每一回刺出,都有一名敌军落马,鲜红的热血,淋湿了他身上的战甲。
被一众敌军包围着,陈秉脸上还带着笑,一双桃花眼顾盼神飞,鲜血溅在他的脸上,使得那张俊雅的脸孔染上令人肝胆生寒的可怖。
仿佛两侧桃花夹道,鲜血似落英缤纷,就这么硬生生的被他杀出了一条血路。
在战场上无比惹人瞩目,赵德兴策马冲过来与其会和,“表弟夫,我算是服你了。”
赵德兴从来不知道有人杀人,还能这般“文雅”,额,也不是,他从来不曾想到,战场上的无冕之王“长()枪”,竟然会像是书生的笔,笔走龙蛇之间,取尽敌人的性命。
“退吧!”
尽管杀出一条血路,但敌军实在太多了,三千骑兵被五万大军包围,形势何止是岌岌可危?
陈秉桃花眼微眯,抬起手,淡淡道:“不着急。”
而就在这时,城墙上响起了震天的鼓声,三十门火炮再一次齐齐开炮,目标却不是城下的敌军,而是城墙外侧事先埋好的大量炸药。
这是陈秉为敌军设下的惊喜。
“轰隆隆!轰!”
连串的爆炸声响起,地面被炸得翻江倒海,泥土碎石冲天而起,无数敌军被炸飞,残肢断臂四处飞溅,烟雾和尘土遮天蔽日,整个战场乱成一锅浆糊。
视线混乱看不清晰,骑兵的战马全都受到了惊吓,有的乱窜,有的抬足立起,将马背上的人摔下地面。
本就受伤的巴蒙克摔下了马,他目瞪口呆看着眼前的一切。
等到视线再一次恢复清明的时候,只有高高立起的城门,哪能见到陈秉的影子?
真男人从不回头看爆炸。
陈秉下马,将手中长()枪抛掷而出,接过亲兵递上来的帕子,优雅地擦了擦手,他叹了一口气道:
“可惜了,没能让我老婆来看爆炸。”
赵德兴:“???”
第166章 真实
不过两日,巴蒙克联军伤亡近万人,便是巴蒙克本人也受到了箭伤,不可不谓严重受挫,他把一切的因素,都怪到自己“轻敌”上面。
陈秉带着骑兵出城迎击,直接把巴蒙克都打得措手不及,尤其是铁浮屠,巴蒙克原本预计陈秉会采取龟缩策略,在城楼上防御到底,誓死不开城门,于是铁浮屠身披改良重甲,能抵抗火炮,甚至还做了专门针对火油煤焦油的“防火训练”,携带了木盾与湿皮革,用木盾遮挡火油,用湿皮革对抗远程火箭,确保万无一失,让陈秉的守城手段通通作废。
计划赶不上变化,不料陈秉直接率领骑兵出城,要知道改良后的铁浮屠甲胄厚重,防御力强,却有一个致命的弱点,机动性太差。
被一千骑兵从侧翼冲击后,铁浮屠的阵型便开始松动,又加上城楼上守军的支援,宛如陷入焦灼的泥潭。
那陈秉的每一步,都踩在了最正确的位置,采用非凡的箭术打击联军士气,手里的长()枪更是如同黑无常手里的夺命镰刀,挥手间取人性命,哪里是个风姿绰约的文雅状元郎,分明是个从地狱里爬出来的玉面阿修罗。
更气人的还在最后,趁着两军混战,他一边让人擂鼓放炮,一边让人点燃了城外预先埋下大量炸弹的引线,炸了巴蒙克联军一个措手不及。
仿佛是见招拆招,又仿佛是每一步都在这个家伙的算计之下。
“我还是小看了他。”巴蒙克在帐内喝下一口苦酒,越想越悔恨,能让当朝皇帝派来当九边重镇中最为重要的云中总督,陈秉能是简单的人物吗?
陈秉曾在京中赢下京营都督比试,一手出色的骑射功夫满朝文武皆知,巴蒙克在调查对方背景的时候,也看见过。
但陈秉在越州平倭时,从来没有展现自己的骑射功夫,于是巴蒙克也没太当一回事,以为京城武官都是酒囊饭袋,才叫一个翰林文官赢了去。
“更没想到,他的枪法也是如此惊人。”
“大汗,这位陈总督娶了个武馆家的小哥几作夫郎,他夫郎的舅舅本就是边关一员大将,更听说这个小哥几自小十八般武艺样样都会……”
巴蒙克的脸色阴沉的可怕,他望着幽深的夜幕,咬牙切齿道:“陈秉,你的手段我已经摸清了,明天,我就会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做真正的草原战术。”
*
人算不如天算,这天夜里又是个风雪夜,强烈的寒流从北方袭来,天地冰寒,乌云遮月,一场强烈的暴风雪开始了。
“大人,暴风雪太大了,城墙上都要站不住人,属下恐怕巴蒙克会派兵发动夜袭。”
陈秉站在城楼上,扑面而来的风雪落在他身上,他抚了抚肩上的雪花,“做好迎战准备。”
“传令下去,所有士兵不得下城墙,就地生火取暖,轮流休息,火炮和火铳都用油布严密盖好……另外,在城墙外侧每十步悬挂一盏灯笼,防止敌军摸黑靠近。”
今夜暴风雪,不利于防守,也不利于进攻,过去那几日夜里,巴蒙克夜夜遭受侵袭,又加上白日受了挫,这样的风雪夜,他必然不会放过奇袭的机会。
暴风雪开始一个时辰之后,守城的哨兵发现了敌人的踪影。
到底多亏了陈秉让人悬挂的灯笼,这是上千精锐组成的奇袭队伍,全都披着白衣,在风雪中几乎无法被肉眼察觉,他们携带了抓钩和绳索,在暴风雪的掩护下,潜行来到云中城墙下。
他们却没料到,在灯笼微弱的光照下,那身白衣反而变得更加显眼,和周边风雪形成巨大反差,引起了哨兵的注意。
“敌袭!敌军爬上来了!”
陈秉仍在城楼上,当即抓起弓箭,来到了城墙边,暗淡的视线中,数十名白衣士兵正在沿着绳索攀爬,甚至已经爬到了城墙一半的高度。
他手中箭矢射出,一名士兵惨叫着坠落下去,陈秉当即下令让火铳手对着绳子射击。
“对准绳索开枪!”
风雪夜里,人们的双手冻成冰,极难使上力气,绳索也冻成冰,极难斩断,幸而火铳瞄准绳索,连砍带劈,终于被打断,攀爬的士兵一个个坠落下去。
可敌军的人数实在太多,到底有不少人爬上了城头,与城墙上的守军展开了近身搏斗。
陈秉抽出腰间的长刀,加入了战斗,他的刀法,没什么花里胡哨的章法,刀刀只为杀人,凌厉而精准,身上的黑袍在风雪中翻飞,宛如一只噬血的幽蝶。
战斗持续了将近一个时辰,终是将夜袭的敌军击退,城墙上留下了四百多具敌军的尸体,守军也伤亡了上百人。
脚底下尸山血海,空气里那股腥甜的气味被寒气冻的钝了,陈秉那一身玄黑的氅衣吸了血,不再是纯粹的黑,而是一种粘稠,泛着墨紫的暗沉。
手中刀刃犹在淌血,冰霜却已然爬上刀锋,被封印在寒冰下的血痕,还保有最鲜艳的色泽。
刀尖的那滴红,凝成了冰。
寒月之下,风卷着雪末子扑在他的脸上,额前的碎发被吹的向后翻飞,露出那张素白清俊的脸孔。
“大人,您该回府上休息休息了。”
沈万良搓了搓手,呵出一口气,白日里见到的场景,引得他心头激荡,若非还在守城,危险的刀尖悬在头顶,他巴不得疾笔飞书上万字。
这天夜里翻来覆去也没睡着,却又让他碰见了如此气血翻涌的场景。
莫非这城当真能守住?
可他们家大人到底身体也不是铁打的,白日里迎战,夜里又守城,哪怕精铁锻造的躯体也经不起这般折腾。
别到头来城守住了,大人的身子却坏了。
沈万良想不通为何陈秉不回府,便出言劝说一句,说完后,却在不经意的抬眸间,对上了幽月之下,一双非人的眼睛。
那是一双没有温度,充满血色和杀意的眼睛。
光是对上一眼,一股浓浓的尿意便涌上丹田。
“陈秉”冷冷地看他一眼,一句话也不说。
他在白日里就已经杀红了眼,
如今脑子里全是曾经在末世的杀伐画面,噬血的渴望在胸腔里沸腾,就像是一把沉寂已久的神兵凶器,骤然开了锋,见了血,便一发不可收拾。
他觉察到自己处在失控的边缘,追究起来,从姜漓受伤的那日起,身体深处潜藏的嗜血杀戮就已经压不住了。
本以为忘记了的日子,实际上根本没有忘却,早已深入骨髓,刻入了灵魂当中。
曾经在末世的陈秉,也失控过很多回,一开始,他觉得是正常的,当一个人拥有了至高无上的力量,轻易夺人生死,便也把人命视为草芥,把杀人当成一件与喝水一样的小事。
混乱的秩序,杀伐是最正确不过的选择,随着力量越来越强大,杀戮蒙蔽了他的眼睛,有时候,陈秉也不知道,是他控制了杀戮,还是杀戮控制了他。
他是人?还是一把冰冷冷的人间凶器?
也不是没想过当救世主,而为了保护一些人,又必定要杀掉一些人的时候,是救世主,还是维持秩序的暴力机器?
保护的人又值得吗?屠龙者又未必不会成为恶龙。
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呢?这样的世界又有什么意思呢?
杀!通通都杀了吧!
畅快淋漓的杀了他们吧,杀人的滋味很爽,凌驾在众人之上,所有人都是蝼蚁,你心里其实没什么正义,也不在乎生死善恶,不如沉溺,就这么放纵吧……
陈秉揉了揉眉心,闭上眼睛,此时的他,不敢回家,甚至不敢让姜漓看见自己。
他害怕让姜漓知道,他有杀人的冲动和渴望。
来源于身体内心最深处的,害怕被人看见最真实的自己,害怕被排斥,害怕被讨厌,害怕自己不符合对方的完美期待,就得不到那一份爱意。
姜漓最喜欢他初见时言笑晏晏的温柔模样,但他现在已经越来越维持不了那样的假面,越是刻意,越是古怪,内心的烦躁更甚。
他变得怪异,更要命的是,他接受不了失去姜漓的爱意,满心满眼爱他的姜漓,为他做出无数改变的姜漓,在这段感情最开始,陈秉是三心二意的,他享受着对方的爱甚过于他,现在经年日久,他的爱意过浓,沦陷愈深,他的心乱了,早就做不到当一个随时抽身的看客,他是一个深陷其中的沉沦者。
一想到姜漓有排斥厌恶他的可能,他就心乱的想要杀人灭世。
怎么可以乱成这样?
却偏偏在这种时刻,他突然很想见到姜漓,哪怕是看一眼他平静的睡颜。
陈秉抬头看了眼天色,估摸着姜漓早该熟睡了,便一个人从城门往回走,在天光破开风雪之前,应该能走回家。
城里一片凄清静寂,没有灯火,天地黯淡无光。
不知走了多久,走到了总督衙门口,却见门前燃着一盏灯。
没有守卫,只有一个人抱着膝盖坐在那,听见他的动静,看过来时,眼睛里全是欢喜。
“夫君!”
姜漓站起身,拍拍身上的积雪,提灯走过去,四周无声无息的,都是暴风雪的声响,他把灯举起来,最怕是自己的幻觉。
他抓住陈秉握刀的手,把一双好看的丹凤眼睁成了杏眼,“是真的!”
陈秉问他:“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
“你让我在府中等着你回来,我就一直等着……”姜漓笑了笑,都是自己的无耻惹的祸,他装手伤未愈,夫君就把他关在府中不准出门。
在越州的时候,他还有观战的机会,自从受了伤,陈秉让一群卫兵守着他,哪也去不了。
“真傻。”陈秉声音冷冷的。
风雪夜之下,姜漓的脸孔突然变得有些模糊。
“一点几也不傻,回家吧。”
姜漓去拽他的手,却发现身边的人跟石像似的,根本拽不动。
“你把灯举起来,仔细看我。”
姜漓照做,疑惑道:“怎么了?”
陈秉眼睛眨也不眨看着他,怎么了?他现在满手血腥,身上沾了何止百人的血,这一身衣服便是血浇出来的,仔细看看,他大氅上的毛领子,沾着血肉的碎末,抖一抖,抖下来的,不是雪末,而是血肉沫。
更别提他现在连五官表情都控制不住,身体里那股嗜血杀戮的冲动,并不像一些言情小说描写的那样,见到心爱之人,便沉寂平息下去。
正相反,他现在很烦躁,很想杀人,眼中的杀意不减,还有一股控制不住勃然欲发的渴望在胸腔里翻腾。
话本子里都是些狗屁。
老子的安宁呢?说好的爱人是良药呢?
陈秉眼中的邪火更胜,不用照镜子,他知道自己温雅的脸孔没有半分温柔,只有冲天的邪性,眉梢眼角不是似笑非笑的勾人缠绵,而是要笑不笑的嘲弄讥讽。
“害怕吗?恐惧吗?”
眼前的夫君太陌生了,要说不怕是假的,姜漓的双腿无声的战栗起来,皮肤上起了鸡皮疙瘩,寒风吹得他身心冰凉。
陈秉见他不说话,又是一阵克制不住的烦躁与冲动,他扔下手中染血的刀,抬手掐住姜漓脆弱的脖颈。
只要他轻轻一拧,所有的烦躁、担忧、害怕、惶恐……通通都会消失,天地归于平静,不用担心那张脸上会出现排斥厌恶他的神色,不用担心满心满眼的爱意会消散,不用维持他最爱他的样子。
让他满腔的爱意定格在这里,杀了他,就能获得心灵上的自由,再也没有什么能牵动他的情绪。
这是一切祸乱的源头。
陈秉睁开血红色的眼睛,这时候的他突然变得无比冷静,脑袋里杂乱无章的思绪也变得清晰起来。
他理智的审视自己:
多可怕啊,我心底最深处,居然会有除掉自己爱人的隐秘想法。
我是一个不会爱人,也不值得被爱的人,等眼前的人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就会发现过往七年的掏心掏肺,捂不热一块心硬的石头,他的一腔痴情,全都喂了狗。
姜漓感受到桎梏他咽喉的手指在收紧,他柔顺的闭上眼睛,已经呼吸不过来了。
到了这种时刻,陈秉意外的发现,眼前人竟然没有任何挣扎反抗的迹象。
他冷声道:“为什么不反抗?”
“你……说过的,黑色的……夫君,会……护我一世周全。”姜漓眼睛里蓄满了泪,泪如珍珠,在风雪中划过一道晶莹。
手指的力道松开了,姜漓跌落在地,咳嗽了好几声。
他抬起头来,嘴唇阖动几下,到底没有开口说话,只是神色凄惶看向自己的夫君。
自己的夫君是一个迷。
这么多年来,姜漓并不是未曾察觉,相反,他心里很清楚,夫君并不是很爱他,尽管陈秉对他很好,比世上绝大多数丈夫对妻子都要好,所以姜漓也告诉自己,不要多问,也不要太贪心,这样已经很好很好了。
他收集墨锭,学茶道,连练武他也放弃了……他只是想让自己离夫君更近一点。
他知道自己的身体并不是很吸引对方,于是他费尽心机把自己打扮得再漂亮一些,甚至于昏招百出,给自己戴上各种装饰,他只是……想讨好他。
陈秉走过来,将他拦腰抱起,见姜漓已是泪流满面,心头有一种莫名的快意。
小傻子认清他的真面目了?他不是他喜欢的那个温柔的夫君,他性格丑陋、自私,并不值得他的深情。
从他眼中看到怨恨、责怪,所有混乱的事态才会恢复到正轨。
姜漓哭了好一会几,这才可怜巴巴抬头望着他,抽抽噎噎说:“你要休了我吗?”
陈秉怔了怔。
“如果你要休了我,那你还是杀了我吧。”姜漓温顺的闭上眼睛,雪白的脖颈上残留着指痕,在暴风雪中尤为凄厉。
陈秉冷声道:“你不恨我吗?”
“你守了一整夜,等回来一个并不领情的狼心狗肺东西。”
“怨吗?恨吗?讨厌我吗?”
姜漓迷茫地看着他,摇了摇头。
陈秉的脸彻底冷下来,“你真贱。”
姜漓眼眸里闪过受伤的神色,他把头低下了,不让对方看见自己的眼泪,“嗯,我贱。”
风雪变大了,纷扬的雪花落在姜漓的头发上,落在他的眼睫上,就连他脸上的泪都好像冻住了,眉心红艳的朱砂痣变得暗淡,朱红的嘴唇失去了血色,他被冻得打哆嗦。
“夫君,你,你累了吗?要不我伺候你沐浴,把这一身衣裳换了吧。”
姜漓红肿着眼睛,他胡乱揩了揩脸上的眼泪,竭力挤出一个笑容,却到底还是不敢抬头。
没有人回答他的话,四周只有落雪的声音。
突然间,有滚烫的东西砸在了手背上,他有些慌张去揩自己的脸,却发现脸是干的。
姜漓难以置信地抬起头,冰凉的手指触碰到他的脸。
“夫君,你……你怎么哭了?”
陈秉嘲弄一笑:“别傻了!我怎么可能会哭。”
“可——”
还没说完话,一阵天旋地转,四瓣嘴唇亲密接触,姜漓被人擒住手腕,没感觉到脚尖落地,只是被陈秉紧紧的抱住,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
这样的吻,满是侵略性,一点几也不温柔,他们同床共枕多年,拥有过无数次亲密的吻,从来没有哪一次,是这样的凶狠强势。
姜漓手脚发软,头昏晕眩,脑袋都不清醒了,他仿佛挂在对方的身上,像一只在海上漂浮的船,再一次睁开眼的时候,已经到了府邸的浴池。
这是陈秉特意命人修建的,池子不算大,容纳两人绰绰有余。
沾了血的衣服碎裂在地,姜漓的衣服七零八落成了布条,稀世昂贵的狐裘也没能免除厄运。
“这是我最真实的样子。”陈秉看向镜子,镜子里的人容色冷峻,明明是一双上翘的正宗桃花眼,却看不出任何笑意与柔情。
这是最像他上辈子的模样。
陈秉扣住姜漓的后脑勺,逼迫他看向自己,四目直直的相对,“这样的夫君,你还要吗?”
“……要。”姜漓乖顺的把身体交给对方,没有丝毫抵抗,不需要开口,身体的动作已经彰显出主人的回答。
“很好,如你所愿。”
从浴室到走廊,再到卧室,一滩滩水渍落在地上,风雪夜里很快凝结成冰。
自小练武的姜漓,是个很能忍的小哥几,不止是手臂上的刀伤,就连曾经生清宴和韫哥几的时候,也没有大喊大叫过。
在这暴雪的夜晚,声音都快把屋顶给掀翻了。
到最后,天光大亮时,已经是进气多出气少,沉沉地昏睡在被褥中。
陈秉也睡了过去,直到黄昏才醒来,恰好暴风雪停。
姜漓还是沉沉的睡着,眼底下一片青黑,眼眶都给凹陷进去了,脸上憔悴苍白。
陈秉看着他的脸,一阵失神。
十二次。
原来不温柔不克制的自己,真是个禽兽。
第167章 悟了
暴风雪把人困在屋里,整日昏昏沉沉的,反倒是清晨天初亮时最为清醒。
表嫂秦思妤一直待在总督衙门府上,心里关心着前方的战事,她好几日未曾睡好,昨日傍晚暴风雪停,丈夫赵德兴回来,跟她说了大半夜战场的对局,就连晚上的梦都是刀光剑影。
在丈夫的嘴里,云中总督陈秉,丈夫的表弟夫,他是个神鬼莫测的人物,将战场上的一切玩弄于鼓掌之中,身具出神入化的箭术,枪法亦是世间少有,他更是三军将士求之不得的好军师……在风雪夜中,更是仿佛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杀神修罗,死在他手下的敌军无数。
此战过后,陈秉这个名字,怕是个能让草原骑兵闻风丧胆的名号,是苍狼国大汗巴蒙克穷极一生都摆脱不了的梦魇。
这听起来一点儿也不真实。
在秦思妤印象中的陈总督,是个对夫郎极好的男人,还会柔情款款的亲手喂爱人吃饭,他们成婚七年,生育一对孩子,从未娶妾,恩爱如旧。
这样的好男人,怎么会是战场上令人心惊胆寒的杀神?
“思妤,我现在见到这表弟夫都心里发憷,双腿打颤……”
耳边依稀想起丈夫昨晚上的话,表嫂看着东边天际浮着的那道蟹壳青发怔,她继续往前走,目光落在覆了雪的屋檐与墙头上。
府内的青瓦、廊柱、石阶……全都裹上了一层柔和的素装,在清浅的晨光中,泛着淡淡的蓝灰色,使人联想到宣纸上晕开的淡墨。
只听说后院的梅开的极好。
正是雪后初霁,地气未散的时候,一团团轻柔如纱的白雾缠绕在玉树琼枝的梅林里,渺渺如仙境。
雾气里有人,那人手持着几支清梅,回首瞥见秦思妤,踏着淡墨的云雾,向她走了过来。
“陈大人。”秦思妤客气的行礼。
陈秉收敛衣袖,浅浅一笑:“表嫂不必如此客气,咳——我些时便要出门,这几日还烦请表嫂帮忙照顾漓哥儿。”
眼前的人说话间,抬手摸了摸鼻子,似乎还有几分不好意思。
他今日并未束冠,长发只用一根银灰色缎带松松绾在脑后,几缕发丝落在雪白的毛领上。
秦思妤方才见他从雾里走出来,还当是从神话故事里走出来的仙人,说话时眼若桃花,流转风华,怎么可能和丈夫口中的玉面修罗联系上?
分明是清雅如仙的状元郎。
别说是杀人,便是连杀鸡也不会吧?
和表嫂说了话,陈秉去看了眼姜漓,姜漓仍在床上熟睡,看样子,没个两三天,估摸着下不了床,昨日也只吃了些流食,声音哑得话都说不完全,又累得昏睡过去。
陈秉低头爱怜地吻了吻他眉心的朱砂痣,又暗骂了一声:禽兽。
但他心底是高兴的,许多年来从未有过的高兴,彻底的卸下心防,与人交心,不加克制的鱼水之欢,真实的袒露自己,从未对人敞开的最深处,终于出现了一道身影。
他有好多好多的欢喜,好多好多想要诉诸给爱人听的话,此时全都压抑在身体里,就像是沸腾的开水,已经顶开了壶盖往外溢散。
风雪停了,一晚上过去,今日的巴蒙克联军必然前来攻城,陈秉得去城楼上指挥,不能陪在他身上。
一个简单的眉心吻满足不了,又把人捞起来,唇齿纠缠了好一会儿,等到那张苍白的俏脸上,嘴唇肿胀充血,这才将人放下。
陈秉稍作修整,骑马出门。
来到了城楼下,走上城门,一路上的士兵个个愣在当场,他们都看见了总督大人嘴角若有若无的笑意,一双桃花眼让人心荡神迷,稍微多看一眼,便陷入情迷意乱。
姜漓生着一双狭长勾人的丹凤眼,平日里直来直去的,少有的时候露出几分魅惑,作为他的夫君,陈秉也不遑多让,长着一双天然多情的桃花眼,本是看狗都深情的眼儿,但他冷心冷情,向来缺少深情,便只是恍若含着笑。
此刻他沉沦了,甘愿深陷情海,从未出现过的深情爬上了那双耀眼的墨瞳,便也不知收敛,脑中全是爱人的影子,看谁都透着股“眼中唯独你”的深情。
用一句现代的话来形容,那便是电眼十足,不加收敛,看谁都在漏电。
偏又陈总督自己没照镜子,根本看不着自己的模样,也就没有察觉到。
再来,他的表情失控也不是一日两日,控制不住,那便也不控制了。
见周围人怔愣,他还当是自己杀气外放,和那日风雪夜一般,于是不甚在意。
斥候来报,果然巴蒙克联军又来了,不是巴蒙克本人,而是巴蒙克手下将领黑拓木,率领骑兵在城外叫阵。
陈秉心情颇好,心头杀意也更甚,正好想杀几个人玩玩,便让手底下的士兵出城列阵,亲自迎敌。
城外两军对峙,蓄势待发,陈秉换上了一身玄色轻甲,他策马行过军阵时,薄日从他身后升起,将他整个人笼罩在逆光里。
他微微侧过头来,日光温柔的描摹他的眉眼,那双桃花眼弯着,眼尾上翘,嘴角噙着的笑意,如三月初开的桃花,神色间透着一股餍足之后特有的慵懒与润泽。
忽略掉他身上的甲胄,不像是个寒冬冰雪战场上的将领,而是个游春踏青赏玩的贵公子。
“开阵。”他的声音并不高,带着似有若无的笑意,清润的嗓音仿佛藏着一丝让人心里发痒的软。
草原骑兵黑压压铺开在雪原之上,领头的黑拓木是个虬髯大汉,策马上前,正要喊阵叫骂的时候,突然看清了对面阵前那个玄甲的身影,也看清了他的脸,还有脸上的笑意。
黑拓木一阵失神,仿佛自己灵魂抽空,游离在战场之外,等三息之后回过神来,不由得大骂一句。
在战场上笑成这样,和在尸山血海里饮酒欢宴没什么区别。
他的心底滋生出一股寒意。
战场的拼杀声响起,陈秉手中的长()枪已经刺入眼前人的心脏,利刃切入皮肉的声音极轻极快,抽出尖锋,血溅三尺,落在他玄色的甲片上。
那人死前最后的印象,便是一抹笑容,像是春花被风吹落了两片粉瓣。
陈秉勒马转向另一个目标,转头时脸上的笑意更浓,素白清俊的脸颊泛着微微的暖色,像是酒后的微醺,墨黑的瞳仁里映着枪影、血色,以及无数个惊骇的面孔。
——面带桃花,杀人如麻。
不知道多少人心底升起了这八个字。
“魔鬼,他是个魔鬼!”
“吃人的妖!”
笑容越甜美,杀人越利落,那双桃花眼里含着的笑意,和利刃上的血同时存在,让战场上的所有人感受到了一种毛骨悚然的美。
在极美与极恐怖的双重冲击下,已经有好些北虏骑兵受不了,在愣怔片刻后,仓皇往四周逃窜。
就这样,他杀到了阵心,而草原骑兵的阵脚早就乱了。
“收兵,退!”黑拓木大骂了一声,竭力压下心头的胆寒,率领部将撤退。
太诡异了,太恐怖了,太美了。
陈秉驱马追了上去,黑拓木转过头,正好对上他脸上的笑,愣了愣神,等他回过神来时,一咬牙,调转马头,举着利刃冲过去。
就在两马交错的一瞬,兵戈相击。
黑拓木死前最后的记忆,是那张带着恬然笑意的脸,慵懒的餍足,仿佛主人刚从春日的花树下打个盹儿醒来。
陈秉手中的长()枪,从黑拓木的肋下刺入,精准的顶穿了甲片间的缝隙,抽出枪时,人从马背上栽下去,重重砸进了雪地里。
日头已经升高了,照在雪地里白得刺目,陈秉策马立在尸横遍野的战场上,玄甲上都是血。
他又笑了一下。
溃兵们尖叫着四散逃开,有几个连马都顾不上,跌跌撞撞踩着雪往北跑,仓皇着被身后的追兵俘虏。
陈秉坐在马上没有追,只是静静看着那些身影消失在雪幕里。
风灌过来,把他身上的血迹吹干了,他的下颔上溅了一粒血珠,这会儿干了,像一颗暗红的小痣,贴在白皙的皮肤上。
他轻轻抬起手背蹭了一下,把那粒血珠蹭掉了,抬眸看了看天色,微微眯起眼。
这时赵德兴策马来到他身边,望着眼前人,那一声“表弟夫”怎么都喊不出来,便开口道:“总督大人,已经安排人收拾战场。”
陈秉看着他,立刻想到了被他嘱托照顾夫郎的秦思妤,又想到了自家漓哥儿,不禁心情大好,对表哥露出一抹笑意,调侃道:“是表哥呀。”
听着这声音,久经战场的赵德兴愣是吓出了一股尿意。
面带桃花,杀人如麻。
他想到了刚才不少士兵嘴里喃喃念着的句子。
陈秉倒没有发觉赵德兴的心思,或许也是懒得在乎,他转身回城门,上城楼,沈万良等人迎了上来,一同进入简易的议事堂。
陈秉的目光不住盯着沈万良看,要说他认识的人当中,最会哄女人小哥儿的,无人能出其左右。
沈万良又感觉到了一股尿意,他想跪下来求求眼前的人,求您别看我了。
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脸上却带着迷之微笑,目不转睛看着你,要多渗人有多渗人,比前日风雪夜更令人瘆得慌。
就在这时,云中城东西两面接连燃起了烽火台,狼烟滚滚,所有人脸色大变,这代表着有敌袭。
不多久,斥候飞马来报:“大人,巴蒙克派了两支偏师,各五千人,分别绕到云中东西两面,正在攻打怀义堡和怀信堡!”
怀义堡和怀信堡分别是云中东西两面的重要据点,驻军各有一千人,如果两座堡垒失守,敌军就可以两面包抄,形成夹击之势。
巴蒙克今日倒是放聪明了,兵分三路,故布疑云,让人猜不到他的心思。
正面攻击已经被陈秉击退,黑拓木死在了他枪下,俘虏数千人,优势在这边。
可巴蒙克人数众多,分别袭击东西两面,正是要逼陈秉分兵,如果要救东西两座堡垒,云中城里的兵力就会被削弱,若是不救,也会陷入两面受敌的困境。
边上的几位将领听了,包括赵德兴沈万良等人,各个都不自觉皱紧眉头。
救,还是不救?
“大人,这是阳谋啊!”
他们齐齐看向中央坐着的陈秉,而他的脸上却仍然带着笑容,眉眼弯弯,做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决定:“两边都不救。”
“大人,两堡都只有一千守军……”
陈秉手托着腮,“本官不喜欢被人牵着鼻子走,巴蒙克希望本官去救,想必在通往两堡的路上设下埋伏,等着本官去钻,我偏不如他愿。”
打蛇打七寸,这场战打到现在,陈秉已经觉得没意思了,只想速战速决。
抓问题要抓关键的一点,敌人六万骑兵看着来势汹汹,但其中最薄弱的一点,便是“粮草”。
六万军队粮草每日消耗惊人,正等着破开城门,劫掠云中粮库粮仓,他们必须要在十五日内破城,粮草撑不了多久。
“他们的粮草囤积在后方八十里处密拉特草原边缘,由一个三千人的营地守护,只要烧掉他的粮草 ,他的大军三日内必定崩溃。”
陈秉看向一旁,“传令给怀义堡和怀信堡的守将,让他们率军坚守不出,能守多久是多久,三日之内,巴蒙克主力必散。”
“周端,你的任务便是绕过敌军主力,烧掉他的粮草。”
“末将领命!”
巴蒙克兵分三路,还在路上设伏,亦是在给陈秉绕后烧粮草的机会,对方把战线拉的这么长,补给是个问题,来而不往非礼也。
依照陈秉的吩咐,狼烟升起后,仅仅只是些时的混乱,城中又恢复了平静。
所有人感到心安的理由,正是大人脸上的“笑”,于是也没人提出质疑,每个人都莫名其妙的自信心爆棚起来。
一点儿都没有六万骑兵压城的心慌感。
“巴蒙克的兵什么时候再来呀,俺也想多杀几个升升官!”
“要是这六万骑兵都被抓去挖煤,明年的煤炭岂不是更便宜?”
……
沈万良目瞪口呆听着守城士兵的话,咱就不说恐慌,这未免忒嚣张了,城内将士士气十足。
再看一眼站在城楼上远眺天际,不知道在想什么的陈秉,他脸上仍然带着一抹说不出来的笑意,这笑容,几乎可以称之为“甜美”。
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
主帅笑成这样,情绪会传染,便是想忧虑都不成。
沈万良震惊于眼前的一幕幕,着实被自家大人的魅力所折服,倘若如实写下来,旁人肯信?
“我悟了!”
沈万良眼睛精光闪烁,小声问道:“大人,您有了什么主意。”
“你过来……正好本官也需要你的参谋。”陈秉把传说之中的妇女之友沈万良叫到一边去,两人窃窃私语。
“大人请直言。”
“我夫郎从小习武,不爱红装爱武装,在战场上,还喜欢看大炮,”陈秉顿了一下,似有所悟:“但他应该更喜欢看烟花。”
自己真是个不懂风情的臭直男,还自认为老婆爱看爆炸。
他算是什么男人?就算是老婆爱看爆炸,他作为爱人,也该给老婆放一场满城烟花,而不是大炮爆炸。
蜡烛、鲜花、烟花……最俗套的浪漫道具,别看它们泛滥,但往往最有用。
“沈万良,你觉得呢?”
沈万良满头雾水:“?????”
“大人,您说的当真是烟花?”
“嗯?”
这可是在战场上啊!
沈万良一脸的遭雷劈了的表情。
*
巴蒙克得知黑拓木被杀,只有过一瞬的愠怒,但是不要紧,另外两路高歌猛进,他等着看陈秉焦头烂额的样子。
但他却不知道,溃兵们回来了,私底下传起了一个“桃花修罗”的传言,说云中的总督,一双眼眸能摄魂,尤其是他的笑。
“他是食人的妖,我从来没有看见过,有人杀人时,能笑成那样,笑得那样美。”
“这姓陈的哪怕不是妖,也必定留了后手,咱们打不过。”
“我倒是听说了,这个陈总督天生不足,体弱多病,可他现在,你们看像是体弱多病的样子吗?听说是有古老的秘方,让他食人血,吃人肉,在战场上吸食活人的精气来给他续命,于是他越战越笑。”
“咱们的血肉,都是他的盘中餐。”
……
谣言越传越烈,不少人被陈秉的“妖名”吓破了胆,再加上接连的失败,很多人心生退意,心里计划着如何逃走。
第168章 两张面孔
姜漓在正午醒来。
天光敞亮,白雪覆盖的天地,像是无数面反光的镜子,唯独风还是凉飕飕的,呼啸着刮起屋檐一角的雪末。
落雪沿着雕花窗格坠下,扑簌簌的。
躺在床上的人眼皮动了下,猛然睁开眼睛,被刺目的光线逼得紧闭双眼,呼吸几瞬后,缓缓睁开双眼。
室内温暖,熏出满屋子淡淡的沉水香,姜漓坐起身,动起来的时候身下传来一阵阵钝钝的痛感,仍留有存在过的痕迹。
沉重的双腿像是被灌了铅,全身的骨头架子都被人拆散了,感受着室内地龙燃烧的燥热,骨髓最深处滋生起一股微妙的麻痒。
下意识的盘腿而坐,却浮起莫名悬空的失重感,脑海里回忆起盘旋的姿态,但那截劲瘦有力的腰身,已经消失不见。
“你终于醒了?”
表嫂秦思妤在屋外问候了句,姜漓应了声,她和伺候的侍人一同进来。
知道姜漓双手不便,秦思妤本想帮忙打湿毛巾,拧干,照顾他擦擦脸。
下一刻,她目瞪口呆看着姜漓双手有力拧干毛巾,擦了擦自己的脸。
之前不是连筷子都拿不动么?
算起来,姜漓足足在床上躺了两日都未曾下床半步,便是那种事,还是迷迷顿顿哭咽着被某人伺候着解决,连续吃了两日的流食,胃里早就排空了,此刻饥肠辘辘。
一边擦着脸,一边询问下人时辰,让厨房里的人端来午膳。
此外,还吩咐府里总管和两位商号管事前来汇报情况。
擦干净了脸,姜漓换了身家常的服饰,月白底暗纹直裰,腰系浅色丝绦,衬得腰身纤细,踏着双银白靴子,往前走路时依旧忍不住倒抽一口气。
即便再是浑身酸软,从小练家子的底,也让他站得笔直如竹。
精致漂亮的脸孔难掩神情憔悴,走去用膳的几步路,终究撑不住的一脚重,一脚轻,浑身上下都透着股纵欲过度的荒唐。
表嫂秦思妤和他一同用膳,她满头雾水,搞不懂这小表弟现在的状况。
她算是过来人,也见多识广,知道对方是怎么一回事,表弟夫在前方打仗,总不至于是偷人了吧?
可清晨陈总督托她照顾夫郎的样子,势必不可能出现那种状况,那便只剩下一种,造成姜漓如今模样情态,正是总督大人本人。
咳咳咳……连日的打仗,还有力气么?莫非是借用了外力?
秦思妤吃着饭胡思乱想,也就没有注意到边上的人一边用膳,一边听府里的管家恭敬告知府中情况,等到回过神来时,秦思妤才后知后觉发现,整个府邸,原来都是姜漓做主,由他统管情况,操持府内外事物,是当之无愧的家主。
此外,他手底下几个经营的商号生意,年盈利不菲,是掌柜的面前说一不二的大东家。
和这些人说话的时候,姜漓的脸上不自觉带上几分盛气凌人的锐利,微微眯起的丹凤眼,瞳仁格外璀璨,透着一股属于上位管理者的威严。
姜漓本身长得十分漂亮,但这种漂亮锋利,不带有丝毫柔美,使得他在外人眼中,是个俊俏英气的美男子。
这样的他,全然不像是初见时,那妖妖娆娆颇具媚态的柔弱夫郎模样。
甚至跟早上见过那清雅如仙的都督大人比起来,姜漓此刻的气势更甚,若非姜漓身高矮了小半个头,眉心还有一颗鲜艳的朱砂痣,否则,这夫夫两人,姜漓更像是其中的“夫君”。
饭后,姜漓留下表嫂喝茶,一边询问对方在府中住的如何?有哪里招待不周的地方?一边拨弄把玩那只漂亮的紫砂壶。
先用开水将紫砂壶淋过一遍,水汽蒸腾升起,轻纱似的遮了他半张脸,只露出一双眼尾泛红的丹凤眼。
秦思妤从来没见过有人泡茶的姿势能这么优雅好看,无论是取茶,还是注水提壶的样子,都带有说不出来的雅致韵味。
他的左耳戴着华贵的耳钉和南珠耳坠,随着他的动作晃出细碎的光,衬着他认真专注的神色,竟有种不容亵渎的美。
“尝尝吧。”姜漓把手里的一盏茶,端端正正递到对方面前。
秦思妤有几分受宠若惊,“你让我喝这个,我怕是牛嚼牡丹,无福消受。”
秦思妤虽然也出自读书家庭,却没那么多风雅讲究,要不她也不会嫁给作为武将的赵德兴。她不会品茶,更别说成婚之后,那些武将只管大口牛饮,喝茶只为解渴,嫌弃不若喝酒来的畅快。
姜漓捧着瓷盏,细细观茶色,轻轻地闻着茶香,低头浅浅啜饮一口。
曾经他也是牛嚼牡丹,现在倒好,秉着练武的苦学,七年时间,练出来一手精湛漂亮的茶道技艺,姜漓心里美滋滋给自家夫君日日奉茶。
可惜天不遂人愿,在他的练手过程中,老攻的品茶技艺被他给练“刺啦”了。
本来还自信于自己泡得一手逐日精湛的好茶,结果端啥给那人都没区别,就说气不气?
——好气呀!
“你跟你表哥说的一点儿也不一样。”今日的秦思妤,看见了一个截然不同的姜漓。
不是依偎在丈夫身边喊疼的柔弱夫郎,也不是自己丈夫口中所描述的鲁莽冲动的小表弟,而是统管全府上下,真正的上位者家主,一个风雅的漂亮人物,还有一手好茶艺。
这样的姜漓,恐怕才是真正的姜漓。
“陈大人知道吗?”
“知道什么?”
秦思妤摇着头笑了一下,“人前人后,倒是有两张面孔。”
说罢,她蓦地想起了青青和曾婉儿两个人,一股强烈的不适和反感涌上心头。
她自认是个活得真实的人,和那些在男人面前表现不一样的两面派不同。
不曾想,姜漓竟然也是这种人。
姜漓放下茶盏:“在夫君面前的我自然不一样。”
成婚之后,姜漓清晰的知道自己的改变,并且他的一切改变都是理所当然,也心甘情愿为爱人做出一系列的变化。
“看来陈大人误解颇深,今日早上,他还细心嘱咐我在府中照顾你,谁曾想,竟是表弟你照顾我才对……”
姜漓“咳”了一声,目光水润,脸上飘上两坨红晕。
他张了张嘴,到底一句话解释也说不出。
这就没法解释。
“莫非陈大人的话中另有深意?”秦思妤望着眼前的姜漓,以己推人,怅然的滋味涌上心头,“难道陈大人生了二心,令我来劝劝你么?”
“男人想要三妻四妾,旁人也没得法子。”
“或是还要脸,假意称几句妹子,倒不如堂而皇之的把人抬进门,到底是个妾,大不过你这个正室夫郎。”
说着这些话,也不知道是说给姜漓听,还是说给自己听,秦思妤目不转睛盯着眼前人的脸,好奇他的反应,又会说出怎么样的话。
却见眼前人脸上没有慌张、也没有暴怒,只是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摇摇头,姜漓道:“我夫君不会有别人,我信他。”
秦思妤愕然:“为何如此肯定,倘若他也带回来几个妹妹呢?”
“那我也要听他亲口说。”姜漓摇着头,小声嘟囔:“……就他还带回几个妹妹,别杀了几个妹妹。”
“你、你说什么?”
秦思妤和姜漓大眼瞪小眼,两人不异于鸡同鸭讲,各有各的秘密。
姜漓嗯嗯哼哼的说累了,又要去床上躺着,因为和表嫂聊了半天自家夫君,脑子里想的全是那个人,屋子里地龙烧得暖,有一股干燥的暖,让皮肤表面生出干痒的不适,像是指甲在木头上抠动的难捱。
他身体里也有一股四处乱窜的燥热和干痒,不由得打开衣柜,胡乱(故意)从里面挑了件玄色的里衣,抱在床上睹物思人。
蹭来蹭去的,等到外面侍人来报说总督大人回府了,他慌着回过神来,看着玄黑衣服上的那团乳白色的印记,也来不及毁尸灭迹,随手塞在床底下。
陈秉和赵德兴骑马回来的时候,身上还穿着那一身染血的玄甲,黄昏中,姜漓披着件霜白色的斗篷迎了上来。
陈秉依旧心情大好,将自家软乎乎的夫郎抱进怀里,在他的颈窝蹭了蹭,只想把人揉碎进骨子里,随身带着。
一会儿功夫没见,甚是想念。
“身子可还有不适?”
姜漓眼神儿有点飘,不敢对上陈秉的眼睛,他心虚的要死,“还好啦。”
陈秉见他这样,笑得更加迷人,还当是自家老婆害羞,毕竟旁边还有表哥表嫂两人。
“我身上都是血,先去沐浴更衣。”他紧紧握着身旁人的手,虽不直言,却是要把人一同带去。
姜漓连忙道:“你受伤了吗?”
“别担心,都是别人的血。”
总督衙门属于陈秉的专属浴池,引了温泉活水,他脱下染血的甲胄,当着姜漓的面,走进了浴池里,蒸腾的热气,使得视线变得模糊。
陈秉只有胸膛之上露出在水面,他对自己的身材很自信,妥妥的穿衣显瘦,脱衣有肉,腰细腿长,便是当模特也不遑多让,玉色的肌肤,找不到一处伤痕。
他冲着姜漓嫣然一笑,那日夜里发生的事情,他还没有解释清楚,先来个“美男计”,瓦解老婆的防御。
他们余生还有漫长的时光,细细诉说曾经的旧事,到时候,他会把一切过往都告诉姜漓。
姜漓坐在浴池边上,此时却捧住他的脸,认真道:“黑色的夫君不是这么笑的。”
“你这样就不像他了。”
陈秉的头顶浮现出一个大大的问号:“?”
第169章 财神爷
浴池里飘着一股硫磺的气味。
陈秉散着发,乌黑的长发大半飘在水面上,像细腻的绸。闭上眼睛,本就柔和的清俊眉眼,更是失去了所有机锋,化开成池中的睡莲。
有些不听话的手,偏要在池中采莲。
“这些,这些……都是属于我的。”从脸颊,到锁骨,再到底下的胸膛,腰肢,以及更为潜行在水中的暗影,隔着氤氲的水汽,姜漓这位经营数年绣纺绸缎庄的大东家,一双巧手细心验货,宣誓主权。
陈秉微微睁开眼眸,目光扫过他俊秀的脸庞,到底忍住了没把人拽下来,免得重蹈覆辙,一发不可收拾。
“喂喂,过分了啊。”擒住那只作怪的手,陈秉挑了下眉:
“姜大东家,摸一下要收费,钱准备好了没有?”
姜漓:“摸一下给你一百两银子。”
“一百两?好一个败家子,可怜的清宴和韫哥儿,摊上这么个爹,贪图美色,豪掷千金,以后怕是没家产可继承啦。”
“算算你都摸多少下了,给你抹个零,一万两银子,拿来吧你!”
姜漓悻悻然:“你这身价,比京城名楼花魁都要高。”
“谁让我家庭负担重,还要出来卖身养娃……还要养老婆。”
姜漓睁圆了眼睛:“你拿本公子的钱养老婆?!”
陈秉失笑:“就问你气不气?”
“我家夫郎柔弱不能自理,没得法子,为夫只能出来卖了。”
姜漓:“……”
他脸红心跳看着水里的人,觉得对方实在无耻了些,怎么可以把卖身说得那么理直气壮,一点也不羞愧,亏他还是六元及第的状元,熟读儒家经典,据说经义理论堪比大儒。
这分明是书读到狗肚子里去了吧。
“一万两银票给你,那我多亏啊,就摸了几下……”
陈秉还真没想到,眼前人居然当真摸出了一万两银票,掏钱的大冤种还在说话:“帮你筹来的粮明日送进城里,还弄来了一批药材,陈大人记得找人清点一下。”
陈秉一手支颐,唏嘘:“这下本总督还真得卖身偿债了。”
“来,小债主,过来,让你不亏。”
姜漓好奇他怎么让自己不亏?不管怎么样,他都很亏的好吗?“我现在都坐不稳……”
“那你站好了,受着。”
陈秉站起来比姜漓高半个头,蹲下来的时候也很高,姜漓的脸红成了煮熟的虾,一双玉白的手指狠狠地掐进了他的长发里。
陈秉坐回浴池里,抬手揩了揩脸上沾着的东西,安定神闲继续泡澡。
另一个姜大东家倒像是被调戏的良家妇女,抱膝坐在旁边,迷蒙着眼睛,好半天过去,媚眼如丝道:“这一万两银子花得值。”
洗完了澡,陈秉走出浴池,姜漓期期艾艾给他找来了一身玄色的衣服,陈秉见状,只是挑了挑眉,倒是没有提出异议。
无意的,还是蓄意报复,故意的?
两人在夜色下用晚膳,并未叫赵德兴夫妻俩,说起来,陈秉和姜漓成婚多年,孩子生得早,拖家带口的,少有两人在一起,坐在月下静静吃饭的日子。
把两个小讨债鬼送走后,饭桌上都能安静不少。
——当初陈秉把人送走的原因,何尝不是为了图个一时清净。
这大概就是中年男人的归宿?想找个没有孩子的地方,睡几个安静的夜晚。
吃甜蜜的烛光晚宴,也能少两个璀璨的电灯泡。
姜漓体贴地为他布菜,从小到大,因为是哥哥的缘故,姜漓习惯了照顾人,嫁了人后,更是以自家夫君为中心,衣食住行都要包办。
一开始姜漓以为陈秉会很难伺候,但实际上,姜漓给他的,对方几乎都不挑刺,是个很好的夫君呢。
在吃上面也很随便,喂什么吃什么,但是这么些年下来,姜漓也摸清了自家夫君的喜好,今晚上做的都是陈秉爱吃的菜。
陈秉被他照顾的精细体贴,恍惚间有种“男朋友在为自己剥虾”的错觉,倒也没错,姜漓若是在现代,就是个这样贴心在饭桌上剔鱼刺剥虾端茶倒水的二十四孝男朋友。
以前自持“小白脸”,还能心安理得的享受他的照顾,陈秉揉着眉心回忆起那本《铁血柔情录》,发现自己在给人当丈夫这一道,远远不如书上的陈总督。
没有对比,也就没有差距。
“怎么了?饭菜不合心意吗?”姜漓从铜锅里给他夹了几筷子羊肉片。
“你亲手喂我吧,”陈秉张开嘴,思来想去,他还是“当小白脸”更有前途,“你喂给我的,我都吃。”
姜漓看着他微肿的红唇,拿筷子的手不住痉挛,一张俊脸更是红得一塌糊涂。
明明城外大军压境,不仅一点儿焦灼都没有,还在这里你侬我侬享受二人世界,有种死神降临了,却还要在坟头奏乐歌舞的荒唐感。
怕是说给别人听,别人也不信。
就怕日后回到京城,姜漓这么个京城公主贵妇太太们眼中的大红人,被人在宴会上,簇拥着问起当年你和你夫君镇守北疆,六万骑兵压境的时候,夫夫俩誓死相守的夜晚是何等的感人肺腑?
总不能回答说——是十二次。
“你的东西味道很清,那天把你给弄坏了?”
姜漓红着脸将一块烤馍饼塞进他嘴里,“吃你的吧,别说话。”
陈饼桃花眼笑得勾人,乐得看他羞涩的样子。
姜漓一天躺在床上的时辰多,因此也没吃多少,在边上喝了点酒,把自己喝的半醒半醉,主动往陈秉怀里扑,一双带着水润的眼睛眨也不眨看着他,小声道:
“夫君,咱们再要个孩子吧。”
陈秉脑壳一痛,“这件事从长计议。”
“我就要生,我就要生……”醉醺醺的姜漓窝在他怀里耍酒疯,“我要给夫君生孩子。”
听见这话,陈秉痛苦之中感受到了几分甜蜜,继而他又听见了一句小声的呢喃:
“我要给黑色的夫君生孩子。”
陈秉的脸僵在了那里。
他的脸色够臭,脑子里黑白双方交战,一边的白衣饼饼“我陪了你七年就被辣眼睛小妖精勾走了”;另一边黑衣饼饼“受宠若惊老婆么么哒今日老子登堂入室当新欢”……
心头微妙的不爽。
尽管嘴上说着黑衣冷面饼才是真实的自己,但往日里那些温润尔雅的陈郎君,实际上也是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艹,突然有种被绿了的感觉。
老婆当着自己的面说要给“别人”生孩子,这算是ntr吗?
哪怕这个“别人”还是自己。
莫名其妙戴上绿帽的大怨种饼饼把自家醉醺醺的老婆抱上床,又气又好笑地捏捏他的脸,到底抱着自家软乎乎的夫郎躺下,暂且不提,睡一觉再说。
等到了第二日,陈秉起得早,穿鞋时突然从床底下抽出来一条黑色的里衣,原本还没当一回事,可那灵敏过度的嗅觉和视觉,让他不可忽视的看见了衣服上的白渍。
拿在手上“望闻问切”,经过缜密的判断,案发时间在二十四小时之内。
他无奈坐在床头,像是个字母片里无能为力的丈夫。
烦了,世界毁灭吧。
*
巴蒙克没有一日睡得安稳,来时的自信,已经在这几日的拉扯中消磨殆尽,今日一大早起来,底下人来报,昨天夜里出现了两千逃兵。
他们趁着月色逃走了,更是带走了自己的马匹和武器,消失在茫茫雪原中,没有人知道他们逃去了哪里。
“废物!都是一群废物!”
不能再这么继续下去了,巴蒙克知道他们的粮草不多,必须尽快拿下云中进行补给,否则好不容易凑齐的六万骑兵,势必要分崩离析,而他这个苍狼汗国的新大汗,则要成为草原上的笑话。
今日必须破城!
巴蒙克杀了几个意志不坚定的士兵,当众饮血,发誓三日内踏平云中,引得一阵士气高涨。
“踏破云中!”
“踏破云中!!”
当士气达到顶峰之时,负伤的巴蒙克亲自率军发起了疯狂的大总攻,同时从三个方向进攻云中城,东门、西门、南门,每一处都是乌压压的骑兵,无数攻城器械涌上城墙,士兵们如同蚂蚁一般向上攀爬。
即便是这样,城墙的防线仍旧稳固,哪怕鲜血染红了雪地,巴蒙克始终未曾攻破云中。
看着眼前高高的城墙,看着城墙上那个据说“面带桃花”的陈总督,巴蒙克内心生出一股绝望的恐惧。
求求你,让我打下来吧!
他歇斯底里的大喊:“冲!冲上去!第一个登上城头的人,赏千金!”
他抬起手中的利刃,士兵们跟着呐喊,更加疯狂的涌向城墙。
然而就在这时,箭矢呼啸而出,在空中划过一道闪电般的轨迹,精准射中了巴蒙克盔甲的缝隙,他捂着腋下,踉跄后退几步,边上的亲兵们忙冲上前扶住他,一路护送脱离前线。
眼见主帅受伤,方才升起的士气顿时大挫,攻城的势头缓了下来。
陈秉放下手里的长弓,看向遥远的天际,估算了一下时间。
这一场大战,是时候结束了。
大夫给巴蒙克拔箭,巴蒙克嘴里还嚷嚷着放开我,全都给我冲,攻下云中城,赏赐多少多少,等伤口包扎好了,他还急着去看战场。
人还未走出军帐,便有消息来报:“大汗,不好了,后方粮草被烧了。”
巴蒙克眼前一黑,彻底晕了过去。
他来不及嘱咐不要扩散消息,事实上,嘱咐了也没用,只因为后方的天空中,升腾起了滚滚的浓烟,粮草被烧的消息藏不住了。
最先撤退的是漠北漠南各部落的征召骑兵,粮草被烧了,城池久攻不下,剩下的粮草撑不过一两天,此时不跑更待何时?
跑得越早,抢的粮越多——没错,他们把巴蒙克给抢了。
他们本身就是受巴蒙克胁迫而来,哪有什么忠诚度可言?
甚至有些云中附近部落的贵族还挺欢快:
“赶紧回家歇着,只等明年开春剪羊毛!”
“羊毛?什么羊毛?”
“咦,你们不知道?云中陈总督高价收购羊毛,一斤春羊毛能卖到这个数,看看我这串珍珠,就是那时候换回来的。”
“什么?还有傻子买羊毛?春羊毛这么值钱?”
更远草原部落的“乡巴佬”都惊呆了,一脸的“兄弟你们背着咱过上了好日子”,他们以前想要和朝廷交换物资,大多还要依靠苍狼汗国,哪里知道还能用羊毛换富贵。
他们之前也听说过羊毛换钱,但都不以为然,这玩意太难处理,能值几个钱?
但若是能卖这个价,不远千里来卖羊毛也不是不行……
“嘶——这陈总督哪里是什么桃花修罗,他简直就是闪闪冒金光的大财神!”
“这不早说啊,让我们来打财神爷。”
第170章 十两银子
兵败如山倒,乱了,全都乱了。
如林的枪戟散落在地无人问津,曾经高高飘扬的旗帜压在乌雪下呻()吟,横七竖八的脚印覆盖了象征勇者的图腾,巴蒙克脸色苍白,迎着风强行扛着旗帜,而他的身边,只剩下来自苍狼汗国的一支精锐部队。
“大汗,咱们退吧!”
“他们汉人一句话说得好,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
边上副将使了个眼色,两人上前来夺走巴蒙克手中的旗帜,一队兵马收拾行囊,隔着遥遥的寒风,望向那座高不可攀的城池。
接连几日的喧嚣呐喊,血腥厮杀,都在这一刻风雪中归于静寂,苍穹下再也不见飘摇的旗帜,擂动的战鼓和骑兵踏破碎冰琼花的身影。
巴蒙克跪在地上,他捶了捶胸,做了个奇异的手势,向那些已经化作英灵的勇士敬礼。
“陈秉。”他嘴里清晰着念出这个使人战栗颤抖的名字,“我记住你了,我会回来的!”
跪在雪地上的膝盖狠狠融进冰雪中,他抓紧了拳头,猛地捶了两下雪地,锤得雪刃划破皮肤,白雪中绽放出新鲜的血花。
“以我的鲜血起誓,我会回来的!”
而就在这时,那不可思议的城池的大门打开了,一队兵马追了出来,旁边的人连声催促:“大汗,快上马,有追兵!”
“我要跟他们拼个你死我活!”
把自家大汗架着强行推上战马,一队人马继续向西奔驰,后面的兵马却是紧追不舍,连着追出了几十里地。
“为何朝廷军队战斗力如此强悍!他们还在追!”
巴蒙克身边的人脸色古怪:“他们嘴里喊着‘为了煤炭’“十两银子别跑”。”
“十两?!”巴蒙克脑子闪过一片空白,“为了十两银子,追咱们上千里不成?”
后面的追兵追了两天两夜,还不肯罢休,巴蒙克身边的兵马却是越来越少,他们没有粮草,又饥又渴,后面还有“穷凶极恶”的追兵,便是连一刻的歇息也没有。
他的精锐被冲散,这么多年下来,草原骑兵还没打过如此窝囊的仗,没攻下一座城池也就罢了,还被边军苦追上百里。
身负重伤,两天两夜未曾合眼的巴蒙克,在这一片冰天雪地里,已经滋生出无边万里的绝望,他的皮肤皲裂,嘴唇斑驳,身上覆满冰霜,看着眼前茫茫雪景,好似一个在沙漠中渴求绿洲的旅客。
神啊,请让我回家吧……请让我看见希望。
——只要陈秉还活着,我这辈子再也不踏足中原。
“冲啊!”
“前面有人!十两银子!”
愉悦的声响在广袤无边的雪原中回荡,身下疲惫不堪的战马仰首嘶叫一声,它的马腹中箭,疼痛中将背上的巴蒙克摔倒在地。
眼前火冒金星,好容易抬起头,追兵已经赶了过来,一口大铁锅盖上了他的脑袋。
来人是追兵里的一个憨厚伙夫,身材矮壮,守城那几日都在忙着煮大锅饭,听说巴蒙克退兵了,主动加入了追兵中,因此他根本就没见过巴蒙克,也不认识他。
伙夫欢喜道:“十两银子!十两银子!”
巴蒙克怒了:“我可是苍狼乌拉拉蒙西噶尔……的大汗!”
“十两银子,十两银子!”
“带我去见陈秉!我要见陈秉!”
“十两银子!十两银子!”
伙夫将巴蒙克绊手绊脚押在马背上,又将一口大黑锅缚在他身后,欢喜的搓了搓手,跟身边人道:“这一趟出来,总算不是空手回去,陈大人见了一定欢喜。”
晃晃悠悠过了两日,巴蒙克又回到了他发誓的地方,不过五天的功夫,他又回来了,不远处的城墙还是那样高不可攀。
他的眼神里闪过怨毒和仇恨,脑子里疯狂闪烁着其他的计策,活着,只要活着就能有机会,他要想办法扳倒陈秉,是了,他要面见皇帝,告陈秉一个养兵为患的重罪,中原的皇帝,不怕文官,最害怕手握重病的武将,怕他们拥兵自重。
再者,是人就会有弱点,他还有个妹妹巴雅,是草原上有名的大美人,原本巴蒙克打算把她嫁给某个强大的部落首领,以换取政治联盟,如今看来,这个妹妹可能有更大的用处。
“大人,这厮他自称是苍狼汗国大汗,巴蒙克。”
“我靠,还真是巴蒙克!这丫的都给活捉回来了?”
“去面见总督大人。”
在众人的押送下,巴蒙克戴着镣铐枷锁,来到了总督衙门口,进府邸之前,巴蒙克抬眼看了下四周,这就是他千辛万苦想要进入的城池,却不是打进来的,而是被人抓进来的。
他想到了那一位“运筹帷幄”“诡计多端”的陈总督,内心苦笑不已,想到对方等会几见到自己,一定分外嚣张自满。
呵,桃花修罗,便让本大汗亲眼见见,你当真是个吃人的妖?
踉跄着走进去,巍峨的大厅站满了手持军械的将士,巴蒙克抬起头,望见了那一张熟悉的脸,而对方此时身上不见甲胄,穿着一身雪白的素衣,披着件月白色大氅,一张苍白清俊的脸孔没有任何血色,透着一股病弱的憔悴,使人看着心怜。
见了巴蒙克,那病弱的大人咳嗽了好几声,以帕子捂住嘴,等拿开帕子的时候,嘴角沾着一丝鲜红的血。
巴蒙克睁圆了眼睛,眼前这不胜凉风的虚弱,当真是战场上杀人如麻的桃花修罗,打得他六万骑兵落花流水。
陈秉揉了揉眉心:“……”沃日,真把巴蒙克抓来了。
“大人,大人,您快坐下吧,您这身子不可再操劳了。”身边一众人连忙抬出太师椅,让病弱的总督大人好好坐下,无数的嘘寒问暖,以及将士们关切的眼神,全都聚焦在那个虚弱的人几身上。
谁还管地上的什么大汗。
不及他们家大人的一根脚指头。
“还不快跪着见过总督大人!”有人一脚踢中巴蒙克膝窝后,逼他下跪。
巴蒙克愤恨一声,单膝跪地,“一个小小的总督,还不值得本大汗下跪,我要见你们皇帝!”
沈万良在一旁暴怒道:“敢对大人出言不逊,给他掌嘴!”
“我可是苍狼大汗,谁敢伤我!”
“啪!啪!啪!”几个剧烈的巴掌扇的巴蒙克眼冒金星,两边脸颊都红肿起来。
边上的将士还在起哄:“打他!狠狠打他!”
“看他还敢不敢对总督大人出言不逊。”
这场守城战胜利之后,陈秉在军中的威望也达到了最顶峰。
沈万良哼的阴狠笑着,像个皇帝身边趾高气昂的老太监。
“巴蒙克,你既然已经跑了,怎么不跑远点?”陈秉感到一丝无奈,跑掉了倒还无所谓,偏生活捉了,必然不可能轻易放过,还得送去京城面见皇帝。
对摸鱼的上班族来说,无疑又要狠狠地加班。
巴蒙克气得像是被一双无形的大手狠狠攫住了心脏,“陈秉,你狠,你的大军追我三天三夜!”
“你以为这样我就能服你吗?我跟你说,我不服!”
“我要面见皇帝,我要告你一个武将拥兵自重之罪,在地方根深叶厚,底下士兵不知皇帝,只听总督的命令。”
陈秉咳嗽了两声,优雅的拿着边上人递过来的干净手帕擦了擦嘴角:“本官来云中不到一年。”
巴蒙克睁大了眼,怀疑耳边听到的话。
沈万良臭骂道:“瞎了你的狗眼,我们家大人可是举世无双的清流文官!”
“要是没你这狗东西,大人用得着上战场吗?”
清流?文官?
哪怕戳瞎巴蒙克的眼睛,他也不肯相信连射中他两箭的人是个文官清流,但事实摆在眼前不得不信,人家重病缠身,天生不足,没看到都咯血了吗?
“把人拉下去,严加看管,抓到巴蒙克的那人,赏他一百两金。”
“一百两金?!陈秉,你羞辱我!我可是苍狼汗乌拉拉……大汗!”
巴蒙克被人拖下去,什么羞辱,什么礼遇,什么看重,幻想中的一切通通都没有,抓到了他这么个大汗,就跟抓到了一个普通的敌军战将一样。
而他……居然只值一百两金。
“咳咳——”陈秉捂着自己的心口,虚弱的咳嗽了好几声,本来以为战事结束,能有很多时间陪伴老婆,顺带摸鱼躺在家里,但事实上,打胜战之后要处理的事情,远远比守护城池时候要解决的事情更多。
最最匪夷所思的就是城里放出去的追兵,这些追兵非是守城的士兵,而是类似伙夫那样的边军,陈秉便想着放几个人出去,随便抓些俘虏回来,填充煤矿那边的劳动力。
谁料几日过去,抓回来的俘虏人数竟有上万!
还有奔着两万去的势头。
之前把巴蒙克联军的粮草烧了,现在粮草的压力给到了自己,白白多了近两万人,每天一张嘴又要多吃两万斤粮食。
又加上活捉一个人十两银,赏银都开出去二十万数。
这哪里是打胜仗,这是被爆金币了。
也正是因为陈秉烧了巴蒙克的粮草,这俘虏才好抓,很多人想着与其回去挨饿受冻,不如被抓去挖煤算了,还有一口热汤喝。
“大人,是否叫太医进来给您把脉?”
陈秉颓然倒在太师椅上,“让人进来吧,本官乏了。”
太医进来给陈秉把脉,便说大人身体不大好了,这几年珍贵药材人参雪莲养出来的身子,隐隐有重病复发的迹象。
“大人切莫要思虑太多,这身子……恐怕……恐怕……”
陈秉垂了眼睫:“但说无妨。”
“恐怕是活不过三年。”
“砰!”沈万良膝盖一软,听见这话,轰然跪倒在地上,连着磕头。
“沈某当年横行于海上,自以为世间公道皆失,天下官吏无一不贪,平生所信,唯有刀剑与金银而已。”
“然自从被大人擒获以来,大人不曾辱我骂我,反倒以礼相待,晓以大义,小人起初只道是假仁假义,不过欲收买人心罢了,可这些时日,小人亲眼所见大人卧于病榻,犹自批阅公文,咳血不止,仍问边关防务,更兼之草原铁骑数万来犯,大人以羸弱之躯,运筹帷幄,谈笑间退敌千里,此等胸襟,此等气度,古之今来,闻所未闻……”
“……小人虽愚钝,亦知‘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今日方信,这世上果然有大人这般清风明月,举止无双之清流文官。”
他又磕了一个头,声音已然哽咽:
“小人不敢奢求大人宽恕昔日之罪,只求大人允许小人日后陪伴左右,余生为大人执鞭坠镫,以赎前罪,纵使大人百年之后,小人也愿守墓庐于青山之侧,替大人挡住风霜尘埃,不让半分俗世污浊,沾染大人清名……”
他的话音落定,只听得满堂寂静,隐约可听见啜泣之声,还不止一两个。
陈秉:“……”
他被一口老血给卡住了。
“滚!”
写你的话本子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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